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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问题的思考及其变化

2013-04-02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苏利私有制俄国

裴 勇

(南京大学 哲学系,江苏 南京 210023)

俄国农村公社问题是马克思在19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比较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从《给“祖国纪事”杂志部的信》、《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以及《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等文本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其中《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及其信稿较为完整,全面地论述了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核心观点。

一、马克思研究俄国农村公社的原因

农村公社是人类从原始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一个阶段。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它早已消失,或仅在一些国家的部分地区内有一定的残余。17世纪,俄国农村公社制度基本确立,到19世纪中叶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达到鼎盛时期。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俄国虽然废除了农奴制度,但仍保留了浓厚色彩的公社制度。1906年开始的斯托雷平改革旨在破坏农村公社,但它并未彻底摧毁公社制度。直到十月革命后,在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的过程中,农村公社被集体农庄所替代,农村公社长达数千年的历史才结束。早在1853年马克思给《纽约每日论坛报》的文章中就曾提到:“正如俄国的农民公社所占用的土地不属于个别农民而属于整个公社一样。”[1]571但真正深入的研究应该是从1872年《资本论》第1卷俄文版的出版之后。

那么马克思为什么会对俄国农村公社这一问题发生浓厚的兴趣呢?

首先,是对历史唯物主义深入研究的需要,这是马克思研究俄国农村公社的根本原因。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一生理论研究和思想发展的最重要发现,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道路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根本理论问题。但是马克思早期在研究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道路时主要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对原始社会的研究甚少。研究人类社会历史,除了研究资本主义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以外,还须研究原始社会,只有这样才能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马克思在1879至1882年间写了《马·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摘要》、《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亨利·萨姆纳〈古代法制史讲演录〉一书摘要》、《约·拉伯克〈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一书摘要》和《约·巴·菲尔〈印度和锡兰的雅利安人村社〉一书摘要》等人类学笔记。马克思在对原始社会史的研究过程中,俄国农村公社问题便进入了他的视野。

其次,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批判的需要。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私有制是天然合理的,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就存在的。针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提出“私有制天然合理”的口号,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曾指出私有财产的来源是:“从土地占有开始的;土地占有是私有财产的基础。”[2]831869年针对当时的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反对土地集体所有制而写的《土地私有制的废除》一文,马克思在着手给查苏利奇复信之前便对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进行了评判:“一个人‘通过私有制的原则’获得‘其不应该获得的东西’,而另一个人则遭到‘损失’、‘经济上不应有的亏损’。”[3]425在对私有制的批判过程中,俄国农村公社问题引起了马克思浓厚的研究兴趣。

再次,是对查苏利奇回信的需要,这是马克思研究俄国农村公社的直接动力。俄国女革命家查苏利奇于1881年2月16日给马克思写了一封信,请求马克思谈谈他对俄国历史发展的前景,特别是俄国农村公社的命运的看法。查苏利奇写到“你对这个问题的见解是多么引起我们的注意,假如你能说明你对我国农村公社可能的命运的看法和对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的必然性都应经过资本主义生产各阶段的理论的看法,给我们的帮助会是多大。”①查苏利奇代表较迟加入“劳动解放社”的同志,请求马克思谈谈对俄国历史发展前景的看法。转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637页。马克思为了答复查苏利奇曾经起草了4份信稿,在起草过程中,马克思大量阅读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文章,阐发了他对农村公社发展前途的看法、预测和设想。因此对查苏利奇回信的需要直接推动了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的研究。

最后,是共产主义运动的需要,这是马克思研究俄国农村革命的现实动力。1848年革命和1871年法国巴黎公社的失败使马克思由早期对革命的“盲目乐观”转向“理性思考”,马克思起初并不看好俄国革命,认为不该对俄国公社抱有幻想,“对于这种共产主义的黄金国,我从来不抱乐观的看法”。[4]421但是通过对俄国农村公社的深入研究,使得马克思转变了先前对待俄国农村公社的态度,认为“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3]438

二、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特点的分析

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信》的信稿中马克思详细地分析了俄国农村公社的特点。

第一,俄国农村公社具有“二重性”的特点,即在俄国农村公社中既有公有制成分,也有私有制因素。“耕地是不准转卖的公共财产,定期在农业公社社员之间进行重分。”[3]449但同时“在农业公社中,房屋及其附属物——园地,是农民私有的。”[3]449马克思把俄国农村公社这一不同于古代原始公社的特征概括为农村公社的“二重性”。俄国农村公社的这种“二重性”成为它巨大生命力的源泉。因为一方面它摆脱了牢固而狭窄的血统亲属关系的束缚,以土地公社所有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公社关系为自己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各个家庭单独占有房屋和园地,小土地经济和私人占有产品,促进了个人的发展,而这种个人的发展同较古的公社机体是不相容的。

农村公社的二重性决定了它有两种发展趋势:“一种可能是私有制因素加强,战胜公有制,导致公社制度的瓦解;另一种可能是公有制因素消除和战胜私有制因素,使公社成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机体,各种公平原则以不同的形式长久地保存下去。”[5]122在农村公社中,到底是私有原则战胜集体原则而还是集体原则战胜私有原则,这“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3]451。

第二,俄国农村公社具有孤立性的特点,“公社与公社之间的生活缺乏联系”。[3]436马克思认为导致农村公社孤立主要是由俄国地域广大所引起的。幅员辽阔使得各地之间的联系不便,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公社与公社之间的联系是举步维艰,这也是俄国农村公社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

公社的孤立性极易产生专政政权。专制和孤立性恶性循环,一方面孤立性容易导致专政,另一方面专制又阻碍了村社之间的交流,使得封闭性更为加剧。

马克思认为孤立性是俄国农村公社软弱性的根源,使得村社至今不能有任何创举。这种专制集权制度在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是很容易消除的,用代表会议替代乡政府机关的专制集权,使代表议会成为维护公社成员利益的经济机关和行政机关便可。但在当时的公社中要消除孤立性和专制集权是很难实现的。那么究竟该如何消除这种孤立性呢?马克思认为它将会在俄国社会的普遍动荡中消失,在摆脱政府的桎梏中消除。

第三,俄国农村公社摆脱了较早的原始公社的血统亲属关系,是没有血统关系的自由人的社会联合。“所有其他公社都是建立在自己社员的血统亲属关系上的。在这些公社中,只容许有血统亲属或收养来的亲属。他们的结构是系谱树的结构。‘农业公社’是最早的没有血统关系的自由人的社会联合”[3]449在人类社会早期,生产力极其落后,人类社会中血统亲属关系占主要地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出现,经济关系逐渐取代血缘关系成为社会中的决定力量。俄国农村公社割断了原始公社牢固而狭窄的血缘联系,因此它能够扩大自己公社的范围,并不断地保持同其他公社的联系。

三、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走非资本主义道路的可能性探索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并非一开始就认为俄国农村公社有走非资本主义道路、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对于俄国农村公社的走向问题,马克思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在“资本论”时期,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持中立的态度:既不赞成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也不反对俄国农村公社具有生命力。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起源时,马克思指出“靠自己劳动挣得的私有制,即以各个独立劳动者与其劳动条件相结合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以剥削他人的但形式上是自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所排挤。”[6]830-831因此,资本主义私有制只是一种私有制代替了另一种私有制,但是俄国的农民则是希望用公有制来代替私有制。马克思在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谈到,“由此可见,在‘资本论’中所作的分析,既不包括赞成俄国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依据,也不包括反对农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论据。”[3]269

1877年11月份左右,马克思写信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对俄国政论家和文艺批评家、民粹派思想家之一的尼·康·米海洛夫斯基的文章《卡尔·马克思在尤·茹科夫斯基先生的法庭上》关于资本论中“原始积累”问题作了答复。马克思在信中就俄国是否能够绕过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问题,再次说明了自己的观点。这时的观点不同于在“资本论”时期的中立观点,对俄国农村公社持悲观态度。马克思此时认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3]129马克思在信中还批评了一些资产阶级评论家把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看作一切民族、一切国家(不论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都要经历的道路。

此时马克思为何由中立态度转向悲观态度呢?首先,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将首先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建立起来,当时落后的农业国俄国根本不具备走非资本主义道路、跨越“卡夫丁峡谷”的条件。所以马克思对待俄国农村公社的态度转向了悲观。其次,1871年法国巴黎公社的失败再次使马克思心中燃烧的革命火种“熄灭”。“各国工人阶级的国际活动绝对不依赖于‘国际工人协会’的存在。……但是在巴黎公社失败之后,已经不能再以它的第一个历史形态继续下去了。”[3]26法国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首次尝试而遭到了失败,对马克思的革命态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但是,马克思对待俄国农村公社的态度并未就此停止、终结。在频繁地与俄国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柯瓦列夫斯基会晤、对原始材料进行专门的研究以及深入研究俄国1861年改革后经济和社会政治的发展情况,特别是俄国的土地关系后,马克思对待俄国农村公社的态度又发生了转变:由1877年左右的悲观态度转向1881年左右的乐观态度,以致得出了关于俄国农村公社著名的结论:“因此,它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和它同时并存的资本主义生产在给它提供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3]438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对俄国农村公社的走向持更加肯定的态度,认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326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谈到俄国村社非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上的可能性时,他是站在‘强肯定性’的意义上的,但当他谈到这种发展的实践上的可能性时,他实际上是站在‘弱肯定性’的意义上的。”[7]21通过俄国革命,俄国公社将成为俄国社会新生的支点,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马克思认为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能够代替小土地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关于经济上的需要,只要把农村公社放在正常条件下,它本身就立刻会感到这种必要。关于物质上的改造,俄国农村公社在全国范围内保存了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生产资料:设备、肥料、农艺上的各种方法。

那么,马克思为何又由原来的悲观态度转向乐观的态度呢?这是由于马克思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先,马克思认为俄国具有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条件,农村公社可以通过土地公有制和消灭它自己所包含的私有制原则来保护自己,土地公有制可以使小块土地的耕作转化为集体的耕作,为大规模的共同劳动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其次,当时的俄国农村公社不像一些东方社会成为帝国主义的“猎物”,并且它也不是离开世界而独立存在,它是处在“世界历史”中的。因此,可以说俄国农村公社处于一个有利的历史环境中。最后,马克思认为可能爆发的俄国革命并引燃西欧革命将会为俄国农村公社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提供实践可能性。“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326

当然,马克思的预测并未完全实现,俄国的农村公社并未摆脱资本主义的苦难,而是经历了一段资本主义道路。但是这并不等于马克思的理论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认为俄国公社走向共产主义是有前提条件的:“首先必须肃清从各方面向它袭来的破坏性的影响,然后保证它具备自由发展所必需的正常条件。”[3]269但是后来的俄国历史并未提供这两项条件。马克思自己也反对那些资产阶级批评家拿着某些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公式”去套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历史发展,这种做法是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原则的。

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已经越过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要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非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就必须要充分认清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自身的时代背景、文化底蕴、民族特色。正如马克思所言:“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我们既要避开资本主义的“不幸”和“灾难”,同时又要积极吸取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一切积极因素“为我所用”,争取早日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5]黄楠森.马克思主义哲学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唐正东.马克思关于俄国农村公社命运的思考与历史唯物论的深化[J].常熟理工学院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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