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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权利 科学操作

2006-05-17金兆钧

人民音乐 2006年4期
关键词:唱片协会日本

金兆钧

2006年1月15日至20日,中国研修生音乐产业产权研修课程在日本东京举行。中方此次派出的研修生来自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协会、国家版权局、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人大法工委、中国传媒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北京歌华中演文化有限公司、中国东方歌舞团、北京迷笛音乐学校、人民音乐出版社、掌中万维公司等单位。

在四天紧张的研修课程中,富士太平洋音乐出版公司董事长朝妻一郎作了题目为《音乐出版商务的普及》的报告,全面地介绍了著作权人与出版方、各种使用者之间的权利关系。他的演讲中值得注意的是1967年以前日本的广电系统也是不交纳使用费的,咖啡馆更是两年前才开始为使用音乐付费。但现在则是所有的音乐使用者都必须交纳使用费。考虑到中国至今广电系统、娱乐业系统尚未支付音乐使用费,这个问题的解决总该提上议事日程了吧。

日本作曲家都仓俊一主讲的题目是《数码技术的发展与著作者权利》。他讲课的风格不同于别人,很有点意识流,并且颇有点牢骚感。他强调了当年CD产品出现,谁也没有想到仅仅一年的时间就取代了卡式盒带,而且眼下数码音乐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更是为强烈地影响到音乐著作权的实施。他更多地从创作者角度而不是唱片公司的角度强调一定要尊重创作者的各种权利。他认为数码技术的发展可能促进优秀作品的普及,互联网使作者自己销售作品成为可能,因此可能大大拓展作品的应用范围,从而可能给作者带来更多的利益,有利于音乐作品的普及。但他也指出:数码技术的发展也出了更多侵犯著作权的诱因,所谓进入了新的“混乱年代”,而且出现了如P2P式的新的侵权行为,计算机的便利也给简单篡改音乐成品带来的可能。对此,都仓表示“我们创作者抱有强烈的危机感”。想一想中国的现状,都仓的忧虑应该不算是杞人忧天。

日本唱片协会专务理事田边政的演讲题目是《日本唱片工业的过去·现在·将来》的报告,用了大量的数据说明日本唱片工业近50年的发展。强调了日本唱片市场的独特性:世界上唯一的再销售制度,世界上唯一的CD出租市场,几乎不存在盗版,单曲盘比率高(占据全世界单曲量的41%),国内产品比率高(72%)。他的态度较为乐观,他认为音乐的发展无限,人们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他称赞“女子十二乐坊”在日本惊人的销售成绩,认为这是一个“跨时代的发展”。

日本唱片协会的专务理事生野秀年的演讲题目是《日本唱片协会的业务概况》,全面地介绍了日本唱片协会为谋求唱片行业整体的合作和协调,保护唱片制作人的权利,实现唱片的合理使用,为日本音乐文化发展做贡献的业务目的。其中,“与最新信息和技术相对应的措施”一节最令人注意,针对高科技的发展,日本唱片协会及时开展新技术研究,制定相应的标准并完善了数据库,并由此面对世界唱片市场。

日本唱片协会事务局长高杉健二的演讲题目是《关于日本唱片制作人集中管理著作邻接权的情况》。他分别介绍了日本著作权基本制度,唱片制作人的权利,日本历史上有关著作权等集中管理的规定及演进。之后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广播二次使用收费、唱片出租流程等具体案例中的著作权保护方式。

日本音乐产业·文化振兴财团理事长斋藤正明介绍了他所领导的这个团体,这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组织,由各个与音乐产业相关的团体和机构构成。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人整体利益高于一切,最终还是保持行业的稳定和多赢的观念和做法,这对于风起云涌的中国文化产业来说是很值得思考的。

日本网络音乐著作权联络协议会代表干事佐佐木隆一作了题为《互联网和移动载体音乐短信业务与权利处理》的报告。这个报告引人注目的是虽然“日本的唱片行业对音乐发信持消极态度,但由于日本Apple公司的Itunes music store Japan公司成功地渗透日本市场,日本终于进入了正式的音乐发信时代。”同时,相应的著作权保护马上跟进,并成立的相应的协会与著作权管理团体进行协调。反观中国,这两年网上的MP3下载和彩铃业务也已经有了急速发展,个别有眼光的从业人已经成功地淘到了第一桶金。但是,在这个如此巨大的产业发展的同时,其音乐制作权的保护却还没有像日本这样迅速形成了完整的保护制度。

雅马哈公司NT知识产权担当部长户叶司武郎演讲的题目是《通讯卡拉OK的展开与著作权保护模式》。何谓通信卡拉OK?即网络卡拉OK。日本已经利用互联网络创建了卡拉OK放送点播的新模式,即建立规模庞大的网络服务器,集中曲目数据库。卡拉OK的使用者通过网络下载曲目并播放。这个系统的优势显而易见。除了总体降低成本外,最重要的就是任何曲目的点击率可以方便地进行精确的统计,从而为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提供相当准确的数据。据闻,中国也已经有了类似的尝试,但尚未得到推广。目前,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像协会正着手成立中国音像制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日本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送信部部长渡边聪,他参与了日本60年代以来著作权保护的全过程。他的题目是《互联网与音乐著作权管理》。他集中介绍了日本著作权协会的运作模式,令人感兴趣的是该协会的一系列管理系统,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的作品数据库系统、许可受理系统、许可标志自动发行系统、报告请求计算系统、监视系统。这些基于计算机和网络的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大大提高了著作权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这点对于中国正在大力推行的著作权集中管理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索尼唱片娱乐公司国际市场部副总裁田中章介绍了索尼公司“创作人——音乐人——制作人——经销店——顾客”这样一个“快乐音乐循环”的理念,并列举了一些成功的案例。

VICTOR唱片娱乐公司的小森治信作了《日本唱片产业:竞争和共存》的报告。他主讲的中心并不是自由竞争,更强调的是竞争下的共存与合作。他指出,任何一家公司如果都要自己小而全地运营,必然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日本建立了两个共同接受订货、共同出货以及共同发送的物流系统。这样,达到了既有利于制造商,也有利于销售商和消费者的目的。他还介绍了日本的数码试听系统服务如何提供全面的唱片信息为促销和订货打下了很好的基础以及日本唱片上市发行的六十天流程。通过这样的流程设计,唱片的营销变得相当透明,能够避免盲目的生产。这也需要我们的唱片业界学习。

研修课程的最后,中方研修生按照创作人、经营人、管理人、使用人大致的分组发表研修体会。各组分别介绍了中国唱片产业和中国著作权保护方面的现状及此次研修的体会和收获。日方表示,日本现在已经占据全球唱片产量的15%,而中国将在今后发展成音乐大国,希望中日音乐工作者以及音乐产权保护工作者能够加强交流,共同为亚洲音乐文化和音乐产业的繁荣做出努力。中方代表表示,我们将学习日本唱片产业及音乐著作权保护等领域中可资借鉴的经验,进一步加强两国之间的音乐文化交流,为促进日中文化交流和产业交流做出积极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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