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实证研究
2009-04-21李华庄晓晶程晓璐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9年2期
李 华 庄晓晶 程晓璐
[摘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可以在检察官的不起诉裁量权中予以体现。通过对海淀检察院近三年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总体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可以看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中的作用,并且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对于这些缺失和不足,可以通过增设不起诉事先告知机制,制定常见罪名不起诉应用指南,以及和其他社会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予以解决。
[关键词]宽严相济;未成年人;不起诉;实证研究
[中图分类号]D916.3[文献标识码]A
一、海淀检察院近三年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总体情况及变化趋势
海淀检察院近三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人数总共49人,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人数(1283人)的3.8%,其中2005年7人,占当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人数(530人)的1-3%;2006年27人,占当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人数(405人)的6,7%;2007年9件15人,占当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人数(348人)的4,3%。不起诉后又重新犯罪的有2人②,占不起诉总人数的4,1%。作出不起诉的罪名主要还是集中在抢劫(19人)、盗窃(13人)、寻衅滋事(12人)三种罪名上。此外,还有故意伤害(1人)、抢夺(1人),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1人)、假冒注册商标(1人)、交通肇事(1人)。
考察近三年未成年不起诉情况,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不起诉人数不是直线上升,而是有所波动(见图一)

变化二:相对不起诉比重大幅上升,占据绝对地位(见图二)

虽然不起诉总数有所波动,但相对不起诉在不起诉的比重却大幅度上升,并占据绝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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