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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降低中药毒性方法

2012-01-28周素琴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2012年11期
关键词:偏性辅料毒性

周素琴



浅议降低中药毒性方法

周素琴

(广东省珠海卫生学校,珠海 519020)

在回归大自然的浪潮中,中药以其疗效独特、副作用小而深受人们依赖信任,在临床上防病治病中中药越来越广泛得到世界各国重视和应用。但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中药严重不良反应报道日渐增多,导致许多疗效确切的中药被国外医药界封杀,主要原因是缺乏正确应用并降低中药毒性方法,本文剖析降低中药毒性的方法,为临床减少不良反应提供合理途径。

中药毒性;中药炮制;不良反应

中药治疗疾病是中药对人体的某种偏性,中药的偏性对人体有双重作用,他既能祛邪疗疾又能造成不良反应。如:黄芩、黄连苦寒清泄既能清热泻火治热性病又能伤阳败胃,引发寒邪内生或胃脾被伤等;干姜、附子辛热既可散寒温阳治阳虚里寒又能伤阴助火,引发火邪内生或津液被伤。这就是中医药发展过程中总结的“有毒”的广义含义。目前临床上只重视那些性质强烈、作用峻猛极易毒害人体、治疗量幅度小、安全性能低的毒性中药的副作用,而恰恰是那些常用中药所谓的偏性引起国际中药恐慌症,如:马兜铃、千里光、黄连等不良反应事件。现就如何减少其偏性即毒性方法剖析如下,不妥之处给予斧正。

1 确定药物有毒无毒的依据

1.1 含不含有毒成分 为什么中药有的无毒,有的有毒?毒的本质是什么?古代医药学家进行了多次探索。清代名医徐灵胎在《神农本草经百种录•下集》黎芦条,借助于五行气化的理论,认为“凡有毒之药,皆得五行刚暴偏杂之性以成。”这种解释显然不能令人满意,没有涉及到事物的本质。近代,医药学家运用化学手段,从许多中药里提取分离出有毒成分,从而科学地初步揭示了“毒”的本质,为确定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即药物的有毒与无毒,是由其所含物质成分对人体有无毒性而决定的。一般不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无毒,即为无毒之物,如芦根、蜂蜜、茯苓、猪苓等;而含有毒成分的药物对人体有害,即为有毒之品,如马钱子有大毒,是因其含士的宁;巴豆有大毒,是因其含巴豆毒素;香加皮有毒,是因其含强心苷;砒霜有剧毒,是因其含有砷元素;斑螫有大毒,是因其含有斑螫素,等等。

1.2 整体是否有毒 由于中药大多是多种成分的天然药物,每种成分又受到所含其他成分的制约,有毒成分也不例外,致使有些含有毒成分的中药,在整体上并不显示有毒。有人指出有的中药在有毒成分存在的同时,还含有某些相应的拮抗成分,如人参皂苷B、C有溶血作用,但人参皂苷A则有抗溶血作用,故人参总体并不显示溶血作用。有的中药,所含的糖类、维生素C、某些蛋白质及胶质等成分,又有程度不同的缓解毒性作用。有的中药,虽含有毒成分,但因含量微小,作为整体中药往往不显示毒性,如甜杏仁、桃仁、郁李仁等。由此可知,中药的毒性成分与整体毒性,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差异。一般来说,有毒的药物必含有毒成分,而含有毒成分的药物,整体不一定显示有毒。故在判定某味中药是否有毒时,除注意研究其是否含某种毒性化学成分外,还应从整体角度去研究它是否能毒害人体。

1.3 用量是否适当 中药的使用剂量适当与否,是确定中药整体有无毒性的又一依据。量变可导致质变,有不少中药,在一定条件下,随着药量的适宜或超过,可对人体表现出无毒或有毒。《诸病源候论》云:“凡合和汤药,自有限制,至于圭铢分两,不可乖违,若增加失宜,变生他疾,……亦能致死。”如关木通,古本草对其并无有毒的记载,成人常用量为3~10g,但据今人临床报道,若一次用量达60g,即可引起中毒,导致急性肾衰竭[1]。一般说,使用中药治病,只要用量适宜,未超出人体对其的最大承受量,即不会对人体产生明显的毒害作用,即为“无毒”;若用量已超出人体对其所能承受的最大剂量,即会对人体产生毒害,出现中毒反应,称为“有毒”。

故人体所能承受的最大剂量,就成为药物有毒与无毒的分界线。药量小而不及病,则无济于事;药过于病,则反伤其正而生他疾。如苦杏仁有小毒,主要是因其所含的苦杏仁苷,在苦杏仁酶的作用下能分解出氢氰酸所致。从理论计算,通常每1g生苦杏仁约可产生2.5mg氢氰酸,而氢氰酸为剧毒物质,极微量应用,能轻度抑制呼吸中枢而显示止咳平喘的治疗作用;稍大量应用,即对人产生毒害,致死量为0.05g。依此可推算出,成人对生苦杏仁的最大耐受量(一次量)是20g(约50~60个),若超过这个量,又是研末冲服,则有导致中毒的危险。由此可知,对生苦杏仁若用量在10~20g之间,即为“无毒”;而超过20g,即为“有毒”。近有报道,某1岁女婴,一次口服20余粒(约10g)生苦杏仁而致中毒死亡,即因过量服用所致。

2 减低毒性方法

2.1 净选加工法 中药来源复杂,品种繁多,同一来源的药物因药用部位不同效用亦异,如:麻黄地上茎和地下根其发汗和止汗作用是完全相反,在中药应用中必须通过分离其部位达到临床应用目的,发挥疗效降低其副作用。另外中药在产地采集、运输或储藏过程中,经常混入一些杂质、沙土、霉败品及残留的非药用部位等,这些杂质的带入在中药临床上对人体会造成一定的伤害,通过净选加工法去除杂质即可降低中药的副作用。如:在宋朝《杨氏家藏方》名方牵正散中,全蝎治疗中风就提出去除蝎尾,现代研究全蝎有毒物质集中在尾部毒腺中,故蝎尾比蝎身毒性大,通过净选加工法可以降低全蝎毒性。可当今各医院临床应用全蝎时基本上没有经过净选法去除蝎尾,导致临床上使用全蝎安全性下降。

2.2 炒法 将有毒性的中药置加热容器内用不同的火力连续加热并不断搅拌,根据药物内在性质通过炒黄、炒焦、炒炭或加某些固体辅料,如;沙、土、哈粉等来抑制中药偏性、降低其毒性。如牛蒡子炒后能缓和其寒滑之性;芥子炒后缓和其辛躁伤阴之性;栝楼仁炒后缓和其寒滑之性,减低致呕副作用;苍耳子有毒物质苍耳子甙含于脂肪蛋白中,炒后可使脂肪中所含蛋白质变性,甙疑固在细胞中不易溶出,因而降低毒性,临床上出现苍耳子造成肝脏肾脏等损害报道都与苍耳子没有经过炒制有关。在炒法中,根据中药内在性质加一些固体辅料来抑制中药偏性。如:苍术麸炒后其挥发油减少15%,降低挥发油对人体伤害;马钱子经炒后其有毒物质番木鳖硷大大减少;白术经土炒后,辅料土可吸附白术挥发油,缓和白术躁性,从而降低其毒性。临床中许多中药出现毒性反应和当今中药市场混乱有密切关系,现今市场上供应的中药以生品代替炮制品,该炒的而没有炒,滥用生品导致中药毒副作用频频发生。

2.3 炙法 根据中药内在性质加入一定量的酒、醋、盐、蜜、姜等液体辅料逐渐渗入药物组织内部,利用其辅料来纠正药物某种偏性,起到降低毒性的目的。如:姜炙黄连利用生姜的辛温之性来抑制黄连苦寒之性,使黄连在清热泻火之时又不伤阳败胃;醋炙甘遂可使甘遂毒性的下降6倍左右;蜜炙马兜铃能缓和苦寒之性,现临床系列报道马兜铃酸可致肾损害,除服用时间长剂量过大外和其没有进行降毒炮制法有关;蜜炙麻黄中,挥发油等发汗作用成分显著降低,在临床中利用蜜炙麻黄提高平喘、镇咳、祛痰功能,降低其辛散的偏性而减少其副作用,而当今临床应用的中药生熟不分,辅料用量不足等现象,导致中药临床毒副作用增加。

2.4 蒸煮法 将药物加入一定辅料装入蒸制容器内长时间加热进行蒸煮,从而达到降低药物的偏性,降低其毒性。如:国外报道何首乌对肝脏产生不可逆损害,而国内长期以来何首乌都是补益药,无肝脏损害报道,国外报道主要是临床上应用生何首乌,实验表明何首乌经黑豆汁蒸煮后可改变其偏性,消除其毒性。生半夏、生川乌等毒性中药通过蒸煮后其毒性也会大大降低。

2.5 煨法 将药物用湿面或湿纸包裹埋于无烟热火中加热,除去药物刺激性成分,以降低药物毒性,缓和药性的方法。如:煨肉豆蔻可降低其有毒物质肉豆蔻醚含量,服用过量肉豆蔻醚可致中毒,产生昏迷,瞳孔散大及惊厥症状。诃子、木香、葛根等经过煨后都可缓和其偏性,降低毒性。

2.6 制霜法 药物经过去油制成松散粉末或析出结晶,从而降低毒性,缓和药性方法。如:临床上巴豆制霜后其有毒成分巴豆脂肪油含量显著下降,从而提高巴豆安全性。

2.7 配伍法 《本经序例》云“若有毒宜制,当用相畏相杀者”,说明通过合理配伍可以监制中药的毒性,中和或分解其对人体有害的毒性成分,使药物整体毒性降低或消除。如《金匮要略》云“凡用生乌头必配蜂蜜”;又如甘草能解毒,与附子、草乌等同用使附子、草乌毒性降低。

3 小结

正确使用降低中药毒性方法,化有毒为无毒,取药毒攻病毒是中医药临床治疗的基本法则之一,从有毒化无毒发挥治疗作用也是临床所需要的,临床工作者要创造条件,促使有毒化无毒,杜绝无毒转有毒,从而提高疗效,将中药的“有毒”反应减少到最低限度。

[1] 马红梅,张伯礼,徐宗佩,等.关木通肾毒性机制的实验研究[J].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2001,6:36.

(2012-04-28)

10.3969/j.issn.1672-2779.2012.11.043

1672-2779(2012)-11-0066-02

本文校对: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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