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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画斑马”

2003-04-29

商务周刊 2003年19期

尽管供职于世界银行,但曾经在国家经贸委做过官的张春霖并不被国内经济学者和官员看做外人,他最近撰文,追述了20年来这场“次优选择”改革的艰辛历程。

1979年改革前,中国国企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几乎完全为政府拥有。整个国有经济部门组织得就像一个超级大公司,所有的生产决策、投资决策和用人决策都由中央计划确定。所谓的“企业”不过是一个生产车间,经理不过是一个车间主任。

所有企业成员的报酬与经营业绩无关,因此理论上只有中央政府领导人有搞好经济的动力。为了解决由此导致的经营决策低效,政府决定将决策权和剩余索取权向企业转移。改革一开始的指导思想可以用一句官方口号来概括:“改革目的是使企业独立自主、自负盈亏”。

张维迎认为,如果改革充分贯彻了这一指导思想,国有制就可能在任何经济意义上都已不再存在,“因为这种独立要求政府彻底脱离企业的所有权,政府最多以纯粹的债权人身份出现”。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口号却是以国家所有制的壮大为前提目标的。这个在今天主流经济学家看来“自相矛盾”的“假命题”,自此拉开了一场耗资数万亿成本的求证道路。

“80年代的改革中,一个占主导地位并得到了广泛认同的目标是‘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在实践中,这个目标有两个重要含义。第一,其着眼点实际上是试图搞好搞活现有的几乎每一个国有企业;第二,搞好搞活的具体标志是亏损减少和盈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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