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私法中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的处理
2008-04-21陈亚芹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1期
陈亚芹
摘要: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在国际私法领域与民法领域各产生不同性质的的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有关处理责任竞合的民法制度对涉外合同侵权竞合案件的识别所产生的不合理影响,主张对国际私法领域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的处理应依据独立的标准。
关键词:责任竞合;识别;诉讼标的;请求权
中图分类号:DF971文献标识码:A
在国内民商事案件中,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使当事人拥有双重请求权从而引发请求权人应如何主张权利的问题。而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还将使案件具有双重性质从而引发应如何确定法律选择规则以及准据法的问题。因此,对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的处理不仅是一个民法领域的问题,也是一个国际私法领域的问题。本文试从有关处理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的民法理论人手,进一步分析民法有关责任竞合问题的处理方法对确定涉外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案件性质的影响,结合中国的司法实践,探讨对国际私法中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问题的处理。
一、有关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民法理论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是民事责任竞合中的典型形式之一,是指某一不法民事事实具备了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同时符合了合同法律规范和侵权法律规范,导致该数种法律规范皆可适用的一种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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