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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贤文化书写的百年变迁与反思

2024-03-12赵普光

南方文坛 2024年2期
关键词:乡绅乡贤书写

一、引言:中西古今与城乡之际

晚清以降,东西文化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际会,碰撞、交汇,直至融合,生出新的灿烂。百年来的中国,有一对重大命题一直交织和纠结:一是中西问题,一是古今问题。这一对命题几乎可以说是所有中国现代学术理论问题的宏观背景和潜在前提,几乎所有的学术问题都是在这两大命题之下的展开。二者纠缠于一体。虽然早在百年前就有学者试图将二者划开,分而论之,说中西并不等于古今。确实,二者不能等同,但是也无法完全剥离,谈论古今——传统与现代,就离不开中西;谈论中西,也无法完全摆脱古今的缠绕。因为古今的变迁——传统到现代的变迁——与东西文化碰撞化合关系最密切;而研究中西文化的关系,在中国的语境中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避开传统与现代问题来展开。

一百多年前的文化大变革、大动荡、大新生,为什么被称为“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一般都认为,坚船利炮所带来的国族危亡,是最大的危险和焦虑。这在当时人的感受来说,确实如此。但是时过境迁,百年后再来回首观之,我们会发现,在亡国灭种的危机感的背后,更深层次的焦虑和危机,可能还不在于此。亡国灭种的危机,还是最急切直接的现实问题,在这个问题的里面,更重要更根本的变局在于文化危机意识。换言之,在那个历史阶段,中国文化的主体地位从清末开始动摇了,甚至有崩塌之虞,这样的变化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也只有这样的巨变,才能谓之大“变局”。伴随着各种思潮的大规模涌入,无论是不读古书的呐喊,还是废汉字的呼声,以及打倒孔家店的倡导,所激烈针对的还是中国传统文化。也正是从此开始,中国文化正式急速地进入到现代化转型的巨大进程和巨大漩涡中,而伴随着进程全过程的是转型的震荡、阵痛,裹挟着无数的声音、无数的主张、无数的歧路,几乎没有人能完全置身其外。

文学当然更不例外。晚清“五四”以来,文学作为启蒙最重要的载体,作为言说和倡导的最重要的发声方式,长期处于中西文化碰撞交融的焦点和中心。文学,因其特有的包容空间、丰富内蕴和表现形式,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文化交汇和嬗变在其中势必体现得更为生动形象、淋漓尽致和意味深长。

笔者以为,与中西、古今密切相关的集中而重大的命题,体现在文学创作、文学研究和文学史书写上的,那就是城与乡。长期以来,城往往被赋予了现代一极的意义,乡则被认为是传统一极的表征。城乡的两极之间的动态关系,则成为中、西、古、今文化变化纠缠的聚焦点。

而其中,作为传统表征的乡土社会,就成了中国现当代作家们最热衷于书写的对象,因为乡村的变迁是表现传统到现代转型的极好实验场。同时,文学又是以人物为核心的,优秀乃至经典的文学作品尤其如此。在有关乡村乡土的文学中,农村的各种形象都被书写过,也正在被持续地书写。在乡村的文化空间和社会场域中,最能表征动荡转型过程中文化的传统承绪和现代裂变的,最能体现农村中斯文衍变的人物形象,实在又是这样一类人——乡土地理空间和文化场域里的精英。他们或是乡村的读书人、知识者,如乡村教师、乡村,或是乡村的能人、强人。虽然对于整个百年中国社会历史而言,他们是再普通不过的一类人,也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但是在乡村具体的某个小的单位空间里,他们的影响和参与的程度则无疑是最突出的活跃因素了。

在近代以来社会急剧动迁过程中,情况也变得更加复杂。他们这些人已经不能完全等同于传统社会里的乡村缙绅,但他们还是遗留着乡绅的某些特点,比如对知识的占有优势,对权力的更近距离,权威色彩的某种拥有,以及经济的一定优越性等。因而他们在乡村更加活跃,且他们身上能够体现出乡村文化社会变迁更加复杂、更加集中,也更加显著的丰富面向。很自然地,作家通过文学镜头向他们投来了更多的关注和聚焦。

所以,这一类人物及其文化现象,在百年中国文学中一直是书写的重要对象。问题在于,因为这个阶层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时代观念、作家立场、政治原因等的影响,这些形象往往体现出驳杂的色彩和繁复的谱系,比如有时候这类人物是乡村教师形象,有时候是地方豪强身份,有时候甚至是地主乃至恶霸面目,而有的时候又是农村能人、强人、带头人等,不一而足。然而,不管他们的形象如何复杂,所赋予的色彩如何繁复多歧,但是他们毕竟还是存在着前述经济、文化、知识、权力、威望等方面的优势,在农村比较活跃,发挥着较大影响。基本上还是与传统乡绅阶层的特点及作用存在着草蛇灰线、千丝万缕的关联和延续性。

这一类人物形象和文化现象,该如何命名,其实也一直颇有争议,直至现在仍有较大分歧。尤其是在掺入了发言者(学者、作家)的不同立场后,这种分歧更难以调和统一。有学者认为这些形象既有传统的斯文回响又有某些人治因素的残留,有学者则从阶级角度视他们为某些封建的还魂,当然也有人看重这些形象在农村社会中的正面引导作用。面对这一种特殊的“农民”(不同于一般的贫苦农民),作家们取景的站位和角度的差异,就带来了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想象、塑造和定格。也就是说,这类人物和形象,成了不同立场、不同角度者借以言说的最好靶向和依凭。

二、从乡绅到乡贤:所指的变迁与能指的召唤

在现代中国学界,用“乡贤”的概念来指称这类形象,是晚近的事情。時间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乡贤文化”借助政治上层的推动,逐渐被接受和提及,进而形成相关学界的概念。实际上,关于士绅、乡绅的研究,一直是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的重要话题。“乡贤文化”重新被重视出现在21世纪之交,而且也是先从政治学、社会学界开始使用和研究的,主要是乡贤文化的当代价值以及如何传承等公共话题,乡贤文化研究开始逐渐兴起。

从“乡绅”到“乡贤”的概念转变,虽一字之差,实际上意味着认识框架的大变化。“绅”还是相对中性的表述,而“贤”则更添加了道德的指认和正面的期许。事实上,长期以来,比乡贤使用更广泛的是“乡绅”一词。关于乡绅,历来有多种界说。史学家萧公权把“绅士”称为“有官职或学衔的人”①。费孝通认为:“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他们在野,可是朝内有人。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力,势力就是政治免疫性。”②周荣德说:“士绅的成员可能是学者,也可能是在职或退休的大官。传统士绅的资格是有明确规定的,至少必须是低级科举及第的人才能有进县和省官衙去见官的特权,这就赋予他做(作)为官府与平民中间人的地位和权利。”③张仲礼则强调这一阶层的教育文化特点:“绅士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获得的,凡属上述身份即自然成为绅士集团成员。功名、学品和学衔都用以表明持该身份者的受教育背景。”④相似的,何天爵将中国的“乡绅士大夫阶层”译为literati(意即“文人”“知识界”),认为“这一阶层的人都是在他们所居住的地区受过教育的读书人”⑤,也有学者认为乡绅虽不等同于知识分子,却是中国知识分子阶层的主要社会来源。“‘士绅正是通过对知识的占有以及与政治特权的结合,从而形成一个特殊的知识阶层……对于传统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⑥

在传统中国,乡绅文化经历了从三老到乡约约正等的不断演变。乡绅文化的生长延续与科举制度关系密切。科举是乡绅形成和不断延续的重要前提。乡绅的界定各有差异,也有演变,但是在乡土社会空间和对知识的占用,是必要条件。也就是说,科举制度保证了传统皇权社会中“乡绅”阶层对文化占有的权利和特点。我们看到,晚清科举制度废除、新式学堂兴起以后,传统士绅阶层衰落并最终消失,代之而来的是接受新式教育的新阶层。

所以,到民国初年,新的“士绅”概念的外延就有了明显变化,所指包括受学堂教育出身和任职于各类新式学校的文化人。在清末民初,作为基層文化精英的中小学教员,成为地方民间社会新阶层的一部分,正逐渐地部分代替封建传统社会的“士绅”。传统士绅阶层的衰落和新文化阶层的形成,与教育制度的革命性变化有关。1905年9月2日,光绪皇帝下诏:“立停科举,以广学校。”⑦科举制度的废除,“乃吾国数千年中莫大之举动,言其重要,直无异古者之废封建、开阡陌”⑧。教育体系的根本性变化,使得原有的选官进学制度被抛弃,依附于科举制度的传统士绅阶层自然没有了生长机制,必然会衰落和最终消失。代之而来的,则是发挥着类似功能的新的文化阶层。这一新知识阶层的来源,相当部分在于接受新式教育的师生群体。有学者已经注意到:“科举的废除切断了旧式功名士人向上的入仕之径,但晚清政府又设计了另一条终南捷径,那就是新式学堂。……而掌控地方的新式精英们也是从这条途径中遴选出来的。”⑨是故,到民国初年的历史阶段,随着前清旧派和科举功名者的减少,“士绅”一词的指向也正在变化:“在明清时期的话语系统中有‘士绅一语,指乡居的离职官僚和科举士人。”至民国时期,新的“士绅”更多地“被用来指称各种在地方社会有声望、有地位的人士,其中既包括传统的士绅,也包括民国党政军新贵、新式商人和新文化人。显然,这一社会群体较之严格意义上的明清时期士绅阶层要宽泛”⑩。也就是说,与传统社会相比,新的“士绅”概念所指范围有所变化,其中就包括受学堂教育出身和任职于各类新式学校的新文化人。传统士绅阶层衰落,士绅意涵发生新变,新的文化阶层开始形成,这在民国时期地方基层公务人员选拔制度设立上也可见一斑。比如1929年10月国民政府公布的《区自治施行法》规定的区长和区监察委员的任职资格11及1929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的《乡镇自治施行法》规定的正、副乡镇长及乡镇监察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12,其中均包括“曾任小学以上教职员或在中学以上毕业”这一条。这表明,中小学教员在民国时期作为民间和官方之间的知识者,具有了新的知识权力,随时可以转变为体系中新的当权者。比如有学者曾对1913年直隶省获鹿县入选县政府各科室人员的知识背景和履历进行了考察。其中相当部分的参试人员有中小学堂任教的经历13。无怪乎有学者说:“从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旧的士绅阶层随科举制废除和清王朝灭亡而趋于衰落,代之而起的是与地方自治制度相为里表的新官绅阶层。”14这些充任中小学教员、校长的新的基层文化精英人士,在民国新的体制设计中,完全具备了进入政治架构中的现实性和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基层社会的新式文化精英,中小学教员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类似于封建社会中在民间掌握相当话语权力的传统士绅阶层。“新学培养出来的新式精英群体已经渐成气候,开始接过传统士绅的接力棒。”15

社会结构、文化机制在不断变化,原有概念也自然产生了不同的所指。再后来由于左翼革命思潮的推动等诸多激进因素,乡绅一类又被贴上了不同的标签或称呼,更多地从政治意识形态和道德角度进行定义和定性。这个情况较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初。1921年3月19日许指严发表了《强盗式的绅士》16一文,具有相当的代表性。1921年9月沈定一、刘大白等人组织衙前农民运动,将农民作为主要力量,并在农民协会章程中规定与田主地主立于对抗地位,是最早的有组织有纲领的阶级斗争运动。稍后《中国青年》1923年10月20日在上海创刊,由恽代英、邓中夏等人创办与编辑。该杂志刊发了大量关于农民与士绅关系的文章,为打倒土豪劣绅提供了理论基础。这当然更多体现在社会运动实践中。直至1927年8月18日国民政府颁布《惩治土豪劣绅条例》,试图对北伐时期打倒土豪劣绅行为进行规范化。

到整个的革命的20世纪30年代,左翼关于社会革命的思想中阶级理论观念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的观察认知,带来完全不同的视角。乡绅等乡土中国知识精英,在这个理论体系下,其面目与此前则有了完全不同的映照。尤其是从20世纪40年代延安地区到共和国前30年中,乡绅被赋予了另外一重阶级身份,以及另外一个道德色彩的符号。当然具体也有阶段性的微调。比如延安地区的土地政策以及对基层精英人士的态度、策略后来有种种调整,但其总体上一脉相承。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以后,评价才又恢复相对的多元。农村社会又开始出现了新式的乡贤,主要用以指称乡村中有文化、有贤德、有威望、热心乡村公益的贤达人士。按其理想的形象和完美的期待,乡贤对文化的占有和维系仍是其要素之一,其作为民间知识精英所担负的文化传承和社会功能仍有所延续和回响。费孝通曾说过,“政治绝不能只在自上而下的单轨上运行的。一个健全的,能持久的政治必须是上通下达,来还自如的双规形式”17,这一论断实为的论。

20世纪90年代以后,尤其是21世纪以来,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的顶层设计的推动之下,乡贤、乡贤文化在2014年左右开始迅速被学界所使用和研究。2014年“乡贤文化”第一次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6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解释材料”中指出新乡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1世纪以来的乡贤文化研究仍是以经济学和政治学为主,这些研究绝大多数从积极的角度着眼和立论。他们认为,中国当代乡村建设的重要问题之一是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乡村中的文化主体建设。在传统社会中,乡贤文化集中体现了乡村的人文精神,在“激发乡村文化建设内生动力”18、宗族自治、民风淳化、伦理维系及乡土情感、集体认同保持等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在宗族关系解体的现代社会,建构乡贤文化对乡村文化的固本培元更有重要意义。

相对而言,文学研究界主要以乡贤文化作为角度的研究仍不算突出,乡贤文化的复杂性在文学中尤其值得期待。因为文学本身的独特性,决定了文学对人物形象表现的丰富、多元和深入。“乡贤”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绅”,用“乡贤”指称这类人物和形象,绝不意味着将问题片面化、简单化和道德化,而是应该看到现代的所谓“乡贤”仍是整个社会结构变化的产物,在城乡之际的维度中,其身上体现出更为丰富、繁复、驳杂的多面性和多向度。而人物的丰富复杂性,恰恰是文学创作和研究最大有可为之处。

面对乡贤在百年中国历史时期社会结构性地位的变化,以及在不同时期对乡贤的指认和期许的不同,有必要对乡贤及乡贤文化的变化进行分析。以往的定位指认当然多是从社会结构中的阶层身份来确立其规定性,诸如士绅阶层、地主阶级以及基层干部、乡镇企业家等。这与特定时期的经济和文化结构有着密切关系,当然有其很大的合理性。这个社会结构分层中的身份定位和指认,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是有效的,比如在1949年之前,虽然也和传统中国社会相比已经有大的变化,但是乡绅和地主等仍是较为确定的事实存在。到了1949年之后,社会形态和结构体系,比如土地制度、人事制度等整体发生了巨大变化,乡绅地主等已经成为历史,而他们在现实社会的结构中,已经不复存在。对他们的清理和指认,都是作为历史符号而进行的追溯指认,事实上的社会土壤根基早已彻底无存。改革开放之后,土地制度虽有小幅调适,当总体框架没有变化,传统的基于土地而渐趋形成的那个阶层仍不可能存在。所以,在改革开放之后的文学创作和研究中以及更晚一些的后来政策性的表述中对乡贤的关涉,其概念能指,已经不是原有的阶层性的边界较为明确的那一类人物及其文化了。

那么,其能指该如何理解和提取呢。这就牵涉到乡贤概念的问题了。改革开放尤其是21世纪以来乡贤的呼之欲出,更多地应该转换一个思路去理解,从原来的社会阶层结构身份,转变为一种文化指向性和期许性的概念去理解,采用相对广义的“乡贤”的概念,力求保持“乡贤”和乡贤文化的张力弹性。深而言之,就是乡贤文化和乡贤,应该是召唤性的概念,亦即在整个社会结构中从文化的期许和召唤角度,呼唤一种具有贤达特征的人物、文化的出现和复苏。

于是,从作为召唤功能的乡贤和乡贤文化的定义和指认,就能够很好地避免阶层身份认定所带来的难以弥合和无法自圆的罅隙裂痕。因为随着共和国的建立,土地制度、社会结构等都发生了根本变化,生活在乡村空间和游走于城乡之际的这一类活跃因素的人物,已经不能很好地用此前的社会阶层身份来进行定义了,如果新的乡贤仍然受限于阶层身份视角赋型,那就会产生无法弥合的错位。因此,如果从另外的角度,将乡贤和乡贤文化作为一种召唤和期许的概念,避开其原来所指的局限,激活其能指的空间,则能够保持乡贤概念的弹性和张力。如此,在以后的乡土空间的变化、城乡之际日渐融合的未来中,这一类活跃因素可以更好地被命名容纳,也能释放概念的活力,逐渐发挥其凝聚和引力,召唤出一种文化的更生。如此,也可以弥合人们对这一概念指认的左右分歧和分裂,形成对更具弹性的召唤性的乡贤及其文化认识的最大公约数。

三、乡贤文化儒家道德主义、革命集体

主义、现实主义的三重面向

我们知道,百余年来,中国现当代文学对乡绅、乡贤的塑造和有关文化的书写从未缺席。乡贤文化文学书写的多向度,既表现为形象塑造和文化想象本身的丰富驳杂,又表现为乡贤文化书写在百年文学史中不同的阶段性面向特征及其交织演进。使用相对开放的概念来观照,我们会发现,从传统乡绅到“土豪劣绅”再到新“乡贤”,乡绅乡贤形象在近代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创作中均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和复杂表现,包蕴着多重面向和复杂演进。

清末民初,文人们作为最后的士绅或最早的知识分子,逐渐集中于沿海大都市,但并未彻底脱离与地方乡土社会的关系。当人们在现代国家意识与地域意识的双重刺激下,表现乡贤、乡绅成为文学书写的一个重要部分。有关乡贤乡绅的书写,参与者甚众,既有坚持旧体文学的文人,也有借鉴西方的新文学家,在文学式样上,既有散文体的传记、政论文,也有虚构的小说,在价值倾向上,作为士绅出身的文人们对本地的乡贤乡绅寄予了高度的期待,将他们视为建构现代民族国家、地方的重要力量,通过大量的史传、小说营造种种理想的形象。

晚清文学中乡绅的书写出现了新的趋势。或者乡绅被寄予了地方性的期待,作为一种批判和建构的希望而存在;或者乡绅的存在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巨变,在城市乡村之间的边际动迁,是乡绅乡贤书写的背景剪影。具体而言,比如1902年11月14日《新小说》创刊,梁启超《新中国未来记》等政治小说出炉,部分开启了对新式乡绅的想象。随后《轰天雷》19(藤谷古香)亦涉及乡绅的部分书写,主人公荀北山的经历,可视为近世乡绅交游的历史痕迹。《文明小史》20(李伯元)和《苦社会》21(佚名)中也有离乡、返乡的情节,可视为晚清的乡绅进城。

这与当时的兴绅权的舆论倡导不无关系,从文化的理路上看,这种书写大致属于传统儒家理想主义的乡贤文化书写,隐含着修身、齐家的儒家理想和道德正向的期盼。比如前述晚清的乡贤形象即是如此。而随着社会的变化,特别是反传统文化革命和社会政治革命的巨澜,对乡贤的态度,从期许变成了挑剔和批判。随着民初时势的变动,文人群体的转型,人们对乡贤乡绅的态度日趋复杂,尤其是“五四”一代新文学家兴起后,文学界的书写产生了更多的分歧。鲁迅的《阿Q正传》《祝福》以及茅盾、叶圣陶、王统照等现代作家的作品中都有这一类形象的反映和塑造。在“五四”一代作家笔下,乡绅往往代表着腐朽没落的旧文化。而那些农村基层的文化占有者,即乡村小知识分子,则在经济、文化和政治的多重重壓下,呈现出灰色的人生状态,如叶圣陶的《潘先生在难中》《倪焕之》等。这种批判,在笔者看来,在较大程度上也可以视为儒家道德理想主义期许的激烈的反向表达。如同传统和反传统,虽然态度相反,但论其思路并非不一致,相似的,从晚清对乡贤的期许,到民初对乡贤的批判,大致仍然属儒家道德理想主义的两极表达。

到了20世纪30年代,革命思潮以及阶级理论观念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的观察认知,带来了不同于以往的视角。乡绅等乡土中国知识精英,在这个理论体系的观照下,其面目与此前则有了完全不同的映照。在革命、阶级的框架中探讨农村问题尤其是包括乡绅乡贤在内的社会阶层,问题意识开始迥异。表现在文学上,左翼作家为主的文学书写开始对这批乡绅阶层有了另一重批判性的视角。加之1929年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的影响,于是描写“丰收成灾”“谷贱伤农”以及农村破产的小说,在30年代的农村题材小说中成为独特的景观。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叶紫的《丰收》、茅盾的《农村三部曲》、吴组缃的《一千八百担》等。

与农民的疾苦相对照的,乡村绅士们的面目开始变异。比如吴组缃的《官官的补品》《天下太平》在某种程度上宣示了农村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在动荡社会中坚守于农村的这一代绅士几乎成了夹在新旧历史裂隙中尴尬的存在:他们中一些人的后代,在接受了新式教育之后,反叛了原生家庭。这些“乡绅之后”接受了人道主义的教育,决意与家庭决裂。如白朗《叛逆的儿子》和蒋光慈的《咆哮了的土地》等都涉及这样的情节。也有一些农民不堪忍受现有的生存状况,走向了反抗道路,预示了一种新的开始,如叶紫的《电网外》。这一时期,乡绅形象当然不全是单一的丑陋,少数作品如蒋牧良的《懒捐》,描写乡村中较为低级的绅士,他们尚能为贫苦农民争取利益,尽管这样的争取当然以失败告终。一个小乡绅的力量,根本无法撼动庞大腐朽的官僚体系。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作家们将自己大量的精力投入鼓舞民众的抗战书写中,反映农村经济状况的作品逐渐减少。骆宾基1939年创作于浙东的作品《意外的事情》,描写了面对“二五减租”政策时乡村绅士、农民的众生相。抗战期间,文学作品中出现了一大批汉奸地主的形象,如萧军《八月的乡村》、艾芜《咆哮的许家屯》、李辉英《松花江上》、王西彦《乐土》、草明《梁五的烦恼》等。抗战胜利后,内战继续。因为大量苛捐杂税及资本的盘剥,农村状况十分凋敝,大量农民乃至地主破产,文学亦有所反映,如于逢创作于1946年的《订婚》。

20世纪40年代前期,文学作品着眼于突出地主个人的丑态及其对农民的经济剥削。如《明暗约》(康濯)中的陈天厚、《红契》(束为)中的胡丙仁、《村东十亩地》(孙谦)中的吕笃谦。这些地主以无赖、狡猾的形象示人,但并没有后来塑造的那样十恶不赦,罪孽深重。甚至个别作品中的地主形象仍有部分幽默喜感。如康濯的《长工和地主(民间故事三篇)》。有些作品中还出现了开明地主,如《王德锁减租》《地板》等。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地主形象在文学作品中多属于否定性描画,但基调尚轻松。随着抗日战争结束,解放战争开始,出现了如《暴风骤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等涉及乡绅形象的作品。此后,作家描写的重心,由地主对农民经济上的剥削逐渐转向了政治上的压迫,地主形象也更趋脸谱化。如《血尸案》(孔厥、袁静)、《水落石出》(峻青)、《村仇》(马烽)等表现强烈阶级仇恨,地主形象走向单一化、模式化,“恶霸地主”成为这一集体形象的代名词。1949年后,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农村合作化运动,随后有“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赵树理的《三里湾》、周立波的《山乡巨变》、柳青的《创业史》等,也都触及乡绅这一社会阶层的变化和解体。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地主始终以相对单一的形象出现在文学作品中。

上述梳理可见,大致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尤其是1949年以后,阶级与革命阐释框架的引入和普遍化,乡绅乡贤的形象及其文化书写纳入社会革命认知中。特别是在革命化的人的改造运动中,破与立同步结合进行,旧阶层代表的乡绅的批判和破除,革命新人改造和塑造的“立”,尤其是新人的确立,是在借助集体主义的“互助”“合作”而实现了跃进,梁生宝、高大泉、李双双等新人的完成和凸显都是在集体的想象中建构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源起于20世纪30年代左翼文学而止于20世纪70年代,在这个过程中乡贤文化的革命集体主义面向形成和建构起来。

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有别于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和革命集体主义的书写,乡贤的另一种维度的认识得以突显,形成了新的乡贤文化认知面向,这里不妨暂且命名为现实主义的书写面向。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社会转轨、土地制度的调适,改革开放的社会文化思潮风涌席卷,以及20世纪90年代末期之后的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学界对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回眸、审视、清理,重新挖掘传统乡村自治秩序及士绅对乡村生态的正面意义。总体上看,这不是简单的对传统儒家道德理想主义形象的还魂和复归,其背后有着另一重思维支配,而这种思维恰恰不主要是理想主义的,而是现实主义的和实用理性的。这一时期,人们并不简单地从道德伦理和理想主义的角度,呼唤或者批判农村和城乡之际的这类活跃因素,而是从实际、有效等功能主义以及个体人的现实性来观看和思考,表现在文学中,则是从具体的人在具体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中体现出人的困境和复杂性。那么这一阶段更趋具体和复杂的书写姿态,笔者暂称之为乡贤书写的现实主义面向。

我们看到,乡贤、乡绅重新进入作家写作视野,乡贤文化的表现与探索逐渐有了更加宽裕的空间。改革大潮中传统型乡绅已不复存在,强人能人、基层干部、乡村教师等新形象取而代之。如张炜的《古船》、李佩甫的《羊的门》等,从不同角度透视宗法社会解体后乡村的演变,刘醒龙的《凤凰琴》则刻画了乡村文化人的焦虑与苦痛。另如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的《白鹿原》、莫言的《生死疲劳》、蒋子龙的《农民帝国》、赵德发的《君子梦》、和军校的《薛文化当官》、贾平凹的《带灯》、关仁山的《日头》、王跃文的《家山》等,塑造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形象。特别需要注意到,城乡之间的互动互渗空前加强之后,乡贤的在地性已大大弱化,流动性越来越突出。这一特点不但表现在小说叙事中,在非虚构写作中也有更充分的呈現。《人民文学》自2010年起,开设“非虚构”写作栏目,梁鸿、王磊光和黄灯等对于农村的写实性作品引起了轰动,一度引发了人们对于“故乡”和“乡愁”的想象与讨论,整体上反映出作家对乡村趋势的描画和关注。这些文学创作,或解构或重构,既关切到中国农村社会现实变迁,在现实主义的乡贤书写中透射百年乡土文化变迁的复杂与艰难。

四、超越城乡二元区隔:“乡愁”

的祛毒与“乡贤”的祛魅

如前面一再强调的,作为现象的乡贤文化,本身是复杂的、多面的。在近些年来现实主义书写面向的同时,也出现了另一重的文化姿态,特别是这种姿态所漶漫出来的情绪复调,即近年来乡贤书写有浪漫化想象的倾向。尤其是当作家带着乡愁的情绪及滤镜去观看乡贤及其现象时,难免会有浪漫化和道德化的书写冲动。乡贤形象如同乡土空间中其他的元素一样,往往成为作家乡愁的浪漫寄托和理想投射。

事实上,文学的乡村叙事与乡贤文化书写,应警惕道德化,要祛浪漫化,要把传统乡贤和现代乡贤的变化与社会变迁的深层关系彰显出来。换句话说,要从朴素、不自觉的浪漫乡愁,变成一种自觉的现代的理性的认识。这实际上也关涉到如何理性对待乡愁,如何祛除“乡愁”的“毒素”的问题。因为乡愁也是有“毒”的,任何一种未经审视辨析的情绪情节都是有“毒”的。“乡愁”是现代人的普遍心理症候。近百年前,鲁迅谈及乡土文学时所用的“侨寓”一词,其实就涉及这个问题。乡愁,至少应该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物理空间的故乡,一个是精神空间的归宿。对物理空间的怀恋和对精神归宿的追寻,这个返而不至、寻而不得的过程所产生的心理和情绪,其实就是“乡愁”。说到根本,乡愁某种意义上还是人不能放弃(也不可能放弃)“我是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追问和好奇的一个问题。乡愁之弥漫,这本身也反过来说明了现代人的悬置飘浮的生存状态。尤其是城市化和流动性日趋加剧的当下中国,这更普遍。

随着流动社会的形成,迁徙状态的普遍,乡村人尤其是乡村里出来的青年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进入城市。乡村之于他们,也只是个符号性的存在,与他们的血脉联系会逐渐淡化。另外一方面,他们在城市里,仍然是异乡者。随着城乡关系的复杂,城乡空间的切换越来越容易、越来越频繁,这带来的并不是不断在城乡之间辗转的人对城乡感情认同的融合,反而加剧了无论是对于城还是对于乡的认同的分裂。于是,进城的青年人更加惶惑、迷茫、撕裂、痛苦。在農村找不到归宿,在城市中又失去了依托。所以,他们因来自乡村而带着的文化痕迹和身份感,或许是这一代移居城市的青年人的另一种乡愁的变异。当下和未来的乡村叙事、乡愁表达和乡贤文化书写,理应更多地关注和投射这类游走于城乡之际的人的生存境遇和内心世界。

表达乡愁,思考乡村,这本身其实是一个文化过程。文化是一种最无力,而又是最长久的力量。它在这种润物无声的过程中,以文化人,当人起了变化,事就会慢慢变。那么,在进行这个文化的过程时,我们也有必要思考一下,城市与乡村的区隔、撕裂到底意味着什么。以往有些研究和写作,容易把问题绝对化或者简单化,把城市、乡村与现代、传统简单对应。比如,固执地认为城市代表了文明先进,乡村意味着落后愚昧,或者反过来简单地认为乡村意味着静谧、美好,城市则令人压抑、厌弃。

与此密切相关的,甚至是一体的是,对乡贤文化的书写也存在一种二元化的区隔偏向可能,乡贤有时候作为道德化的旗帜,有时候又会成为革命的祭旗,乡贤有时候作为“现代性”乡村批判的靶向,而有时候又会泛滥为乡愁情调的“反现代”符号。其实,这些观点是需要商榷的。现代并不意味着城市化,也并不意味着乡村的物质化,反之亦然。现代传统与城市乡村是一个层面或范畴里的问题,二者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在笔者看来,如果说有一个所谓的“现代”的话,那现代应该意味着社会体系、物质发展与人的精神状态、文明程度在较高层次上良性的均衡,或者说契合,而不是对立和分裂。分裂只是存在于工业化时期的现象,而绝不能视作是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许有一天,城市和乡村不再对立、分裂,城市和乡土不再作为现代和传统的文化价值所附而对立,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就不再是一个问题,那时候或许才算是真正的现代。

质言之,“现代”是一种社会体系、人的精神状态、文明程度的标示,而与城乡的地理空间并无直接对应关系。所以,表达“乡愁”不是简单的怀旧、抒情,更不是讴歌,而是基于真正的现代理念,以审视、剖析的眼光而进行的以文化人的过程。所以,乡贤文化作为一种召唤性的概念结构,应是对现代文化和文明的吁求,灌注着理性的审视的维度。因此,面对百年来城乡之际的变迁,乡土文化的转型,需要更多的文学创作和研究从人性、历史和审美的现代向度,更真切地关注乡土及城乡之际,用批判的眼光审视乡贤文化的复杂面向,挖掘其中所葆有的人文关怀,以及孕育现代文明的可能。

五、以史料为方法:呈现乡贤书写

百年之变的立体尝试

前述可知,乡贤文化本身是极为驳杂和丰富的,而其书写的百年变迁是曲折的复杂的,其包孕的现代性又极其多面向和多声部,所以,一篇和多篇专题论文,甚至理论性的专著,恐怕也无法全面和清晰地呈现文学和历史的多元繁复。要对此文化和文学现象进行研究,一种可行的较优化的思路在笔者脑海中出现:尝试进行以史料为方法的研究。这里所说的以史料为方法是指:以提供史料为奠基,但绝不是以提供史料为目的;不完全以理论和表述呈现阐释和判断,研究者的阐释和判断更多是以史料的处理来体现。所以,以史料为方法进行研究,尝试撰写一种工具性与研究性兼备的立体化的著作,不失为一种优选。

基于这样的考虑,有必要以史料为方法对乡贤文化百年中国书写进行研究。我们耗费数年时间精力爬梳剔抉,最终编纂完成《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中国现代文学中乡贤文化文献叙录与编年纪事》(简称《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23年版)和与之配套的上下两卷《中国现代文学与乡贤文化文献汇编》(江苏教育出版社即将出版)。尤其是前者《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算是第一部以史料为方法对百年中国文学中乡绅乡贤文化系统整理研究的著作。此书中,笔者和同仁试图将乡贤文化作为一种弹性和张力的召唤概念,立体勾勒百年乡贤文化书写的复杂历史变迁,并试图发掘其中现代性的曲折的发育和未来的可能。

我们知道,近现代中国乡贤文化演变与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乡贤文化书写变迁呈现出明显的互动、互渗的关系,而且这个关系存在明显对应或者说正相关趋势。基于前述社会和文学的事实,《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在体例上确立的社会史与文学史互动的框架,具体落实为两大部分:文学文献叙录和研究文献叙录。两大叙录,一是呈现出乡贤文化及其研究在从晚清以来至今百余年间的发展和多样理路,一是呈现出乡贤文化书写在百年中国文学创作和研究中的变迁和多重面相。要实现此研究目的,历时和历史的线索是重要的条件。故《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的文学叙录和研究叙录均采取历时的顺序编排,通过时序呈现出二者对应和互动的内在关系。为使这个历史过程更加清晰,复原历史现象,乡贤文化在文学和社会互动中体现得更真切,我们特别撰写第三部分编年纪事,通过百余年来的历史事实、现象、节点的挖掘,让包蕴丰富历史讯息和文学意涵的史料、史实客观呈现和自己言说。

当然,让史料说话,并不代表对著作者深度的研究工作及文学立场、判断的取消。恰恰相反,没有作者大量的研究,没有价值判断和学术判断,史料的整理不可能实现。那种价值的犬儒和取消主义者,以及简单的史料堆积,并不能在纷繁的史料中实现爬梳剔抉和学术建构抟结,史料依然是散沙一盘。要将散沙凝聚、建构并葆有丰富的可能,研究者主体的学术工作和判断甄别选择必不可少。

我们的判断、观点和研究都浸透在本书的各个方面,试图做到盐溶于水的结合。比如关于转型起点选择1898年,这有着严谨的史学依据,也包含着我们对研究对象的判断。1898年不仅仅发生了戊戌变法,湖南官绅也在本年推行新政,掀起了“兴绅权”的时代舆论。我们撰写的每一条叙录,不仅仅是对文献内容的概括,这里面也包含着判断,努力在文学史和社会史、文化史双重维度中做出凝炼和评述。另如,在编年史部分,史实的选取和简要的评点,也力图在百年间文学文化变迁的坐标中进行理性定位和扼要阐发。

限于种种原因,我们目前当然无法做到尽善尽美,也不可能将所有相关文本“竭泽而渔”地全部体现。比如,我们搜集、积累和写作的相关内容比目前本书呈现的要多出很多倍,很多材料由于篇幅等因素限制,不得不忍痛割爱了,像已经完成的中国台湾乡土文学文化的那部分,就全部放弃了。还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乡绅乡贤及其文化等问题本身是复杂的、历史的和多向度的,用广义的“乡贤”来概指这种形象谱系、人物群体及文化现象,也是迫不得已的权宜之计。诸多不可抗的因素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盡管如此,笔者仍努力遵循典型性、历史性的原则,经过爬梳、甄别、遴选和反复推敲凝炼,希望尽可能呈现出较能经受住考验的中国现当代文学中乡绅乡贤文化研究的成果。

《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以史料为方法,以文学史、文化史互动为视角,以文学史为聚焦,努力在原创性和工具性两个方面都能最大程度实现。也就是说,《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期望能为乡村文化研究、乡土文学研究的再出发和不断推进提供较为坚实的文献基础和多重的可能向度,以及我们的思考。当然,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限于问题的复杂性、史料的庞杂以及撰写者的水平等,能否达到预期,则祈学界方家批评指正,也需更长时段的历史去检验。

总之,写作此文及编著《城乡之际与斯文变迁》的初衷是,从召唤性的角度思考和定义乡贤文化,保持乡贤文化的弹性张力和引领向度,在中西古今的维度中重新梳理研究乡贤文化书写的曲折变迁过程,发掘其丰富的意涵和多重的面向,寻绎其现代文化文明生长的丰沛可能,以史料为方法系统整理并立体呈现乡贤文化百年书写的全景。这个初步的实践,是向近百年来乡土文学创作研究和乡土社会研究的前彦时贤们的致敬,也是对未来更多同行者和后来者的吁求。

【注释】

①Hsiao Kung-chuan,Rural China: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60,p.316.

②费孝通、吴晗:《皇权与绅权》,岳麓书社,2012,第7页。

③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学林出版社,2000,第5-6页。

④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李荣昌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第1页。

⑤何天爵:《真正的中国佬》,鞠方安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第168页。

⑥徐茂明:《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商务印书馆,2004,第23页。

⑦《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第62页。

⑧严复:《论教育与国家的关系》,载《严复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6,第166页。

⑨1315任吉东:《近代地方精英群体的养成机制初探:以直隶省获鹿县为例》,《史学集刊》2012年第2期。

⑩魏光奇:《国民政府时期新地方精英阶层的形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11参见《国民政府公报(第285号)》,上海书店,1988。

12参见《国民政府公报(第272号)》,上海书店,1988。

14魏光奇:《直隶地方自治中的新官绅阶层》,载《首都师范大学史学研究》第1辑,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16载《礼拜六》1921年第101期。

17费孝通:《再论双轨政治》,载《乡土重建》,上海观察社,1948,第58页。

18黄书亭:《乡村文化振兴的现实瓶颈与疏浚路径》,《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19上海大同印书局1903年印行。

20原载于《绣像小说》1903年第1号至1906年第56号,190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单行本。

21上海图书集成局1905印行。

(赵普光,暨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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