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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口述史研究赋能“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

2023-10-14徐蕙璇

艺术评鉴 2023年16期
关键词:赋能话语体系

徐蕙璇

【摘   要】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及其成果,能从许多具体而微的角度组织出整套能完整展示、准确表达和有效沟通的音乐话语;口述音乐史研究在对中国音乐人音乐实践进行的“口述辑录”中,能够全面、鲜活、立体地展现出中国音乐的诸方面现实,将对中国乐派理论逻辑体系的“话语构建”做出不可替代的突出贡献;中国乐派理念下的“口述音乐历史”与“音乐话语体系”,也能以一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状态相互印证、彼此支撑而获得高度融合。

【关键词】音乐口述史  中国乐派  话语体系  赋能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3)16-0031-06

将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与“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并置而论,是因为关注到我国当代方兴未艾的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在对中国音乐人音乐实践进行的“口述辑录”中,全面、鲜活、立体地展现出中国音乐生活现实。这些成果也必将对中国乐派理论逻辑体系的“话语构建”,做出不可替代的突出贡献;同时也可以预见,中国乐派理念下的“口述音乐历史”与“音乐话语体系”,也将以一种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相互印证、彼此支撑而获得高度融合。

一、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与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

(一)方兴未艾的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

2022年9月下旬,第五届全国音乐口述史学术研讨会在福建厦门召开。这次学术研讨会由中国现代文化学会口述历史专业委员会和集美大学主办,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也集中呈示了近年来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这些成果,相当大一部分是对我国当代音乐工作者的“音乐历史当事人”的访谈,以及对其“音乐记忆史实”的采集。

王黎光教授曾说:“中国乐派是以中国音乐元素为依托,以中国风格为基调,以中国音乐人为载体,以中国音乐作品为体现的音乐流派与音乐学派的合称。”对作为“载体”的“中国音乐人”进行口述史研究活动,事实上是一种能够赋能于“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的学术实践,这种学术实践,能对凸显中国乐派之“中国特色、中国视角、中国表达”发挥重要的作用。诚如《音乐艺术》李诗原副主编对“中国乐派”理念的概括:“这既是一种学术创新,又是一种理论自信。”

在文字诞生之前,人类历史最主要的记忆形式便是口耳相传,因此口述历史堪称历史学的源头。口述历史以对历史当事人或见证者进行访谈为主要形式,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以采集、整理、归纳、研究被访者的“历史记忆史实”。在“大史学”研究层面,2004年12月由中国社科院中国近代史研究所、当代中国研究所等单位发起,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于扬州大学成立,进行现代意义和科学意义上的“口述史”深入研究与推广普及,这是中国大陆首次成立口述史的学会组织。这一口述历史研究、交流的专门平台的建成,标志着我国口述历史研究进入一个新的纪元。

音乐学研究中的口述访谈行为,以一种“工具”或“方法”的形式存在,散见于音乐学各细分门类的研究实践中,其历史是漫长的。但这种口述访谈被当作一种音乐史学研究中相对独立的、重要的方法论,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归纳、丰富为一种现当代音乐史的研究体系,冠之以“音乐口述史”之名,确实是最近十年来音乐学界一种新兴的、尚存一定争议的新理念、新尝试。毕竟音乐学界对音乐口述史的价值认知存有分歧,对其以草根入史,分享历史话语权,强化“人文”“主体精神”“主观性”等心存疑虑,也注定了音乐口述史研究的发展和完善必然面临着漫长的过程。

但历史当事人的历史记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是音乐生活当事人给予后人宝贵的遗产,特别是那些高龄音乐人的口述访谈记录活动,堪称是与时间的残酷赛跑。随着大量口述历史的研究与应用行为出现在各大学科中,我国当代音乐学家中,也率先走出一批“吃螃蟹”的人,他们以极其敏锐的学术嗅觉,兼容并包的学术观念,在音乐学研究的范畴中,引入了“口述历史”的研究理念。譬如,自2009年起,中国音乐学院谢嘉幸教授等人就基于口述访谈,共计出版了五部中国音乐学院老一辈音乐家的传记系列《国乐传承与创新丛书(人物)》;而星海音乐学院罗小平、冯长春等人于2011年由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乐之道》,也是基于对六位音乐美学家的访谈而成书……在一系列音乐口述史积极实践的基础上,同时也在中华口述历史研究会的指导和帮助下,首届全国音乐口述史学术研讨会于2014年9月下旬在中国音乐学院召开。会议由中国音乐学院的“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与传播研究中心”发起并承办,协办单位包括中国音乐史学会、中国音乐教育学会、中国音乐美学学会、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等。会议中最大的成果,是形成了对音乐口述史的意义共识:音乐口述史对各学科的学术建设意义明显,尤其对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可充实文献资料;可重建人文历史景观;可形成“效果历史”;可立体化音乐史研究维度;可帮助建立完善各学科发展史等。

自此,全国音乐口述史学术研讨会走过了如火如荼的八年。八年多来,分别在中国音乐学院(2014年)、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2017年)、岭南师范学院(2018年)、肇庆学院(2019年)、集美大学(2022年)举办了五届全国音乐口述史学术研讨会。各届音乐口述史学术研讨会均在高校召开,有专业院校,有综合院校,有首都院校,有地方院校,有南有北,影响广泛,一批志同道合的学者聚集起来了,一批新生力量培育起来了,一种学术影响力已逐步形成。五次学术研讨会成果累累,成就斐然(音乐口述史学会秘书长丁旭东博士对此进行了较为详尽全面的总结,此处不再赘述)。

(二)中国乐派的话语体系构建以及完成构建所应具备的前提与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号召要集中注意力讲好中国故事,加强中国文化的话语体系建设,让中国声音能传遍世界,从而不断增强中国国际话语权,向世界呈示一个立体多彩的中国。在文化话语体系中包含着一个国家的核心理论、价值取向和文化密码,是一个国家巧实力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能增强国际话语权,自信展示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可以被认为是由口头的语言和记录的文本来组成,法国哲学家福柯认为人们对世界的信念和判断等都离不开人们所处的话语体系所打造的基础。话语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后,逐步凝结为话语体系,话语体系既是话语权存在的前提,同时又是话语权得以巩固发展的基础。如果一个国家具备强大的硬实力,其话语权就会得到强化,会直观地体现为成熟的话语,并且话语体系也会日臻完善。中国乐派的当代话语体系,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科学型话语体系,是体现艺术哲学思想的话语体系。中国乐派的话语体系,应该至少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内的中国乐派话语权要争夺和占据意识形态制高点,形成一种主流话语,即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意识形态基础的、占主导地位的话语环境和话语权;中國乐派的对外话语权则是指我国在世界乐坛的话语水平和话语权力。对照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方方面面,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及其成果,因为其遵循的基本原则往往与“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相一致,确实能从许多具体而微的角度使“中国乐派”的话语体系得以充实和丰满。

鉴于此,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以及音乐口述历史的研究中,均应具备一系列基本前提,譬如:立足于当代音乐实践,体现中国音乐的时代特征;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时代哲学原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音乐思想等;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需认准方向,即中国音乐话语的科学化、大众化和国际化等总体方向,同时,也应遵循主体性、时代性和现实性等基本原则。

二、音乐口述史研究可以实现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的“三个基本前提”

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须有三个基本前提,即立足于中国的音乐实践与时代特征,秉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时代的哲学原理,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学思想。

(一)促使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立足于音乐的实践与时代

中国音乐口述史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现当代音乐家的音乐实践活动,是极具当今时代特色的研究形式,是一种与时代同呼吸、共脉搏的大好形势。在“全球化”的今天,全球被看作为小小的“地球村”,国际学术交流十分便捷迅速,国内学界希望了解和融入世界,常常热衷于介绍外来的观念、体系和成果,满足于“拿来主义”;在介绍国外音乐的过程中,更往往欠缺认真的思考与斟酌,这就直接造成“话语体系”的“沦陷”,国外音乐话语体系进入国内并登堂入室,随之带来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式微”与“零碎”。而中国音乐口述史学者们,以中国近代以来的音乐学术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借鉴国外音乐学家同行们的音乐口述史研究经验,对中国当代音乐史进行了总结回顾、梳理归纳,所讨论音乐事件与音乐人物,都围绕着“中国音乐”的本体,这些“原始”的或经过“凝练”的话语,都在无形中充实和塑造着“中国乐派”的话语体系。

(二)促使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时代哲学原理

音乐口述史研究在推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構建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时代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从时空两个方面确立了在中国哲学的实践中马克思主义占据着决定性地位。在中国音乐口述史研究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哲学根基要继续夯实,作为基本原理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要深入践行,其产生的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话语,才能使中国乐派话语体系建造得不可动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回答时代的重大课题。在充分正确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前提下,中国化时代化的音乐口述历史研究所产生的中国乐派话语、所构建的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才能傲然于世、颠扑不破。

音乐艺术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在一些基本原理和普遍规律上是共通的,中国思想界、文艺界结合中国社会和文艺现状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艺术的论述所做的诸多解读成果,是适用于中国音乐现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极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对诠释中国音乐、解决中国音乐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命题,具有不可替代的指导和实践意义。由于我国当代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现当代的音乐生活和事件中,往往具备着马克思主义的诸多先进思想与原理;许多关于音乐艺术的本质与特征、音乐的内容与形式、音乐的功能与教育、音乐的系统等命题的若干论述,多契合于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与文学相比,音乐等艺术门类,鉴于其艺术规律的特殊性及其本体理论极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音乐口述史研究者作为专业、内行的音乐工作者,对基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具备着天然的优势。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学思想

中国音乐口述史研究中,处处体现着从人民中来,服务于人民的治学思想,也符合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前提。

表情艺术包括舞蹈与音乐,音乐的特殊性决定了音乐的创作宗旨应该是“能充分引发人的情感体验”。作曲家通过深入生活和田野体验,把对生活的体悟和对社会的认知,与当下社会中呈现的人群情感相整合,最终凝练、物化为赋予了情感因素的艺术作品。这种情感是一种摒弃个人情感,在感性体验与理性思索后,融汇社会大众的所思所想、苦乐忧患等,再加上个体的鲜活的情感汇聚在一起而产生的社会总体情感。历史经验无数次证明,一位仅仅考虑到个人自我情感的作曲家,是写不出恢宏大气、展现时代壮丽画卷的伟大作品的。也正因为如此,“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的首要任务,是体验当下社会情感、关注“最广大人民”的状态而绝不能仅仅只有作曲家的内心独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人民的生活、命运、情感,表达人民的心愿、心情、心声,立志创作出在人民中传之久远的精品力作。”这就对音乐创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要高度关注当下状态的“人”——作曲家要对“最广大人民”的生存状态、精神状态和命运前途给予深切“共情”,以全身心投入到滚滚的时代洪流中的态度,融入“人民”的生活与工作中去,去体验“人民”的喜怒哀乐,并将由此而生的感触以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手段呈现出来。当然,这里的“人民”,一定是当今社会中最广泛的大众,是作为“江山”而存在的最广泛的人民。这样的作曲家,在回顾其创作历史的“口述”活动中,会表达出丰富的民族情感,流露出对人民大众的关怀、热爱,这些音乐口述史成果,将成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中最具价值的一部分。

音乐表演是讲效益的,但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沦为市场的奴隶,更不能与人民所想、时代所需背道而驰。这就需要广大音乐表演家们,把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把理想、思维、情感沉到人民之中。唯有真正同人民一道感受时代的脉搏,一起追求革命的理想,讴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的认可与尊重,才能在舞台上塑造出更多满足人民文化生活需求,以及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音乐形象。当代德艺双馨的音乐表演艺术家,都用一生的舞台实践在践行着对人民的承诺,可见,这些表演艺术家的音乐口述史成果,同样会丰富和充实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

三、音乐口述史研究可以推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实现“三个基本原则”

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应该遵循主体性、时代性和现实性“三个基本原则”,音乐口述史研究同样也遵循这三个基本原则,因此,也能对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起到推动作用。

(一)音乐口述史研究可以推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实现主体性原则

构建中国乐派新时代话语体系要强化主体意识。而音乐口述行为正是一种主体在历史中通过口述呈示认知和实践逻辑的过程,音乐口述历史的学科建设必然充满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原则,赋能于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可以推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实现主体性原则。

音乐口述主体是话语的言说者,而音乐口述史中的话语的主体是指每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一般情况下,音乐话语主体的规模值得关注,因为它决定了其话语的适用范围。单独某个人的音乐话语只能算是“自传”或“独白”,而音乐口述史研究的话语对象的口述话语才称得上是“集体意识”。也正是这个原因,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主体是当代中国音乐界最具代表性的、大量的成员——广大音乐工作者。这些音乐实践者的表述,由于是长期在相似意识形态下的音乐实践活动,已形成了德国心理学家荣格所说的“集体无意识”,从而具备了对当代公共音乐生活的共同认知以及最具普遍性的音乐共识。当然,这些“集体无意识”并不是无中生有产生的,而是具备着某些特定的历史传承,经历过特定的历史阶段,在特定的音乐实践中逐步产生和形成的。在历史传承中产生的“集体无意识”,造成了丰富的话语多样性前提下的内在统一。因此,在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过程中强化音乐主体的“集体无意识”话语权,把握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历史背景、形成过程及其现实意义,必须遵循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

中国音乐话语体系的构建,是在一个尊重历史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创建的过程,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一论断为进一步构建新时代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提供了实践依据。

同时,在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过程中,还要认识到话语的客观性,只有那些经过实践检验和理性思考,准确反映客观现实与客观规律的话语,才具有被诠释的可能。因此,要注重“口述音乐史”话语体系的精准性和条理性,要能够准确揭示和准确描述音乐生活中的特质和特征,确保使用准确有效的话语。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还要注重多维度、多视角, 构建逻辑严密、有说服力的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确保说得全面、深入。同时,要避免自说自话,注重音乐话语的通约性和有效性,遵循音乐话语形成与发展规律,确保通俗易懂。

(二)音乐口述史研究可以推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实现时代性原则

“音乐话语”可以说是在时代中产生,承载着音乐哲学思想,是对当今时代中音乐有关问题的回应,同时,也浓缩出具有时代感的音乐专门用语,从而形成并被相对“固定”的音乐的语言。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必须紧扣时代和现实的脉搏,对音乐概念体系进行精准提炼、对音乐理论体系进行科学建构、对音乐价值观念进行积极塑造,进而满足音乐的时代之需与时代之问,从话语的提炼归纳走向时代精神的凝练弘扬,与时代同步发展,在理论与实践的高度融合中实现话语创新,实现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有效构建。伟大的思想离不开伟大的时代,伟大的实践呼唤伟大的理念。新时代呼唤新理论和新思想,作为时代精神的凝练概括,中国乐派话语体系在这个新时代,应该不仅能产生新的音乐思想基础,还能反映时代精神、引领时代发展。

(三)音乐口述史研究可以推动中国乐派话语体系构建践行现实性原则

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要立足于音乐实践、着眼中国的音乐实际及具体问题,因此,口述音乐史的现实性是构建新时代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注重问题导向并探索有效方法。在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过程中,既要有意识通过音乐口述史建设解决好话语体系的借鉴与创新、传承与弘扬的问题,也要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国音乐在国际乐坛中“失声”和“失语”的问题。中国乐派的话语体系,包含解释和改变音乐世界的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音乐话语必须能够准确切中问题和讨论问题,在中国音乐实践中能表述、能解释,这样的音乐话语才是中国乐派话语体系中的有效话语,也只有如此践行现实性原则而构建出来的话语,才能在音乐观念与音乐生活中,获得其存在的生命力和产生其宝贵的价值。

坚持问题导向,是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应该遵循的原则。中国乐派话语体系不能脱离中国近现代历史文化的现实境遇,要体现我国独特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实践。党中央曾指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不能盲目跟随国外的哲学表述,这样是解决不了我国的实际问题的。”因此,提炼属于中国音乐的话语,必须立足于中国的音乐现实;解决中国音乐的问题,必须聚焦中国的音乐实践;避免和摒弃“欧洲音乐中心论”的偏见与执念,必须满足中国音乐的实际需要。在中国口述音乐史的研究中,应该着眼新时代的中国音乐实际,真正解决中国音乐的现实问题。而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则要探索好的方法,可以说问题导向仅仅是开始,最重要的還是要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构建中国乐派的话语体系,是我国音乐在国际舞台上塑造主体形象的迫切要求。

音乐口述史研究可以帮助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组织出整套能全面呈示、准确传输观念,以及能任意沟通的话语体系。进而在音乐的指导思想领域中,从方法论层面守住意识形态底线。可见,构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必须强调音乐话语的现实性,回应对音乐世相的现实关切并解决音乐中的现实问题,而音乐口述史研究成果能为之提供有力支撑。

作为历史学的一门新兴分支学科,口述历史日益受到学界和大众的普遍关注。虽然现代意义上的口述历史研究是从西方引入的,但我国有着悠久的口述历史实践传统,其直接形成或影响形成的话语体系在历史发展中几经沉浮,产生又湮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没有那么神秘或高不可攀。口述历史与“话语体系”都是自“口”而出,“口述”通过不断重复与印证,而逐步凝练为具共识性与通识性的“话语”,这种现象昭示着“口述”与“话语”正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强化中国音乐口述史研究活动,培育中国音乐口述史的研究成果,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与中国气派的音乐口述历史学科体系,必将能持续为“中国乐派”话语体系的构建而赋能增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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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黎光.中国乐派及其话语体系建设[J].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20(04).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项目名称:基于“新文科”理念的新时代音乐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22GXJK522;本文为2022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项目名称:“中国乐派”音乐文化教育与普通高校“新文科”建设相融合的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2GYB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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