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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经验、问题与建议

2019-12-12陈亚星

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32期
关键词:金融扶贫产业扶贫

陈亚星

摘 要:吕梁市坚持以金融助推产业带动脱贫为引领,不断加强政银企协作,积极推进“企农合作”,成功探索出金融扶贫“吕梁模式”、交口“金融+”扶贫模式和扶贫“一保通”综合保险模式;人行吕梁中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撬动作用,实施政银企协作产业扶贫工作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现代金融意识,稳妥防范化解扶贫贷款风险,在吕梁脱贫攻坚中发挥了突出作用。

关键词:金融扶贫 扶贫贷款 精准扶贫贷款 产业扶贫

吕梁是全国主要的连片贫困区,近几年,吕梁市金融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讲话为指导,以金融助推产业带动脱贫为引领,不断深化政银企合作,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借鉴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模式,成功引导贫困农民通过“企农合作”、产业发展、劳务就业、劳动增收实现稳定脱贫。自2015年以来,全市累计投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20878亿元,取得了良好成效。2018年末,全市10个贫困县中,4个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6个国定贫困县有3個县顺利摘帽,剩下3个国定贫困县因属深度贫困县计划于2019年全部摘帽。

一、主要经验

(一)农发行“吕梁模式”

该模式由吕梁市政府设立农业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采取企业申请、县级申报、市级审定的方式设立农业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库,农发行以基金基数放大5-10倍的金额,择优对项目库企业发放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培育支持能带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的优质产业,确保劳动增收、农民稳定脱贫。到2019年5月末,全市农业产业扶贫贷款风险基金规模13亿元,累计发放“吕梁模式”贷款531亿元,配套投放扶贫周转金076亿元,贷款余额达到611亿元,惠及3654个贫困劳力就业,与7755户、26550个贫困人口签订了帮扶协议。该模式被山西省政府《晋政信息》2018年第57期专题报道,在全国农发行系统推广,国家扶贫办高度肯定,并向全国扶贫系统推广运用。

(二)交口县“金融+”扶贫模式

人行交口支行运用扶贫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创新,成功探索出“金融+劳动就业”“金融+龙头产业”“金融+订单农业”“金融+产业项目”“金融+深度贫困”“金融+集体资产”“金融+保证保险”“金融+项目管理”等八种“金融+”扶贫模式。2018年4月6日,山西省委骆惠宁书记在全省脱贫攻坚再动员会上要求进行推广。《山西省脱贫攻坚简报》第13期以“用好金融扶贫政策提升产业带动能力”推广报道了交口县金融扶贫模式,9月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小额信贷评估调研组对交口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给予肯定。到2019年5月,交口县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5亿元,带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金融精准扶贫贷款1268亿元,累计惠及贫困户7388个、贫困人口20326人,分别占交口县贫困户户数和贫困人口的802%和809%。

(三)扶贫“一保通”综合保险模式

2018年,吕梁市交口县采取政府购买、保险公司市场化竞标承销的方式,授权人保财险、人寿财险和人寿保险三家公司,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和脱贫攻坚的19个政策性、商业性保险险种捆绑竞价,降低保费费率,创新出扶贫“一保通”综合保险产品。通过以户入保,集中为全县27万农户统一购买扶贫“一保通”综合保险,实现了变单一保、多头保为保收入、保产业、保健康、保脱贫的全面保、综合保。2019年,该模式在吕梁全市全面推广,到5月末,交口、石楼2县实现“一保通”保费收入19448万元,其中政府补偿保费475万元,惠及贫困人口7000人。

(四)龙头企业订单就业带动扶贫模式

山西清泉醋业有限公司是位于兴县的一家以经营食醋加工、销售为主的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兴县农商行先后对该公司仓储物流公司及股东发放产业扶贫贷款1930万元,支持其通过订单农业、劳务就业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民劳动增收脱贫。2018年该公司以每斤高粱高于市场价005元的价格与贫困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发展订单农业3000亩,收购高粱250万斤,帮助农户948户(含477个贫困户)实现户均收入3420元。同时,吸收110个贫困农民就业务工,每人年均再增收入25200元。

(五)专业合作社购买式造林扶贫模式

该模式采取“扶贫造林合作社+贫困户+银行”的方式,通过吸收贫困户组建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林业局将贫困户股东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专业合作社纳入造林支持对象,扶贫办对有贷款意愿的贫困户进行资格认定,邮储银行审查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财政局提供扶贫贷款贴息和贷款风险保障,重点对已加入扶贫造林专业合作社,并参与植树造林、发展经济林、自愿退耕还林、或发展林业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金融支持。2017年7月以来,邮储银行吕梁分行已对10个贫困县的400多个造林专业合作社宣讲了金融支持林业产业精准扶贫政策,调查选择出有贷款需求的造林专业合作社141个,其中已向91个造林专业合作社的486户贫困社员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4214万元。参与造林工程的贫困户,每年每户分红至少3000元,每个劳力每年增加劳务收入3000元以上。

(六)几家抬光伏产业带动扶贫模式

农业银行与方山县政府协商制定了《方山县推动屋(房)顶分布式光伏扶贫产业发展实施办法》,形成了“政府风险补偿金增信,财政贴息、补贴,贫困户自筹、银行贷款支持”的几家抬光伏产业带动扶贫模式。即,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筹1000元、政府补贴3000元,政府风险补偿保证、银行单户贷款16000元,帮助农民建设户均装机容量3KW的户用式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末,政府风险补偿金到位255万元,方山农行已对53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光伏扶贫贷款9906万元。

(七)种养加特色产业链带动扶贫模式

山西铭信禽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种鸭繁育、商品鸭养殖、饲料生产、肉鸭屠宰、羽绒生产、熟食加工为一体特色农业种养加农业龙头企业,农发行孝义支行对其发放2000万元的产业扶贫贷款,支持其多渠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一是就业增收,吸收当地9个建档立卡贫困劳力到企业就业,每人年均工资收入30000元;二是养鸭增收,以建立养鸭小区的方式,带动孝义7个乡镇32个行政村的农民发展养鸭产业,按每只鸭子平均收益25元计,2018年参与养殖的46个贫困户获得了约10万元的纯收益;三是农产品出售增收,通过建立鸭饲料生产线,带动周边贫困户种植玉米300亩,按每亩平均收入1000元计,300亩可产生收入3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撬动作用

人行吕梁中支始终把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政策当作贯彻落实货币政策人民性,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扶贫贷款投放的重要工作来抓。2018年6月末,全市10个县区17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扶贫再贷款余额778亿元,带动地方法人机构运用自有资金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844亿元,杠杆撬动倍数达237倍。

(二)实施政银企协作产业扶贫工作机制

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经营脱贫困难、持续脱贫稳定性不足,精准扶贫贷款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吕梁市认真贯彻金融助推脱贫攻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精神,制定了《推广金融扶贫“吕梁模式”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修订了“吕梁市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方案”、制定了“金融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办法”“金融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办法”,建立起金融支持产业(项目)扶贫政策共享平台,引导各县(市、区)政府、各金融机构围绕“一县一业一联盟、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的农业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政银企协作产业项目带动脱贫工作机制,全面推广金融扶贫“吕梁模式”和交口扶贫保险“一保通”综合保险模式,不断提高贷款发放速度和扶貧贷款的带动比。到5月末,全市共有8个县(市、区)的企业组织了政银企协作产业扶贫对接会,金融机构与72个企业、57个项目签订贷款协议1443亿元,其中,已对23个企业20个项目,发放贷款271亿元,惠及贫困人口2731人。

(三)提高农民群众的现代金融意识

针对农民群众现代金融意识不足,对扶贫贷款“商业性”认识不高的问题,吕梁市持续开展货币信贷政策宣传,每年都要根据金融扶贫政策变化情况组织编写《吕梁市金融扶贫信贷政策指引》《吕梁市金融扶贫信贷产品指引》,并发送市、县、乡、村政府,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依托中小微企业与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深化农村诚信文化建设,完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评级、授信,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为金融精准扶贫贷款的发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

(四)稳妥防范化解扶贫贷款风险

针对扶贫贷款还款高峰期到来,扶贫贷款潜在风险压力增加的问题,2018年人行吕梁中支印发了《关于防范化解扶贫贷款风险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在发展中防范化解扶贫贷款风险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精神,加强扶贫贷款管理,通过增量调节,形态重整,妥善处理好清收扶贫不良贷款与脱贫攻坚的关系。对贷款手续不规范的,及时规范;对手续规范但因不可抗原因形成不良的,及时申请动用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代偿或按不良贷款有关规定处置;对承贷经营主体暂时经营困难但符合转贷条件的,及时转贷、续贷;对原“户贷企用”扶贫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转为产业扶贫贷款。要求各县级政府落实《吕梁市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确保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足额到位,并按规定代偿。同时,建立实施了扶贫贷款月度监测制度。到2019到5月末,全市扶贫小额贷款余额1948亿元,不良贷款占比023%,风险压力得到有效控制。

三、面临问题

(一)适合基层使用的扶贫信贷产品极少

从吕梁看,除扶贫小额贷款的运用形式变化外,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基层经营行基本没有适合脱贫攻坚的信贷产品,即使有个别产品也只在总行重点帮扶地区运用,基层经营行不能使用。其原因有三:一是政策上,国家金融扶贫工作重点由涉农金融机构承担,其他机构压力不大。二是认识上,商业信贷扶贫风险比较大,金融机构比较审慎。三是工作上,主动性也不足,一些大型金融扶贫偏重建立以点代面的示范样板工程,授权基层落实不多。2019年4月,在人民银行总行举办的全国金融精准扶贫干部培训班上,某国有商业银行做了金融扶贫经验交流,其介绍的扶贫信贷产品惊艳全国,但来自全国各地基层一线的金融扶贫干部却一无所知,主要原因是在于,该产品只用于该行总行帮扶地区,并不授权基层经营行使用。

(二)金融扶贫政策预期不明

如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政策、贴息政策有效期在2020年发放的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时效终止,还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就终止,在2020年12月31日前贷出的贷款政策如何延续,政策不明。又如,因政府贫困户认定标准变化,在发放扶贫贷款时属于贫困户,但发放贷款后却调整出列为非贫困户,也就是富裕户。对于这种政策标准变化引致的已出列贫困户,其借用的扶贫贷款是否按借款合同执行各项优惠政策,如果不按借款合同执行,这种贷款风险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多次提出,但没有明确回应。金融扶贫政策预期不明,直接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有效性。

(三)产业扶贫贷款实体支撑不足

一方面,农业特色产业基础薄弱。深度贫困县自然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生产组织方式简单、单一,农产品竞争力不强。如深度贫困县——临县农业产业以红枣为主,但与新疆红枣相比没有竞争优势,加之相关部门对其富含硒元素的特色优势缺少科技开发、商业经营,没有形成具有农业科研支撑的规模种植、加工开发产业群。另一方面,脱贫攻坚项目,特别是政府推出的脱贫攻坚项目的扶贫贷款有效需求不足。如石楼县现有134户造林专业合作社,其造林投入主要是工资、林苗,所需资金每年都由政府按进度验收支付,专业合作社对扶贫贷款需求比较少。2019年邮储银行石楼支行对134个造林合作社调查营销,只有1个专业合作社的3个贫困户贷款15万元。

(四)扶贫再贷款使用面临较大困难

到2019年6月末,吕梁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的扶贫再贷款778亿元,占限额指标的585%,与上年99%的使用率相比,差距较大。究其原因,一是多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缺资金,对央行扶贫再贷款的需求不大。二是扶贫再贷款质押品不足。由于央行内部评级为8-10级的县级信用联社经营困难、参与金融市场规模很小,缺少申办扶贫再贷款质押品。而省级信用联社又不同意用其持有的金融资产为县级信用联社提供质押帮助,导致部分县级信用联社无法获取扶贫再贷款的支持。三是金融精准扶贫贷款需求下降。随着摘帽贫困县增加、贫困人口减少,脱贫攻坚对扶贫贷款需求减少,这也间接减少了对扶贫再贷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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