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会议综述
2009-04-21田相夏赖毅敏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9年2期
田相夏 赖毅敏
2008年12月18日到19日,“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大学交谊楼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承办、救助儿童会协办。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单位专家、学者、代表共一百余人参加了研讨会。团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操学诚、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上海团市委副书记徐斌、英国救助儿童会总监李萍等领导,以及陈瑞华、熊秋红、皮艺军、谢佑平、叶青、徐建、肖建国、姚建龙等刑事诉讼法与少年司法研究著名专家学者与会。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起源于英国的肯费特案件,2003年正式引入我国。与会代表认为,目前中国所试点的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以云南昆明盘龙区、上海市、福建厦门市同安区三地的探索为代表。在研讨会上,盘龙区公安分局与合适成年人共同模拟了合适成年人介入侦查讯问的过程,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模拟了合适成年人介入审查起诉阶段讯问的过程。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尽管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引入中国不过几年的时间,但是已经展示了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少年司法制度与刑事诉讼法完善等方面的重大作用。
与会代表认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未成年人的讯问是合适的,取得的作用和效果是明显的。……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