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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思维”视野下法律方法应用能力培养的意义及路径研究

2023-04-05徐梦醒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3年2期
关键词:批判性法学法治

徐梦醒

(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2)

1 “批判性思维”的引入

批判性思维的定义,可以从主体针对不同问题意识而产生多重理解。武宏志教授从诸多存在重要差异的理解中,总结出了相同的构成要素。这些不同流行定义中,均认同“批判性思维是一种思维类型,适用于所有主题内容,包括反省、回顾和悬置判断。好的批判性思维是合情理的(reasonable),包括细致考虑证据并取向做出确切的判断。理想的‘批判性思维者’只要条件适当就批判性地思考,对批判思维者的知识、技 能、态度和性情有所要求。”[1]不同的批判性思维也都包含着关于澄清意义、分析和评估论证与证据、判断特定结论得出的合理性等。希腊文中kriticos就是critical的来源,意指某种提问、诠释、辨析和判断的能力。批判性理念基于这种预设,即日常问题包括日常语言当中的诸多信条,以及特定实践问题的解读、诠释和处理,无法再获取绝对可靠的原则和方法。起初相信是理所当然的东西,可能终究是不可靠的。因此,批判性思维通常是建立在新问题的可能解决路径的探寻上,而不是拘泥于固有的定义和认知的约束力。对于已有认知,先前确信的态度转变成为一种“假定为真”的探索和检验,对其诠释理由和结论进行反思之后,进一步思考其对新问题的启发意义,从而对其进行批判性地反思和运用。

法科学生的培养,力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后备力量。法学人才为法治建设的贡献立足于法律知识的积累、法治信念的树立、法律思维的训练和专业能力的提升。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找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2]在依法治国的总体导向之下,如何找法、如何依法、如何用法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成为关键。在此基础上,对法学学生的培养也应遵循上述精神,思考如何立足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语境,形成具有前瞻性、现实性和审慎性的思考,培养问题意识。这就需要切入批判性思维,力图养成学生批判性地聆听、阅读、思考的能力,以及有效应用所学知识,掌握体系化能力系统,养成学生善于立足于实践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最关键的几个方面,在于使学生有一套环环相扣的问题意识、恰当提出和回答关键问题的能力以及将该问题反馈到社会实践当中的路径化思考,从而使信息转换为可以切实落实的技术、方案或者决策。

2 “批判性思维”对法律方法应用能力培养的意义

2.1 凸显法学“经世致用”之价值

法学学科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社会实践的复杂性决定法学学习无法简单地因循线性推论思维。“简单的依法办事、根据法律进行思考的思维方式,难以应对复杂变化的社会,因而要求在整体、辩证视野中理解、解释和运用法律……为保障法律的权威性、解决思维决策的恰当性问题,就需要在依法办事的思维中介入批判性思维。”[3]法律方法在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不同于各部门法。法律方法应用领域涵盖法学的各个方面,均立足于实践而离不开方法论的指引。法律实践的复杂性和法律教义学推进的法律知识谱系的积累与诠释之间,存在着无法避免的鸿沟。这就要求法科学生在积累丰厚的学理思考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眼光流转”,恰当诠释法律争议焦点及其相应的规范适用效果评估,有效分析法学理论中的利益衡量、价值剖析和关系模式。据此,批判性思维的引入将有助于法科学生有针对性地展开知识从信息转向能力的训练。

2.2 落实法学教育课程思政的方法论路径

随着法学课程思政的理论和实践逐步发展,学界对如何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引入法学教育展开了丰富研究。事实上,法治社会建设立足于法律的有效实施和适用,依托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法学课程思政效果的落实,体现在受到系统专业教育的法律人如何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基于合法、恰当和有效的方法做出法律决策。简而言之,法学课程思政的效果最终落地与法治建设的实践进程当中。因此,法律方法课程思政建设是落实立德树人效果、切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原则的实践保障。

此外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在裁判思维中遵循相对稳定的逻辑模式,具有鲜明的客观性、审慎性和体系性,围绕法治思维,立足问题意识,依据思维模型而展开,同时也需要有立足大局、谨遵导向和因循规范的政治觉悟,尤其是要围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和世界观发掘法律适用场景的具体语境,领会被感知的公平正义在程序和实体公正基础上得以落实的智慧空间。在此基础上讲好法律方法论及其适用的“中国故事”,进而增强中国法律方法理论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这种鲜明的开放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法律方法课程思政的建设,必须以鲜明的价值导向为引领,否则就会因为缺少主流标杆和旗帜鲜明的价值立场,面临被宰制甚至滥用的风险。

3 “批判性思维”视野下法律方法应用能力培养的有效路径

3.1 学科融合:立足课程思政引入多元化教学方案

首先,法学本身与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衍生出来许多新兴交叉学科。除却传统的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法律史学、法律哲学等等,法律心理学甚至数字法学的研究也愈发深入。就其原因,主要是“当今中国,重大领域的社会经济问题愈加呈现出交叉性、整合性和动态性特征,法学学科系统分工精细化与法律现象复杂化之间的矛盾愈加凸显,以问题为中心的整合性、多维度和一体化的研究范式愈加获得重视。”[4]据此,法学教育跟进该趋势的重要路径之一是激发学生自主探索的研究兴趣,以引导、激励和研讨的教学方法拓展学生的多学科视域,将受限于学科的眼光提高到立足于问题的眼光。因此长时间课堂理论讲授的传统模式应当逐步走向更灵活、更多元、更有针对性的研讨性模式。法学专业培养方案据此应适当压缩必修总学分,结合学业导师制度以相对灵活的方式拓展学生自主掌控的空;其次,法律方法教育切入课程思政的合理方案是融入严谨、审慎、客观中立的专业品格。法学课程思政要立足于法治思维的训练培养法治精神和规范意识,德法兼修的重要面向之一是养成审慎、冷静地适用法律的态度和有效平衡情理法的专业水准。基于良善的原则融入规范性以及伦理考量,因而人文社会科学以人为本,以追求真善美的良善价值为导向的探索需要通过人们的思辨、探索与对话得以生成;第三,法律方法研习涉及逻辑学、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一些理工学科,为此有必要设置涉及经管法乃至前沿性领域的学科交叉课程体系,使法律方法应用与人文教育相得益彰,在整合公共课、通识课资源的基础上,以专题讨论或讲座等方式使学生灵活运用多学科维度解决法律问题。

3.2 实务引领:融入司法实践教学资源展开学理化反思

法学的问题意识源自实践,凝练于思考,如何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是在法律方法中融入批判性思维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校企、校地、校所合作,发挥政府、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6]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最新经验融入法学教育的全过程,尤其是立足于实操性和方法论,将这种经验以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归纳、整合和总结,形成符合中国法治实践的学理性知识,再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在实习实践、学科竞赛或者学术活动中予以有效地检验和应用。据此,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校外实践导师的作用。借助协同育人机制提取司法实务领域成功和经典的论证素材,将其作为学习对象。邀请司法实务领域的专业人士与学生交流法律方法应用的体验。其次,引导学生基于个案裁判就判决法理依据进行溯源。法官裁判原因的依据除了明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解释性文件等单行法律文件以外,还要诉诸相应的非正式法源。实践教学围绕案例展开,而“案例教学乃是连通法学理论与职业实践的桥梁,法律方法乃是案例分析的工具与规则。在案例教学中,应该以法律方法的运用为抓手,转变案例教学方式,突出案例教学对学生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以及法律修辞能力的培养。”[5]学生需要思考法官平衡和裁断的价值考量,探索其背后的道德伦理、社会评价和哲学诠释等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整理法律人需要拓展的多学科学理体系的外延;最后,完善实践类教学体系的考核机制。从以教师打分为准的传统模式,逐步走向多部门甚至法律实务界参与评估、从理论教学和实践课程泾渭分明,逐步走向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讲授的平时成绩考核环节,从认定实践教学为狭义的司法实践的狭义视野,走向立法、执法和司法协同拓展的思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结构性实践,以及理论应用的多元化教学活动展开的广义实践课堂。

3.3 以赛促练:围绕实操性课题强化法律思维专门训练

批判性思维的对象立足于分析、诠释和论证来提供具体决策完善的思考、对话和决策是法律人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必备素养。批判性思维的实践应用场景,更多出现在对抗性、争议性甚至冲突性决策过程中,决策团队形成了具体的立场分歧,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则、社会规范、伦理文化等因素对问题进行结构、分析和回应。传统知识传授场景表现为符号意义的传递、接纳和模仿。这种模式无法充分激发法科学生应对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与潜质,因此有必要通过以赛促练的方式,在课堂当中拟制问题场景,使学生模拟在司法实践中应对的各种情形,同时把握课堂以外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着重强化专业应用能力的提升。

根据上述讨论,应从三个层次开展法律方法应用能力的竞技训练:第一、课内理论学习的训练。法学理论兼具现实性和思辨性。抽象的公平正义价值以及其他法律哲学范式,都以高屋建瓴的宏观视野引导着具体的法律决策。因此,有必要探索如何通过竞赛方式让学生切身领会法律思辨性、逻辑性和抽象性的规范旨向。理论发源于现实,通过援引现实素材和论题思辨,结合学生之间的论辩与探讨,以及学生的自主评议能够帮助他们深度、系统和详尽理解法学理论,甚至拓展思维和视域的边界。此外,除了抽象的现实化修辞路径以外,还应当将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案例进行问题化呈现,从结论呈现为主的传授,转变为激发思考的设问。通过提问,以及引导学生自主探索来检验思考的导向,激发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和批判性分析的习惯;第二、实践课程的竞技训练。湖北大学《法学院2022版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建构了较为系统的方法论实践课程,其中包括法律逻辑学、法学方法论等理论性课程,还设计体系化的实践性课程,如法律诊所与法律服务、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与口才、法律适用研习、研究性学习实践、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等等;第三、课外学科竞赛。批判性思维的培养不仅要锤炼和实践书本上的理论,同时也应当围绕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的精神,强化多元能力体系的培养。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在法学学科培养中的具体体现,应当以内外兼修为突破口,同时把握各种学科竞赛的机会和资源,尤其是模拟法庭、“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演讲或者辩论等类型的赛事。课外比赛将纳入社会实践学分,从而有效推进学生将知识信息转化为技艺和能力。

4 结语

法律人才培养并非单纯是教义学意义上的制度诠释及其学理性适用,还要围绕国家法治建设的预期,从立德树人出发,立足于专业思维训练,围绕多元化能力培养,使学生在树立批判性、审慎性和规范性的严谨专业品格。据此,湖北大学法学专业以培养批判性思维训练为主旨,以逻辑理性思维训练为切入点,以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能力培养为导向,通过问题意识的提升,引导学生基于法治思维训练理性思辨能力和法律观点、立场及诉求论证的合法性、自洽性和有效性,审慎负责地在法律推论中进行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实现自我学术人格的建构。[7]

法律方法应用能力的训练,应结合包括批判性思维在内的各种思辨性路径展开,切实提升学生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能力,形成有效思考与决策的规范性路径,使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交流谈判能力,以及调研、诉讼和应变技艺得以全面提升;推进法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的宏观语境的感知,以语用路径将情境思维引入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的应用;使学生形成对案例研判的独到见解,并因循法律思维的逻辑性推进法律人思辨、审慎和冷静气质的养成;培养视野开放,尽快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围绕法律思维适用的语境展开,培养学生国际视野兼具本土化意识。实现上述目的的关键在于以批判性思维训练为主旨,以逻辑理性思维训练为切入点,以法律解释、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能力培养为导向,通过问题意识的提升,引导学生基于法治思维训练理性思辨能力和法律观点、立场及诉求论证的合法性、自洽性和有效性,审慎负责地在法律推论中进行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实现自我学术人格的建构,从而培养出符合国家与地方法治建设需求的兼具专业能力与广阔视域的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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