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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

2022-10-20李祥瑞杨帆乔亚飞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管理学家 2022年17期
关键词:变革知识产权管理

李祥瑞 杨帆 乔亚飞 中车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有很重要的价值,一是为大数据技术赋能知识产权管理助力,使知识产权管理转到线上,依托信息系统解决管理难题;二是为大数据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日益健全给予支持,积累数字化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为配套法规完善提供依据;三是深挖大数据作为知识产权的内在价值,为产业发展、经济建设、技术革新提供动力。因为大数据与各行各业的关联处于起步阶段,所以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效果有待优化。基于此,为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研究大数据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方略尤为重要。

一、大数据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要点

(一)明晰知识产权与数据的关联

大数据是无法用常规软件在特定时间内予以整合处理的数据,只有引用新的处理模式才能发挥海量数据的洞察、判断、决策等作用。大数据犹如有待开发的金矿,对各行各业均可带来深远影响。新时代商标、专利注册申请数量不断增多,数据显示2020 年1—7 月发明专利授权与申请分别为26.6 万件、81.8 万件,到2020 年7月末为止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为285.6 万件,这说明国内日益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创造与运用。知识产权属于数据信息的一种,可通过处理、采集、捕捉等方式聚合,这为知识产权管理决策提供了依据。从理论上讲,对知识产权管理有益的数据会在应用知识产权的任何领域产生,不仅包括版权、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传统非遗文化、域名等,还包括商业情报、知识产权转让、法律裁判文书、科技期刊论文等数据。大数据表现形式众多,视频、语音、数字、文字、符号等均为大数据产生与聚合的载体,经过加工处理及智力创造后可以转化成知识产品。基于此,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关系紧密,需在合理运用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二)加大大数据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应用力度

大数据所蕴含的价值吸引人们关注与开发利用,这为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奠定了基础。为使大数据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变革,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检索。在版权、专利、商标申请量持续增多的背景下对知识产权的分析处理难度加大,需运用大数据完成机械性的分析处理工作任务,通过数据对比、数据清洗等技术的合理运用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目标。二是专利撰写。利用大数据可提升专利撰写水平,输入与技术有关的关键词,从数据库内调取文献资料,利用智能检索撰写功能得到最基础的交底书,基于“人工+智能”模式利用大数据完成专利撰写任务。三是分析知识产权数据。通过知识产权数据综合分析处理可针对某项专利技术的优势与劣势加以评估,预判技术发展趋势,为技术研发、市场营销、战略规划提供依据,在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上掌握发展先机,依托关键技术竞争动态合理布局。四是整合管理资源。需将大数据用于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整合领域,建立综合分析数据系统,对专利权价值进行评估,预防法律风险,同时根据现实需求依托系统开发功能模块,细化知识产权管理分支,使知识产权管理更具全面性、科学性与权威性。

二、大数据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原则

(一)法治原则

依法使用大数据并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合理变革的基础。著作权法主要针对具备独创性的作品加以保护,理论上讲可产生作品数据信息的客体均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TRIPS 协议、《伯尔尼公约》等国际性法规均针对数据信息汇编作品进行保护,新修订的国内著作权法亦指出作品片段或汇编若干作品及其他数据材料,若编排或选择能够表现出独创性,那么则视为汇编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人所有,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可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因为数据库可满足多个用户或某个部门的应用需求,信息在数字系统内聚合,所以数据库属于汇编作品且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大数据与计算机软件开发、特定算法、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紧密相关,简单的商业运作一旦通过网络结合、软硬件系统等方式处理技术问题,那么数据就具备了明显的技术属性并享有专利法的保护。在运营中数据为经营主体专有,如货源情报、市场调研信息、客户名单、新品研发资料等,可为经营主体创造收益,《反不正当竞争法》指出禁止商业秘密非法外泄并成为不当竞争的条件,继而在法治条件下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质量。

(二)问题驱动原则

问题驱动是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动力之一,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独创性问题。著作权法规定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接受保护,包括作品本身及其片段有关资料,将是否在数据库内容编排或选择上具有独创性视为评断标准。然而,在数据库实际应用进程中并不能从独创性的角度出发进行判断,如地图、通讯录、号码簿等,理论上数据信息越全面,相关内容的独创性就越低,就会使数据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侵权问题。大数据具有跨境性、分散性及实时性等特点,在网络环境中可自如传播,给知识产权的管理边界划定带来了难度,加之网络侵权具有隐蔽性,侵权证据的搜集整理压力随之加大,基于此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知识产权共享、开放、保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形成生态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层奠定基础。

(三)接轨国际原则

在持续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国内外数据碰撞交融是主流,在为经济发展、技术创新助力的同时知识产权管理难度加剧,基于此“大数据+”管理需建立在接轨国际的前提下,使知识产权管理可与时俱进。日本构建信息专利平台,目的是整理汇总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信息并提高管理效率,用户可在该平台上根据权限检索信息,该平台还可提供韩国、中国专利有关信息。欧盟成员国注重大数据资源的协同利用,在此基础上完善商标申请审查机制,增强了大数据的关联性。依托该机制可获取不同国家的商标数据,高效规避与商标侵权有关案件的发生。国外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内相关管理变革提供参考,还可助力国内外共建基于知识产权管理的大数据共享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发利于管理的功能模块,如资料检索、侵权风险评估等,继而满足跨境数据合理运用的知识产权管理需求。

三、大数据下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路径

(一)树立大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意识

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前,需在解析二者关联的同时接受数字化管理理念,树立大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将知识产权视为整体数据管理的一环,使知识产权管理可与数据安全、文件及内容管理、数据建模、元数据管理、数据架构设计等方面联系起来,对数据的存储方式、定义、使用流程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将数据视为知识产权常规管理工具,通过数据治理标准化解决大数据与知识产权管理交融难题。大数据+知识产权管理发力点有以下几个:一是一体化管控,知识产权管理需注重数据开发及利用,用一体化管理方案代替分散、脱节的管理方案,解决运行、设计“两张皮”的问题,将数据管控纳入知识产权管理变革之列,通过数据标准、模型、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设计,利用元数据满足管理需求,使数据资源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利用率得以提高。二是全链路管控,针对数据进行管理,使以往仅用于报告编制、审计的元数据可成为支持知识产权动态管理的中坚力量,同时元数据还可在自动化知识产权管理领域产生效果,简化数字型管理架构,解决数据冗余问题,构建神经元系统,使人工智能技术与知识产权管理紧密融合。三是发挥XOps 的优势,依托DevOPs 助力知识产权管理追加规模效益,在保障数据重复可用的基础上减少流程与技术的重复性拓展概率,基于敏捷模式改善数据流通系统并实现自动集成目标,继而将知识产权管理业务与数据更好地联系起来,达到知识产权管理变革的目的。

(二)有效运用数字技术加强管理

大数据本身仅是巨量信息的集成化产物,为分析利用巨量数据和高新科技不断发展,如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AI 等,为大数据用于知识产权管理变革助力。区块链技术为知识产权管理变革给予支持,作为可靠、高效、便利的数据交换与存储技术,能利用分布式数据存储功能、时间戳等功能为用户提供知识产权所有情况及产权链的状态相关信息,因为基于区块链的知识产权流转活动信息不可篡改,所以便于跟踪记录,可有效防范管理风险。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需用到诸多信息,这些信息可利用FRID 技术存储到数据库内,不仅能保障信息调取灵活高效,还可增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性及实效性,为了做到这一点成立了电子标签标准化服务小组,负责对编码、术语、网络架构等方面予以设计,针对射频识别项目进行测试,推行开放兼容、自主创新兼顾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在此基础上制定工作计划,为的是有效运用数字技术加强管理。工作计划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予以分析:一是致力于制定具有行业导向性及规范可行性的RFID 标准;二是在RFID 标准推行进程中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对策,使相关技术更具应用价值;三是持续跟踪并研究国内外的RFID 技术应用情况及发展趋势,为有效运用数字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前瞻性给予支持。

(三)健全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在知识产权转变为效益的过程中,管理主体需将知识产权看作获取利润的工具,通过管理追求最大化的综合效益,这是基于大数据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核心动力。在大数据背景下需率先明确价值追求,其目的是确定知识产权管理定位,为大数据技术与资源的引用提供抓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以往的“大数据+”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在事前对知识产权数字化管理现状、需求、难点、规律等方面有所了解,积累管理经验,制定管理计划,使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够继往开来。二是在事中对知识产权数字化管理加以调控,灵活运用数字技术,持续扩大数据库的覆盖范围,深入研究法规,对管理机制予以完善,使大数据共享程度可不断提高,及时补全知识产权管理短板,最终用动态管理思维替代静态管理思维,保障知识产权管理变革始终在路上。三是在事后对知识产权数字化管理成果加以剖析,根据剖析结论对“大数据+管理”的制度、标准、流程等方面予以优化升级,其目的是增强知识产权管理变革的实效性与发展性,满足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需求。

(四)培育优质大数据+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首先,管理人员需具备法治素养,能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探析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对策,将法规渗入管理体系,夯实管理法治基础,规避违规操作、侵权等法治风险;其次,管理人员需具备信息素养,能针对大数据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应用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学习先进技术,优化数字思维,拓宽管理眼界,加大大数据与知识产权的交融力度,有效解决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难题;最后,管理人员需具备创新素养,摆脱陈旧模式的束缚,敢于推陈出新,积极探索AI、区块链等技术赋能知识产权管理的出路,在此基础上助力管理模式、理念、架构等方面的创新优化,使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变革能全面发力。为培育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需政府、企业、高校形成合力,共建育才体系,结合区域性的发展需求做好人才培育工作,在产学研一体的基础上增强管理人才综合素养,为在大数据背景下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质量提供人才保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大数据涌入各行各业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管理需积极变革。相关管理工作要在明确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关联的前提下展开,加大大数据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应用力度,推行法治原则、问题驱动原则、接轨国际原则,在此基础上树立大数据+知识产权管理意识,运用数字技术加强管理,健全基于大数据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培育优质大数据+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继而实现知识产权管理变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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