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浅析
2009-08-21张京京王羽修波
人力资源管理 2009年6期
张京京 王 羽 修 波
2006年人事部、中组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实施办法》等文件,提出在广大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相联系。按照国家文件精神,目前全国范围的“政策入轨”工作已基本完成,但是这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第一步,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一个涉及多因素、系统完整的体系。如何真正建立健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如何顺利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还需在实践的同时,不断加以探讨和研究。
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回顾
1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这一阶段是我国工资制度的基本建立和实施阶段,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基本上是建立于1956年。
自1956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方案的通知”([1956]国议司字第54号)后,国家机关、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开始实施,当时工资制度为单一的“级别工资”制,即将工资划分成若干个级别,在此划分中,仅国家机关就划分了1~30个级别,同时将全国分为十一类工资区,各地区执行各地区的工资标准,即按全国各地区适用工资标准种类和生活费补贴表执行。
2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中发[198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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