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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

2000-06-14陈卓

书屋 2000年5期

陈卓

偷东西很可耻,但是偷书是个例外。对读书人而言还是件雅事,偷书者甚而被美其名曰:雅贼。

书的概念广义上说包括书信、书法、书籍、书稿,最有名的偷书典出唐朝:唐太宗酷爱王羲之书法,尤以《兰亭集序》为最,竟派萧翊从王羲之七世孙智永和尚处偷到真迹,虽不甚光彩却流传至今,可谓开“偷”之先河。从狭义上说,书仅指书籍而言,自宋朝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后,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书籍,之前的那些手卷,手抄本之类是不能算数的。故此,一部偷书史方才正式登场。

偷书的对象当然是书,但干这一行的人成份就复杂了,除了专业的偷儿外,读书人、藏书家、出版商在业余都会偶尔干点这种兼职。古今中外,这类“雅行”始终未绝迹过。作为偷儿,钱财是首选,除非是价值连城的珍本,没有贼会愿意去偷又沉又不值钱的书,所以偷儿一般都不光顾穷酸文人家。明人敖英《绿雪亭杂言》就记有贼不偷书一事:

吴中有老儒沈文卿,读书至宵分,灯荧荧欲灭。忽见盗在室中,掬物无所得。从容呼之曰:“穿窬君子,虚劳下顾,某辄有小诗奉赠。”乃长吟曰:“风寒月黑夜迢迢,孤负劳心走一遭。只有古书三四束,也堪将去教儿曹。”穿窬者含笑而去。

这则笔记有些夸张过分。突见小偷,惊恐之状可想,却还能如此悠游容与,已不可信;至于吟诗调侃,更是匪夷所思;小偷一无所得,懊丧还来不及,不揍这老头一顿,竟然含笑而去,简直是君子国中的人物了。作者无非是形容书生身无长物和几本破书不入偷儿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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