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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发包方和承接方双向道德风险的信息系统外包博弈分析

2013-10-16黄清娟

关键词:发包方道德风险外包

黄清娟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350108)

引言

信息系统外包指企业借助外部力量进行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信息系统建设方式,其项目内容可能涉及信息系统整体规划或重组、新应用系统的开发、现有信息系统维护等方面。信息系统外包并非是企业管理的新议题,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有企业将资料处理或硬件维护委托给外部信息服务企业管理,90年代以后更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潮流和趋势。很多学者将信息系统外包纳入一般性外包项目考虑,对外包项目的优劣势进行了探讨。一般认为,IT外包一方面可以带来节省成本与人力开支、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塑造企业核心竞争力、获得新的信息科技等益处,同时也可能带来隐性成本增加、合同订立困难、组织能力损失、企业战略安全性隐患等风险[1]。

现实中,并非所有的信息系统外包项目都能成功,常常出现不满足需求、超出预算、延期交付等问题。这是由信息系统开发或建设项目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因为很多信息系统项目难以在事前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准确而详尽地描述,而且项目进行过程中充满技术不确定性,再者项目结果需要经过长时间在运行中检验。因此,难以保证承接方行为能够为发包方的最大化利益考虑,外包成功与否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也仅是从承接方的单方道德风险考虑,然而交易成本理论认为,交易双方均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必须对项目进程进行共同监督,才能提高成功的概率。信息系统外包项目具有不确定性、高度时间敏感成本的特点[2],伙伴间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监督存在着很高的难度,故道德风险较高。因此,必须对外包双方的互动行为原理进行分析,并对应地进行激励契约设计,才能实现承接方与发包方的共同利益。

一、文献综述

外包服务模式的成熟化及多元化,推动学术界对此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Richmond et al.[3]采用不完全契约概念,首次提出了外包契约的经济学分析框架,并指出内包相对外包在个别情形下更具优势。Wang et al.[4]针对定制软件发展,进行了契约结构的理论分析,发现关系管理起到交流中介和预算管控的作用。王安宇等[5]在“关系契约”概念基础上构建了一个研发项目外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重复博弈模型,分析研发项目外包合作关系中的非正式治理机制——关系契约的基本特征,研究发现,研发项目外包者和承包者之间的对称性关系契约只与技术成果价值的波动幅度有关,而与承包者的研发生产率系数及私人成本系数等特征参数无关。但以上研究均未明确参与方的道德风险问题。Elitzur& Wensley[6]采用委托代理理论分析外包行为,其研究中纳入了承接方的两类道德风险:与承接方的努力程度相关风险;承接方利用秘密信息谋取私利的潜在风险。谢庆华和黄培清[7]认为研发外包活动中企业内部知识基础薄弱、内部吸收能力不足,将导致信息不对称的加大,增加了外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指出,企业必须着力构建“关系专用资产”,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机率,从而降低研发外包的创新风险。高俊山等[8]从代理成本的机理分析入手,考虑到风险补偿在针对“代理问题”的激励契约设计中的重要性,对一个经典的最优激励契约模型中加入风险补偿因素,使得风险成本和激励成本下降,代理成本降低。后期更涌现了许多针对外包现象的研究,但鲜有研究对包含道德风险的外包博弈模型进行进一步拓展,而且针对信息系统外包行为的双向道德风险问题探讨更为匮乏。

信息系统外包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双方均对对方的努力程度不可知,引起了参与方在需求界定、系统设计等方面并不享有完全相同的信息,故而开发出的系统质量将取决于参与双方的努力投入,对应的,这种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双向道德风险问题[9]。经济学研究针对不同环境下的各种信息不对称有着丰富的研究,为分析承接方与发包方的双向道德风险提供了有益借鉴。Cooper&Ross[10]采用委托代理理论探讨保修服务项目,指出由于双方对彼此产品性能、质量维护的努力行为不可充分观察,导致双向道德风险问题出现。Bhattacharyya & Lafontaine[11]对涉及双向道德风险和线性风险分担原则下的收入/利润分配的外包情况进行分析,并就最优契约的性质进行了初步探讨。杨治和张俊[12]讨论了研发外包关系中企业和研发单位自我投资和相互投资对研发外包决策的影响,揭示了物质资产与人力资产在研发外包中的作用,提出根据专用性投资的特点调整研发外包策略,该策略也可有效降低参与方的双向道德风险。Agrawal[13]在合作双方为风险回避型的假定下,提出了契约订立的两阶段模型,其中第二阶段纳入了对双方投入水平和监督制度的考虑,得到了有意义的结论,不过其风险回避偏好的假设在该领域研究中很少采用。Kim&Wang[14]针对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双向道德风险及薪酬激励设计展开讨论,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均是风险偏好中性,最优薪酬函数也是非线性的。Homburg&Stabel[15]认为专业技术服务需求的细节往往在契约订立时,甚至在项目进行中并不清楚,故契约通常是不完备的;合作中难以观察到合作方的努力程度,必须借助有效的绩效评估方法来评估服务产出;当参与方的美誉度和信任发展起来后,道德风险问题可以得到有效降低。宋寒等[16]研究发现,外包服务项目执行结果受服务商工作努力程度和客户参与配合的共同影响,双方在服务执行中的生产要素投入无法验证性往往会导致双边道德风险,并运用委托代理理论设计了非正式的服务外包关系契约,分析了关系契约对双方共同努力的显著激励作用。不过这类研究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可能比信息系统外包中涉及的知识更为结构化,更具连贯性,更易于获得业界认可,故在信息系统外包中声誉、信任因素对双向道德风险的影响可能更为有限。

二、博弈分析

博弈论为分析信息系统外包项目中的承接方和发包方的理性行为互动状态提供了便利。首先,承接方和发包方均是独立的无关联实体,故假定双方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行为决策是符合实际的。其次,信息系统外包契约订立双方通常是信息不对称的。在信息系统外包中,只有发包方为承接方清晰界定需求,并为项目进行提供精准信息,同时承接方紧扣企业需求提供无偏差的服务,才能促进外包项目的成功。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性,信息系统外包项目中存在着固有的双向道德风险。

(一)模型构建

首先,第一步定义各相关变量。

以q表示承接方所提供系统的质量,承接方的质量成本函数为C(q)。e表示发包方对合作关系的管理投入程度,包括准确信息供给、充分交流等方面,则发包方的合作管理成本为M(e)。假设C(q)和M(e)为严格递增、连续两次可微的凸函数。开发出的目标系统支持业务的成功概率假设为θ,为系统质量和管理投入水平的函数,即θ(e,q)。e和q的选择并非独立,其依赖性可通过参与者的反应函数互动来反映。

假设θ是关于e和q的凹函数,随e和q的增大而增大,即θe>0,θq>0。也就是说,各参与方的投入努力将增大项目成功的概率,但这种投入成本很高,各参与方都倾向于降低其努力程度,转而依赖对方,由此产生双方均“搭便车”的道德风险问题。假设交叉倒数θeq>0,即发包方管理投入的边际生产率随q增大而增大,反之亦然。也就是说,若承接方通过深入发掘功能需求而改进了系统质量,则发包方从为实现功能需求而与承接方沟通的投入中获得的收益也是增加的,即承接方提高生产率的同时也提高了发包方管理投入的生产率。同样的,若发包方为承接方提供了更为准确的需求界定、对企业资源更宽广的访问权限,则承接方也将提供更高质量的结果系统。

假设发包方在项目成功时收益为H,项目失败时收益为L,L<H;发包方支付给承接方固定费用报酬W,项目成功时附加支付为P,失败时附加支付为G。对应的博弈顺序如下:(1)发包方通过契约列明W、P和G;(2)发包方和承接方,同时独立确定e和q;(3)外包结果系统成功或失败;(4)参与者获得相应收益。

在信息系统外包项目中,承接方和发包方是独立个体,承接方提供的系统质量q难以被发包方观察,发包方为项目投入的管理投入努力e也难以被承接方观察,即只有其自身知道e和q的高低。因为双方在博弈结束后无论项目成功还是失败,都难以就对方的管理投入或质量投入进行事后判定,所以合作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双向道德风险的境地。

其次,根据博弈顺序,假定参与双方风险偏好中性,在给定W、P和G条件下确定e和q,以实现各自期望效用的最大化。其中,发包方的期望利润U为:

承接方的期望利润V为:

(二)博弈分析过程

1.固定报酬W与参与方行为选择

命题1:固定报酬W对发包方的管理投入水平e和承接方质量选择水平q无影响。

证明:对式(1)求e的偏导,表明e不受W影响;对式(2)求q的偏导,表明q不受W影响。

命题1说明了契约对固定外包费用明确与否,并不影响双方的选择,进而也不能对成功概率产生影响。而现实中,设定固定报酬W的可能原因在于保证承接方的最低回报。因此,在随后的分析中,可假定W=0,在不改变结果的情况下获得更为简洁的结论。

2.参与方的反应函数特征、以及反应函数变动下的纳什均衡结果

首先求出在给定W、P情形下双方的反应函数,随后逆序确定P和G的最优值。发包方根据承接方的q,确定实现其最大化利润的e;承接方根据发包方的e,确定实现其最大化利润的q。发包方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承接方利润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

由方程(3)和(4)产生发包方与承接方博弈互动的两个反应函数最优反应函数,分别表示为e=e(q)和q=q(e)。承接方的反应函数则反映了在发包方不同管理投入程度下,承接方为了利润最大化而决定的系统质量高低;发包方的反应函数反映了在承接方提供不同质量水平下,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而进行的管理投入程度。上述反应函数的交点即为此博弈的纳什均衡解(e*,q*),如图1所示。

图1 博弈纳什均衡解

命题2:反应函数q(e)和e(q)单调递增。

证明:对(4)式求e的偏导后整理得:

从(4)观察得P-G>0,且根据假定θqq<0、θeq= θqe>0、Cqq>0,可知(5)式分子为正,分母为负。因此,∂q(e)/∂e>0。对发包方的反应函数e(q)可进行相似证明。

命题2反映了反应函数将向上倾斜,说明承接方与发包方之间的行为是相互强化的,即发包方管理投入水平随着提供商提供系统质量的增加而增加,反之亦然。该结果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对发包方与承接方之间的动态博弈行为规律的了解。

双方的反应函数可能因为技术进步或管理水平提高而改变,可运用反应函数的图形交点求解新的纳什均衡,探讨双方的互动行为结果。例如,对于承接方而言,在出现系统质量成本降低的技术改进情形下,产生新的质量成本函数,对应每个q水平下,<Cq。反应函数q(e)右移,产生新均衡,均衡值提高,如图2a所示。对于发包方而言,在吸收新技术能力或为承接方提供精确需求能力改善的情形下,产生新的管理投入成本,对应每个 e水平下,<Me。反应曲线e(q)上移,产生新的均衡,均衡值提高,如图2b所示。综上,开发技术的改进、组织吸收新知识能力或提供精确需求能力的改善,可以提高发包方的管理投入水平e和承接方质量选择水平q,各成员的努力行为对伙伴的生产率是正向促进的,这在信息系统领域是比较合理常见的现象。

3.发包方最优契约下的失败时附加支付G

命题3:发包方的最优契约设置,应为失败零支付,即G=0。

证明:根据(3)和(4),可将均衡值表示为P和G的函数,分别为e*=e(P,G)和q*=q(P,G)。根据式(1),公司的期望利润为:

对(6)求G和P的偏导,整理得:

根据一阶条件(3),式(7)中第一组成部分为0。下面采用反证法说明G不能为正。

假定最优G为正,那么由(7)可得:

两式相除可得:

因为(1-θ)/θ>0,可知qG和qP符号相同。

对(3)依次求P和G的偏导,合并等式重排后得到:

对(4)进行相同处理得到:

将(10)和(11)视为变量x=eP+eG和y=qP+qG的齐次线性方程组,系数决定式为:

由于 θ为凹函数,θeeθqq- θ2eq> 0;θee< 0;θqq<0,因此G若正,Δ必严格正,且该方程组只有一般解x=y=0。因为x=qP+qG=0,qP和qG为正,与式(9)矛盾。故为项目成功和失败的最优补偿不能同时为正或为负,唯一可能是P=0和G>0。但若此情况存在,会导致P-G<0,同时保证式(4)成立,则q必为0,但q=0不可能实现发包方的利润最大化,形成了矛盾。综上,发包方不会选择为失败付费(即G>0),换言之,G=0对发包方而言是最优的。

命题3的含义在于为由于承接方提供的信息系统质量下降引发的失败付费,降低了发包方的收益,即发包方对承接方的失败行为提供补偿无任何益处。但现实中,许多外包契约设计包含了在项目失败或部分成功时付费的多种细节条款的做法值得商榷。这类条款将导致低质量的信息系统的开发,因此,信息系统外包契约不应该设计为结果系统失败付费的条款。

4.发包方对承接方的最优支付P

由式(3)和(4)确定的纳什均衡解是P的函数,即e*=e*(P)和q*=q*(P),可进一步讨论P最优值。

命题4:发包方对承接方的最优支付P满足以下条件:

证明:给定G=0,W=0,获得P最优值的一阶条件为(8)中第二个方程:

整理上式即可得到上述结果。

三、结语

本文将信息系统外包行为视为包含发包方和承接方两参与者的非合作博弈过程,并考虑了源于信息不对称的双向道德风险问题:信息系统外包项目的成功依赖于双方的共同努力程度,但发包方的管理投入水平和承接方质量选择水平都有成本,且难以被对方察觉其“搭便车”的行为,故博弈双方具有内在的双向道德风险问题。本研究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引入概率与期望概念的纳什均衡,对博弈双方互动中的反应函数特征、混合纳什均衡解以及最优外包费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发现针对双向道德风险的最优激励契约设计,应不包含固定支付项目,以及为项目失败付费的条款;明确了发包方与承接方在成功溢价中的分配函数,发现外包的目标系统越为关键核心,承接方从成功溢价中获得的收益越高。本模型还需进一步实证检验,而且未来研究可将信息系统外包构建为多时段博弈模型,将参与者的投入动态化设置,把承接方的“低价诱售(low balling)”行为、发包方的学习效应纳入模型研究会更有意义。

[1]Lacity,M.C.,Khan,S.A.,& Willcocks,L.P.A review of the IT outsourcing literature:insights for practice [J].Journal of Strategic Information Systems,2009,18(3):130-146.

[2]Jiang,B.,Reinhardt,G.,&Young,S.T.BOCOG’s outsourcing contracts:the vendor’s perspective[J].O-mega,2008,36(6):941-949.

[3]Richmond,W.,Seidman,A.,& Whinston,A.Incomplete contracting issues in information systems development outsourcing[J].Decision Support Systems,1992,8(5):459-477.

[4]Wang,E.T.G.,Barron,T.,& Seidmann,A.Contracting structures for custom software development:the impacts of informational rents and uncertainty on internal development and outsourcing [J].Management Science,1997,43(12):1726-1744.

[5]王安宇,司春林,骆品亮.研发外包中的关系契约[J].科研管理,27,(6):103-108.

[6]Elitzur,R.,& Wensley,A.Game theory as a tool for understanding information services outsourcing [J].Journal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1997,12(1):45-60.

[7]谢庆华,黄培清.R&D外包的决策模型、创新风险及关系治理[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8,20(4):89-95.

[8]高俊山,等.业务外包委托代理模型中的风险补偿安排[J].中国管理科学,2008,16(5):164-170.

[9]Elitzur,R.,Gavious,A.,& Wensley,A.K.P.Information systems outsourcing projects as a double moral hazard problem [J].Omega,2012,40(3):379-389.

[10]Cooper,R.,& Ross,T.W.Product warranties and double moral hazard [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1985,16(1):103-113.

[11]Bhattacharyya,S.,& Lafontaine,F.Double-sided moral hazard and the nature of share contracts[J].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1995,26(24):761-781.

[12]杨 治,张 俊.相互投资与人力资本投资对研发外包决策影响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11,25(4):130-135.

[13]Agarwal,P.Double Moral Hazard,Monitoring,and the nature of share contracts [J].Journal of Economics,2002,75(1):33-61.

[14]Kim,S.K.,& Wang,S.Linear contracts and double moral hazard [J].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1998,82(2):342-378.

[15]Homburg,C.,& Stebel,P.Determinants of contract terms for professional services[J].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2009,14(2):129-145

[16]宋 寒,但 斌,张旭梅.服务外包中双边道德风险的关系契约激励机制[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0,30(11):1944-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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