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边缘正义.马克思主义的公共霸权理论(二)
2004-07-15陈维纲
读书 2004年11期
陈维纲
列宁主义的霸权理论与实践是针对边缘世界普遍存在的自由主义畸形问题而制定的一种以国家为中心的发展策略。由于这个缘故,霸权理论应被视作为当代边缘文化民族主义的先驱。不过,这两种版本的“官方民族主义”有着根本区别。如果说当代文化民族主义把发展型国家看作是对西方自由主义现代性模式的有效替代,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国家构建者”则恰恰把这样的国家主义发展模式视为问题之所在。他们敏锐地意识到,任何通过霸权实践来构建一种非自发形式的民族认同和公共意志的尝试都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别,精英与大众之别,从而导致“波拿巴式—恺撒式的”民族主义。这样,使革命成为可能的努力到头来将变成“发展自由社会的最大障碍”。
这一困境促使马克思主义者制定了一系列列宁主义及后列宁主义的策略来调和边缘民族主义与平等正义理想。列宁的“苏维埃民主”理论,托洛茨基的“永远革命论”和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都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这种努力在分别由中国的儒家马克思主义者和葛兰西发展出来的公共霸权概念中达到了高峰。
这一理论传统的重要性在于:它把我们直接引入到边缘正义问题的症结所在,即自由主义与欧洲中心主义之间的内在关联。更形象地说,它使我们清楚地看到,边缘正义问题的症结是欧洲中心论的自由主义逻辑。
罗尔斯的正义优先观念为我们审视这一逻辑提供了恰当的参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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