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汉代士人对牝鸡司晨事象的经学定性及文学展现

2017-03-06赵德波

理论月刊 2017年10期
关键词:事象经学典故

□赵德波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汉代士人对牝鸡司晨事象的经学定性及文学展现

□赵德波

(广州大学 人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牝鸡司晨是周文化男尊女卑观念的反映。汉代《易林》、京房《易》等易学著作完成了对牝鸡司晨以及其它相关事象的经学定性,牝鸡司晨事象也成为妇女干政乱国的政治事象的代称。汉代谶纬之学和后世经学家阐释与鸡祸相关的灾异事象,多是引用京房《易》的成说。牝鸡司晨典故在汉代文学中出现频率较高,其中有些作品是针对具体家庭而言,指家庭内部妇女主政,但更多作品针对国家政治而发,指妇女干政乱国的政治事象。

牝鸡司晨;经学;易学;文学

牝鸡司晨,又称为牝鸡之晨或牝鸡雄鸣。牝,指雌性的鸟兽,和牡相对。牝鸡,即母鸡。司,指主管、掌管。牝鸡司晨,意谓雌鸡掌管天亮鸣叫的事宜。根据一般的生活常识,牝鸡和牡鸡有着自然的分工,牝鸡下蛋,牡鸡啼鸣。因此,牝鸡司晨是一种反常的自然现象。作为典故,牝鸡司晨最早见于《尚书·牧誓》,其中写道:

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1]183。

此处,周武王指斥商纣王听信妇人谗言,暴虐无道,倒行逆施的种种罪行。从叙述的口气来看“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应是周族的古语,周武王在誓词中征引古语,以加强说服力和鼓动性。孔颖达在《尚书正义》中对此作了如下解释:

此以牝鸡之鸣喻妇人知外事,故重申喻意云:“雌代雄鸣则家尽,妇夺夫政则国亡。”……将陈纣用妇言,故举此古人之语。纣直用妇言耳,非能夺其政,举此言者,专用其言,赏罚由妇,即是夺其政矣,妇人不当知政,是明内外之分。若使贤如文母,可以兴助国家,则非牝鸡之喻矣[1]183。

据此可知,牝鸡司晨这则典故打上了鲜明的周族文化的烙印。《礼记》《周礼》主要记载的是周代的典章制度,通过对这两部著作的考索,不难看出周族文化中男女的社会地位及分工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男性在社会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礼记·昏义》中说道:“敬慎重正而后亲之,礼之大体。而所以成男成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 ”[2]1418可见,在周文化中极为强调男女之别,承认男女有别是社会得以有序建立的前提。在这种文化体制下,一方面极力倡导男性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与支配地位,而另一方面则要求女性顺从,即所谓的“三从四德”。《礼记·郊特牲》记载:“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嫁从夫,夫死从子。”[2]709这就是“三从”。“四德”见于《周礼·天官·九嫔》:“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各帅其属而以时御叙于王所。”[3]522妇德、妇言、妇容和妇功,是对宫廷妇女进行教育的科目,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在这种强烈的男尊女卑观念的支配下,人们很容易将社会中的男女分工和牡鸡司晨、牝鸡产蛋的自然现象相联系。以牡鸡比喻男性,以牝鸡比喻女性。牡鸡司晨,在周文化中也就成为男性主外的象征,而女性干政的政治事象也被形象化地称为牝鸡司晨,但是出现的频率并不高。

1 西汉易学系统中牝鸡司晨事象的经学定性

《周易》是周文化的产物,男尊女卑观念在其中亦有反映。《周易·恒卦》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4]325-326《周易·家人·彖》曰:“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 ”[4]350这些论述都是强调妇女对丈夫的绝对服从。除此之外,《周易》中还把鸡和凶险的事象相关联。鸡作为凶险之象,出现在《易·中孚》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侯果注曰:“穷上失位,信不由中,以此申命,有声无实;中实内丧,虚化外扬。是‘翰音登天’也。巽为鸡,鸡曰翰音。 虚音登天,何可久也。 ”[4]520鸡飞狗跳是骚动不安之象,在《中孚》爻辞中,本是生活在地面的鸡不但飞,而且飞到高空,自然难以持久停留在空中。是反常的凶险之事。《说卦》:“巽为鸡。”《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曰:“应八风也。风应节而变,变不失时。鸡时至而鸣,与风相应也。二九八十,主风精,为鸡,故鸡十八日剖而成雏。二九顺阳历,故鸡知时而鸣也。”[4]701《九家易》为西汉前期淮南九家易学派所作,运用变卦互体对“鸡知时而鸣”的事象作了解释。《周易》中秉持的男尊女卑观念,以及与鸡相关事象的运用,为后来易学系统对牝鸡司晨的经学定性埋下了伏笔。

焦延寿是汉代易学发展史上的一位重要人物,他所作《易林》中出现了许多与鸡鸣相关的事象,而且多是作为负面事象出现。如《大有之井》:“光祀春成,陈仓鸡鸣。阳明失道,不能自守,消亡为咎。”《夬之屯》:“鸡鸣失时,君骚于忧。犬吠不休,行者稽留。”《震之蹇》:“蚁封户穴,大雨将集。鹊数起鸣,牝鸡叹室。相薨雄文,来到在道。”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易林》对牝鸡司晨给予了很多的关注,该事象在焦氏《易林》中多次出现:

《大有之咸》:裸裎逐狐,为人所笑。牝鸡司晨,主作乱根[5]146。

《噬嗑之豫》:裸裎逐狐,为人观笑。牝鸡鸣晨,主作乱妖[5]212。

《恒之剥》:高楼陆处,以避风雨。深堂邃宇,君安其所。 牝鸡之晨,为我利福,请求弗得[5]321。

《涣之小畜》:裸裎逐狐,为人观笑。牝鸡司晨,主母乱门[5]576。

据此可见,焦氏《易林》中已经将牝鸡司晨明确纳入到了易学系统中,用该事象解说卦爻辞。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焦氏反复三次把“裸裎逐狐”与“牝鸡司晨”作为同类事象而前后贯通。裸裎,指赤身裸体。《孟子·公孙丑上》:“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免我哉! ”[6]244孟子在这里转述柳下惠之语,用以赞扬他坐怀不乱的节操。袒裼,谓脱掉衣服。裸裎,指赤身裸体。焦氏把牝鸡司晨与裸裎逐狐列为同类,予以辛辣的嘲讽,认为这种现象不仅丑陋,而且可笑,实在是有悖于人情事理。从先秦开始,狐狸往往作为淫邪的象征出现,由此而来,也暗示出牝鸡司晨属于淫邪之行。牝鸡司晨作为妇女干政乱国政治事象的表征,在《易林》中确定下来。焦氏《易林》是以四言诗的形式承载易学理念,属于准文学。从这个意义上说,《易林》对牝鸡司晨所作的解释,是这个古老的典故在汉代文学的初步显现,它被包裹在经学的外壳中。

京房是西汉中后期著名易学家,受《易》于焦延寿。京氏《易》的最大特点是以天象附会人事。京房《易》的生成期也正是谶纬之风的初兴期,二者相互渗透,有许多一致之处。《易》占是京房《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又可分为日占、星占、气候占、物占等。“星占家们或注意鸾凤等神鸟,或枭、雕等猛禽。还注意到乌鹊之类的鸣禽。京房虽也注意这些飞鸟的占测,但更多的是注意普通飞鸟的占测,诸如燕雀鸠雉等。尤其注意家禽,对鸡之占尤为著名。 ”[7]300《汉书·五行志》将对鸡的占测列为“五事”中的第一事“貌”,其中所涉京房《易》的内容如下:

京房 《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啮其尾。”[8]1369

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 ”[8]1370

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 ”[8]1371

京房《易》明确地把妇人专政与牝鸡雄鸣相对应,所带来的恶果是国不静,主不荣,二者是相互联系的,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据此可知,京房《易》中已完成对牝鸡司晨以及其他与鸡相关事象的经学定性。谶纬之学和后世经学家阐释与鸡相关的灾异事象,多是引用京房《易》的成说。

2 东汉灾异谶纬文化中牝鸡司晨事象的经学阐释

汉灵帝时期,外戚宦官交替专权,主荒政缪,灾异屡现。《后汉书·蔡邕列传》记载:“时妖异数见,人相惊扰。其年七月,诏召邕与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华、太史令单飏诣金商门,引入崇德殿,使中常侍曹节、王甫就问灾异及消改变故所宜施行。邕悉心以对……”蔡邕在《答诏问灾异八事》中,对牝鸡司晨等灾异现象作了如下解释:

臣闻凡鸡为怪,皆貌之失也。其《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时则有鸡祸。”孝宣帝黄龙元年,未央宫辂轸中,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岁元帝初即位,将立妃王氏为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冠距而鸣。是岁封后父禁为平阳侯,而女立为皇后,王氏之宠始盛。至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昔武王伐纣,曰“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易传》曰:“妇人专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夫牝鸡但雄鸣,尚有索家、不荣之名,况乃阴阳易体,名实变改,此诚大异。臣窃以意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鸡一变,未至于头,而圣主知之,访问其故,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兹大。敬慎威仪动作之容,断取御改兴政之原,则其救也。夫以匹夫颜氏之子,有过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 《易》曰:“不远复,无袛悔,元吉。 ”[9]716-717

蔡邕依据新莽代汉前王氏家族逐渐昌盛的历史,选择牝鸡雄变的相关事象加以对应,指出灾异演变的渐进性,用以增加自己讽谏的可信度,用以打动灵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到牝鸡雄鸣这个典故时,蔡邕把它确定为灾异,认可它的经学定性。在此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指出,从西汉开始的牝鸡雄变,在程度上远远重于普通的牝鸡雄鸣,因为已经出现身体形态的变化,这比牝鸡仅仅雄鸣来得更加可怕。他针对当时出现的牝鸡雄变,提醒灵帝尽早采取坚决措施,尽快整顿后宫。

蔡邕继承西汉经学对鸡祸的定性,把它的根源归结为 “貌之不恭”。对于二者之间的关联,《汉书·五行志》作了如下解释:“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8]1353按照这种说法,鸡是威仪的象征,它的冠和距是文武俱备之象。在雌雄两性中,雄鸡最为威武。按照正常推理,貌之不恭而出现灾异应该发生在雄鸡身上,而事实却相反。因为这类言论主要针对女性,所以灾异事象也就被转移到牝鸡身上。

《青衣赋》是蔡邕所作的一篇奇文。蔡邕曾邂逅婢女青衣,但迫于行期,仓促离去。《青衣赋》即是蔡邕为宣泄离别后的相思之苦所作。蔡邕在赋中驰骋才气,极力描写青衣之美,如“金生沙砾,珠出蚌泥。叹兹窈窕,生于卑微。盼倩淑丽,皓齿蛾眉。玄发光润,领如螬蛴。脩长冉冉,硕人其颀。”同时对二人之一夜情有大胆露骨的展现,如“兼裳累镇,展转倒颓。昒昕将曙,鸡鸣相催。”《青衣赋》的艳情色彩,招致了当时以儒家正统观念自居的文人学者非议,认为蔡邕《青衣赋》是有伤风化之作。张超即作《诮青衣赋》对《青衣赋》进行贬损,称蔡邕《青衣赋》“彼何人斯,悦此艳资,丽辞美誉,雅句斐斐,文则可嘉,志鄙意微”。在赋中张超借题发挥,旁征博引大倡红颜祸国论,其中写道:

历观古今,祸福之阶,多由孽妾淫妻。《书》戒牝鸡,《诗》载哲妇,三代之季,皆由斯起。晋获骊戎,毙坏恭子;有夏取仍,覆宗绝祀;叔肸纳申,听声狼似;穆子私庚,竖牛馁己;黄歇子败,从李园始;鲁受齐乐,仲尼逝矣[10]606。

“《书》戒牝鸡”用的是《尚书·牧誓》牝鸡司晨的典故。 “《诗》载哲妇”,化用《诗经·大雅·瞻卬》“哲夫成城,哲妇倾城。”《瞻卬》一诗旨在于痛斥周幽王宠幸褒姒、斥逐贤良、倒行逆施的种种行为。后来哲妇成为干政祸国之类妇人的代称,而哲妇倾城则成为美女亡国的同义词。“三代之季,皆由斯起”,指夏商周的末代君王均是以美女亡国。对此,司马迁在《史记·外戚世家》中评述道:“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原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 ”[11]1967“晋获骊戎,毙坏恭子”指的是骊姬乱晋。“有夏取仍,覆宗绝祀”指夏后相娶有仍氏女儿一度亡国,事见《左传·哀公元年》。“叔肸纳申,听声狼似”,指的是叔向因贪恋美色,娶了夏姬与申公巫臣氏之女而终至败家,事见《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竖牛馁己”见于《左传·昭公四年》及《韩非子·内储说上》,叔孙听信竖牛谗言杀掉自己的三个儿子,而他本人也最终被竖牛活活饿死。春申君黄歇的杀身之祸也是从宠幸李园之妹开始的,见《战国策·楚策》。季桓子受齐女乐而致上行下效,朝政荒废,见《史记·孔子世家》。

除了极力宣扬红颜祸国论之外,张超还对好色之徒,进行了尖刻的诅咒,他在《诮青衣赋》结尾写道:

三族无纪,绸缪不序。蟹行索妃,旁行求偶。昏姻无媒,宗庙无主,门户不名,依其在所。生女为娆,生男为虏。岁时酹祀,诣其先祖。或于马厩,厨间灶下,东向长跪,接狎觞酒。悉请诸灵,僻邪当主。多乞少出,铜丸铁柱。积缯累亿,皆来集聚。嫡婉欢心,各有先后。臧获之类,盖不足数。古之赘婿,尚为尘垢,况明智者,欲作奴父[9]853-854。

这里虽然没有指明道姓,但其矛头显然指向蔡邕。蔡邕在《青衣赋》中仅是抒发一己之情怀,其中虽有艳情色彩,但是感情却相当纯真。张超《诮青衣赋》接连运用“牝鸡司晨”及“哲妇倾城”等经学典故进行指斥,并用尖刻和鄙俗之词加以影射和咒骂,未免言之过重,有借题发挥的嫌疑。另外,蔡邕《青衣赋》所述之事,与牝鸡司晨不属于同类事象,张超所作的比附实属牵强。

3 汉代文学中频繁出现的牝鸡司晨典故

牝鸡司晨在汉代完成经学定性,并作为经学典故在汉代作品中经常出现。就其表现事象而言,这些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针对个人家庭而言,指在家中妇人掌权,导致家庭不和,家道中落。一类是针对国家大政而言,用牝鸡司晨典故指斥妇女干政乱国的政治事象。

冯衍是东汉初期的辞赋家,因遭人谗毁,一直仕途偃蹇。其所作《与妇弟任武达书》是刻画悍妇形象入木三分的一篇奇文。据《后汉书·冯衍传》记载,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悍忌,不得畜媵妾,儿女常自操井臼,老竟逐之,遂埳壈于时。 ”[12]1002-1003《与妇弟任武达书》是冯衍写给内弟任武达的一封信。冯衍在历数悍妇之恶时写道:“五年以来,日甚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唯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9]198这段话中接连使用了一系列的经学典故。“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化用《诗经》诗句,《小雅·十月之交》第七章写道:“黾勉从事,不敢告劳。无罪无辜,谗口嚣嚣。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对此,郑笺注道:“诗人贤者见时如是,自勉以从王事,虽劳不敢自谓劳。畏刑罚也。嚣嚣,众多貌。时人非有辜罪,其被谗口见椓谮嚣嚣然。……下民有此,言非从天堕也。噂噂沓沓,相对谈语,背则相憎逐,为此者由主人也。 ”[13]681青蝇典故出自《诗经·小雅·青蝇》,《毛序》解题曰:“大夫刺幽王也。 ”[13]781该诗以青蝇这一传神之喻,形象地揭示了谗言的根源和危害。此后,青蝇成为谗言或进谗佞人的代称。冯书中《诗经》典故的运用活画出冯衍之妻蛮横强悍、疑心重而是非多的恶行。而“牝鸡之晨,唯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则直接引用《尚书·牧誓》的话语,道出了深受悍妇之苦的伤感和无奈。

扬雄是西汉末年的文学大家,博通经史,曾模拟《虞箴》,作九州箴。《兖州牧箴》是扬雄所作九箴之一。从西汉的行政版图来看,牧野之战的所在地朝歌(今河南淇县)并不属于兖州,而是属于司隶校尉部。殷商时期的中心地带在司隶校尉区划之内,不过,牧野之地与兖州相邻。另外,兖州与商王朝有着很深的渊源,商朝第十八代国王南庚,曾迁都到奄,奄指今山东曲阜。作为西汉末年的大儒,扬雄对这一文化渊源自然非常谙熟,他在《兖州牧箴》中对商王朝的历史进行了详细的追述。在追述商纣王好色亡国的惨痛历史教训时,扬雄写道:“西伯戡黎,祖伊奔走,致天威命,不恐不震。妇言是用,牝鸡是晨,三仁既知,武果戎殷。 ”[14]242其中“妇言是用,牝鸡是晨”,用的就是《尚书·牧誓》的典故。

东汉中后期,宦官外戚,交替专权,朝政废弛。而这种政治形势正和牝鸡司晨的经学定性相符合。因此,牝鸡司晨典故在同期士人著述中出现的频率颇高。杨震出身经学世家,曾官至司徒,位列三公,以廉正刚直著称。汉安帝时,乳母王圣恃宠作乱,加之宦官的推波助澜,朝政混乱。杨震在《谏安帝内宠书》中写道:“《书》诫牝鸡牡鸣,《诗》刺哲妇丧国”[12]1761,直接引用《尚书》牝鸡司晨和《诗经》哲妇倾城的典故对这一政治现象加以指斥。汉质帝、桓帝时期,外戚梁冀专擅朝政,结党营私。崔琦见梁冀多行不轨,屡次引用古今成败之事加以劝诫,梁冀不听,于是崔琦作《外戚箴》述说历代外戚之事予以劝谏。这篇箴文通篇是典故的堆砌,里面包括牝鸡司晨这一经学典故。《外戚箴》虽是讽谏之作,但是崔琦在开篇并未将评判的矛头直接指向外戚,而是欲抑先扬,称述了史上著名的贤明妃后,如娥皇、女英、周室三母、周宣姜后、齐桓卫姬等。以此为铺垫,他很快笔锋一转写道,“爰暨未叶,渐已颓亏。贯鱼不叙,九御差池。 ”其中贯鱼用的是《周易》典故,《周易·剥》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李贤注道:“王者之御宫人,如贯鱼之有次叙,不偏爱。 ”[12]2620九御指的是嫔妃。 “贯鱼不叙,九御差池”,意谓宫廷之中妇德母仪之风不再,嫔妃争宠干政,牝鸡司晨。接下来崔琦历数了堪称史上红颜祸国之典型的四大妖姬。“晋国之难,祸起于丽”,“惟家之索。牝鸡之晨。专权擅爱,显已蔽人。陵长间旧,圮剥至亲。 ”[9]458-459骊姬本是骊戎首领的女儿,后被晋献公虏入晋国成为晋献公的妃子。她有姿色,工于心计,受到晋献公的宠爱。为了立其子奚齐为太子,她设计离间了献公与申生、重耳、夷吾父子之间的感情,杀死了太子申生,这就是史上所谓的“骊姬倾晋”。“并后匹嫡,淫女毙陈”指的是夏姬。夏姬是春秋时郑穆公的庶女,她初嫁子蛮,子蛮早死又嫁陈国大夫夏御叔,生子徵舒。夏御叔死后,夏姬先是和陈国大夫孔宁、仪行父通奸,又通于陈灵公。后夏姬之子徵舒怒弑灵公,楚国因而伐陈,灭掉陈国。“匪贤是上,番为司徒。荷爵负乘,采食名都。诗人是刺,德用无怃。”这几句写的是周幽王宠幸褒姒,重用其亲党。番和皇父都是幽王之后的亲党,幽王曾令番为司徒,并将向地作为皇父的食邑。对此,《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有充分展现。此外,“荷爵负乘”一句还用到《周易》典故,《易·解卦》六四:“负且乘,致寇至,贞吝。”李贤注道:“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以小人儿乘君子之器,寇必至也。 ”[12]2620这段最后指斥的是妲己:“暴辛惑妇,拒谏自孤。蝠蛇其心,纵毒不辜。诸父是杀,孕子是刳。天怒地忿,人谋鬼图。甲子昧爽,身首分离。初为天子,后为人螭。”[9]459商纣宠幸妲己,不听祖伊劝谏最终成为独夫。刳妇斩涉,逆天而行,最终导致人神共愤,众叛亲离,为武王所灭。

妺喜亡夏,褒姒丧周,赵武灵王因宠幸吴娃而最终饿死沙丘,这些都是典型的红颜祸国的例子。与红颜祸国相比,皇后干政对国家的危害则有过之而无不及。西汉一朝就多次发生,对此,崔琦写道:“戚姬人豕,吕宗以败。 陈后作巫,卒死于外。 霍欲鸩子,身乃罹废。 ”[9]459文章乱辞,对外戚进行警示和劝诫:

无谓我贵,天将尔摧;无恃常好,色有歇微;无怙常幸,爱有陵迟;无曰我能,天人尔违。患生不德,福有慎机。日不常中,月盈有亏。履道者固,杖势者危。微臣司戚,敢告在斯[9]459。

《外戚箴》是崔琦针对外戚梁冀擅权而作的一篇谏书,其中对牝鸡司晨及相关政治事象的危害揭示得入木三分。但是崔琦的劝诫未被梁冀接纳,而他本人终因触怒梁冀而被捕杀。

综上所述,作为最早见于《尚书·牧誓》,且代表周文化男尊女卑观念的牝鸡司晨事象,在西汉易学系统中完成经学定性,成为妇女干政乱国的政治事象的代称。在东汉后期灾异谶纬文化盛行与外戚宦官交替专权的双重背景之下,经学之士进一步发展了牝鸡司晨典故事象的经学内涵,并以此来批判东汉朝廷外戚、宦官干乱朝政的政治乱象。与汉代易学系统中牝鸡司晨事象的经学定性相伴,牝鸡司晨典故在文学中出现频率较高。其中有些作品是针对具体家庭而言,指家庭内部妇女主政,但更多作品中针对国家政治而发,指妇女干政乱国的政治事象。因此,汉代士人对牝鸡司晨事象的经学定性,以及在文学作品中牝鸡司晨典故的频繁运用,鲜明地体现出汉代经学导引下经学与文学的双向互动。

[1]孔颖达.尚书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孙希旦.礼记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9.

[3]孙诒让.周礼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M].北京:中华书局,1994.

[5]尚秉和.焦氏易林注[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5.

[6]焦循.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7]卢央.京房易传解读[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8]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9]严可均.全后汉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10]全汉赋[M].费振刚,胡双宝,宗明华辑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11]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2]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13]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7.

[14]林贞爱.扬雄集校注[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

10.14180/j.cnki.1004-0544.2017.10.010

I206.2

A

1004-0544(2017)10-0056-05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4ZDB073);广州市属高校“羊城学者”青年科研骨干培养项目(1201581603)。

赵德波(1982-),男,山东曲阜人,文学博士,广州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李利克

猜你喜欢

事象经学典故
皇侃论“学”与南朝玄学的经学化理路
悬壶济世典故的由来
元代朱子后学经学著述整理之特色
东坡词中民俗文化事象浅析
汉魏经学的“人才进退”问题
禁戏下行与“以神为戏”之民间事象——以清代城隍演剧为例
诗学事象研究综论
经学还是子学?——对政治儒学复兴之路的一些思考
非意象化:论纯意识诗歌的思维
闻鸡起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