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刑事推定理论
2009-07-08熊艳萍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7期
关键词:法律
熊艳萍
摘要所谓刑事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或某种法则,基于某一确定事实而推知和确定另一不明事实的存在,本文对于刑事推定的特征、分类、价值等理论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梳理。
关键词刑事推定民事推定刑事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386-01
所谓刑事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照法律或某种法则,基于某一确定事实而推知和确定另一不明事实的存在。其中,已知的确定事实成为基础事实,不明事实、需要推定的事实称之为推定事实。由于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存在逻辑上的共存关系,所以只要基础事实存在,就可以得出推定事实存在,无须以证据
刑事推定除具有一般推定的特征外,和民事推定相比较,刑事推定还有一些独特之处:在刑事推定中,对于基础事实真伪的辨别有别于民事推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指出,对于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等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此外,民事诉讼法中对于自认的事实也规定无须再举证证明。但刑事推定中,上述无需证明的事实并不都能用来作为据以推定的基础事实。例如,自认的事实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如若这样做,将根本违反刑事诉讼法第46条关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规定,动摇刑事诉讼重证据规定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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