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董事会
2006-08-12胡企华
企业文明 2006年3期
胡企华
策划人语:
企业法人治理,被称为当今的一道世界性难题。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称难的问题,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国家求解起来的难度无疑会更大。
1993年12月,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的时候,也许我们对这道题的难度理解还不深,在所谓第一轮董事会建立的时期,许多人以为将国有企业摇身一变,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工厂制就变成了公司制,现代企业制度就建立起来了。
然而,事实证明了这种想法与做法的幼稚和肤浅。10多年的实践证明,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其困难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实践还表明,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与机制,首先必须建立完善有效的董事会。正如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所说:“董事会是一切改革的基点”,“这个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就没办法解决,所以必须成功,不能失败”。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们必须也只能迎难而上。目前,以《公司法》第二次修正并颁行为契机,在借鉴国内外董事会建设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第二轮董事会建设工程已经启动。这是从根本上对董事会的重建与再造,其认识与实践的广度与深度远非上一轮建立董事会时可比。如果说,上一轮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改变,那么这一次也许就是一次实质性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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