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重建之计不宜迟
2000-06-07瞿佳
大众医学 2000年6期
瞿佳
睛是视觉器官,是人生存和生活最关键的感觉器官之一。有人估计,人们从外界所接受的信息中 大约82%来自视觉。因此,将视力作为人体健康的重要评价指标无疑是恰当的,将视力作为从事某些职业的必备条件也是合理的。
但是,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升学或就业体检中,是以远距裸眼视力作为视力健康的唯一标准,就有以一盖全、失之偏颇之嫌,科学性不足。
首先,视力表检测的视力只是所有视觉功能中的一个部分。完整的视觉功能至少应分为两大部分:①静态视功能:以远距视力为代表,还包括对比度视力、近距视力、视野、色觉、立体视等;②动态视力:以调节和辐辏(即两眼看近物时向内聚合的能力)双眼功能为代表,还包括扫视、追踪等运动视觉。拥有健全视功能的人应该拥有清晰的远近视力、舒适而持久阅读的视功能、快速而协调的双眼追踪或扫视功能。因此,仅仅依靠一项远距裸眼视力是不能代表健全的视功能的。
其次,即使裸眼视力低于正常,也并不意味着丧失了良好视功能。我们知道,绝大多数的视力低下是由屈光不正引起的,在科学发展的今天,它很容易通过合适的“光学药物”——框架眼镜、隐形眼镜等给予完全矫正。所以,因屈光不正而引起裸眼视力不能“达标”,完全可以通过科学、正确的视力矫正加以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经过正确方法矫正后的正常视力,与裸眼正常视力在视觉效果上是完全相同的。
用远视力作为招工、招生的视功能唯一标准的不良影响,张士元教授和汪芳润教授的文章已经写得明明白白,下面让我们打开“国门”,看看某些国家对招工、升学的视力要求(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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