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美德 培育民族精神
2004-04-29张奇伟
人民教育 2004年6期
[编者按]2004年1月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切实做好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工作,努力开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新局面。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新阶段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德育工作的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
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从增强爱国感情做起,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我们将围绕这项工作刊发系列文章,敬请关注。本期,张奇伟副教授着重从理解和把握传统美德内涵的角度阐述了培育民族精神的思路。
一
每一个民族都有她自己独有的民族精神。一个民族的精神是这个民族共同体行为方式、价值追求、审美取向、致思取向的合金、蒸餾和凝练,它是民族文化的内核,是民族文化“王国的圣殿”。它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根本依据,是民族繁衍生息的精神家园,足民族发展复兴的力量源泉,是民族走向辉煌的终极保障。
民族精神有其自己的发展模式和演化路径。概括地说,民族精神具有民族性、继承性和时代性。民族精神的现实存在和历史嬗变就是通过共性与个性、融合和相斥、古往和现今、承袭和创新等一系列的张力运动而实现的。在我们对民族精神的考察中,值得人们特别关注的是民族精神的世代继承。离开世代的相袭相革,民族精神的发展和延续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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