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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订餐环境下的高校食品安全监管

2018-11-12王久月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23期
关键词:政府监管

王久月

摘 要:近年来,O2O商业模式迅猛发展,网络订餐也在高校中迅速扩张。大学生作为网络订餐的主要消费群体,使得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迫在眉睫。基于此,对网络订餐环境下的高校食品安全监管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分析高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的监管措施。

关键词:网络订餐;校园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8)23-0190-02

引言

近年來,随着O2O商业模式的扩张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崭新的餐饮形式——网络订餐。这种餐饮形式打破了原有餐饮行业的消费模式,把互联网作为媒介,通过第三方平台监管,运用手机APP、网络客户端、网络电话等多种网络平台自由订餐,餐饮食品由专人配送,方便快捷。网络订餐是借助于互联网这个大平台,整合网络消费资源,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方便、快捷的外卖服务,大学生只需要在手机上购买,就可以在家里吃到美味的食物。

一、校园网络订餐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外卖商家缺乏资质、卫生环境恶劣

目前,外卖供应商普遍存在资质不全等现象,如缺少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资质证件,其中不乏有在车库、居民楼进行食品经营的外卖商家。这类专营外卖没有实体店的商家,常常仅有一个狭小的空间作为厨房,或者隐藏在某个市场或居民区中经营,缺少实际有效的执法监管,隐匿性强,经营者自律性较差,其中存在大量无照经营、卫生环境不达标的商家。

外卖商家提供的配送餐盒主要采用一次性塑料袋、塑料餐盒,长期使用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在天气寒冷的状况下,塑料制品保温效果并不好,外卖在配送过程中很容易冷却,食用口感大打折扣,学生食入后易引发肠胃不适。外卖配送箱的卫生状况更是堪忧,配送时所用的保温箱上面的污渍十分明显,保温箱内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校园内常见骑手骑着电动车或自行车,车把上悬挂的一次性塑料餐具里装载着外卖食品,这些配送人员的卫生状况和身体健康很难保证。如果配送人员在食品交付过程中携带传染病或食物受到污染,则根本无法保证外卖食品的安全。外卖食品在分销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也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二)第三方平台准入门槛低、责任不清

第三方平台对于入网商家资质审查松懈,缺乏专人对店面进行实地检查,商家入驻审核轻松。外卖第三方平台履行监管义务的内在动力不足,监督消极,审查机制薄弱。第三方平台的审核是以网络食品经营者提供的电子信息为基础的,基于虚拟的网络平台中的核查只能做到形式审查,要求单靠平台来确保外卖商家的身份真实性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平台提供者没有能力和义务对网络经营者们进行身份的实质审查[1]。

目前,各个外卖平台正处于激烈的竞争阶段,已占领先期市场的那些企业拥有更多的平台,自然会吸引更多的客户。在利益驱动下,各平台自然会放松资格审核力度、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忽视注册审查、非法报告等法定义务,默许、纵容甚至怂恿外卖商家欺骗消费者,继续让没有真实的信息的运营商在销售平台上活跃,他们提供的食品质量难以保证,真实信息登记未经核实,所以有效管理和监督难以实施。当食品质量问题发生时,政府很难通过经营者的信息对其进行监督和处罚。售后服务问题得不到解决,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互联网外卖平台未能履行监管义务,这将是食品安全的巨大隐患。

(三)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薄弱,校园监管乏力

大学生的维权意识薄弱,学生在订购外卖时甚少主动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而且外卖商家的经营较为简单,没有相对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商家都会建立台账,甚至一些商家存在销售混乱的情况,这类商家的消费者活动无法得到保证,一旦出现食品质量问题,与运营商发生食品安全纠纷,大学生很难提供强有力的证据,大多数学生选择了放弃维权。校园网上订餐可以让大学生以较低的价格享用美食,这使得大学生更关注菜肴种类,忽视了食品的卫生和质量。网上订餐使得大学生经常食用麻辣、油炸或者多糖盐的食物,由于食材不新鲜等导致学生肠胃不适现象屡见不鲜,而大多数学生在食用后产生不适也不会举报商家或进行投诉,维权意识相对薄弱。

(四)政府监管机制缺乏与第三方平台的有效衔接

政府部门和第三方平台是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的两大监管主体,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两大主体都未尽到监管职责。第三方平台资质审查不到位,未能积极配合政府监管,而政府监管机制也不健全,未有效地与第三方平台衔接。

目前的食品安全“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行监管,即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卫生部门等分开负责食品安全的不同环节。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每个环节彼此相联系。而这种分工无法确保食品生产的每个环节都可以很好地衔接,易产生职责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导致每个部门无法具体了解每个食品安全环节的情况,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工商机构等部门人数有限,对市场管理的能力有限,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比现实的食品安全管理难度系数更大,各部门分管容易产生推卸责任、工作推诿的现象。此外,网络订餐中第三方平台的介入导致其与线下实体店的食品安全监管有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为第三方平台具有对经营者准入资质的审查及实际经营情况的监管等义务,也即第三方平台对经营者具有初步监管的责任,而现实生活中的店铺的食品安全问题则由政府监管部门直接进行监管。因此,政府部门“各管各的”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网络订餐这种融合生产、流通及餐饮,又存在第三方平台介入监管问题的新型经济形式,政府监管与第三方平台监管的有效衔接工作势在必行[2]。

二、完善校园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政府要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协调第三方平台实施“共治”,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监督和实施力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整体作用。首先,工商部门、质检部门和卫生部门等监管部门的职责需要更加明确。其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行动有序进行,保证网上订单管理的正确衔接。最后,为了加强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管理,各部门应根据其职责实施适当的网络监管,列出具体食品监督工作。工商、质监、农林、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加强合作联动实施,加强对学校周边外卖食品的卫生安全监管,加强对外卖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积极稳妥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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