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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长春老年住宅开发存在的问题

2009-06-30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17期
关键词:长春总数产权

赵 阳

提要按联合国规定的标准,长春地区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老龄人口的增加推动了老年住宅的开发。本文通过对长春老年住宅的现状调查,提出问题,并为开发老年住宅提供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老年住宅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提出

联合国认为,如果一个国家60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以上,那么这个国家就已经属于人口老龄化国家。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2000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8,811万人,占人口总数的6.96%,已经接近老龄化国家;2005年底全国1%人口抽样显示,我国总人口数达到130,756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10,0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7.7%。从数据可以推断,我国已经真正成为人口老龄化国家。而截至2005年底,长春市总人口为738.7万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77.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0.5%,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

“老龄化”催生了老龄产业,也催生了老年住宅的需求。在城市里,多数父母与成年子女愿意分开居住。而普通住宅的各项设施并不符合老年人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的需求,因此能够住进一套设施完备、服务周全的老年住宅,成了很多城市老人向往的事。

二、长春老年住宅现状

2007年我们曾经对长春市老年住宅情况进行抽样调查,调查样本总数为2,260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老年人的平均年龄为68岁,1,862人,占样本总数的82.39%,其中有10年以下房龄产权房的老年人为356人,占样本总数的15.75%;有10~20年房龄产权房的老年人为756人,占样本总数的33.45%;有20~30年房龄产权房的老年人为878人,占样本总数的38.45%;有30年以上房龄产权房的老年人为626人,占样本总数的29.70%。

在这些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1,862名老年人中,其中与子女(亲属)分开居住独立生活的老年人为1,152人,占样本总数的50.97%;在与子女(亲属)同住的老年人为1,028人,占样本总数的45.49%;在老年公寓(敬老院)生活的老年人80人,占样本总数的3.54%。

在调查样本总数为2,260人中,无自有产权住房老年人的平均年龄为71岁,398人,占样本总数的17.61%。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398位老人,居住子女(亲属)住房而独自居住34人,占样本总数的1.50%;与子女(亲属)同住的老年为196人,占样本总数的8.67%;租房独自居住的78人,占样本总数的3.45%;租房与子女(亲属)同住的40人,占样本总数的1.77%;居住在老年公寓(敬老院)生活的老年人50人,占样本总数的2.21%。

在所调查的2,260名老年人中,有1,656人依靠离退休金生活,占样本总数的73.27%;393人依靠子女供养,占样本总数的17.38%;186人自身从事劳动,占样本总数的58.23%;25人依靠政府救济等,占样本总数的1.10%。老年人的年平均收入估计为9,600元是基本可以接受的,平均存款为14,262元。

从上述调查情况,我们得出结论:目前长春地区老年人选择养老的方式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住宅主要形式有与子女共居、与子女邻居、独居,除此以外还有托老所、福利院、临终关怀医院以及老年公寓等。

三、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建议

1、搞好社区,开发老年居住社区。包括全龄化养老社区和老年社区。全龄化居住社区是在一般居住社区中植入养老功能,适合从刚出生到全部年龄段的人居住。实际上,它是在普通社区的基础上增加社区养老的一系列设施和服务,属于混合居住型。在该种社区,老年住宅的具体形式有:老年住宅组团和“老少居”住宅,其中“老少居”住宅按两代人分开的距离可分为共居型、邻居型和近居型。

在2008年长春秋季房交会上,两种卖得火热的“亲情户型”,一种是“同楼居”型,即两代或多代人同住一栋住宅,上层为年轻夫妇及孩子,下层为老人,但各有独立完整的生活起居间和设施;一种是两代人同住的“连体式亲情户型”,即将一个大户型拆分为两个小户型,两户紧邻但各有各的门。这种居住方式,既保留了传统的东方家庭模式,又适应现代人的需要。

2、满足市场需求,采取租、售结合的销售方式。老年人所处的年龄阶段不同,生理和心理状况不同,对住宅的需求也不尽相同。现在国内已经出现了“候鸟”型养老的一批老人,即冬季在南方居住,夏季在北方避暑,长春也是一些老年人选择避暑的圣地。建议开发商针对有效需求,采取租、售结合的销售方式,对于出租的房屋户型要小、且数量不必太多,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形成有效合理的管理,达到“双赢”。这样,即对开发商有利,又对物业公司有利,同时有满足了市场需求,也避免了房屋销售结束、开发商撤离之后,物业管理不到位的事件发生。

3、做好选址工作

(1)环境安静。老年社区以养生为主,良好的生态环境可以使老年人心情舒畅。根据老年人爱静的心理特点,居住区的环境需幽雅、安静,空气要清新。市区过于喧闹,空气污浊,且地价昂贵,显然不适宜老年人居住。

(2)不能远离社会、家庭和亲友。从老年人的心理角度看,他们害怕孤独却又需要安宁,需要社团活动和对外交往,需要有生命力的精神感觉,不能单纯地把老年住宅与社会隔离起来,盲目地建在偏僻的郊区。因此,过于偏远、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地区不适宜建设老年居住社区,可以考虑建在休闲公园或郊区的大学校园附近。

4、做好配套设施的设计

(1)方便老年人的社区室外环境设计:如路网设计中通过巧妙合理的道路规划实行严格的人车分流;室外公共空间应包括广场、绿地、居住区公园等。

(2)方便老年人的社区配套设施设计:根据老年人活动类型层次可以分为三类:①消遣型,这是以老年人体育锻炼和文化娱乐为特征的活动设施;②发展型,这是以老年人高层次文化娱乐为特征的活动设施;③创造型,这是以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为特征的活动设施。

(3)加强室外环境设计与配套设施设计的整合:如社区内老年人的活动与便捷的车行互不干扰;无障碍的步行道路与社区中心公园、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进行联接;社区中心绿地或社区健身场地与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进行连接;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健身场地与儿童游乐场靠近设置;老年人医疗设施与商业设施、儿童设施应有相当的距离,但需便于内外交通等。

5、提供全方位和优质的服务。服务主要宗旨是调动老人的潜能,从生理到心理因素中,增强老人们自理、自立和自信的能力,让老人们超越自我,超越年龄,推迟养老期,并通过服务,使老人们生活有尊严,从而提高了老人们生活的质量。①开发时与银行合作,建立储蓄所方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②在园区内与医院合作建立诊所,提供医疗服务;③在开发时设有老年活动室,组织老年人的各种活动;④生活照料的服务,包括家政服务和餐饮供给服务、卫生保健服务,等等。

(作者单位: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吕静,修智英,赵苇.探析住宅设计中亟待关注的老年问题.建筑技术探索及其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2]刘颖春.老龄住宅相关问题初探.人口学刊[J].2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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