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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规模养蚕大户的培育

2015-04-03刘泽听

四川蚕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大户养蚕桑园

浅谈规模养蚕大户的培育

刘泽听

(南充市蚕业管理站,四川南充637000)

南充具有4000多年栽桑养蚕、缫丝织绸的悠久历史,素有“丝绸之乡”的美誉,被中国丝绸协会命名为“中国绸都”,是四川重要的蚕桑丝绸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速,农村劳力紧缺、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加剧,作为南充传统特色优势产业的蚕桑生产面临严峻挑战,部分地方已出现了有桑无人养蚕、甚至挖桑毁桑的现象,传统的零星分散养蚕方式已严重制约了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发展现代农业的指示精神,2014年起南充市适时抢抓政策机遇,转变产业发展思路,以规模养蚕大户培育为重点,着力提高蚕桑科技水平和规模效应,有力助推了蚕桑产业的持续发展。现就养蚕大户的培育谈点个人体会和建议。

1大户培育的目的

1.1 提高规模效益,巩固发展基础

据统计,南充市现有养蚕农户11万余户,多数农户桑园面积仅2~4亩,户均年养蚕3~5张,年收入3000~5000元,养蚕收入只是家庭的副业收入,蚕桑产业发展基础极不稳定,亟需转变产业发展方式,通过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提高规模效益和农户年养蚕收入,使蚕桑产业转变为农户居家就业的主导产业,以此巩固蚕桑产业发展基础。

1.2 增强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产业发展活力

通过培育规模养蚕大户,树立蚕桑产业增收致富榜样,示范带动周围农户发展蚕桑产业,推动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如南部县三清乡2013年培育的规模养蚕大户黄烈,现有桑园10hm2(150余亩),年养蚕收入15万元,加上桑园养鸡等综合收入,蚕桑综合收入20余万。在他的示范带动下,全村新发展养蚕大户15户,新建(改建)桑园50hm2(750余亩),三清乡成为远近闻名的蚕桑重点乡,有效激发了全县蚕桑产业发展活力。

1.3 提高蚕桑科技水平,充分体现科技效益

规模养蚕大户多是当地养蚕能人或积极性较高的新晋业主,渴求快速掌握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饲养、方格蔟自动上蔟等先进技术,能充分利用现代蚕桑机具,走标准化、省力化蚕桑生产之路,提高蚕桑科技水平。仪陇县奥特丝丝绸有限公司,2014年在柴井乡实施“公司+协会+农户”经营模式,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生产有机蚕茧,通过采用仪评收茧,实行“按质论价,优茧优价”收购政策。据调查,公司2015年春茧收购价最高达43.8元/kg,正茧均价达35.8元/kg,农户售茧收入最高达2236.9元/张,张种平均收入1800元,充分体现了科技带来的生产效益。

2存在的问题

目前,培育规模养蚕大户已成为行业的广泛共识,各地已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了蚕桑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一些县、区蚕茧收购加工企业只管收购,不管生产,更谈不上培育养蚕大户,龙头企业与蚕农没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个别企业甚至只顾眼前利益,与蚕农仅是买卖关系。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有的县(区)对养蚕大户的培育只停留在口头上,说得多,实际投入少;有的虽有一些投入奖励政策,但措施不配套,政策无法落实,不能调动蚕农栽桑养蚕扩大规模的积极性。三是户营规模掌握不适度。有的把年养蚕10张、售茧收入1万元就作为蚕桑大户,养蚕不能成为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一旦有打工等收入更高的项目,就会放弃栽桑养蚕;有的发展大户片面追求规模,一栽桑就是几百亩,与农户自身投资水平、管理能力不匹配,生产经营效益差,起不了示范带动作用。

3体会和建议

当前,针对蚕桑产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培育更多、更好、适度规模的养蚕大户,以带动蚕桑产业持续发展,全行业上下要进一步统一认识,采取宣传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科技指导、综合利用等措施,加大对养蚕大户的培育。

3.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加大蚕桑产业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认识到蚕桑产业在助农增收、扶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是农民实现短期收入增加的有效手段;二是大力宣传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养蚕道路,充分显现蚕桑产业经济效益,使蚕桑产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通过大力宣传,使农民转变蚕桑生产作为副业经营的传统观念,逐步扩大栽桑养蚕规模,自觉加入规模养蚕大户的行列。

3.2 坚持适度规模经营,明确蚕桑大户标准

蚕桑大户的培育必须坚持适度规模经营,要根据各地农村经济状况,农户的劳力、投资、管理水平,确定不同蚕桑大户经营规模,原则上养蚕必须成为大户居家就业的主导产业,既是以家庭劳力占主要,又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蚕桑是季节性的种养结合产业,规模过小不利于家庭劳动力的充分利用,规模过大资金投入大、管理要求高、养蚕用工保障困难。根据南充农村经济状况,以家庭两个劳动力规划,蚕桑大户以栽桑15~20亩为宜,年养蚕45~50张,季养蚕10张以上,仅5龄期适当请人采叶养蚕,年养蚕收入5万元,加上其他种养业收入6万元以上,除去成本支出,家庭纯收入不低于一般外出务工收入,这样的蚕桑大户才具有生命力和活力。对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能人也可选择培育成蚕桑家庭农场主,以进一步提高蚕桑产业的规模示范效应。

3.3 建立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激励机制、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是培育养蚕大户的关键。一是要把养蚕大户培育纳入蚕桑工作重点,出台建立大户培育资金补贴政策,重点对养蚕大户的桑园、蚕房(蚕棚)建设、优良蔟具推广等环节进行财政补贴。南充市自2014年起,利用蚕桑“百万工程”财政专项,每年规划培育大户300户,年底对验收达标的新育大户,市财政给予每户3000~5000元资金补贴,同时县、区财政也按照此标准配套投入,以扶持大户发展。二是制定养蚕大户培育鼓励政策,在大户桑园土地流转、蚕棚建设用地、农村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三是制定蚕桑产业发展奖励制度,重点对效益突出的养蚕大户、科技示范户实施奖励,引导提高蚕农栽桑养蚕积极性,以推动养蚕大户的培育和发展。

3.4 加强技术指导,推广先进科技

养蚕收入是蚕桑大户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强化大户栽桑养蚕技术培训和指导,推广先进的省力化技术,确保蚕茧生产稳产高产。一是引导规模养蚕大户采用科学的养蚕技术,推广小蚕集中共育、省力化蚕台及纸板方格蔟,实现小蚕共育化、大蚕省力化、上蔟自动化;二是充分发挥蚕业主管部门的技术优势,建立技术人员片区联系服务制度,要求技术人员在生产期间下乡入村,深入大户桑园、蚕房开展技术服务,实地指导消毒防病及桑园管理。三是组织联合西华师大、省蚕研所、省蚕丝学校等驻市科研院所组织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懂科学、会技术、善经营的养蚕能人,解决大户在发展产业中技术、经营上的后顾之忧。

3.5 强化企业带动,确保增产增收

龙头企业在蚕桑大户培育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各地须创新蚕业经营机制,推广“企业+共育户+农户”或“企业+协会+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蚕桑大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一是通过企业联农户,提高蚕桑大户组织化水平,增强大户的质量、市场意识,推广优良蔟具,生产更多优质蚕茧,为企业创品牌、占市场创造条件;二是龙头企业要处理好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把蚕茧生产的大户培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推行仪评收茧,实行“优茧优价、劣茧低价”政策,为大户生产优质蚕茧创造公平环境,同时要建立养蚕大户干茧经营返利机制,确保蚕桑大户增产增收、提质增收。

2.6 加强综合开发,拓宽增收渠道

一是组织大户开展综合开发技术培训,通过典型例子的介绍分析,转变大户栽桑只养蚕的传统观念,提高大户开展综合开发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大户实地考察学习,对于发展蚕桑产业积极性高的大户,集中组织考察西充友林蚕业合作社桑园养鸡、桑枝食用菌种植及阆中柏垭桑园套作川明参等典型模式,引导大户积极开展蚕桑综合经营开发,提升蚕桑产业综合经济效益。三是充分利用市农牧局特色农产品超市及12316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农户与企业签订合同开展订单生产,帮助蚕桑大户解决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

作者简介:刘泽听(1989年-),男,本科,助理农艺师,从事蚕桑产业生产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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