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反洗钱问题透视
2004-06-08纪瑞朴
中国经济信息 2004年11期
关键词:现金
纪瑞朴
20世纪80年代以来,洗钱犯罪日益猖獗并在世界范围内迅速蔓延,洗钱犯罪的触角无所不及,手段无所不用。源源不断的黑钱赃款经过有组织有计划的清洗后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融入并腐蚀健康的国民经济体系。据估计,全球每年洗钱的数额触目惊心,约占世界各国GDP总和的2%~5%,我国每年也有20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世界各国的实践证明,现代金融体系已成为洗钱的主渠道,洗钱者主要通过金融系统进行洗钱犯罪活动,金融系统始终处于反洗钱斗争的最前沿。因此,充分发挥金融系统的反洗钱主力军作用,构筑坚实的反洗钱防线,显得至关重要。
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纷纷成立反洗钱体系,希冀从经济源头上打击恐怖主义。我国也不例外,而且反映十分迅速。200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专门成立了一个反洗钱领导小组;2002年4月,公安部在经济犯罪侦察局内部专门设立了洗钱犯罪侦察处;2002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交易监测处和反洗钱工作处挂牌,并成立了由有关司局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指导反洗钱工作,这一阵容构成了我国银行业反洗钱组织机构的框架,标志着中国正式拉开了反洗钱大战的帷幕;2003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规两法”)等三项法规,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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