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制结售汇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发送改革
2008-09-01胡敏傅坤山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2008年3期
胡 敏 傅坤山
摘要:我国的强制结售汇制度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特殊的环境下实施的外汇管理政策;目前,强制结售汇产生了风险倒置效应,增大了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难度,扭曲了外汇市场上的外汇的供求关系,有必要、也有条件取消强制结售汇政策,实施意愿结售汇政策。此项改革中,还必须进行一些相应的配套政策的改革,以实现平稳过渡。
关键词:强制结售汇;外汇风险倒置;藏汇于民;意愿结售汇
中图分类号:F830.7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439(2008)03—0082—03
一、我国强制结售汇制度的发展历程
强制结售汇制度是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该制度要求除国家规定的外汇账户可以保留外,企业和个人手中的外汇都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外汇指定银行则必须把高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头寸额度外的外汇在市场上卖出。央行一般作为市场上的接盘者,买入外汇以积累国家的外汇储备。
强制结售汇是在当时特殊的环境下的外汇管理政策,当时我国改革开放刚刚启动,还处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外汇储备严重不足,为了积累足够的外汇储备,保持人民币的汇率长期基本稳定,防范风险,我国采用了强制结售汇制度。
与1994年前后相比,我国经济和外汇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外汇储备增长迅速,强制结售汇制的弊端日益显现,我国不断对其进行改进,近年来,国家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1997年9月,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外汇收入的15%限额内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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