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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东北赈灾中的地域文化特色

2010-03-21郎元智

文化学刊 2010年2期

郎元智

(辽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辽宁 沈阳 110031)

近代东北经历了清政府统治时期和民国政府统治时期。由于近代东北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加之处于新旧变迁的时代,在赈灾政策和措施上显现出了与其他地区明显不同的地域性文化特色,充分体现了赈灾这一特殊政府行政职能的传承性和时代性。由于有关近代东北赈灾与东北地域文化方面的研究成果尚属稀缺,本文把近代东北赈灾与东北地域文化相结合,对近代东北赈灾中所蕴涵的地域文化特色进行尝试性分析与探索,以期从中离析出近代东北赈灾的独特体系。

一、晚清时期的“旗民分赈”

清朝是一个以满族为主体,联合蒙古族和汉族建立的多民族大一统君主专制国家。满族虽然出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东北地区,但是康、雍、乾三朝力倡满汉一家,尊孔崇儒,逐渐汉化,并学习汉族统治者历朝历代的统治经验,用以维护自身的统治利益。在赈灾政策上,清王朝基本上继承了历代封建王朝推行的传统政策,并且在某些领域又有所创新和发展。清朝统治者特别重视备荒之年的仓储建设,不仅设立了常平仓、社仓、义仓的三级仓储制度,还建立了报灾、勘灾、救灾的三步赈灾程序。“报灾,清代将报灾视为地方官的责任,发生灾荒时,地方官必须及时上报灾情。……勘灾,发生灾荒之后,地方官员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勘查地方受灾程度,作为采取救济措施的依据。……救灾,勘查灾情是为了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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