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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沔卒年考

2010-03-21张晓芝

关键词:李邕旧唐书开元

张晓芝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崔沔卒年考

张晓芝

(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 400715)

关于崔沔卒年,有两种不同记载。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记崔沔卒年为开元二十四年(736年),而《旧唐书》载崔沔卒年为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在崔沔卒年这一大事上,李华的记载是错误的,崔沔的卒年应该是开元二十七年(739年)。

崔沔;卒年;李华

崔沔,字善冲,博陵(今河北安平)人。对策为天下第一,开元中历秘书监、太子宾客。关于崔沔的卒年,史书以及相关文集的记载有相互抵牾之处,《旧唐书》卷一百八十八《孝友传·崔沔》记载,崔沔“[开元]二十七年卒,时年六十七,赠礼部尚书”[1]4931。《新唐书》未载其卒年,只言“卒,年六十七,赠礼部尚书,谥曰孝”[2]。而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中说:“[沔]罢州复职副守,薨于位,时开元二十四年冬,仲月旬有七日,春秋六十七。”[3]李华所言较《旧唐书》和《新唐书》为详,且具体为开元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关于崔沔的卒年,《旧唐书》的记载与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不同,二者年份相差三年之久,孰是孰非,学术界尚未有定论。本文对两种记载进行考述,以期明确崔沔的卒年。

一、卒于开元二十四年(736年)说

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记载:“[沔]薨于位,时开元二十四年冬,仲月旬有七日,春秋六十七。”

此序约作于崔祐甫(崔沔嫡子)代华为校书郎之时,李华与崔祐甫交游,对其家世应甚为了解。《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文末对崔沔二子崔成甫、崔祐甫的介绍也颇为细致,由此可见一斑。又李华撰此文的时间距崔沔辞世不远,理当可靠。然而,查阅各种文献,只此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一文记载崔沔卒年为开元二十四年。亦即开元二十四年说,只此一条,此孤证也;而有关崔沔卒于开元二十七年的记载却多达四条,且具有较强说服力,笔者认为李华的记载有误。

二、卒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说

关于崔沔卒于开元二十七年的记载,共有四则材料,兹述如下:

其一,《旧唐书》卷一百八十八《孝友传·崔沔》记载崔沔:“[开元]二十七年卒,时年六十七。”[1]4931

其二,《旧唐书》卷九《玄宗本纪》记载:“[开元二十七年]十二月东都副留守、太子宾客崔沔卒。”[4]

其三,颜真卿《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东都副留守云骑尉赠尚书左仆射博陵崔孝公宅陋室铭记》言:“[沔]二十七年冬十一月十有七日寝疾薨于位,春秋六十有七。”[5]

其四,《唐代墓志汇编》之《有唐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公墓志》记曰:“[沔]时年春秋六十有七。呜呼!以开元廿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薨于居守之内馆。”[6]1800

另外,还有一则材料涉及到崔沔年岁。《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九,《崔沔传》载:“[沔]卒,年六十七。”[2]

三、卒年应为开元二十七年(739年)

崔沔的卒年应为开元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理由如下:

(一)李邕撰、徐珙书墓志

开封博物馆藏石《有唐尚书左仆射崔孝公之墓》有北海太守江夏李邕撰、颍阳县丞徐珙书《有唐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公墓志》一篇,墓志明确记载崔沔卒于开元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这一文献当属可靠。又李邕自称其为崔沔“故人”,对其身世应该极为清楚。邕撰《有唐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公墓志》文末云:“邕十三同学,廿同游,昼连榻于蓬山,夕比烛于书幌,直则为友,道则为师,一刚一柔,厥迹颇异;好文好义,职允攸同。情以久深,心以知尽。”[6]1800其言之切之真,非故人不能言之。由此看来,李邕对崔沔卒年这一大事,应该不会记错。

墓志中李邕自称北海太守,据《旧唐书》卷一百九十《文苑传》中记载:“[邕]天宝初,为汲郡、北海二太守。”[7]北海在今山东益都、寿光、昌乐、潍坊、昌邑、高密等地,唐时属河南道。墓志言:“今哭位淄水,殔日伊川,悬棺惠顾而应留,吊马悲鸣而不及,信运斤质死,岂搦管思存。”[6]1800这里的淄水即今之淄河,源出山东莱芜县,东北流经临淄东,北上合小清河出海[8]。此河属临淄郡,而非北海郡管辖。李邕自称北海太守,为何此时身在临淄?此墓志到底作于何时何地?又《新唐书》、《旧唐书》均无明确记载李邕任北海太守的时间,所以我们只有通过李邕在其出任北海太守时所经历的一事考证一二。

天宝五载(746年)夏,高适奉李邕召,赴临淄郡(十月改名济南郡),途中次平阴,作《奉酬北海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阴亭》一诗,“时邕从孙李之芳自尚书郎出至齐州任职,李邕自北海郡来会,忆及故人,驰书汶阳,请高适至济南聚首(按:济南当时称历城)”[9]48。《奉酬北海李太守丈人夏日平阴亭》诗中言“谁谓整隼旟,翻然忆柴扃,寄书汶阳客,回首平阴亭”[10]164,正是写的此事。

据周勋初考证,李邕、高适乃旧识,前曾在滑州相聚,且有文字往还。在历城,高适作《同李太守北池泛舟宴高平郑太守》诗[10]167,时李白、杜甫亦在历城,李、杜、高三人于此相聚,李白有《上李邕》诗[11],杜甫有《陪李北海宴历下亭》[12]36和《同李太守登历下古城员外新亭》[12]38两首诗。同年秋,高适随李邕至北海郡。

据以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三条信息:

其一,李邕在汲郡太守任期已满后,由汲郡(今属河南省,唐时为河北道)出任北海太守,时已经在北海任上,因要会李之芳,于是前往历城(济南)。

其二,李邕曾在历城有短暂停留,忆及高适,于是邀高适与其一起前往北海郡,高适赶往历城途经平阴时,作诗对李邕表示谢意。

其三,在历城期间,李邕曾与李白、杜甫、高适同游,所谓“北池”,便是指大明湖。《水经注疏》卷八言:“泺水出历县故城西南,……城南对山,其水北为大明湖,西即大明寺,寺东北两面侧湖,此水便成净池也。池上有客亭。”[13]随后,高适就与李邕一起前往北海郡。

以上三点意在说明李邕任北海太守时曾经到过历城。翻阅《中国历史地图集》,我们会发现,李邕去历城必将经过临淄郡,而淄水则纵穿临淄郡[8]。所以李邕所作的这篇《有唐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公墓志》当是在其出任北海郡太守后,到历城途经临淄郡所作,亦或是从历城返回北海郡的途中所作。至于具体是何时所作,我们不妨作进一步的考证。

高适《同群公十月朝宴李太守宅》中说:“仍怜门下客,不作布衣看。”[10]107《高适诗集编年笺注》系为“天宝元、二年冬所作”[10]107,此系年有误。此诗是十月所作,周勋初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他在《高适年谱》中说:“此时已至十月,陪宴李宅非一遭,仍得李邕青睐,故有‘仍怜’之语。李邕自北海郡赴济南(历城)会李之芳,势不能延至十月,前后合观,知高适于初秋随李邕至北海郡。此诗当作于旅居北海时。”[9]49因而李邕作此墓志的时间最晚当是在天宝五载(746年)秋,地点即是墓志所言之“淄水”,即临淄郡。

这里补充三点:

其一,高适在赴北海途中作《途中寄徐录事》(徐录事即徐晶)一诗,旅居北海时又作《和贺兰判官望北海作》一诗,此两首诗可作为对上述材料的补充。

其二,李邕字泰和,李善子,早擅才名,工文善书,尤长以行楷写碑,取法王羲之、王献之而自具面目。虽贬职在外,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持金帛往求其文。李邕既是崔沔故交,用其所长,为老朋友撰写墓志当是情理之中,所言之事也当属真实。

其三,李邕所作《有唐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公墓志》说“初,孝公之薨也,以开元廿九年十二月廿九日权窆于邙山”[6]1799,开元廿九年为公元741年,而此篇墓志铭作于天宝五载(746年)秋,也是合理。

(二)河南千唐志斋藏石墓志

河南千唐志斋藏石《有唐卢夫人墓志》,志高71厘米,宽72.5厘米,28行,每行28字,正书,撰者为“叔太子宾客崔孝公(沔)”。崔沔自称“叔”,是因为志文所言之卢夫人,乃是崔沔之兄崔浑的妻子。志文曰:“[卢氏]以开元廿三年六月五日遘疾,终于少子夷甫所莅河北县之官舍,春秋五十有六。”[14]卢夫人辞世之后,当就近安葬,后“以开元二十五年八日权窆于河南万安山北原,叔太子宾客崔孝公为志”[14]。该墓志清楚记载卢氏于开元二十三年六月五日辞世,二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卢夫人之后人将其棺木移于河南万安山北原安葬,此时崔沔为其作志文一篇,以示悼念。

至此,我们可以明确一点:即开元二十五年崔沔尚在人世,时任太子宾客之职。然而崔沔任太子宾客的时间,《新唐书》、《旧唐书》均无明确记载。据《旧唐书》所说,崔沔“开元七年,为太子左庶子。母卒,哀毁逾礼,常于庐前受吊,宾客未尝至于灵座之室……中书令张说数称荐之。服阕,拜中书侍郎”[1]4928。后因其性情耿直,与时任中书令的张说不合,出魏州刺史。又因“奏课第一”,而“征还朝廷,分掌吏部十铨事,以清直,任秘书监、太子宾客”[1]4928。

综合上述所言,崔沔任太子宾客之职当是开元末的几年。又《全唐诗》卷二七三言,沔开元中历秘书监、太子宾客[15]2768。开元长达29年之久,开元二十五年为公元739年,根据唐代官制之任期,崔沔所任太子宾客当在开元二十五年之前一二年。也就是说开元二十五年,崔沔刚出任太子宾客不久。而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记载崔沔于开元二十四年冬仲月旬有七日辞世。但是开元二十五年崔沔还在为其兄崔浑之妻卢氏撰写墓志,可见李华所说崔沔卒年当为误记。

(三)《旧唐书》记载

《旧唐书》记载崔沔议“加笾豆增服纪”之事在开元二十四年,详细记录了此事之原委及最后处理结果。而崔沔也因此名声大振,此后,因“沔既善礼经”,“朝廷毎有疑议,皆取决焉”[1]4931。所谓“毎有疑议,皆取决焉”,也正说明接下来的时间,崔沔还参与了有关“礼”的其他事项。所以《旧唐书》载其卒年为开元二十七年,当属可靠。又《旧唐书》卷九《玄宗本纪》记载:“[开元二十七年]十二月东都副留守、太子宾客崔沔卒,以益州司马章仇兼琼权剑南节度等使。”记载更为详尽,且前后一致。而《新唐书》在记载“加笾豆增服纪”一事,并未载其年份,崔沔之卒年亦略去不记。《旧唐书》之编纂,虽存在很多不周全的地方,然其记录的史实却值得参考。《全唐文》卷二七三有崔沔《加笾豆增服纪议》一文[15]2770,其中所言与《旧唐书》所言大同,可兹参阅。

四、结 语

综上,崔沔年六十七卒,按此推算,崔沔当生于公元673年,即唐高宗咸亨四年。崔沔的卒年应定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

[1] 刘昫.孝友传[C] // 刘昫.旧唐书: 第15册.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2] 欧阳修, 宋祁.崔沔传[C] // 欧阳修, 宋祁.新唐书: 第14册.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4478.

[3] 李华.赠礼部尚书孝公崔沔集序[C] // 萧颖士, 李华.萧茂挺文集 李遐叔文集.影印本.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3: 11.

[4] 刘昫.玄宗本纪[C] // 刘昫.旧唐书: 第1册.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212.

[5] 颜真卿.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东都副留守云骑尉赠尚书左仆射博陵崔孝公宅陋室铭记[C] // 颜真卿.颜鲁公集.影印本.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 91.

[6] 李邕.有唐通议大夫守太子宾客赠尚书左仆射崔公墓志[C] // 周绍良, 赵超.唐代墓志汇编: 下册.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2.

[7] 刘昫.文苑传[C] // 刘昫.旧唐书: 第15册.北京: 中华书局, 1975: 5043.

[8] 中国历史地图集编辑组.中国历史地图集: 第5册[M].上海: 中华地图学社, 1975: 61-62.

[9] 周勋初.高适年谱[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

[10] 高适.高适诗集编年笺注[M].刘开扬, 笺注.北京: 中华书局, 1981.

[11] 李白.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 第3册[M].詹瑛.天津: 百花文艺出版社, 1996: 1364.

[12] 杜甫.杜诗详注: 第1册[M].仇兆鳌, 注.北京: 中华书局, 1979.

[13] 郦道元.水经注疏: 上册[M].杨守敬, 熊会贞, 疏.南京: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9: 745.

[14]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 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物管理所.千唐志斋藏志: 下册[M].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84: 935.

[15] 崔沔.加笾豆增服纪议[C] // 董诰.全唐文: 第3册.影印本.北京: 中华书局, 1983.

Study on Cui Mian’s Death Year

ZHANG Xiaozhi
(School of Literature,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China 400715)

There are two different records on Cui Mian’s death year.InPreface to Filial Man–Cui Mian,Minister of Ministry of Rites, Li Hua believed that Cui Mian died in the 24th year of Kaiyuan (736 AD).While inOld Book of Tang Dynasty, the 27th year of Kaiyuan (739 AD) was recorded as Cui Mian’s death year.Study showed that Li Hua’s record of Cui Mian’s death year is not accurate.Cui Mian’s death year should be the 27th year of Kaiyuan (739 AD).

Cui Mian; Death Year; Li Hua

K825

A

1674-3555(2010)05-0112-05

10.3875/j.issn.1674-3555.2010.05.018 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编辑:刘慧青)

2010-03-13

张晓芝(1985- ),男,山东蓬莱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唐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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