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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视问题直面挑战 全面振兴山西种业

2010-02-09王圆荣

种子科技 2010年6期
关键词:种业转基因种子

王圆荣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太原 030006)

山西是一个农业小省,种子大省,制种面积曾经位居全国第二,种子龙头企业规模和种子经营量名列前茅,各项种子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由于受种子体制改革、外企入侵和基地西移等影响,我省多数县级种子管理近于缺失,种子企业的相对实力有所下降,杂交玉米等制种面积减少,种业发展速度明显放缓。去年以来,省委书记张宝顺、副省长刘维佳都先后对我省种业发展做出了重要批示,种子产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下面对振兴山西种业略述浅见,与同仁共同探讨。

1 对种业战略地位的再认识

种子是农业科技进步的载体,是农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种子工作,2000年就出台了《种子法》,组织实施了种子工程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并通过开展种子体制改革完成了政事企分设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种子产业的发展。应该说,国家实施种子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快种业发展速度,是规范发展绝不是限制发展。但是,不少地方错误理解为改革就是弱化种子行政管理,强调种子企业民营化,种业市场自由化;不少人只强调种子产业的商业性,而忽视其战略性,认为种子的生产供给要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甚至出现了种业依靠跨国公司先进的品种和技术就会发展更快的错误认识倾向。长此以往,不但种业竞争力削弱,对“三农”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危及国家主权安全。为此,有必要对种业战略地位进行再认识。

1.1 种业事关农业生产发展

种子是生命之源,是农业生产的根本。可以说,没有种子就没有农业生产。古人利用植物种子进行驯化栽培,实现了采集农业向农耕生产的发展,促进了人类文明的重大进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玉米、水稻杂交种及小麦新品种的育成和推广,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解决了我国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进入新世纪,两系杂交水稻、密植型玉米、转基因抗虫棉花、双低杂交油菜等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实践证明,在农业增产中,良种贡献率达到了40%,良种推广成为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是,如果种子完全由企业自主生产经营,国家不加以调控,企业受利益驱动,就会出现“杂交种子抢着做,瓜菜种子看着做,不赚钱的常规种子无人做”的现象,严重时小麦等常规作物将无种子可用,对农业生产安全极为不利。

1.2 种业事关国家安危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业安全是粮食安全的基础,是关系到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战略问题。例如,春秋末期的吴越争霸时,越王勾践向吴王夫差借粮,第二年还给吴国的是先蒸过不能发芽的饱满种子,导致吴国的大饥荒,人心不稳,为最终赢得战争取得了先机。再如孟山都转基因大豆占据了阿根廷大豆种植面积的99%,受此影响,阿根廷农业已不能自己控制,传统的谷物、小扁豆、豌豆和绿豆的大田生产几乎消失殆尽。目前,跨国公司已经控制了我国油葵种子市场70%以上,新奇特瓜菜品种的50%以上,全面掌握了种子定价权,如进口青椒种子达到每粒1元钱,但农民只能被动接受。以先玉335在玉米种子市场上横扫千军为标志,跨国公司已开始进入我国粮食作物种子市场,一旦粮食种子再被跨国公司控制,就如同把中国农业的主导权交给了别人!

1.3 种业事关农民安居乐业

俗话讲,“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种子是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资料,假劣种子不仅会造成减产甚至绝收,而且将严重损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今年3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就发生了一起因假劣旱稻种子造成严重减产,当地有关部门处理不善,导致受损农民自缢身亡的恶性事件。可见,加强种子监督管理,促进种业健康发展,保证种子数量足、质量优、价格稳,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保收和全年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2 种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正处在种子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时期,新品种需求旺盛,种子市场竞争加剧,转基因等分子生物育种成果即将大面积应用。但是,我省与全国一样,在种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四个突出问题。

2.1 品种“多、乱、杂”,创新能力弱

品种是种业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受企业争相购买品种影响,国内出现了育种人员多、参试组合多、审定品种多的现象,随便一个县就同时销售上百个品种,但真正的突破性品种却很少,加之未审先推、“旧瓶装新酒”、“新瓶装旧酒”以及市场上哪个品种热销就包装哪个品种出售的假冒侵权行为、更加剧了市场品种的混乱,导致农民无所适从。

另外,现行种子体制将科研育种与企业完全分开,未能充分体现种子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使品种选育与推广脱节,没有实现育、繁、推一体化协调发展,品种创新能力不强。在科研院所的家族式课题育种模式中,多数课题组由3~5人组成,课题组间相互封闭,靠经验育种,低水平重复,效率较低,育出的新品种生产实用性差。以山西为例,2000年以来审定玉米品种186个,但省内自育品种所占市场份额不到1/3。据2008年统计,全省推广面积在30万亩以上的品种只有8个,且都是由种子企业选育推广的。而在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已普遍实行工厂化分工的育种模式。如先锋公司仅在美国就有2500名博士协同开展育种,在全球有数以千计的试验点,育种规模大,效率高,品种适应性强。同时,我国种质资源的创新和利用未形成制度化,存在种质资源重保管、轻创新,重保存、轻利用的现象,而且种质资源利用不平衡,其中科研单位利用较多,企业利用极少。

2.2 企业“多、小、散”,竞争能力低

随着跨国种业巨头进入我国种子市场,种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跨国种业集团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强大的品种创新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科学的管理经验挤占种子市场,兼并国内种子龙头企业,加紧与科研单位合作,在带来先进技术的同时严重挤压了民族种业的发展空间,给种业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与种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种子企业明显处于劣势。一是国内种子企业“多、小、散”,实力普遍较弱。目前,我国持证种子企业有7 600多家,注册资本3 000万元以上的仅300多家;我省的177个企业规模就更小,注册资本3 000万元以上的屯玉、强盛、天元、金鼎4家公司,总销售额仅3~4亿元,许多注册资本500万元的企业,年种子经营量还不到50万公斤。二是科研投入严重不足。据统计,我国隆平高科、屯玉种业、登海种业、丰乐种业、敦煌种业等5个种子企业年科研育种投入不足3 000万元,而美国一个先锋公司年科技创新投入就达9亿美元。三是多数企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经营、推广理念落后,远不能适应种子产业多元化、一体化、集团化、国际化竞争和发展的要求,根本无法抵抗国外大型种子企业的激烈竞争。

2.3 管理“乱、松、弱”,发展环境差

目前,种子市场上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虚假广告等问题仍然突出,种子管理工作比较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主体多,负责种子管理的部门既有农业、工商、公安,偶尔还有质监部门,农业部门中又有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职能未理顺、职责定位不清,种子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二是各市种子站,尤其是县级种子执法队伍不健全,人员素质不高,存在“重项目、轻执法”、“重抽查、轻处罚”,“重发证、轻监管”的现象;三是种子工作经费没保障,导致不少县(市、区)成了种子监管的死角,尤其是基层种子经营户的监管接近真空;四是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如我省没有转基因种子检测机构,大部分市县没有建立种子检验机构,生态试验站分布和数量不能满足区试要求。

针对此类业务,无论是采用一般计税还是简易计税,纳税人都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差额计税方法 (也就说可以采取通常采取的进项税额抵扣制)。

2.4 转基因技术给种业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

转基因技术对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截至2009年底,全球已有25个国家批准了24种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应用,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0亿亩。转基因技术是抢占未来科技制高点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重点,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截止目前,已批准发放了转基因棉花、番茄、矮牵牛、辣椒、番木瓜、水稻、玉米等植物的安全证书,转基因棉花种子在我国得到广泛推广和种植,其他作物的转基因品种不久也将放开,我省也积极开展了转基因玉米、棉花的研究工作。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在转基因技术研究中并不占有领先地位,所以转基因种子的应用推广在给我国种业注入发展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挑战。而且,转基因种子技术含量高,与普通种子评价指标不同,这也给种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

另外,不少专家、学者认为,转基因作物会对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转基因粮食的食用安全性还有待确证。如国际农业知识与科技促进发展评估(ⅠAASTD)机构联合主席汉斯·海伦(Hans Hrtten)在北京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转基因技术存在一定风险,转基因作物并不会带来更高的产量,且可能伴随产生部分有害物质。而且转基因作物推广后,一旦害虫有了抗体,就需要更多地喷洒农药进而造成更大的污染,如印度最近出现的棉铃虫在田间对转基因抗虫棉产生抗性的案例。这些也都给转基因品种审定、管理和科学推广提出了新的要求。

3 山西种业振兴的思路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回良玉副总理也指出,“要把良种培育作为农业科技创新的重点”;“要切实把加快良种培育、做大做强种业作为战略举措来抓”。围绕中央的精神,作为曾经的种子大省,山西种业要想实现全面振兴,确保全省品种种植安全,供种数量安全,种子质量安全,种业发展安全,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做好四方面工作。

3.1 深化种子体制改革,构建现代种业发展体系

一是理顺种子科研体制,明确种子企业是创新主体,将种子龙头企业的科研育种工作纳入国家科技管理范畴,支持企业建立农业科学研究院,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技术创新体系;二是完善种业投入机制,集中资金培育种子龙头企业,支持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建立种子生产补贴和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三是加快推进各级种子管理站实施参公管理工作,明确种子管理站的职责和定位,减少部门扯皮,做到各负其责。

3.2 狠抓品种创新,提升种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设立专项技术创新资金,重点支持转基因技术研究,开发具有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选育突破性的生物新品种,并对选育单位和个人进行重奖;二是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平台和海南育种基地,改善育种设施条件,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给予引进人才保留原身份待遇的政策;三是强化作物种质资源创新等基础性研究工作,重视优势杂粮作物新品种选育,加大优良新品种示范推广力度。

3.3 推进企业重组,培植山西种业品牌

力争3年内,在全省形成注册资金亿元以上,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种子企业集团3~5个,进一步增强我省种子产业的品牌竞争力。一是推动种子龙头企业与农科院所等科研单位形成紧密战略联盟或联合组建大型种业集团,实现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二是提高企业注册门坎,鼓励企业强强联合、相互持股或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种子产业集中度;三是鼓励省内大型企业集团(财团)通过投资入股、兼并种子企业或科研院所等方式成立种子集团公司。

3.4 强化种子管理,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种子信息调度和宏观调控,建立种子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二是加强品种区试管理,严格审定标准,为农业生产提供适应性广的优质、高产、多抗品种;三是构建新型技术服务体系,加快市县种子检验机构及转基因种子监测机构建设,保障种业健康发展;四是规范种子市场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套购、套牌、假冒等投机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 种业支持的关键环节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建议各级政府重点支持以下五个影响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4.1 品种选育环节

在玉米育种中引入商业化育种概念,以企业为主培育耐密、高抗、高产、综合性状好的品种,优先支持龙头企业与农科院所、农业院校联合开展的育种课题,重点支持采用转基因生物技术、航天育种等现代育种手段开展的品种选育工作。

大力支持谷子等杂粮和瓜菜作物育种,豆类、谷子、荞麦等杂粮以优质高产为主,瓜菜育种以新、奇、特品种为主,马铃薯以专用加工型品种为主。

继续支持小麦等常规作物的品种选育,小麦以选育耐旱、优质专用高产品种为主,棉花以提高抗病虫性为主。

4.2 繁种基地建设环节

由种子龙头企业承担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加大种子繁育基地水利设施、土壤改良、路渠改造力度,在全省形成优质小麦、玉米、杂粮、马铃薯、瓜菜、大豆、棉花7个优势制种区,即(晋南)优质小麦良种繁育区,(晋东南、忻定原)玉米良种繁育区,(晋西北和长治)杂粮良种繁育区,(晋北、太原和长治)马铃薯良种繁育区,(晋中、忻州)瓜菜良种繁育区,(晋中、吕梁)高粱、大豆良种繁育区,(运城)棉花良种繁育区。在制种基地实施种子生产补贴政策,依据作物种类、技术难度、生产投入等对生产合格种子的农户给予相应补贴。如每生产一亩玉米种子补贴200~300元,谷子种子补贴300~500元。建立种子生产保险制度,保费可由农户、企业、财政按2:4:4分担。

4.3 优良品种推广环节

在实施好小麦、玉米、棉花等良种补贴项目的同时,突出山西杂粮大省的特色,及早出台谷子等杂粮和马铃薯良种补贴政策,加快优质杂粮新品种推广。结合小麦、玉米丰产方项目,支持建立100个高产高效农作物优良新品种展示示范点,为广大农民提供主导品种,尤其是常规作物新品种信息。

4.4 龙头企业发展环节

比照山西省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省级龙头企业,对屯玉、潞玉、强盛、金鼎、天元等龙头企业进行支持,改善其科研育种、加工仓储、质量控制设施和条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根据兼并的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向兼并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如相当于兼并所需资金的三年期贴息贷款),并适当给以补助。另外,为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支持种子龙头企业承担农作物品种改良中心项目。

4.5 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环节

在已建的6个省部级种子检验(分)中心基础上,加快种子检验体系建设,完成6个市级种子检验中心和30个重点县检验机构建设,并建设3~5个转基因种子检验中心。在7个国家级区试站基础上,加快区试体系建设,按功能和生态区划建设10个市级综合区域试验站和30个作物生态试验站。在全省各县(市、区)和主要种子集贸市场建设信息采集点,加快种子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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