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即时强制问题探讨
2009-05-13杨纪恩
世纪桥·理论版 2009年12期
关键词:问题
摘要:警察即时强制在权力设置上极有垄断性和扩张性,容易对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由于立法不完善、执法理念滞后、程序规范缺乏、法律救济不力,滥用即时强制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对警察即时强制的法律控制,以防止警察即时强制权的滥用,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关键词:警察即时强制;问题;法律控制
收稿日期:2009-10-23
基金项目:本文系公安部2006年度科研项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强制措施适用研究成果(编号:2006LLYTHNST026)。
作者简介:杨纪恩(1973-),男,湖南洞口人,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治安行政管理。
一、警察即时强制概述
(一)警察即时强制概念
警察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任,在执法过程中,必然会面临一些紧急事态和突发事件,为了排除紧急危害,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不能遵循一般的行政程序的要求。所以必须赋予警察机关紧急处置的强制权力,这种权力便是警察即时强制权。警察即时强制是指警察机关为了排除紧急危害状态,在来不及发布命令、或者即使发布命令也难以达到目的的情况下,可以不经过预先的告诫程序,直接对相对人的身体、财产所施加的强制措施。[1](P.6)可见警察即时强制具有不可违抗性,能够对特定相对人权益产生直接的、强制的影响。无论相对人主观上愿意与否,这种影响力都会强制性施加到相对人身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