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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2014-04-10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权益保护法经营者购物

(河南大学 法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网络代购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究

马亮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0)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消费行业的发展,网络代购逐渐成为一种新的购物方式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随之产生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也成为网络交易中的主要法律纠纷。网络代购消费存在着公平交易权、真情知悉权、自主选择权等问题。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健全网络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确立司法救济制度;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建立网络代购的安全保护体系。

电子商务;网络代购;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近年来,在世界经济疲软的状态下,中国的经济仍然保持着稳定高速的增长,在实现全国基本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人们的购买力和消费能力也有极大提高。经济全球化和海外旅游热的出现,人们的消费视野也开始从国内转向国外,购买和使用海外产品成为人们的一种新的消费时尚,并呈现出爆炸性增长的趋势。海外部分商品的物美价廉和高质量消费人群的攀比心理使得出境旅游购物、网上海淘、网络代购等成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

一、网络代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

网络代购,通常是指网络境外代购,是代购商帮助消费者从国外将他们在网上看中的商品购买回来,代购商以赚取代购服务费为主要的收益。网络代购源于个人代购,消费者利用亲人朋友出国旅游或出差的机会让他们代购一些自己需要的商品,专业的代购公司是伴随着国内消费群体的增大和物流、快递业务的飞速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1]38。

究其发展的原因有四:一是海外商品的种类繁多、质量可靠、设计时尚新颖,符合绝大多数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年轻消费者的购物趋向;二是电子商务平台对网络代购服务项目的极力推广,在迎合了消费者的多重购物需求的同时,也拓宽了企业的营业渠道;三是互联网购物和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使网络代购更为方便快捷;第四,消费者的攀比消费心理也是刺激网络代购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消费者选择网络代购不仅仅是为了节省钞票,更主要的是“使用了进口货,给自己赚够了面子”。

尽管目前国内的一些代购网站做的风生水起,像爱加悦网站、美国代购网、亦得代购网等发展迅速,但还是改变不了我国的电子商务起步比较晚、发展速度缓慢的现实。当前,我国的网络代购行业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制度还不尽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

在法律意义上,“消费者是为满足个人或者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的主要权利有:安全保障权、真情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批评监督权等。在网络代购中,消费者作为委托者通过网络委托代购商购买海外商品,是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但由于网络代物的虚拟性,网络消费者很难在消费之前感受到商品的质量,只能依靠商家的宣传信息了解商品,而有的经营者为了获利往往利用网络的欺诈性诱惑消费者消费,很容易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网络代购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存在的法律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购物的风行,相关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纠纷也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滞后性,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网络消费中很容易受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成为制约网络交易的主要因素之一。“21世纪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如何应对科技发展,特别是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等新的交易方式给消费手段、方式带来的新问题。”[2]97

(一)公平交易权问题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3]124在网络代购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产生的本质性因素,而地位的不平等又直接造成网络代购出现不公平交易。

相比于一般的消费者,网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更容易受到侵犯。一方面,网络代购中,网上经营者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的格式合同,消费者没有权利进行协商和修改,只能是整体拒绝和接受,而且受到经营者的各种误导和迷惑,很多消费者没有兴趣也不可能仔细的认真阅读条款,这使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受到侵蚀。另一方面,网络代购中消费者看到的往往是无形商品,对商品的质量等把握不准确,很多消费者在拿到商品时不满意商品的质量,却在退货的时候遇到很多麻烦:网络经营者否认责任、退换货费用承担等问题。这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相悖,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容易受到侵害。

(二)真情知悉权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真情知悉权能够使得消费者在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适当了解后进行正确的消费行为。作为商品的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价格、性能、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然而,网络代购与传统购物不同,很多消费者不能在消费时看到实物,容易受到经营者的误导和各种网络宣传广告的迷惑,受单方面信息的诱导,往往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信息失真和消息不对称,在交易中变得更加不利,消费者的真情知悉权受到侵害,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产生。

(三)自主选择权问题

一般来讲,消费者有权在进行消费之前都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寻找符合条件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也就是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网络代购中,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商品种类繁多芜杂,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品味和爱好可以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商品,也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

然而,网络代购作为电子商务的一种,网络经营者或者是代购者都是以获取利润为根本目的的。因此,商家或者代购者发布的信息大部分都是对自己商品有利的宣传,再加上网络交易平台上各种欺诈性广告的诱导,使得网络商品欺骗性强、诱导性多的特征愈加明显,消费者想要自主选择需求商品的欲望很难得到满足,在交易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害。网络代购中,代购商有时候往往会利用各种理由让消费者附加关税等费用,消费者往往没有选择的权利。

(四)安全保障权问题

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一般包括个人财产安全和隐私安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确保安全是网络消费者最基本的一种心理要求。在网络代购中,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安全和隐私安全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就个人财产安全而言,网络消费者利用自己的财产购买自己所需的产品,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一是网络交易的虚拟性。经营者一般要求消费者到钱发货,消费者又很难确定商家的信息,只能够依靠网络上商家的信誉进行选择,部分消费者由于不善于网络代购从而受骗,自己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二是网络交易的复杂性。网络代购尽管方便快捷,但是其交易远比传统的商场购物复杂,一旦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其他各方容易推诿责任,消费者在最后很难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其个人财产存在安全隐患是显而易见的。

在网络代购中,消费者的另一大安全问题就是隐私安全。经营者为了方便货物派送,需要从消费手里得到电话、住址、性别、年龄等个人隐私信息。而经营者的信息处理能力较高,所以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当使用的风险性也随之增加,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安全受到侵害。

三、网络代购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的立法建议

(一)加强网络立法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一方面对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法律修订,用专章规定网络消费者的特殊性,使之同样适用于网络消费者。同时,要增加消费诉讼、消费调解等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要慎立新法,将包括网络代购在内的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

(二)健全网络信息披露规则,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

这是维护消费者真情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的前提。通过网络信息披露规则,要求网络经营者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个人信息和商品、服务信息,要求经营者披露交易的相关条件,使消费者在消费时能够对商品和经营者知根知底,不至于上当受骗。

(三)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确立司法救济制度

在诉讼解决纠纷的基础上,与国际接轨引进非诉讼解决机制,即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有着合法性、透明性、高效性、公正性、低费用等原则,能够更好地补充司法救济制度,也更加适用于网络代购产生的国际间的消费纠纷。当然,确立完善的司法救济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小额诉讼制度的制定,对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管,建立网络代购的安全保护体系

网络代购作为一种新的网络交易方式,很容易被部分不法分子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在政府监管下,建立完善的网络代购安全保护体系,能够满足消费者安全保障的心理状态,也能够更有效抑制网络经营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1] 史勤波.网络代购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需注意的问题[J]. 经济论坛,2006(8).

[2] 黄晓韵.海外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3,35(4).

[3] 林 凯.网络跨境代购若干法律问题探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2.

[责任编辑郜春霞]

The Exploring Issues of Consumer Protection in Internet Shopping

MA Liang

(Henan University of Law, Kaifeng 475000, China)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mmerce consumer industry, Internet Shopping as a new way of shopping ha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accepted. But the problem of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nsumers protection resulting also becomes the main legal disputes in the Internet Trading. This paper, through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network shopping consumer protection of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legal issues, aims to put forward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of legislation.

e-commerce; Internet shopping; consumer rights; legal protection

2014-07-19

马 亮(1988- ),男,河南信阳人,河南大学法学院2012级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法、商法、法哲学研究。

D923.8

:A

:1671-8127(2014)06-00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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