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教学的尝试
2004-02-25黄有良
中国音乐教育 2004年12期
根据新课标的精神,笔者不揣浅陋,进行了音乐创作教学的尝试。随着试验的深入,我愈来愈感到创作教学具有多元的教育功能:它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自主创造的意识,还给学生带来了创造的快乐———用音乐语言来表现情景、塑造形象和表达情感的快乐,而且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了更灵活的学习方法。
小学一年级学生似乎与音乐创作无缘。但笔者在小学一年级创作尝试中竟得到了意外的收获。
那是一节音乐欣赏课《龟兔赛跑》。当学生们对比听赏了“乌龟的音乐”和“兔子的音乐”后,经过讨论,形成了这样一个图表:

这时,教师突发奇想,让学生尝试用“”三个音符分别创编乌龟和兔子的音乐。谁料到学生是那么踊跃,争先恐后口编“音乐作品”。其中有位学生创编了这样两条旋律:
乌龟的音乐:
兔子的音乐:
这两条旋律基本符合图表列出的音乐形象,被师生们评为“最佳创作奖”。这时,创作者的兴奋心情不用说,其他学生也受到了鼓舞,个个跃跃欲试。一时间,学唱的学唱,创编的创编,课堂上形成了一个学习高潮。
虽然创编的是两条再简单不过的旋律,细思量,却觉得学生的收获很多:
首先,学生们不仅认识了“ ”三个音符,而且会使用这三个音符进行音乐表现,其掌握知识的牢固程度是平时唱练教学无法比拟的。
其次,经过创编,大部分学生体验到了音的高低、速度的快慢、节奏的松紧,甚至萌发了用音乐元素去表现不同形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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