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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作品存在与艺术市场研究

2024-03-20杨毅凌

中国市场 2024年9期
关键词:艺术创作艺术作品人工智能

摘 要:人工智能进入艺术领域,利用基于数据统计与深度神经网络技术的机器学习从事艺术创作。机器可以深度学习,掌握人类形式构造的奥义,人们输入几个关键词就能得到一幅看似想象力丰富的画作。人工智能似乎企图占领人类艺术的高地,宣告人类艺术创作的低效与失败,这引发了人们关于人工智能与艺术创造性的探讨。文章通过分析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过程,探讨现阶段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能否称其为创作,人工智能作品的存在及其作品进入艺术市场的问题。

关键词:人工智能;艺术创作;艺术作品

中图分类号: G1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4)09-0119-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4.09.029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艺术、宗教构成人类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它们诠释着绝对真理,实现人的自我直观。德国图宾根大学(University of Tubingen)的莱昂·盖茨(Leon A.gates)等人在2015年根据深度神经网络DNN计算生成了艺术作品,2018年10月25日,艺术作品《埃德蒙·贝拉米肖像》以43.2万美元拍卖成功,这是首个在大型拍卖会上成功交易的人工智能艺术品,不久(2019年3月),德国艺术家马里奥·克林格曼(Mario Klingemann)的装饰作品《路人回忆一号》在苏富比拍卖行拍卖成功。人工智能企图占领人类艺术这个高级领域,它们的作品涌入艺术市场,一次又一次地发起对人类艺术领域的进攻和挑战,好像要掀开这条长久以来被人类引以为豪并视之为机器难以企及的智能遮羞布,这使得我们不得不认真审视人工智能的创作过程与艺术作品,反思艺术创作与作品存在。

1 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

如果从字面意义理解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就是人工智能完成艺术作品的过程。文章不具体分析不同艺术门类的机器创作过程,不同艺术门类创作的底层原理基本具有相似性,一般只有技术细节、格状数据维度等方面的不同。同时,也不讨论拼贴式的人工智能艺术创作。

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核心在于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机器学习。当下,机器学习的研究设计思路主要是继承了结构主义学派的思想,基于数据统计和深度神经网络的机器学习处理可统计,难推理的人类知识范畴,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精确描述并运用艺术风格流派的形式规则”确实属于该知识范畴。根据李航老师在《统计学习方法》中的介绍,机器学习的关键要素是策略、算法和模型。策略是具体学习规则,以规则寻找合适的损失函数,找出最优模型。算法即依据样本或样例,确定模型函数参数。计算机收集几千万甚至上亿的作品样本或样例,搭建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噪声过滤、特征提取、正则化等预处理,再进行数据降维,最后构建数据模型并进行测试。

1958年,加拿大神经生物学家大卫·休伯尔(David Hubel)和美国神经生物学家托斯坦·威泽尔(Torsten Wiesel)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进行了小猫实验,发现了“方向选择性细胞”(orientation selective cell)这种神经元细胞,这个实验证明了人脑存在分层认知,外界信号的输入从感官细胞到中枢神经系统最后到大脑有着逐层迭代和抽象的过程。该神经生物学的实验使得结构主义学者摆脱了特征与结果直接映射的理论困境,突破浅层学习,促成了深度神经网络的发展。机器学习更加深入地模拟人类大脑的思维过程,借助对抗式生成网络(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s,GAN),人工智能进一步地参与到艺术创作的领域。对抗式生成网络需要训练判别网络和生成网络。判别网络常使用卷积神经网络(convolutional neural networks),卷积神经网络多用于模式识别中的图像特征提取,大量人类艺术作品作为数据由输入层进入卷积神经网络,若干卷积层筛选数据,获得高维度特征,最后通过池化层共享采样(比如相近颜色像素数据采用同一采样值)降低数据量,最终获得数据特征图。生成网络常使用反卷积神经网络(deconvolutional networks,DN),反卷积神经网络用特征图与特征滤波器卷积生成图像。一般地,对抗性生成网络首先训练判别网络——使用艺术作品数据集进行训练,比如可以使之精准分类太阳与非太阳。再用判別网络训练生成网络,比如生成网络生成太阳由判别网络进行判断,判别结果反馈给生成网络,反复生成,使生成网络生成图像被判别网络判定为太阳的概率逐渐增加,逐步优化。由此,人工智能可以根据其数据学习进行艺术创作。至于当下火热的输入文字,生成图像的AI绘画模型(比如Nolibox),无非增加了其他细节技术,比如输入样例(样本与标记)进行分类与回归的监督学习任务与自然语言处理的技术。

2 人工智能创作的反思

学者们质疑人工智能的创作成立,往往从其创作过程与人类创作过程的本质差异入手,否定人工智能的创作行为,主要的批判角度如下。

第一,经验性质的不同。学者马草认为人工智能的创作缺失经验,经验是艺术的起源、根基、目的、内容。实际上,人工智能通过大量数据输入获得特征数据何尝不是一种借助经验的学习?究其根本,从大量数据中把握共性特征,就是从个别经验下手寻找普遍规律的归纳方法。人工智能创作与人类创作的本质区别是经验性质不同,人工智能经验来源于数据的输入,而人的经验来自其本身存在于世界的经历与体验。对于人工智能而言,被输入的数据属于外在客观世界,AI的作用仅是描述和处理数据,经验之于AI属于对象性存在,而人的经验来自人与世界未分化的互动。于是世界对于人类不是技术处理的对象,而是与人类本身有关联的对象,人与世界没有绝对的主客之分。总而言之,人工智能的经验不是生存经验,因此其不具备生命体验,不会有超越性存在的感悟,不具备神思能力,其经验只是技术处理的冰冷数据。生存经验与体验是人类艺术创作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第二,主体认定的困难。人类艺术创作的主体是明确的——艺术家本人。我们且不讨论机器是否可能称为主体,假设我们把主体泛化为产生作品的对象,那么这个对象究竟是机器还是人?是算法设计者还是机器学习所学作品的作者?有学者认为,机器根本就不是主体,只是技术,机器操纵者也不是主体(因为他不参与直接创造,而只是指令发出者),机器参与艺术创作异化了人类的艺术创作,使得创作过程非事件化。对于机器操纵者是否是主体,不能一概而论,要看操纵者在创造过程中所发挥的真实作用,比如清华美院吴琼教授2019年创作的作品《人工智能活肖像》,该作品每日捕捉当日参观者肖像,利用算法和光敏细菌为参观者绘制观众“平均”肖像,这件作品充分体现了作者意志和其社会思考,那么作者当然成了作品唯一的主体,人工智能仅仅作为技术参与艺术创作,该创作过程也无关被异化,只是媒介手段的更新。当然,在艺术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被人工智能技术异化的艺术创作,这样的作品本质上难以定义主体存在。同时,AI利用稳定扩散模型(stable diffusion model,SD)的潜在模型技术(latent diffusion model)等手段使作品生成效率更高,创作过程完全被非事件化,自然也谈不上创作的本质是探索,是对体验之再体验。

第三,文章符码化的实事。人工智能创作的文章是没有语境凭空产生的,没有语境的文本毫无意义。这些符号只有意符,没有意指,只有能指,没有所指。当人们与Chat GPT对话时,Chat GPT确实可以与人们进行深入探讨,且语言流畅,与人类之间的交流看似无异。甚至某种意义上来说,它通过了图灵测试。但我们同时好奇的事情是它是否真正意识到它在说什么?这些语言文字对它而言是否仅仅只是一个数学函数筛选的结果?于是文字呈现出来,对于机器仅仅是一堆没有意义的符号而已。这堆符号终于组合起来了,人类觉得它有意义。文本符号之于AI仅是一串符码。

第四,思维运用的局限。人类思维分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一般地,艺术学理论认为这三种思维都运用于人类艺术创作之中。逻辑思维必然运用于机器的学习创作过程中。形象思维是否存在于人工智能的操作过程中略有争议——人工智能的图像识别、特征提取是否属于形象思维运用。姑且认为人工智能拥有形象思维,可是真的可以用形象思维解释艺术创作行为吗?但无论如何,人工智能不具备灵感思维,灵感思维是大脑皮层兴奋时,神经元细胞突然触发建立的神经连接。灵感是神秘的,可遇而不可求,但它却不是空穴来风、凭空而来的,它需要艺术家大量的艺术积累和努力尝试开发质料。当灵感到来的时候,艺术家、艺术家的技巧、艺术家的个性都成了这份灵感和所要开发的质料是表达自身的工具,外在的偶然性与艺术家内在的个性断不会从灵感中冒出头来,而是服从于灵感,服从于生存体验的表达。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便是“沉浸在主题里”,艺术主体不再是主体,而是与作品融为一体,是被“有生命形象所采用的形式”,主体不会作为主体冒出灵感而发挥作用。也可以说人工智能进行了艺术的积累,但因它没有生命体验,便没有“可以沉浸的主题”,数据、算法、神经网络的必然性也决定了它不可能产生转瞬即逝的灵感。

总之,人工智能不具有精神与主体性,没有生存体验(它于存在之外),没有生命情感。而我们知道,人类艺术活动得以产生的基本前提是人类在存在场之中。如果以人类艺术创作为尺度,衡量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那么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并不是人类意义的真正创作,该过程是一个没有存在体验的行为。或许有一日,所谓情感、意志也可以被形式化和被机器拥有,但这是一件相当遥远的事情,对于现阶段的机器创作不给予参考与讨论。

3 人工智能作品存在

以人类创作行为为参照,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与人类的艺术创作存在本质区别。于是,许多学者基于对人工智能创作的否定而否定了人工智能艺术作品的作品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学者们的反应也是AI效应的具体体现,他们大肆宣称人工智能没有情感,没有生存体验,所以不能进行真正的艺术创作活动,进而得出结论——以非艺术的创作方式创作艺术无法得到真正的艺术作品。2016年,香港巴塞尔艺术展览上,存在59%的艺术作品令观众无法辨别其创作者是人还是机器。2022年8月,美国科罗拉多州博览会的艺术比赛第一名为AI画作《太空歌剧院》。事实上,当一些优秀的AI作品混入人类艺术作品中,未必能分清楚哪些是人类作品,哪些是机器作品。对于艺术接受者而言,艺术家在结束创作之后,作品便脱离了作者而独立存在,同理,人工智能在完成作品以后,作品也脱离了人工智能。

其实,以上探讨中隐藏的问题是——人们接受艺术作品究竟体验了谁的情感?如果仅仅是艺术家的情感,那么人类艺术家鲜活而真实的生命情感自然可以保存于其创作的艺术作品中为受众接受,而没有生命体验的机器没有情感置于作品之中,因此机器作品没有情感,受众对于情感无从体验。有学者指出:“机器人小冰可以写诗,但是,即便她写出了杜甫的诗,但因为它是机器人,并没有经历杜甫的颠沛流离,那么,它的作品就依然欠缺杜诗中所蕴含的那种‘沉郁頓挫,依然无法给我们杜诗所给予我们的那种深沉感动,甚至还会因此而更显得过于做作和空泛。”试问人们阅读杜甫的《登高》,意在感受杜甫本人生活的颠沛流离吗?人们究竟是在读杜甫的人生经历,杜甫的情感表露还是在阅读自己的生命情感?如果我们没有与杜甫这首诗的意境相统一的生命体验,这首诗是无论如何也无法读懂的。如果某人因为知道了《登高》一诗为微软小冰所作而觉得这首诗索然无味,沉郁顿挫荡然无存,那是他本就没有这份颠沛流离的生命体验。倘若一件艺术作品的意境所表达的情感,是接受者所从来没有过的情感体验,那么这幅作品无论多么伟大,都不可能打动这个接受者。人们并不是通过艺术作品了解他人的情感,而是借助艺术作品表达并直观自身的情感。无论如何理解艺术创作,人工智能至少首先创作出了一个色彩模拟物,这个模拟物完全可能在接受者的眼中成为既有情感,又有形式的艺术作品,这一点与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是否进行情感探索本身无关。人类拥有一种将自己生存情感进行形象的非现实重构的欲望,就此而言,每个人都有艺术需要。艺术家出色地完成了将自我情感转化成形象的工作,这形象就是一个作品,这个作品拥有客观存在的内在视域。常人怀着自己的生命体验,这份体验中的生命情感有一部分正与艺术家置于作品中的情感类同,于是他亲近了艺术作品,把自己的情感与想象投入到内在视域之中。因为这作品之于他的意义并不是作品是否表达了艺术家的情感这件事,而是艺术家帮助他表达了他的情感。或许人工智能在进行艺术创作的过程当中并没有付出情感,但它制作了一个色彩模拟物,这个模拟物拥有成为我们的情感形象化发生器的可能,我们借助作品反观自我情感。如果我们的情感成功地置入了人工智能作品中将我们自身的情感形象化,那么这个人工智能作品就是一件合格的艺术作品,我们的神思成功地进入了这内在视域之中,常人因人工智能而成为艺术家。

4 人工智能艺术作品与艺术市场

我们说明了人工智能作品存在的可能,换一种意义,也就说明了人工智能的艺术作品拥有艺术价值的可能,以及进入艺术市场的合理性。艺术品进入艺术市场是复杂的,匈牙利文化社会学家和艺术史学家阿诺德·豪泽尔认为,“由于艺术价值难以与市场价值相比较,一幅画的价格很难说明它的价值。艺术品的价格的确定更多地取决于各种市场因素,而不是作品質量,那是商人的事,而不是艺术家能左右的。”这也正如马克思的观点,一件艺术品进入艺术市场的价格,往往不是由其艺术价值直接决定的,艺术品的价格“可以由一系列非常偶然的因素决定”。

艺术品能够长久地在艺术市场上保持活性,仍然基于其本身的价值属性。但是艺术作品的价值是基于某种客观存在还是凭空的主观赋予?人们经常把艺术市场看作艺术体制(或其中一部分),把价值看作商人的事,艺术评论家的事,于是,艺术价值就与一切非艺术的体制相关联,艺术品置于了一个生产、传播、消费的市场网络中,不同社会主体基于不同利害关系形成权力话语操纵着艺术品价值,进而在商业炒作之下使得价格更加成为脱离价值的存在。艺术品的价值就在于它存在的所谓语境、艺术史的知识与氛围,“艺术界”之下,在于制度、评价机制、社会个人或组织的授权,“艺术世界”之下产生。艺术品以如此方式进入市场,最后的结果就是使艺术品艺术价值虚无化。

我们必须反对这种价值观念,真正的艺术作品,其价值确认绝不是主观评价与市场运作的结果,艺术作品的艺术价值拥有客观基础,这客观基础就在于其所呈现的“韵外之致,味外之旨”。这个背后空间的广度与深度,越是宽广而深入地呈现出某种人类的超越性与普遍性,越是客观地拥有更高的艺术价值而成为人类情感的、真理的发生器。常人通过艺术家而成为艺术家,常人同样通过人工智能而成为艺术家,人工智也能帮助常人完成情感与技巧的统一。无论是艺术家还是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都满足了人类的艺术需要,人们不会因为有了维瓦尔第就不再需要莫扎特和贝多芬。同理,人们不会因为拥有了人工智能艺术家而抛弃了人类艺术家(甚至需要交代,人类艺术家及其作品是人工智能艺术生产的条件与前提,是必要的传统)。以一种新的途径——利用人工智能的色彩模拟物探索体验自我情感,探索情感意义上的本源性真理,这是常人接触并消费人工智能艺术品的根本原因,艺术作品只有在能够呈现人类生命体验的意义上讲才具有艺术价值。人工智能艺术品在艺术市场中流动或在拍卖行上拍卖,需要由市场进行价值检验,同时还需要时间的洗礼,鉴别这个偶然的色彩模拟物是否真实地呈现出人类普遍的本源性体验与真理。

5 结论

与人类创作过程比较,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过程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讲,人工智能创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作。但我们不能因此否定人工智能作品的存在,人工智能艺术作品同样是人类的情感发生器,以更为多元的方式满足了人们的艺术需要,开拓了人类展开艺术生活的新途径。无论是艺术家还是机器的创作都满足了人类的审美需求,让非功利性的审美经验实现自身。我们不必排斥或全盘否定,而应该大胆创造、大胆实践、大胆迎接,并在未来继续探索人工智能艺术创作的可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艺术品在艺术市场上流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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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毅凌(2003—),男,汉族,湖北宜昌人,本科,广西艺术学院,研究方向: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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