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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自己的歌

2021-03-08冯连才

文学自由谈 2021年6期
关键词:徐志摩写诗诗人

□冯连才

英国作家毛姆在《浅谈英国文学》一文中说:“不过就算是很卓越的诗人,写出的诗歌也有让人觉得枯燥的。许多诗人堪称精品的诗歌不过两三首,尽管他们写了数不清的诗集。我很想告诉他们这样已经很好了,但是我接受不了海量阅读之后收获却微乎其微的事实。”(《毛姆读书笔记》,郑小琦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8月)我每年订阅三十多种诗歌报刊。对于当代诗坛,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善于给自己贴标签的诗人实在太多,而在我读过的诗句里,真的要紧的大概不过一两行,其余的所谓“诗句”全当是废话一堆,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不能不说是当代诗人的悲哀。“海量阅读”既让我很疲惫,也让我失望和不安。

我的生活成为了诗的生命体验,也体现了诗的法则:感受远比解释更有意义,诗给予感受而拒绝解释。读诗就是找自己的感受,别人怎么说都没有用,感受是你自己的。这规律似乎适应一切艺术。城里人羡慕乡下的农家小院,春天的溪水、鸟鸣;乡下人羡慕城里人住的鸽子笼,甚至拥挤不堪的大杂院。让他们调一下住所或改变一下身份谁都不肯干。都在找自己的感受,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这才是真实的。个人感受对读诗写诗都很重要。文学创作就是这样,首先使生活变成艺术,其次使艺术变成生活,这才是真正的艺术。诗也不例外。在这个喧哗的世界,我庆幸找到了诗,在一个望不到星星和不能深呼吸的空间生活,难以忍受。

现在,我有机会阅读那么多诗人和作家的好作品是多么幸运和幸福,但是有时我仿佛是个小孩,伸着两个巴掌去接使人气爽神怡的春雨,雨水却多半从手指缝漏掉了,文学和诗歌经典的流失,无不使我感到遗憾。在这方面,我只能说说一己之见:诗歌贵在创新,是内容与形式的创新。真正的诗人应是抒发强烈的个人感情,表现自我主观意识;抒写真挚、强烈的爱,更重要的是表达内心的痛苦;诗句应有的音乐性,诗句间具有的内在节奏和旋律;诗更应该有思想内涵。诗人往往在“炼字”“炼句”“句法”“比喻”上下功夫,却忽视了“炼意”。诗歌创作追求言辞的力量,更要看重意蕴的力量。

越老越觉得知识的匮乏,精神的饥渴,看的书越多,对一切就越加怀疑。世界简直像虚构的一样,那些真实的故事都去哪儿了?一切都变了,可是变化最大的是我的故乡杨镇三街。从小它就对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虽在那里长大,但走出农村到城里去是我最大的愿望。每当我回想起童年时代的街道、庙宇,就仿佛觉得是在电影里看到的,已成为往昔。过去的事早已被遗忘,有些尚能追忆,有些则永远消逝。昔日街头的铁瓦车和独轮车已被我眼前一辆辆的电动车取代。我读书的中学在三街北路西侧,东门虽然辉煌耸立,仿古彩绘还有生机,但已多年不走,大门紧闭,小门偶有人出入。中学正规的大门改为西门,那里曾是我小时候家里耕种过的马场地,我家老坟地就在那里。街上还有一堵老墙,灰头土脸地挂着一张哭丧的脸,那是我小时候和伙伴们玩耍的地方。冬天,我经常约几个小伙伴在这堵墙的南侧,面对阳光,一字排开,背靠墙,大家挤来挤去,还异口同声地喊着:“老爷儿下,挤旮旯儿,挤出屁来炒豆芽。”几十年过去了,那时的童趣我一直铭记在心。我也想把历史真相用文字的形式展示出来,但我的笔钝了,怎么也写不出自己满意的文章。

有些诗歌学者或评论家往往占据学术上的优势,在那里呼风唤雨,让人坠入云山雾罩之中。我读诗写诗就走自己的路,有自己的表达方式,唱自己的歌。我已不再年轻,诗还时时温暖着我。我的一生没有什么特别,读书、当兵、从商、从政、写诗,这就够了。为生活而诗,为诗而生活。但丁说:“爱情引导我们走向死亡。”我说:爱情引导我们走向生活,而不是引导我们死亡。追求诗意的生活,从来都是我的梦想和幻想。

秋天正在一天天迫近尾声。虽然我不喜欢冬天,但不管我喜欢不喜欢,冬天总会来临。冬天将夺走我的一切,但夺不走我的灵魂,落叶并不惋惜回到大地的怀抱。诗里,我是漂泊的孩子,也许生活中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人类衰老的目的就是死亡,但我从不畏惧。我喜欢捕捉那些从许多人耳边溜过的声浪。人生中很多事,只能由你自己书写结局,即使这是最后一章,也要有勇气活在世上,那怕受尽苦难。

我的文字并不精彩,但心无旁骛从不停笔;我的句子毫不华丽,但有流动感和骨子里的真与美。文学不是再现生活,而是表现生活,要表达对生活独特的感受和阐释。我不会写诗,但诗已在我身上生根。一些诗作,尽管平庸,可帮助我回忆遥远的岁月。有时我嘲笑自己的诗,感觉以前总是在模仿别人,现在我想找到自己的声音。写诗是我的一种癖好,不是一种职业。

没有思想,诗只是一个空壳。简洁与力量是诗歌的最大特点,但也要柔婉和悦耳。爱,是我抒情诗的一贯主题。我坚信个人的音调而成诗,诗的内在节奏与韵律很重要。诗人惠特曼说过,艺术的艺术,表现手法的卓越和文字光彩的焕发,全在于质朴。我想,质朴既包含着文字的质感、朴素、简单和温度,以及一个作家对世界应有的爱与祝福。最好的艺术品应当是那些传播了人类真实情感,朴素而真挚的作品。

我心里的大海风平浪静的时候少,它总爱激动,诉说着它那暴风雨般的永恒故事。我记得在三街度过的最后一晚,那年我去新疆当兵,和父母在炕头儿拉家常,一夜没有合眼。我向他们吐露了真情,就想飞到天边得到锻炼,越远越好。虽然我在三街生活得很艰辛,但这是我的出生地,是让我一生挂念的地方。我依然喜欢这个乡村。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是个婴儿,如今已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一切都异常寂静和神秘。我心里的夜都是白夜:太阳刚刚落下,又马上升起。我就像离群的羔羊,离开三街的时候才二十二岁,老年返乡找不到自己的“羊圈”。梦中,我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也不知道自己到何处去。

诗,我似乎看不见桂冠,总是遭遇荆棘。活生生的现实世界,使我获得灵感和构思,或许成功与否和我无关。不管怎么说,我在生活中遇到诗,就是一个幸福的人。我的大部分诗的力量,就是最初的生活经验。无须到处寻找,弯下腰,诗就在脚下。我希望自己的诗是一个蕴藏着丰富思想和感情的世界,因而它们能够引起人们的欢愉、喜悦或痛苦、憎恨。老实说,按照自己的思想潦草地写出自己的诗,要比一笔一划地临摹他人的诗可敬。

以我的视角看诗歌,当代中国多数诗人都是为了什么而写诗,我是由于什么而写诗。也许人们会给他们立纪念碑,而我将要在贴着他们诗的篱笆下死去,反正我和他们是不会相互代替的。真正的诗是金钱买不来的,有人读我的诗,比给我几个金币还令人欣慰。我的诗是柔和的、有人情味的,既没有冷酷,也没有心灵上的淡漠,更没有艺术上的造作。

什么是诗?诗是说不清的情感世界。如同火山到了一定程度就得喷发,诗人有了冲动就要高歌低吟。而那火山岩浆的孕育要经过很长时间,写诗也是如此。作为“新月派”代表人物的徐志摩,在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是一位重要诗人,他说:“你们若有研究文学的兴趣,先要问自己能不能以自己生活的大部分来从事于艺术;这个问题解决之后,再问自己生活的态度是怎样的。最好是采取一种孤独的生活,经营你内心的生活,去创造你自己的文学的作品。诗人的作品的实质决不是在繁华的生活所得到的。文学家的修养的起点,就是保持我们的活泼的态度,远避这恶浊的社会。若是实在不能孤独地去生活,而强伏于公(共)同生活的环境;只要你能有你自己意志的主宰,对于外边的引诱也就无妨了。”(《徐志摩诗全编》,浙江文艺出版社,1990年8月)现实是,多数诗人背离了徐志摩的教诲,对于“外边的引诱”无法摆脱,而“不能孤独地去生活”,所以真诗、好诗极少。当苦闷与孤独纠缠自己时,一首诗就要产生了。为什么苦闷?为什么孤独?没有天赋的人写出一首好诗是困难的。读了徐志摩的诗论,我对于中国当代产生不了大诗人或好诗极少又有了新的理解。微信把不甘寂寞、孤独的诗人和作家炒来炒去,产生好的文学作品更难。诗人与文学家往往是站在墓穴里向外窥探世间罪恶的囚犯,但都是灵魂的探险者,黑暗的批判者,光明的追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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