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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对私人语言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讨

2010-04-07高建民孔俊峰

关键词:麦金维特根斯坦语法

高建民,孔俊峰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维特根斯坦对私人语言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探讨

高建民,孔俊峰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一般认为,维特根斯坦不仅从实质定义的角度揭示了私人语言观的荒谬性,批判且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否定了私人语言的存在。通过阅读《哲学研究》和其他资料,维特根斯坦对私人语言的形而上学探讨概括为三方面:并不存在私人感觉;内在感觉经验不是“某种东西”,而是一种不同于物理状态的精神状态和过程;感觉语言是对人内在感觉经验的一种表达,一种后天习得的文明表达。

维特根斯坦;私人语言;形而上学基础

首先,我们先看维特根斯坦对私人语言的界定:“这种语言的单词所指的应该是只有说话的人知道的东西,是他的直接的私人感觉。因此另一个人是不可能懂得这种语言的。”[1](P243)“这种语言的单词所指的应该是只有说话的人知道的东西,是他的直接的私人感觉。”[1](P243)此处,对私人语言的限定说明了这种语言的对象必须是私人的,这种语言必须指称私人当下直接的私有感觉。

由定义可见,是否存在着私人感觉?这一问题与私人语言观密切相关,“在什么意义上说我的感觉是私人的?——是呀,只有我能知道我是否真的痛;其他人对之只能加以推测”[1](P246)。据此,有学者认为,维特根斯坦在一定意义上承认私人感觉的存在,并且这种存在之物具有隐蔽性、不确定性,是一种内在的私人对象。其实,这种观点误解了维特根斯坦。上述所引维特根斯坦著作中的内容只是其批评私人语言论者的话语。因为他接着写道:“从某个方面来说这是错误的,而从另一方面说这是无意思的。”[1](P246)在私人语言论者看来存在着与人的外在行为不同的一种东西,这种东西是内在的,具有私人性,是一种私人对象。对此,麦金做出了自己的理解。他紧紧围绕维特根斯坦的相关论述,得到了维特根斯坦并不承认有一种不同于人的外在行为的内在私人对象的观点。

麦金认为,维特根斯坦关于感觉与行为的区别只是一种语法上的差别,并非两种对象之间的质的差别。我们生活中也会把感觉与行为相区别,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也说感觉是私人的,而行为不是私人的。“在什么意义上说我的感觉是私人的?”[1](P246)在私人语言论者看来,“疼痛”一词是在我们关于内部感觉的内省的基础上才得以界定的。而这种感觉只有疼痛主体才能直觉得到,是私人的。麦金认为,这就是我们受到的诱惑,我们企图以内省的方式来区别感觉私人性和行为非私人性的关系,区别心理的东西与物理的东西之间的差别。

“本质就表达在语法之中”,[1](P371)这才是维特根斯坦的真正视角。对于感觉私人性的理解要通过“疼痛”一词的语法分析来达到。在日常使用中,即使说,“我知道我疼痛”,这也只是表明“我有痛”,而不是表达了一种只有我自己才能知道的感觉。通常,我们也能很好地知道别人的疼痛。“疼痛”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之间具有某种不对称性。其他人怀疑我是否真的痛是有意义的,而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痛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我们的语法。麦金认为,说“疼痛”一词时,我们并不是去识别我们内在的私人对象,而是被训练成以一种独特的生活形式的需要去这样使用“疼痛”一词。“我们企图以‘疼痛是私人的’这些词标示出的这种区分,并非对象类型之间的某种被知觉到的、质的差异,而是感觉概念与行为概念之间的某种语法区分,其本身便揭示出,我们不得不面对两种十分不同的东西。”[2](P146)如果说“疼痛是私人的”,这并不是说疼痛只有我们自己内省才能知道,而行为则是能为其他人所看见和知道的。这种区别毋宁就是我们语法中的一种区别。

从根本上说,建立在人内在的感觉经验与感觉语言关系的基础之上,要想从根本上批判私人语言观,我们必须从其产生的根源来进一步揭示它的荒谬性。这一部分,我们先看维特根斯坦对内部感觉经验的分析。

“痛的意象确实在某种意义上进入了语言游戏,只是它并非作为一幅图画而进入的。”[1](P300)疼痛的意象的确是我们语言游戏的一部分。但我们也应知道,在我们的语言游戏中只有对应于疼痛行为意象的图画,而没有一幅对应于疼痛意象的图画。“谈及一幅关于‘疼痛的图像’,就和谈及关于某个数或某个声音的图像一样,都没有意义;这一概念的语法是这样的,它使得我们谈及去设想疼痛而不是去图示它或使之形象化是有意义的。”[2](P204)对于他面前的私人图画属于哪一类事物,我们认为它只能被拥有它的人进行描述,它也只能作为一种对于仅由拥有者所理解的那种语言的实指定义的一个私人样本。但是,这种存在着只有被一个人逻辑地进行描述的对象的思想是荒唐的。感觉经验、精神意象并不是作为描述客体的私人对象而存在的。对此,我们什么也不能说出。

同理,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我们在一定程度上也知道他具有“某种东西”。“在其日常用法上,‘某种东西’是一种类似于提前被决定的可被更替的确定序列。‘刚刚街上发生了某事’决定了一件事情;‘在抽屉的后面有某物’决定了一个物理的对象。‘某物闪过我的头脑’决定了一种思想或观念;‘他做了一些令人惊讶的事’决定了一个行动;‘我在我的腿上感觉到了什么’决定了了一种感觉或一种身体状态;‘他告诉我一些有趣的事’决定了一条信息;‘我想我听到了什么东西’决定了一种声响——总之,‘某种东西’的使用向一个人传递了一些东西,一些信息,而不是无。它是一种关于可能性的或多或少的肯定性的知识。”[3](P113)这就是“某种东西”的日常用法,说“某种东西”的时候,我们已经对“某种东西”有了一定的了解。可在此处,虽然实际上我们对“某种东西”一无所知,却被引诱着使用了“某种东西”一词,这种使用与该词的日常用法完全相悖。因此,私人语言论者在这里对于“某种东西”一词的使用违反了“某种东西”一词的日常用法。

然而,维特根斯坦并不否认感觉经验的存在。他认为感觉经验是一种不同于物理状态、过程的状态、过程。实际上,“这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幻相,在我们转向新的幻相之前,这些幻相不时地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3](P134)。哈克认为,这里毫无疑问地出现了一个错误,这里误用了状态和过程的表达所具有的特定语法形式。“这种表达的一种使用是,一种状态是具有不同特征的相互以特定方式排列的事物的一个序列。正如我们谈论房间的状态(整齐的,书在书包里,家具排在那里),或者花园的状态(不整齐,没有修剪的花丛)或者经济及民族的状态。我们以非常不同的方式谈论作为物质的固体、液体、气体三种状态。一个物理过程一定程度上是具有因果关系的相关事件的一个规则序列。他们为不同的物质转化所构成。他们存在于时间之中,具有前后相继的阶段,能加速或者减速,能被中断或者倒转。”[3](P134)

对于物理过程,我们具有确切的知识。但是这些概念不能以相同的方式适用于心灵领域。我们不能把这种看待事物的方式不负责任地、非反思性地应用于心灵领域。正如詹姆士所认为的那样:“读的确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过程!读一页印刷品,你就会知道有某种特殊的事在进行,某种有着高度特征性的事。”[1](P165)如果我们不知道精神过程和物理过程的语法差别,我们就会不可避免地把后者的语法用于前者。由于不懂得各种语言游戏之间的差别,这将会在精神领域中给我们强加一系列毫无疑义的问题。

总之,维特根斯坦对感觉经验的看法是,感觉经验不是“某种东西”,而是一种不同于物理状态、过程的状态、过程。

词是怎样指称感觉的呢?下面是一种可能:“词与感觉的原始、自然的表述相联系并且用在这些地方。孩子弄伤了自己,哭喊起来,于是大人就对他说话,教给他喊叫,之后又教给他语句。他们教给这个孩子新的疼痛行为。‘那么你是在说‘痛’这个词实际上指的就是哭喊?’——相反:痛的言语表达代替了哭喊而不是描述了哭喊。”[1](P244)

我们的确谈论感觉,但因我们并不具有关于感觉的命名样本,所以名称和感觉之间的关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呢?“痛”作为感觉词汇是怎样使用的呢?维特根斯坦在此细查了他所称作的一种可能性,即感觉词汇的习得替代了作为内在感觉经验自然表达的行为。当一个孩子摔倒,碰伤膝盖或者遇到很热的东西而被烫伤时,他就会哭起来,这是一种出自本性的自然反应。当他们的父母在此情景下教给他们喊“哎哟”,然后教给他们喊“痛”,又教给他们说“我碰伤了我自己”、“我有痛”等这些语句作为新的疼痛行为后,在他们受到伤害的时候,这些语句就替代了他们自然的痛的行为。

麦金认为维特根斯坦笔下的孩子学会使用“疼痛”一词是这样一种过程,“我们教授这个词的用法时从未试图把孩子的注意力向他内心里去引导。宁可说,我们是在训练孩子运用一种语言技法,这种技法使他不仅能以哭声和呼喊声,而且能以清晰的语言表达他所感觉到的东西。这样,我们便已开始看到,内省在我们所接受的感觉语词训练中不起任何作用;学会疼痛是什么——‘疼痛’一词意指什么——并不依赖某个‘向内窥视’或‘集中注意我内部发生的事情’的过程”[2](P143)。在孩子学会使用“疼痛”一词时,他并没有进行“向内窥视”或“集中注意我内部发生的事情”的过程。孩子学会“疼痛”一词,与私人实指定义并没有任何关系,而是被训练着学会该词的使用技法的。

“痛”一词的意思不是哭,而是痛。我们习得的“我有痛”这一用语,它是作为喊叫和呻吟的替代物。“‘光棍’这个词是对于‘未结婚的男人’的合适替代,并且它的意思就是未结婚的男人。而‘痛’这个词的意思与‘呻吟’这个词的意思并不相同。不如说,‘它痛’、‘我有痛’代替了处在疼痛中的呻吟和哭喊,而它的真正意思是‘痛’。”[3](P24)“我有牙痛”这种说法并不是对于行为的一种描述,而是作为与牙疼相关的一些自然表达的替代。

喊叫和呻吟这些行为同人内在的“痛”的精神现象的关系是一种原始的自然的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此处,“我痛”一词的用法是,作为与“痛”相关的一些自然表达(喊叫、呻吟等行为)的替代。因此,“我痛”一词与人内在的“痛”的精神现象的关系也是一种表达与被表达的关系。只不过这种表达不是原始的、自然的表达,而是一种新的、习得的、文明的表达。“这些词同孩子感觉到的东西关联起来,是通过他学会将它们用作一种表达他的感觉的技法”。[2](P144)这并不是说所有的感觉语言表达都是作为人的自然行为的一种替代,只是说它们与原始的行为表达之间具有关系,并且用在第一人称中作为行为表达的一种形式。此外,它们也可以用于其他的途径,例如,报告。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感觉词汇与人内在感觉的关系并不是一种描述与被描述的关系,而是一种替代“人的行为对感觉的原始、自然的表达”的一种文明表达。感觉词汇并不是一种指称人内部感觉的私人语言,它是一种能为大家理解并使用的日常感觉语言。

[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2]M.麦金.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研究[M].李国山,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Hacker.An Analytical Commentary on Wittgenstein’s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M].Ohio State:Blackwell Publishers,1984.

Abstract:It is generally believed that,Wittgenstein not only reveals the absurdity of the pravite languag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al definition,but also denies the existence of pravite language from a metaphysical point of view.On a further reading of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and with other references,I sumed up Wittgenstein’s discussion of the metaphysical basis of the pravite language into three aspects:first,there is no personal feeling;second,inner sensation is not“something”,but a kind of mental state or process different from physical ones;third,sensation language is an expression of inner feeling and learned civilization.

Key words:Wittgenstein;Pravite Language;Metaphysical Basis of the Pravite Language

(责任编辑:董红克)

Wittgenstein’s Discusstion of the Metaphysical Basis of the Pravite Language

GAO Jian-min,KONG Jun-feng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785,China)

B561.59

A

1008—4444(2010)03—0020—03

2010-04-14

高建民(1978—),男,河北高碑店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08级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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