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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的路径分析

2012-08-08

对外经贸 2012年11期
关键词:辽宁省县域农村

马 坤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辽宁大连116052)

一、前言

昔日曾经以工业大省闻名的辽宁省现已步入全国农业大省行列。辽宁省共有14个省辖市,100个县(市、区),其中县(市)44个、主要涉农区30个、城区26个。全省总人口4375万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3.2%。农村人口1956万人,城镇化率达60%以上。全省陆地面积14.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5%。耕地面积6128万亩,人均耕地1.4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5448万亩。在县域和农村面积占比较大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和壮大县域经济,对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城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过“十一五”特别是“三年倍增”计划以来的积极努力,辽宁省县域经济异军突起,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中坚力量,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在2010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交流年会上,被国家县域经济权威机构总结为“辽宁现象”。2010年,全省44个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8483亿元,是2005年2963亿元的2.9倍;占全省比重由2005年的37%提高到46.4%,5年提高9.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492亿元,是2005年83亿元的5.9倍;占全省比重由2005年的12.3%提高到24.6%,5年提高12.3个百分点,在2010年全省的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量中,有50%的贡献来自县域经济。辽宁省县域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全国的排名大幅前移。

但是,在正确看待成绩的同时还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县域经济作为辽宁省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全省经济的跨越发展。在第十一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名单中,辽宁省并未跻身前三甲,作为分别位居第一第二和第三的江苏省、山东省和浙江省在县域经济发展方面还有很多值得辽宁省学习和借鉴的经验。

二、县域经济的深刻内涵

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市场为导向,以县级政府为重要推动,优化配置资源,具有地域特色和完备功能的区域经济。

(一)县域经济属于区域经济范畴。县域经济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但是,区域经济学的很多理论、方法在运用时尚需结合我国县域经济的具体情况,有关县域经济的发展规律还需要我们努力探索。

(二)县域经济具有一个特定的地理空间,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区域界线明确。

(三)县域经济以一个县级政府作为市场的重要推动力量,具备一个县级财政部门,因此,县域经济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和能动性。温家宝同志指出“农村的发展,县委、政府是关键”。

(四)县域经济具有地域特色,这种地域特色与其地理区位、历史人文、特定资源相关联。

(五)县域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县域经济不是封闭的“诸侯经济”,具有开放性。县域经济虽然是在县级行政区划上形成的,但它又不同于县级行政区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要突破县级行政区划的约束,在更大的区域内进行资源配置,获取竞争优势。县域经济还要接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

(六)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县域经济是功能完备的综合性经济体系,县域经济活动涉及到生产、流通、消费、分配各环节以及一、二、三产业各部门。但是,县域经济又不同于国民经济,县域经济不能“小而全”,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旅)游”,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产业。

(七)县域经济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题和方向。发展县域经济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的切入点,是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

三、辽宁省县域经济的发展概况

为了变“短板”为经济腾飞的“引擎”,十年间辽宁省先后出台了很多政策,并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2006年,辽宁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省财政每年为全省44个县(市)提供200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二)2008年,辽宁省实施县域经济发展第一个“三年倍增计划”,并于2010年全面超额完成。借助第一个三年倍增计划的东风,2011年又启动了第二个“三年倍增计划”,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三化”同步推进发展战略的带动下,辽宁省县域经济异军突起,驶入了加快发展的快车道,形成了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整体格局中最为抢眼的“辽宁现象”。

(三)2011年法库陶瓷、庄河农产品加工等15个县域产业集群销售收入总额超百亿。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和县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指标都有着质的提高和量的飞跃(见图1和图2)。

图1 辽宁省县域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图2 辽宁省县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过去十年,辽宁省的县域经济取得了较大程度的发展,县域经济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37%提高到2011年的48.2%,接近半壁江山,曾经是全省经济发展短板的县域经济如今已经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支撑力量。

四、发展辽宁省县域经济的政策取向

(一)重视农民增收

发展县域经济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藏富于民”“让利于民”。辽宁省“十二五”规划将GDP增长预期目标调整为7% ~7.5%,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从5%提升至7%以上,并且加了一个注释,明确提出收入增长按照不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确定,在实施中要努力实现和经济发展同步。此举深刻体现了藏富于民的思想。发展县域经济的愿望及强大的动力来自于人民,只有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才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

辽宁省要继续坚持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方针,在财政、税收、金融、信贷、投资等多方面制定相应的特殊政策来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同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大力发展准特色产业

如前所述,县域经济就是特色经济,辽宁省的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与市场需求相统一,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延长产业链条。而且要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同时,继续狠抓环境建设,下决心保护好自然环境,为生态辽宁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扶持壮大龙头企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发展辽宁省的县域经济,必须在资源的转换和深度开发上做文章,把着眼点放在农业产业化上,把重点放在培植龙头企业上,壮大和发展一批与农牧业相关的产业,上一批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项目,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经济,以工促农,全面发展。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

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创新机制,健全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重点小城镇的财政投入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将小城镇逐步发展成为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辽宁省还应该将支持绿色生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

(五)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可有效提升乡镇企业的规模和效益,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给予乡镇企业资金和政策倾斜,形成乡镇主导产业对当地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趋向于建立乡镇企业集聚区,最终形成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发展相辅相成、良性互动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体系。

五、推动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的路径思考

(一)抢抓机遇,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国家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上升为国家战略、沈阳经济区获批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第十二届全运会落户辽宁等多重战略机遇的叠加以及由此形成的综合政策优势,对于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都是千载难逢的良机。辽宁省应抢抓机遇,继续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投入,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加快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发展步伐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传统农业仅包括初始的种植等生产体系,属典型的“种植农业”,它的主要任务是确保粮食安全。而后续的加工体系却从农业产业中剥离,逐步被边缘化。仅仅依靠传统农业,无法提升农业经济运行质量。所以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在于连接和延长农业产业链。

辽宁省各县市应把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统领,从推进绿色农业着手,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不断延伸产业链,逐步优化农业结构,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围绕农业资源的加工转化,逐渐形成一个覆盖全省的庞大应用集群。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作为昔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辽宁省,更要注重以信息化带动新型工业化,促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的良性循环,统筹城乡发展,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以城镇化提升工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考虑环境的的承载力,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理念,改造传统产业,逐步形成低投入、低能耗、低排放和高效能的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新型工业化之路。

(三)加大县域经济的财政保障力度

一是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年初待分配资金的细化和指标下达工作,将省级预算安排的对下转移支付提前通知市县,要求市县将其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增强市县财政预算的完整性。

二是加强基层财政资金监管,以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要求县级财政完善县乡财政体制,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县乡财政经济发展,建立健全县乡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县乡财政监督职能。加强对县乡财政管理,提高县乡财政各项涉农补贴资金监管水平,加强对困难县的指导和监督。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市县债务管理,逐步建立债务规模和结构监测体系,努力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中央对省市县、省对市县财政体制,保护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四)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辽宁省支持保护农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经济基础日益雄厚。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农村“六小工程”(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村水电、农村沼气、草场围栏等)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辽宁省新农村建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具体可以通过发展生产,为新农村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通过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农民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改善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做到管理民主。

(五)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

辽宁省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着盲目模仿、照搬、缺乏特色等问题。应参照江浙地区的发展经验,大力发展县域特色经济。比如浙江的萧山,因纺织印染、机械汽配、服装羽绒、建材钢构、电子电器、精细化工等产业的发展优势,使其经济综合实力跻身全国第七位。近年来,辽宁省依托地区产业特色加大产业集群培育力度,一系列特色产业集群迅速逆势崛起。目前,沈阳法库陶瓷、锦州光伏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势头强劲,已经成为地方经济“稳增长”的重要助力。

因此,在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辽宁省必须充分发挥各区市县的比较优势,开发特色经济,继续坚持走“你无我有,你有我优,你优我特”的特色之路。有特色就有吸引力,有特色就有竞争力,这样才能保证辽宁省县域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立于不败之地。

[1]赵冰梅.论发展辽宁县域经济的比较优势[J].社会科学辑刊,2004(6).

[2]李震坚.辽宁县域经济发展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0).

[3]周加来,朱道才.县域经济:理论与安徽实践.[M].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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