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近代东阳族田的经营管理
2009-01-20王荣
中国集体经济 2009年11期
关键词:经营管理
王 荣
摘要:族田是近代宗族活动的经济基础,为宗族各种活动提供稳定的物质和资金支持。近代是族田发展的重要阶段,了解近代族田的经营管理,是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浙江是近代族田最多的省份之一,而东阳又是浙江省族田数量最多的县。文章依靠大量的家谱资料和土改资料,详细地分析了近代东阳族田的经营管理问题,揭示了东阳族田在经营及其管理上的特点。
关键词:近代;东阳;族田;经营管理
一、东阳族田的经营
(一)东阳族田的租佃制度
笔者通过资料调查,发现在东阳地区族田的租佃方式应以永佃制为主,包租制为辅,永佃制度基本是宗祠出租土地时候首选的租佃制度。
1、永佃制。永佃制度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租佃制度,其田底权与田面权是分开的,实际上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开来,不为一个业主所共有。一般有下列特点:田底权:即所有权,有收租权、出卖权、典当抵押权,但应担负田赋。田面权:占有田面权者对土地有长期使用权,此外还有出卖、典当、抵押、转租权,但还需向田底权所有者交租,租额较一般为轻。有田面权的土地,业主不能撤佃,但如三年不交租,这田面权就不能保持了。因而农民获得田面权后,地主不能随便撤佃。在东阳族谱中的租约中多有“若无拖欠不得掉佃转租”的字样。而一般的租佃制度则是可以随时转租他人的。在刘大钧的《我国佃农经济》中的调查显示在浙江地区“永佃制度,以为通行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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