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如何做好人民的政治家

2008-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08年9期
关键词:人代会政治家公共利益

秋 风

人大代表应具备三项政治技艺:洞察公众利益何在;将民众的诉求,转换成立法草案、预算、政策等;利用民主政治的活动空间,进行游说,尽可能使这些草案变成真正的法律、预算和政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宪制的核心所在,也是民主政治的枢纽。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及闭会之后,全力履行自己作为民主、民众的政治家的角色,推动政治性质的辩论、审议、决策过程之发育、完善,乃是完善人大制度的关键所在。

当下中国治理体系存在一个不足:各层级政府中没有明确的政治部门,缺乏必要的政治审议程序。

尽管执政党反复强调政治的重要性,但由于种种原因,执政党各级官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角色却高度行政化。从昆明市委书记仇和身上,就能够清楚地看到这种行政化倾向。在现在的任上及以前在宿迁市委书记任上,仇和都把自己的主要精力用于日常行政,尤其是围绕着实现经济建设的目标具体指挥各行政部门的工作。

但是,优良的治理离不开政治。所谓“政治”,就是通过公共辩论过程,对权力的目标及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尤其是其所需要利用的资源进行界定,并对这种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和监督,使權力的运行始终符合公共利益。

立法、编制预算、确定重大政策的原则,都属于政治的范畴。

这样的政治是先于、高于行政活动。没有事先的政治决策,行政部门埋头行使权力,很可能偏离民众的需求;由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如何获得、怎样使用公共资源,更有可能损害民众的利益。

那么,当下中国的制度框架中,执政党当然是最重要的政治部门,也理应发挥更大的政治作用。除此之外,各级人大就是最重要的政治部门了。

检视宪法及关于全国人大、地方人大的组织法,就会发现,法律给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安排的角色,主要是政治性质的。据此可以说,各级人大代表就是相应层级的政治的主角,主要应当扮演人民的政治家的角色。

人大代表作为民众的政治家,要有效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及他对民众的责任,需要具备三项政治技艺:首先,理解民众对公共服务、公共品的需求,或者说,有能力洞察公众利益何在——民主制度要求政府施政的目标必须瞄准公共利益,而民主又预设了各个人、各个群体的利益是平等的,因而,政府究竟要干什么,是通过民主程序来决定的,其中非常重要的渠道就是人代会。人代会为权力所确定的目标是否真的代表了公共利益,取决于人大代表是否准确地发现了民众的诉求。人大代表为此需要借助各种程序来了解民众。

其次,人大代表应当有能力将自己所发现的民众的诉求,转换成立法草案、预算、政策、人事安排构想,以备提交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职责不是把民众的诉求原封不动地拿到人代会上说一通,提点意见、建议就了事了——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不是咨询机关;人大是承担立法、决策职能的机构,而不是仅供发议论的场所。人大将就哪些问题决策,取决于人大代表为人大提出了哪些预备性文件,然后,才有可能进入立法、决策程序。这些文件需要反映民意,但同时也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与政策理性。

这还没有完。人大代表要对民众尽责,还需要具备另外一项技能,即在每年的人代会上使自己的这些草案、设想进入立法、审议程序,并利用民主政治的活动空间,进行游说,尽可能使之变成真正的法律、预算、政策。

这样的技能要求或许有点高,尤其是对于当下尚属业余的各级人大代表来说。但是,如果人大确实是民主政治的枢纽,那么,从完善民主政治的角度看,人大代表就理应向这个方向发展。

惟有当人大代表普遍、或者哪怕有若干数量的人大代表具有这几项能力,且愿意发挥这几种能力,人大代表才能够扮演好民众的政治家的角色。

近些年来,已经有一些人大代表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这些政治技能,并程度不等地在各级人大及常委会中运用这种技能。

有些人大代表采取设立人大代表办公室、雇佣助手等办法,强化与选民的沟通;有些人大代表尝试与专家学者合作,就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立法草案;还有的人大代表则在会前会后积极奔走,推动立法进入人大或常委会立法程序。

这些努力还比较零散,但却显示了其政治家意识的觉醒,显示了其对选民、对公共利益负责任的精神。

猜你喜欢

人代会政治家公共利益
范仲淹画粥苦读
人代会期间能否召开常委会会议?
提升简报传播速度
乡镇人大“预备会现象”呼唤法律明确规定
基于经济法视野下公共利益保护的法律限度
浅论经济法的公共利益价值
周公作礼
挽衣留谏
政治家与鞋 ——艾马德(约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