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原初状态理念”的当代意义
2008-09-18杨礼银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2期
杨礼银
〔摘要〕原初状态理念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占据关键地位。它遭遇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这些批评本身也凸显出罗尔斯的这种理念在当代政治哲学中的重要意义。原初状态理念不仅在当代政治哲学理论研究中引起了巨大反响,而且对于当代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于我国目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罗尔斯;原初状态理念;公平;正义
〔中图分类号〕 B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2689(2008)02-0152-03
罗尔斯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家之一,其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已成为西方思想界体大思精的典范。而在他的正义理论中,原初状态的理念(the idea of the original position)占有一个关键和中心的地位,它既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逻辑起点,又是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论证方法。原初状态是罗尔斯为了提出和论证正义的原则而假设的一种背景状态。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其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1](120)
原初状态包括中等匮乏的客观环境和无知之幕加相互冷淡的主观环境。在罗尔斯看来,正义的社会需要这样一种客观条件:每个人都有其生活计划并追求其基本利益,而自然资源和社会财富既不是太缺乏以致于人们丧失理智,对别人像狼一样掠夺,也不是太丰富而人人各取所需,致使社会合作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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