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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MBO将走向哪里

2003-04-29宣锋

现代企业 2003年6期

宣 锋

MBO(ManagementBuy—out)称管理层融资收购。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ikQ Wright)于1980年提出,并对该现象进行了比较规范的定义,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行为。通过收购,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管理层收购活动完成之后,企业的管理层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统一。

我国最早着手从事MBO的是北京四通集团。北京四通集团的MBO方案成功的解决了产权不明确引起的管理乏力等问题。在北京政府的支持下,通过资产收购,四通产权归属段永基领导的职工持股会,极大程度的激发了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消除了产权模糊带来的不良结果。MBO的实施所带来的利益不少,但是问题与困惑也不少:

1、高风险存在于资金来源之中。管理层收购的资金来源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内部资金,即经理层本身提供的资金;二是外部资金,即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一般情况下,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的价格往往远远超过收购方(经理层)的支付能力,所以,在收购中,经理层自身提供的资金只能占总收购价格中的很少一部分,大部分还要依靠外来资金,其中,债务融资(包括高级债务、次级债务和流动资金贷款)往往在MBO收购融资中比例超过80%。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管理层收购在融资方面存在较大的障碍:

首先,我国落后的金融体制使得管理层收购从银行融资的可能性非常小。现有法律禁止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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