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在公共安全脸上的耳光
2000-06-14巫昂题图/周国强
三联生活周刊 2000年19期
关键词:银行
记者/吴晓东 巫昂 题图/周国强
1995年:黑龙江鹤岗“一·二八”巨额现金抢劫案
1995年1月28日,黑龙江鹤岗南山矿发生枪杀10名经警和保安的恶性抢劫案件,罪犯抢劫的目标是当晚存放在小仓库中次日将要发给矿上工人过年的百万工资款。四名男子(其中两人戴假发装扮为女人)驾驶着当日杀死司机抢来的吉普车驶入仓库所在的大院,前后各两人迅速封锁左右楼道,见一个枪杀一个,一枪未死再加补枪,决不留活口。在接近小仓库时,因为偶有经警在仓库内逗留,他们爆炸开仓库后未能顺利进入,只好放火焚烧现场后撤离。现场遗下了11具尸体。
“一·二八”案的罪犯心智明显超过一般东北的无严谨作案计划的“刀枪炮”暴力团伙成员,为了给警方造成该案成员田原、阎文宇案发当日不在现场的错觉,早在1994年9月,就由主犯孙海波出面在鹤岗租下一套楼房,让他们二人在那里隐居数月,对外说田原去南韩打工,阎文宇到南方下海,对所有熟人严密封锁消息。在抢劫百万现金的过程中,他们事先有详细的“踩点”,熟悉作案现场路径,了解现金存放位置和警力分布,作案时间选在防卫一方容易麻痹的晚间7点,撤退路线也经过可靠的勘察。在作案中应变能力强,比如亲自向已被经警击伤的成员田原补枪,将他左眼为“格棱眼”的体貌特征破坏掉,然后及时撤退。他们的作案手段完备,有车辆、枪支、伪装和爆炸物,其成员都有一定的特殊技能,分工明确,比如专门拨款让一人学会驾驶,以行事果断残忍的田雨、田原兄弟为主枪手,以善于研究作战的阎文宇为军师,他平时经常琢磨一些法制材料,犯罪纪实,大案案例,甚至是《刑事侦察学》,城府极沉的孙海波是当然的总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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