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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语料库的法律翻译研究现状分析:问题与对策∗

2018-01-11徐珺王清然

外语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语料库研究者期刊

徐珺 王清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9)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着眼于我国“十三五”时期和更长时期的发展,明确“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战略。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与国际企业合作共赢,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树立中国企业的良好形象。但是,由于中外文化观念、中外法律体系等客观上存在着巨大差异,中国企业与国际企业之间以及中国企业本地化过程中,因翻译不当导致的冲突时有发生,这已经引起管理层、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法律翻译及其研究成为当下学术领域的一个新课题。文献显示,学界对境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的成果鲜见。且将两者相结合的综述性研究尚未出现。鉴于中文文献中对于境内外法律翻译的对比分析研究空白的现状,本文以ProQuest以及中国知网等数据库为数据来源,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和论述分析法,通过梳理文献,分析境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的发展趋势、期刊分布及特点、研究热点,针对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对我国法律翻译人才的培养、法律翻译教学、法律语言学研究和法律翻译研究有所裨益。

2 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现状分析

本文以“Web of Science TM核心合集”的学术资源总库为国外文献来源,以2005-2015年为时间节点,得到法律翻译相关文章67篇。再从JSTOR等数据库中导出文章,建立国外法律翻译研究语料库1。同时以中国知网为国内法律翻译文献来源,以同样时间节点,共得到相关文章401篇,建立国内法律翻译研究语料库2。语料库1和语料库2主要用以考察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的发展趋势、热点及方法。本文采用WordSmith软件及ICTCLAS对语料库进行词频统计分析。

2.1 研究趋势、期刊分布及特点

图1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的发展趋势

数据表明,国外法律翻译研究总体虽呈逐年波浪性上升趋势,但整体数量依然偏少,年均相关论文不足7篇,发表量维持在一个较低的产出水平。国内法律翻译研究数量亦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在2012年发表数量达到高峰,共发表相关文章54篇,与国外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的2010年相比,有两年的滞后。通过对比趋势图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对法律翻译研究的重视程度要远高于国外学者。

图2 国内法律翻译研究的发展趋势

图3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期刊分布特点

图4 国内法律翻译研究期刊分布特点

国外共有38份翻译学类、语言学类及法学类期刊发表相关研究(图3),其分布特点如下:最为关注法律翻译研究领域的是翻译学类期刊,占46.3%,语言学类期刊占23.9%,法学类期刊占29.8%。与之对照,国内共有222份翻译学类、语言学类及法学类期刊发表相关研究,其中29份为CSSCI期刊(图4显示发表量前9位的CSSCI期刊)。CSSCI期刊的分布特点如下:语言类期刊占70%,综合类期刊占22.5%,法学类期刊占6.25%,教育类期刊则仅占1.25%。

根据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2015年发布的期刊引证报告公布的期刊影响因子,笔者将语言学领域的172份相关期刊及法学领域的143份相关期刊进行排序,从而得到语言学期刊及法学期刊的期刊排名。图5是近年间发表法律翻译研究期刊的排名趋势,本文选取两个指标来衡量国外期刊的影响力:影响因子(虚线)及影响因子排名比率(实线),影响因子越高,说明该期刊的影响力越大,而其影响因子排名比率则越低,影响因子越低,则说明该期刊的影响力较小,而其影响因子排名比率则更高。期刊影响力呈现出如下特点:(1)以2007年为分界线,在此之前,相关研究的期刊影响力呈上升的趋势,之后则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并不是影响因子最高的期刊最关注法律翻译研究,相关文章发表量最高的Meta及Perspectives-Studies In Translatology的排名并不高,在172份语言类期刊中居于末流。(3)相比之下,影响力较低的期刊更为关注法律翻译研究。以0.5作为分界,可以发现影响因子小于0.5的期刊占总量的65.7%,而影响因子大于0.5的期刊则占总量的34.3%。

本文选择通过是否是CSSCI来源期刊这一指标来衡量国内期刊的影响力。图6的圆点虚线代表国内相关文章逐年发表数量,实线代表CSSCI期刊相关文章逐年发表数量,短划线代表语言学类CSSCI期刊相关文章逐年发表数量,长划线代表法学类CSSCI期刊相关文章逐年发表数量。由图6可见,CSSCI期刊发表数量和语言学期刊发表数量的3条趋势线均呈平稳中逐渐上升的趋势,而代表法学CSSCI期刊趋势线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图5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期刊影响力

图6 国内法律翻译研究期刊影响力趋势

2.2 立项课题与相关专著

针对国内外法律翻译立项课题,本研究也给予关注。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官方网站的数据库显示,与法律翻译研究相关的立项课题有两项,分别是2005年对中国明朝法典的翻译研究及2007年对张家山汉简中法律文本翻译的研究。针对国内法律翻译立项课题,中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立项课题共计23项,项目类别涵盖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省市自治区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高等学校校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归化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项目、中央其他部门社科研究项目、高等学校校内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等。与此同时,国内外翻译学界出版了与法律翻译相关的学术专著。我们以谷歌图书为搜索引擎,共检索到国外法律翻译英文学术专著27部,中文学术专著10部。著作与期刊论文发表数量的状况相反,国外研究者将更多的研究精力用于撰写专著,期刊论文的发表远落后于中国大陆。

2.3 研究热点

表1基于国外法律翻译研究语料库1,通过WordSmith对关键词进行频次的排列,考察国外法律翻译研究的热点及趋势。语料库形符数(token)为 494,611,类符数(types)为 42,108,类符/形符比为9.05。

表1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热点主题词频统计

表1显示,国外法律翻译研究的高频词归为以下5类:法律区域、法系、研究领域、法律语言和法律程序。其中,法律区域高频词包括United States,Hong Kong, European Union等,表明研究者们最为关注这3个区域。其中,作为双语法例的代表性地区,中国香港是最受研究者关注的区域之一。在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发布之后,当时的香港政府着手于双语法例准备,即将现有的普通法系中的英文条例翻译成中文。Jin和Sun(2004:91-92)认为这项工作因充斥着法律及语言间的矛盾而变得异常艰难。1997年之后,中国香港所有新出台的法例都有中英两个版本,而翻译仍然是撰写双语条例的主要途径,现有中国香港法例中文版本的语言问题,仍然主要是由翻译所引起的(Chan 2012:128)。纵观针对中国香港法律翻译问题的研究,学者们的聚焦点各不相同,其中,法律术语的翻译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欧盟同样是法律翻译研究者们的重点关注对象。在欧盟现有的成员国中,其正式官方语言有24种。针对欧盟法律翻译问题的研究,既有学者聚焦于微观层面,如欧盟法律文件中连词的使用问题;亦有学者着眼于宏观层面探讨,如针对刑事程序中程序正义相关的议案做出分析。美国是词频列表所反应出的另一个重点研究区域,而路易斯安那州最为美国双语法例研究者所关注。19世纪大陆法的主导地位为该州的法律翻译工作带来许多缺少英文对应语的专有概念和术语,使得当时的路易斯安那州法典的英译工作变得异常困难,亦使得相关的历史性研究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法系高频词包括legal system,common law,civil law等,而common law system较civil law system在语料库中出现的频次更高,说明研究者们对普通法系给予更高的关注。研究领域高频词包括 comparative law, international law,perspective studies等,表明对比法是从法学视角进行研究的学者最主要的侧重点之一。研究内容高频词包括legal texts, legal language, legal translator, legal terms,legal terminology等。内容高频词说明:(1)legal terms和legal terminology的重复出现表明术语翻译是研究者从语言学视角进行研究时的重点;(2)从相关高频词排列的先后顺序来看,相较于法律文件译文,研究者们更为关注文件原文。此外,研究者们重点研究的内容还包括法律翻译译员、法律概念、翻译质量、法律体裁以及翻译过程等。

表2基于国内法律翻译研究语料库2,通过WordSmith对关键词进行频次的排列,考察法律翻译研究的热点及趋势。语料库2形符数(token)为 1,223,818,类符数(types)为 37,780,类符/形符比为3.10,标准类付/形符比为2.92。

表2显示,国内法律翻译研究的前40个高频词大致可被归为以下9类:法律翻译方法、法律术语翻译、法律语言特征及翻译、法律翻译原则、法律翻译教学以及法律翻译实践等。其中,法律术语的高频词包括法律术语、术语翻译、专业术语;法律语言特征及翻译的高频词包括法律语言、法律文本、目的语、长句、模糊词语及情态动词;法律翻译教学的高频词包括法律专业、外语教学、翻译教学;法律翻译实践的高频词包括法律文件、法律法规、翻译过程、法律制度和法律条文,等等;法律翻译研究的高频词则包括法律翻译、法律英语、法律文化等。

表2 国内法律翻译研究热点主题词频统计

3 研究现状评述

3.1 已有研究简评

当下,法律语言研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它包括语言人类学、语篇分析学、符号学、文学理论、修辞学、翻译学、社会语言学以及法律哲学(Mertz, Rajah 2014:170 -171)。 而法律翻译研究作为法律与语言研究的一个分支,同样也是多个研究领域及研究方法的交汇及整合(Biel,Engberg 2013:9)。 翻译学、术语学、语言学以及对比法学的研究者们均从自己的学科角度对法律翻译进行相关研究,然其侧重略有不同(同上:11)。对比法研究者更为关注法系及法律译文效力的差异性(Pommer 2012:124),而翻译学研究者的侧重点则通常是关于法律源文及译文的对等性以及各种法律翻译的实践问题 (Cao 2007:70-71)。语言学家则主要是从法律翻译的语义、句法、语用等角度对法律翻译进行相关研究。研读相关论文,我们发现,国外法律翻译学者分别从比较法学、语义学、应用翻译学、符号学、功能语言学和跨文化等多角度对法律翻译展开研究,而中国大陆学者的研究视角仍主要囿于应用翻译学。图7和图8从研究的主要内容概括性说明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所涉及的具体研究领域。国外研究者最为关注的领域分别是法律翻译实践、法律语言特征及翻译和法律翻译教学,而国内研究者最重视法律语言特征及翻译、法律翻译实践及法律术语翻译3个领域。

图7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领域分布

图8 国内法律翻译研究领域分布

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热点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类:(1)双语(多语)法例研究。包括:对双语法例地区进行案例分析;探讨加拿大、中国香港和欧洲法庭对于存在模糊性语言的双语法例条文的处理方法;探讨法律移植与法律翻译之间的关系及它们在文化转移中扮演的角色;探讨在编写双语法律词典时,处理相关法律术语的策略;分析欧盟、WTO及联合国的多语法例环境。(2)机辅翻译研究。包括:法律文件机辅翻译软件Babel Fish的积极与消极影响;探讨在线机辅翻译对法律翻译文本的适用性;探讨语料库对于法律翻译译员的培训作用;用Alinea和Paraconc软件对欧盟法律文件语料库进行排列及分析;介绍法律翻译文献的电子数据库E-lectra.(3)法律翻译口译研究,例如,对美国法院口译服务匮乏现象的分析。(4)法律语言特征及翻译类研究,包括:从概率论的角度探讨欧盟立法语篇中的翻译模式和规范性语句;探讨基于语料库的词汇分析方法如何解决法律翻译实践问题;探讨法律翻译中的语言问题,等等。(5)法律翻译实践类问题研究。例如,将中文法律文件翻译到中国香港司法语境时面临的主要问题。

3.2 存在的问题

3.21 理论研究匮乏

通过回顾相关文献,我们发现,鲜有研究者从翻译理论的角度对法律翻译问题进行阐释。在国外法律翻译研究中,仅有The Translator在2005年发表的1篇文章从布迪厄的习性与资本理论的视角,探讨法律翻译中存在的问题。而发表在CSSCI期刊上的法律翻译文章中,没有研究者针对法律翻译理论做过深入探讨,仅有两篇文章以沙切维奇的法律翻译交际行为理论及安德鲁·切斯特曼的对比功能分析方法作为理论基础分析相应的法律翻译问题。由此可见,国内外针对法律翻译的理论研究都十分匮乏。同时,在法律翻译实践类相关研究中,大部分文章亦欠缺相应的法律翻译理论依据。

3.22 翻译与司法实践研究地域局限

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最主要的差异在于,国外的相关研究引入对法律翻译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调查,即国外研究者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分析法律翻译文本对各种司法活动产生的影响。代表性研究有:Fishman (2006:473 -480)分析秘密录音对话的翻译文本可否被法庭采纳为证据;Hess(2012:23-46) 以 U.S.v.Lynne Stewart, Mohamed Yoursy,Ahmed Abdel Sattar这一案例为出发点,系统论述司法译员们在911事件后进行法律翻译工作时面临的法律风险;Ralarala(2014:377 -395)则分析证人宣誓词译本的不可靠性。这些结合具体案例所进行的法律翻译与司法活动关系的实证性研究,都是针对美国司法活动进行的。而针对双语法例的代表性地区中国香港、加拿大以及具有多种官方语言的欧盟的研究则未涉及。事实上,从真实案例中获取第一手资料,结合相关理论进行分析无疑是法律翻译中最具有研究意义的选题。此外,中国香港、加拿大、欧盟等法律翻译相关问题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3.23 研究方法局限

如图9所示,国外法律翻译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具有2大特征:(1)以定性研究方法为主,占论文总量的67.6%,定量研究占11.8%,尚未见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相关研究。与此同时,由于国外法律翻译部分文章在相关数据库中只有摘要而无全文,所以其使用的具体研究方法未能被确定(占文章总量的20.6%)。(2)混合研究法仍未受到法律翻译研究者的重视。这与混合研究法已经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被广泛接受这一现象不符(Hashemi 2012:828 -852)。 如图10所示,国内法律翻译研究采用的研究方法仍以非实证性研究方法为主,占论文总量的89%,定性研究其次,占11.8%,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混合型研究法仅占1.5%,定量研究方法最少,仅占0.7%。可以看出,在相关研究中,国内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仍以非实证性研究方法为主,其他研究方法匮乏。

图9 国外法律翻译研究方法分布

图10 国内法律翻译研究方法分布

必须指出的是,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者在研究中均存在着方法论上的局限。王少爽(2012:457-459)总结西方学界翻译过程实证研究的方法论体系,并论述翻译过程实证研究中常用的4种内省方法和6种辅助方法。4种内省方法为同步有声思维法、回溯报告法、后续访谈法以及对话报告法;6种辅助方法则为现场观察法、现场录像法、按键记录法、屏幕录制法、问卷法和文本分析法。笔者认为,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者在进行相关研究时,都应将研究方法扩展覆盖到以上各种实证研究方法上,使法律翻译研究方法更加多元化,而不应仅仅囿于某几种固定的研究范式。

3.24 研究内容局限

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存在的另一个不足体现在研究者对法系与翻译间关系的研究不够全面。图11是Sandrini针对法律翻译复杂性绘制的程度图,在图中,法律翻译的复杂程度在由上至下的不同情况中逐层递增,其中,相对最简单的情况是同一法系中的法律翻译,而最复杂的情况是不同法系中不同法律家族间的法律翻译。Sandrini(1999:1)指出,法律文件的可译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翻译过程涉及的法系间的关联度。译者在将普通法系的法律文件译为与大陆法系相关的语言文本时,所要面对的翻译问题将比同法系下两种语言间的互译更多(反之亦然)。结合具体的文献可以发现,尽管已有学者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对法律翻译有所涉及,但研究内容较为浅显,且不同法系间的法律翻译的相关研究仍是待开垦的处女地。

图11 法律翻译的复杂程度(Sandrini 1999)

4 讨论与对策

通过以上对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进行回顾,可以看到,法律翻译研究存在5个明显的不足:

(1)合格的法律翻译人才匮乏。例如,我国许多高校的翻译人才培养还局限于传统的培养模式中。既懂中外法律,又精通汉外双语的人才稀缺,尤其既精通中外法律,又精通汉语和非通用外语(英语之外的其他语种)人才严重短缺。我们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编写教材和教学大纲时,应与时俱进,建立真正合格的法律翻译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

(2)法律翻译研究理论匮乏。研究者针对法律翻译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分析鲜见,也没有建构起完整的法律翻译理论体系。在研究具体的法律翻译问题时,研究成果也缺乏翻译理论依据。事实上,仅仅局限于探讨法律翻译的具体技术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加强法律翻译的理论研究已提到议事日程。

(3)翻译与司法实践研究的地域局限。如何有效地结合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特点、法律文化等实际问题进行相关研究是一个重要的课题,这样,有助于避免中国企业在本地化过程中,因文化观念不同、法律法规不同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文化冲突。

(4)法律翻译研究方法单一。李德凤、胡玫(2006:49)指出,法律翻译研究领域缺乏明确的方法论作为引导方向。而相较于其他翻译学研究的子领域,关于法律翻译研究方法的文献也较为匮乏。Biel(2013:12)认为这种现象是由法律翻译研究领域的高度分化导致的,即翻译研究者、术语研究者、语言学家、律师分别从自己的学科出发,沿用自身学科的研究方法对法律翻译进行研究,各自为政,使得这一研究领域缺乏系统的方法论。诸多实例说明,法律翻译研究不应仅拘泥于词句层面,而更应从法律语言的模式上进行深入分析,语料库包含的大量语料使得这一研究设想成为可能。鉴于目前语料库研究方法已经成为语言学及翻译学的主流研究范式,本文提倡法律翻译研究者应更多地采用语料库研究方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5)法律翻译研究内容狭窄。“法律翻译和其他翻译一样,也是一种交际行为。但法律翻译与一般翻译不同的是:它不仅是一种跨文化、跨语言的交际行为,也是一种跨法系的交际行为”(戴拥军2012:120)。已有学者开始关注法律文化与法律翻译研究,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头,但是,相关研究仍主要囿于不同法系下不同法律家族的研究。建议今后的研究对于不同法系相同法律家族的研究同样应予以高度重视。

5 结束语

在中外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等领域合作已全面升级的当下,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由于中外文化观念、中外法律体系等客观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因翻译不当导致的冲突时有发生,这已经引起管理层、企业界和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法律翻译研究是当下的学术领域的一个新课题。本研究在对国内外法律翻译研究现状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性建议,以期对我国法律翻译人才的培养、法律翻译教学与课程设置、法律语言学研究、法律翻译研究有所裨益;以期对“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企业文化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企业合作共赢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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