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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于犯罪边缘处的闲散青少年
——以陕西W市为例

2012-03-20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7期
关键词:犯罪青少年

屈 琦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游走于犯罪边缘处的闲散青少年
——以陕西W市为例

屈 琦

(渭南师范学院,陕西渭南714000)

闲散青少年是一个典型的城市边缘群体。闲散青少年群体的存在具有鲜明的社会隐性基础,他们以不正常的社会化方式提前进入社会,不具备必要的生存技能和心理准备。其行为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处,呈现出不道德到轻微违法再到犯罪的发展轨迹。

闲散青少年;社会化;犯罪;边缘

当前,中学生、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罪错青少年五个群体是我国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一般认为,闲散青少年指的是处于失业、失学、失控状态的14—25岁青少年,即所谓“有学不上,有家不归,有工不做”的青少年,这一群体的出现是我国近年来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结果。

一、闲散青少年的基本情况

W市处于陕西东部,下辖11个县区,市行政驻地在L区,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经济较为落后的欠发达地区。2007年以后,W市驻地L区中小企业发展较快,城市化进程也有了较大发展。城市常住人口从2007年30万左右增加到2010年底50多万人。据笔者对L区贠张、盈田、车雷等城中村和朝阳社区、惠园社区、L区经开区等抽样调查,增加的人口中,约有3万名进城青少年,其中闲散青少年约0.4万人。

在W市,人们称呼这些闲散青少年为“混混”、“烂杆”或者“折(she)货”,意为行为不端、游手好闲、偷鸡摸狗、争狠斗勇、扰乱社会秩序的人。从字面意思就可以看出,“混混”、“烂杆”或“折货”带有明显的负面道德评价。老百姓认为他们“哈的很”(W市方言,意为很坏),一般都比较怕这些“混混”,唯恐避之不及;城中村的村干部甚至有时候还和这些闲散青少年套近乎,让其帮忙开展工作。总而言之,人们尽量避免与之发生直接冲突。

W市闲散青少年来源构成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大量失学进城打工的农村户口青少年,约占53%。二是农民工二代。其父辈在城市打工,为第一代农民工,他们在城市长大,属于农民工二代,但又难以融入城市,约占18%。三是具有城市户口的本市失学或者无业青少年。尤其以贠张、良田、盈田、车雷等城中村和程家、韩马等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居多,约占20%。四是其他闲散青少年,如待安置的退伍士兵、短期进城青少年、罪错无业青少年等,约占9%。从闲散青少年的文化程度和就业技能看,大多数为初中毕业,少部分高中毕业,个别大专毕业,几乎都没有一技之长。

在W市,有高中三所,约25000名学生;初中八所,约32000名学生。事实上,这些学校旁边均为城中村,大部分进城农民工及其子女、闲散青少年租住在学校附近的车雷、盈田、安陈、安雷等城中村。W市的问题学生和辍学青少年容易受到闲散青少年的影响。问题学生和辍学青少年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散青少年群体的一个直接来源,从而不断地补充、壮大和维系闲散青少年群体。

二、闲散青少年群体存在的社会基础

闲散青少年失业、失学、失控的现状,与学校、家庭的教育以及其自身因素有着直接的关系,也与社会管理与服务机制密不可分。

(一)家庭和教育的弱化

完整的家庭以及和谐的家庭关系,对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大影响、引导作用。一般地,“父母与子女的情感联系是最为密切和持久的,亲子情感造成的家庭温馨气氛,是家庭教育的最好条件。……父母权威性的积极方面表现为由于父母阅历丰富并为子女提供物质生活条件,是子女效仿和依靠的对象。”[1]30W市是一个后发展城市,大量农民工夫妻进城打工,缺少对子女的教育。调查发现,几乎每个闲散青少年都经历过“留守儿童”阶段,在其成长的关键时期,几乎终年不见父母,家庭育人时间急剧缩短,本应起主导作用的家庭教育逐渐演变成了学校教育的补充和延伸,家庭教育趋向“真空”。农民工进入城市,和以前相比虽然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和城市制度对他们的排斥,却无力把自己的孩子带在身边读书。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也对青少年影响很大。如W市实验中学初二某班有56名学生,21名学生的父母离婚(虽然这属于个别典型案例,但说明离婚率确实很高),其中15名学生学习成绩远远落在后面,并有明显不良行为。另外,农民工家庭父母文化水平较低,一直在“刨食”,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及身心发展。父母和孩子的这种时空上的分离和心理隔阂,导致家庭教育变成真空,是孩子成为闲散人员的首要因素。

青少年在家里找不到心理的温暖,在学校也找不到学习乐趣。在应试教育观念下,学校往往忽视了对大多数落差生的教育与管理,不能很好地进行因材施教,多数采取“维持到毕业”,“只要不惹事就行”的做法。教师把主要精力用在有培养前途的“尖子”学生上,而对那些学习成绩差、考试分数低、升学无希望的差生则采取应付将就的态度,有的甚至持冷落歧视的态度。就这样,部分失去升学希望并倍受冷落的差生便成为应试教育的“弃儿”和牺牲品,成了少数尖子生的“陪坐生”,课堂上不受重视,学习中无人过问,考试成绩又上不去,便对学校、教师和社会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以逃学、辍学表示抗拒。久而久之形成了学习能力差——学业成绩差——不喜欢学校——抵制学校的权威——(可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恶性发展链条。因而,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重视家庭和学校的教育。毕竟,“教育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教育通过感情的捷径,把年轻的心灵引向道德。”[2]62

(二)社会控制弱化

社会控制弱化表现为:一是道德控制弱化。我国三十多年来全方位的社会转型,一些消极因素蔓延,道德水平下降,价值观紊乱,社会道德发生混乱,甚至无序,对价值观已经多元化的青少年产生严重影响。二是家庭控制弱化。部分闲散青少年家庭是农村户口,父母均在外打工,在父母看来能够有吃有住并创造条件不让子女辍学已是不易,哪有时间精力管其他事情。青少年在家庭中得不到好的教育,或在家庭里感受不到温情、亲情,逐步形成与父母的亲情隔阂,就到外面找精神支持。三是社会组织控制弱化。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依赖户籍进行社会治理的模式,现在则无法实现对闲散青少年的社会控制,而闲散青少年流入地同样缺乏现实有效的途径管理和控制闲散青少年,形成对闲散青少年社会控制的真空地带。城市社区充其量协助搞搞创卫、统计人口,没有发挥对闲散青少年正常社会化的控制功能、教化功能、干预功能,处于放任状态。在社会控制乏力甚至缺位情况下,处于失控状态下的闲散青少年一旦遇到外界因素刺激,很容易做出越轨举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就业技能缺少

一个人要想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受排斥,要想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就必须得拥有一定的资本或者说资源。如果自身可用来与他人交换的资源特别少,则在社会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经济收入低下使得闲散青少年因贫困而产生了剥夺感和社会不公正的印象。“贫困不会产生犯罪,但因贫困而不满却会离奇地足以产生犯罪。”[3]100由于各种因素影响,闲散青少年养成了不劳而获的习性,再加上没有什么技术,他们既不愿意从事脏累苦的工作,又要保持一定的经济收入,用以“扎势”(W市方言,意为显摆自己)。为此,他们会采取各种方法手段甚或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经济收入。由于缺少就业技能,陷入相对贫困、失望无助的境地,便求助于崇尚江湖义气的团伙组织。在近代,W市曾一度帮派文化较为浓厚,帮派文化所倡导的“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影响甚深,闲散青少年不仅乐于接受,而且有点义无反顾。大量事实证明,帮派都把“江湖义气”作为犯罪组织和犯罪成员安身立命的根本价值。“江湖义气”把闲散青少年聚合一起,使其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最重要的文化土壤。

闲散青少年拥有就业技能,就有更多就业机会,可以获得较高经济收入,就会有成就感,与社会主流群体能形成互动,会潜意识地疏远品行不端的人,避免被“感染”。另外,就业单位的纪律约束也会减少闲散青少年外出“闲散”的机会,可有效减少其走上违法犯罪的机会。因而,重视对闲散青少年的就业技能培训,创造向上流动的机会,是预防其违法犯罪最实际、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四)社会心理与歧视

按照社会标签理论(Labeling theory),人终其一生都会不断发生大大小小的偏差行为,但人却不一定会就此走上犯罪之路,大多都仍然能够保有良好的行为分度。不过一旦这种行为被施以某种社会控制(如偏见、歧视、刑罚等),行为人立刻就得到旁人施加的社会减等标签。行为人被贴上社会减等标签后,会遭遇到社会所施加的强大压力,例如旁人开始会以标签描述的内容检视及解释行为人过去的所作所为,终于使行为人也开始发生自我概念的认同转变而改变行为,最后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4]340大多数受访的W市市民不同程度歧视不就学、不就业的闲散青少年,认为他们是不务正业、整天无所事事、专事偷鸡摸狗的不肖子弟,给他们贴上“渣子”、“没出息”、“问题青少年”、“不良青少年”等标签。普通民众尽量避免与之发生冲突;政府把他们列为违法犯罪的重点人群,以打击和控制为基点进行管理;有的部门甚至以牺牲闲散青少年的权利为代价求得地方的安宁。

基于以上因素,闲散青少年以一种不正常的社会化方式提前进入社会,在其身上便埋下了一个潜在的定时炸弹。如果正当的渠道不允许他们上升,他们就会寻找不正当的、违规的、甚至违法的渠道,寻求他们的改变。他们根本不具备必要的生存技能和心理准备,被贴上标签后被主流社会歧视抛弃,结果是由“闲散”变成“违法”甚或“犯罪”。

三、左和右——在犯罪的边缘

闲散青少年是否走向违法犯罪,与其经济收入有着密切关系。如果将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放入经济收入的脉络中进行考察,就会发现一条从“不道德”到“轻微违法”再到“犯罪”的发展轨迹,这一点在经济欠发达的W市表现得尤为明显。

考察W市的闲散青少年,其经济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打零工,主要在服务行业,如歌厅、餐厅、网吧打工,但挣不了几个钱,只是在迫不得已情况下为之,以维持日常生活;二是依附于某个组织或帮派的“老大”,“老大”雇佣他们充当打手,帮一些企业和个人或讨账,或看场子,打打杀杀,相当于“雇佣军”,老大对他们进行控制,这是几乎每个闲散青少年都经历过的事情;三是通过敲诈勒索、盗窃、抢劫、贩卖违禁品等犯罪手段获取财物。这三种情况对应着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发展的三个阶段。

初级阶段。此阶段的闲散青少年具有“法律不犯、违规不断”的违反道德要求的特点。以寻衅滋事、争勇斗狠、小偷小摸、向中小学生收取保护费等为主,违法多不是很严重,个体行为居多。其成员年轻,谋事未深,组织形态上比较分散,成员也不固定,还没有结成团伙,经济上也未介入各行各业。由于W市经济较为落后,基本以农业为主,传统的道德控制和舆论压力仍然非常强大,从而有力地控制着闲散青少年的行为,使得大多数闲散青少年始终游走在违反道德与违反法律的边缘处,而不会越轨太深。

中级阶段。此阶段的闲散青少年经常违法但不犯罪,开始大量追求金钱,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不良生活开支,功利性非常明显。个体开始聚集在“老大”或者“组织”中,在群体内部形成科层式结构,由老大带头,有较为固定的核心成员,逐步由个体发展为团伙组织,直接危害到社会秩序,如暴力讨债、充当打手等。其从事的不法行为则由点状、线状扩展到面状、块状,并逐步介入到行业中。因为游荡于犯罪边缘能满足自己日常生活,有“成功”心理。开始的时候,基本能做到不偷不抢,具有不犯罪的心理底线;发展到一定阶段,则突破心理底线,其价值观完全扭曲,犯罪就不可避免。

在中级阶段,闲散青少年的存在还与社会需求有密切联系,可以帮助企业、社区甚至政府处理一些难以在法律允许范围类处理的事情。例如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W市也面临大规模的拆迁和征地,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居民都会积极主动地配合,对于“钉子户”,闲散青少年这时候就派上了用场,由他们去和拆迁户商讨拆迁事宜。闲散青少年会采取威胁、骚扰、毁坏设施、故意伤害等手段逼迫拆迁户搬离。再如在菜市场收取工商管理费、卫生费等,都是非常琐碎的麻烦事,有人不缴,有人少缴,闲散青少年通常一骂二拿三打,很快就能完成任务。政府基层组织履行职能过程中,也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借助于闲散青少年的力量,虽然手段粗暴,方式极不文明,甚至有违法嫌疑,但是却非常有效,达到了所要实现的目标。

高级阶段。个别闲散青少年在取得一些非法收入后谋求牟利手段的合法化。如一些年龄稍大的闲散青少年带几个小姐卖淫,把小姐放在歌舞厅或休闲屋、钟点房中卖淫,自己提成。一位闲散青少年说:“我管着几个小姐,都是我自己认识后带来的,租房供她们居住,我给她们介绍生意。我们一般都提成30%,一个月也有不少收入。”W市某青少年帮派老大说:“我从号子(指监狱)出来后在父母支持下,开了个小网吧,雇了几个小年轻,以之为掩护,也经营一些违法项目,如偷偷销售管制刀具、贩卖淫秽音像制品等。”这些有着合法外衣的组织又吸收部分闲散青少年打工,形成具有一定经济力,相对比较隐蔽的犯罪团伙。团伙中的下层成员在该组织中工作,且尽量淡化与上层成员的关系。这种表面上的附属关系,使得上层成员不仅可以动员下层成员,而且能够避免违法犯罪行为遭受牵连。

上述三个阶段,闲散青少年游走于违法犯罪边缘处,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所出现的青少年社会化中断和失败的表现。因为在社会转型时期,“习惯与传统、邻里关系、公共舆论以及通过他们发挥的邻里对青少年行为的控制作用,都被大大瓦解”[5]229。因此,预防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应努力建构完善的、能有效运行的正式和非正式社会控制手段。特别是要在社会层面树立新的社会权威形象,建立社会主导价值体系和就业技能培训机制。只有这几个方面尽可能以最大限度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性的有机防控体系,才能真正达到控制并减少闲散青少年犯罪。

[1]关颖.社会学视野中的家庭教育[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3][美]路易丝·谢利.犯罪与现代化[M].何秉松,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

[4]贾春增.西方社会学史(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王广聪.对留守儿童犯罪原因的一个比较解读[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4):26-29.

Idle Teenagers:the Special Group Wandering about the Criminal Borderline——A Survey Based on W City in Shaanxi Province

QU Qi
(Weinan Normal University,Weinan 714000,China)

The idle teenagers are a classic group of marginal population in cities.Their existence is clearly related to a certain sociality:stepping into the society in an early age through an abnormal way;and lack of necessary survival skills and metal preparation.They are wandering about the criminal borderline,showing the trails of development from immorality to minor breach and further to crime.

idle teenagers;socialization;crime;borderline

DF48

A

1009—5128(2012)07—0070—04

2011—12—03

渭南师范学院年科研计划项目(12YKF008)

屈琦(1974—),男,陕西乾县人,渭南师范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青少年犯罪研究。

【责任编辑 贺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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