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风险有多大?
2000-06-14顾惠忠
南风窗 2000年5期
顾惠忠(上海)
本来,按中央的规定,地方政府是不能自行借债的。但事实上,地方政府借债已不是秘密。据《信息日报》报道,财政部长项怀诚日前指出,一些地方的债务风险已经开始显现,正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并已对个别省的财力分配格局造成严重影响。他所指的债务风险,包括前些年一些地方为建设项目所作的财政担保。
用完祖宗的积蓄再掏子孙的口袋
南方某沿海城市党报有则报道说,当地一个县级市(以下简称H市)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两年来共动用资金80亿元。这两年H市1400多平方公里的大地,整个成了建筑工地。城区拆除旧房43万平方米,新建房屋108万平方米,建工大厦等近20幢高楼从中崛起;城市基础设施改头换面,主干道变宽了、平整了;一批雕塑点缀着城区……两年创建,一座新城已经建成。
查阅H市1995年至今的统计资料,发现当地4年间财政总收入为20多亿元。那么,何来80亿元投入创建的呢?
经调查,H市通过强行要求下属单位、群众向重点工程捐款,募集了数亿元。在直接融资手段用完,而财政又拿不出钱后,市政府就将各项基建工程分解到各个主管部门,采取“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集资”的办法推行。若哪个部门不落实,就搬掉其行政首长位置。被逼急了的部门头头只得四处筹款。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交通投资公司,向银行借钱造路,目前负债8000余万元。用当地领导的话说,为建设,我们不仅花光祖宗的积蓄,用空儿子的钱,还用了孙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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