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混混”研究中国社会变迁
2009-04-21章伟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9年2期
章 伟
[编者按]乡村“混混”,形象是欺行霸市、为恶乡里、形象丑陋、众所共弃,他们是农村犯罪青少年的前身。但是从研究上说,他们是社会文化和社会结构之间矛盾的产物,是一个“地方性知识”中的概念与去“标签化”的中性词汇,也是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的重要领域。从明清言情小说的恶少、到晚清戏剧中的赌徒,从官场小说中的“门子”,到京昆剧目中的“刘阿鼠”,都是作为一个与我们相对的反面人物出现的。现在的中国农村社会,他们同样是“我们”这样一个主流文化群体中的“他者”,深入研究他们,就是深入研究“我们”;解释了他们为什么会这样,也同样解释了我们为什么使他们这样。社会只有一个,是我们的,也是他们的。下面四篇文章即是分别从社会学、法学与人类学的角度,以个案实证分析方法,对乡村“混混”进行的解剖、解释与解读。
[摘要]乡村混混是社会的边缘人,而边缘人研究是社会学自诞生以来的重要领域。中国社会的时空分异特征使边缘人研究出现城乡互动的特点,学者们通过多点民族志方法和田野调查,建构了主流群体相对应的混混群体作为“他者”,这是宏大学术关怀和研究方法跟进的典型做法。随着乡村混混研究的深入,对于乡村社会结构变化、政治转型和治理转换、法制植入和乡村重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混混;边缘人;田野调查;多点民族志
[中图分类号]D917.6[文献标识码]A
乡村混混,称呼多样,如“溜子”、“流子”、“烂人”、“歪人”、“二道毛”等,是乡村社会中不务正业、为非作歹者,以青年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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