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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无形资产若干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立足于经济学视角

2009-12-08赫金鸣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09年6期
关键词:体育明星所有权产权

赫金鸣

(吉林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系,吉林 长春 130022)

体育无形资产若干基本理论问题探析
——立足于经济学视角

赫金鸣

(吉林体育学院体育人文社会学系,吉林 长春 130022)

立足于经济学视角对体育无形资产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展开分析,以无形资产为研究出发点,对体育无形资产内涵、外延和基本内容进行概述;从资产管理方式转变、经营模式转变和观念转变等方面谈及体育无形资产研究意义;阐述了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界定的经济理论依据及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现实界定情况;对体育无形资产定价进行分类(知识型和权力型)探析。

无形资产;体育无形资产;体育无形资产研究意义;体育无形资产产权;体育无形资产定价

本文立足于经济学视角对体育无形资产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展开分析,进而探讨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问题。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资本的一种,资本从本质上讲,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现代意义上的资本,是生产要素的一种,有以下三种形态:第一,货币资本形态。第二,实物资本形态。第三,无形资产形态:是指进入市场生产和交换的主体所占有和使用的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特有经济资源,它可以较长期地为该主体提供一定的特殊权利或有助于该主体取得较高的收益,通常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商誉、技术秘密等,一般称为无形资产。

2 体育无形资产

体育无形资产是近年来在体育界出现的一个新名词,对其概念的界定,国内尚无统一标准。有人认为,体育无形资产是指存在于体育运动中的、具有体育特质、受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地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带来经济效益的资产。有人认为,体育无形资产是指存在于体育经营活动中的,具有体育特质、受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价值不定并能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带来预期经济效益的非货币性体育经济资源。有人认为,体育无形资产是一种能够产生体育经济效益,具有体育经济价值,能够直接或间接以货币计量的没有实物形态的体育资产。体育无形资产一般以特权、权利、知识、技术、技能等形式存在。

因为任何无形资产都是资本,都受特定主体控制并能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带来经济效益,任何体育资产都存在于体育运动中(或经营活动中)、具有体育特质。资本除去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形态只剩下无形资产形态。所以我认为,体育无形资产的内涵是:以权利、知识、技术、技能等形式存在的体育资产;其外延是除去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的体育资产之外的体育资产。其基本内容包括:(1)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表演活动的举办权和经营权。包括冠名权、冠杯权、广告发布权和广播电视转播权、竞赛表演活动的名称、会徽、吉祥物等标志的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等;(2)各级各类体育组织、体育团队的名称、标志的专有权、特许使用权和经营权;(3)体育专利申请权和实施权;(4)体育专有技术的发明权、使用权、转让权和其他体育科技成果权;(5)体育场馆、设备的租赁权、土地使用权;(6)体育彩票的发行权、专营权和销售权;(7)在职体育名人的广告权和代理权;(8)体育运动区域使用权;(9)体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体育类促销获利因素;(10)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际惯例承认的其他体育无形资产;(11)体育组织、团队和名人的声誉、形象;(12)运动技能;(13)管理、训练技术。

3 体育无形资产研究意义

3.1有利于体育部门的资产管理方式实现由使用价值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变能有效地克服和避免体育部门资产管理中只重实物资产的管理,忽视非实物资产的管理的弊端,从而既有利于体育部门资产管理方式科学性和实效性的提升,又有助于维护体育部门国有资产的完整性,防止体育领域内国有体育无形资产流失。

3.2有利于树立发展体育事业就是发展体育产业的理念有人认为,发展体育事业不等于发展体育产业,二者格格不入。然而,通过体育无形资产研究可知,发展体育事业就是发展体育产业。一个体育组织或单位事业搞上去了,该组织或单位拥有的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价值也就上去了。当年大连万达和上海申花两个俱乐部标志产品的开发收入和广告收入高于其他甲A俱乐部就是证明:一个运动员或教练员,如果屡创佳绩,“身价”就会不断飙升,广告收入也会显著增加。体育明星出场费数倍于一般运动员,飞人乔丹年收入超过千万美元,都证明发展体育事业就是发展体育产业。因而,研究体育无形资产,利于树立发展体育事业就是发展体育产业的理念。

3.3有利于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由“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的创收模式向“本体推进,全面发展”的模式转变研究体育无形资产最终意义还在于用理论指导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实践。目前,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协会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工作已经启动,各职业俱乐部围绕电视转播权、广告发布权、标志特许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商业开发也初具规模。这不仅成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中一个新的增长点,更昭示了竞技体育的魅力,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4 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界定

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其中产权清晰是首要特征,必须界定产权,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否则体育无形资产不能走向市场,更谈不上体育无形资产的科学合理开发。

马克思将所有权分为广义所有权和狭义所有权。广义所有权包括法律上的所有权(即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显然,这是把仅仅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扩展了,由一项权利变成了一组权利。马克思的这一理论,使最初所有权的独占性、不可分割性等性能开始松动,从而为所有权向产权的演变奠定了理论基础。从归属意义上讲,所有权就是产权,或者说是产权的原始形式。现在我们经常谈及的产权,实际上是所有权在现代企业的实现形式,可见,所有权是产权的基础,产权是所有权演变的存在形式。

产权,即财产权利。财产是对于主体所享用的财富的统称。财富,即使用价值,但财富却不一定是财产。谈论财富,人们可以不论谁享有财富,谁是财富主人之类的问题。但财产则不然。经济学所讲的财产,是指归具体主体所有的财富。当论及财产时,人们不能不问财富归谁所有,谁是财富的主人,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和收益如何分割等等问题。作为财产包括体育无形资产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独立或相对独立于主体的意志之外而存在,即财产必须是与其主体相分离的。第二,能够被人们所拥有,也就是说必须能够为人们所控制和利用。第三,对人有用,即对人具有使用价值。第四,具有稀缺性。一种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东西,虽然能被人们拥有,也对人们有用,但是如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具有稀缺性,就不可能成为财产,形成财产权利关系。

财富所以能够成为财产,关键在于占有,在于人和财富之间客观存在的占有关系或占有权利。产权作为人与人之间围绕财产营运而建立的经济权利关系,内在地具有独占性、可分割性和可交易性等性质。首先,产权的独占性(或排他性)。特定财产的特定权利只能有一个主体,是A的,就不是B的。产权主体要阻止其他主体进入特定财产的领域,以保护其特定的财产权力。这就是产权的独占性。如果产权没有这种独占性,不管是否是某一财产的主人,都可以随意占有、支配和使用该财产,就无所谓产权,界定产权也就失去意义。其次,产权的可分割性,即权能行使具有可分工性和利益的可分解性。产权的不同权能可以由同一主体行使转变为不同主体分工行使,就是权能的分割,相应的利益也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是利益的分割。权能分割是整合各个产权主体利益关系的需要,利益分割是权能分割的必然结果。最后,产权的可交易性,即产权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转手和交易,这是产权走向市场的必要条件。如果产权不可交易,权能的行使就无法有效地进行,无法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无法构建体育无形资产市场。产权的可交易性以产权的独占性和可分割性为前提条件。只有独占性的、可分割性的产权才有可能和有必要进入市场交易。要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有体育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这是发展我国体育产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国有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的界定,一般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属于国家所有的各类体育无形资产归属关系的确认,以保护体育部门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及其合法权益。国有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的界定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以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即体育无形资产产权是依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二是要以资产的投资主体为基础,遵循“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一时期,我国体育事业皆为官办,各级政府是体育事业唯一的投资主体。就基本理论层面而言,这一时期各级财政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形成了一定量的可开发的体育无形资产。然而,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体育事业的运作是排斥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的,商业开发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因而这一时期体育无形资产尽管在所有权上是清晰的,都属于国家所有,但它们只是理论上的,无任何商业价值。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体育事业以产业化和市场化为方向,卓有成效地进行了管理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换,体育事业的产业化运作机制开始在部分领域和部分项目中发挥作用,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投资主体开始涉足体育领域,一批非公有制经济或混合经济的体育社团法人和体育经济实体应运而生,于是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界定成为体育资产开发实践中必须优先考虑的基本理论问题。然而,由于体育无形资产形成周期较长,目前由非国有经济投资主体投资形成的体育无形资产占整个体育无形资产的比重还非常小,由于投资主体明确,这部分体育无形资产产权清晰。

在实际工作中,对有些体育无形资产产权界定比较模糊,致使对体育明星广告权商业开发形成的收益是归国家还是个人这类问题认识不清。在西方社会,法律规定体育明星自我投资形成的体育无形资产归个人所有。从“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角度看,由于体育明星成材的各项费用都由国家财政支付,因此体育明星广告收益权属于国家所有理所当然。但是,从体育明星成长过程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上看,体育明星广告收益权完全归国家所有似乎有些欠妥。首先,体育明星付出的代价巨大。体育明星成材周期长,一般需要十年以上,他们付出了极高的代价:高负荷的训练、各种费用、丧失了在体育领域之外的发展机会等,现代运动训练大部分是早期专门化训练,运动员训练周期恰恰又是受教育的周期,因此,这一时期的付出对其以后发展影响很大。运动员成名后分享一定比例的广告收人作为补偿也在情理之中。其次,体育明星运动天赋是他们自己拥有的特殊稀缺资源,体育明星参与其广告收人分配体现按劳分配。充足的经费投人,精良的设备条件,高水平的教练员加上运动员自身的刻苦训练并不一定能造就一个体育明星。体育明星在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是稀缺人才。因此,极少数体育明星的声誉和形象有极高商业价值,能产生超额利润绝非偶然,体育明星参与广告收入分配天经地义。第三,体育明星为国争光,振奋了民族精神,如果从这个角度讲,获得部分广告收入,人们也能够理解。当然,体育明星到底按什么样的比例参与收人分配最为合适,尚需进一步探索。

5 体育无形资产定价

在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然涉及定价问题。科学合理定价的意义不言自明。为说清问题,笔者把体育无形资产进一步划分为两大类型,即知识型(以知识、技术、技能等形式存在)和权利型(以权利形式存在)。下面根据体育无形资产的这种分类对体育无形资产的定价问题作一概述:

5.1知识型体育无形资产的定价

知识型体育无形资产的客体为劳动产品,由于知识产品的生产有连续性、创造性、探索性等特征,决定了知识产品价值量计算的复杂性。作为一种产品,其价值量像一般商品一样由它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知识产品的价值量通常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5.1.1旧价值转移部分即创造知识产品耗费的生产资料费用,主要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折旧、社会所提供的公用条件费用、部分培训费用和学习费用等。

5.1.2必要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部分即知识劳动者体力、脑力耗费的补偿(或用于劳动者体力、脑力再生产的必要支出)。包括部分培训费用、从事知识劳动的个人支出的部分学习费用等。

5.1.3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部分由于知识产品生产者的创造性复杂劳动可为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故其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比重较大,应予以充分估价。

在仔细考察知识产品的价值量后,进一步考察其专有性以及社会需求等状况,在此基础上确定知识型体育无形资产的价格方能比较客观。

5.2权利型体育无形资产的定价

如今,权利型体育无形资产在整个体育无形资产中占主体地位,它主要是指与体育竟赛、体育名人、体育组织相关的特定的权利,这种权利能为所有者长期带来经济效益。从权利型体育无形资产的产生来看,它是一种行政权的延伸,是一种能产生垄断性经济效益的权利。权利型体育无形资产价格确定的基本思路是,分别评估某一种体育权带来的收益和付出的代价,二者之和就是这种体育权益的价格。

权利型体育无形资产的定价同样比较复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好通过评估的方法来确定。比如体育场馆、设施的租赁权、土地使用权:从所有权上看它们都属于国家所有,其产权的经营基本上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为非永久性的产权转移。故其价格形式多为“租赁费”、“占用费”等费用。确定这些费用,主要应考虑两方面因素:第一,国有体育无形资产客体状况。包括:①客体的国家垄断性。构成费用的基础部分,如同绝对地租;②资源品质及丰饶程度。构成费用的一部分,如同级差地租 Ⅰ;③对资源品质及丰饶程度的改进。构成费用的一部分,如同级差地租Ⅱ。第二,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即在有国际或国内比照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供求关系对价格的影响作用。在评估过程中,除这两项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外,其它一些经济因素,乃至非经济因素也需考虑。

我们的目标是市场化,主要靠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市场调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加速研究与改革的步伐,除了理论研究,还要实地调查研究,充分吸纳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体育产业发达国家、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保护良好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创造出中国特色的体育无形资产价格确定方式,以取得体育无形资产的更大产出效益。

[1] 赫金鸣.入世后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的特点分析[J],长春: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06(4).

[2] 赫金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

[3] 吴树青.政治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4] 王敏敏.体育无形资产一般理论研究[J].广州:解放军体育学院学报,1999(4).

AnalysisonBasicTheoryProblemsoftheSportsIntangibleAssets——From the economics view

He Jinming

(Department of Humane and Sociological Science of Sports,Jilin 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Changchun,130022,Jilin,China)

Basic theory problems of the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 are analyzed from the economic riew.The paper starts form the research of intangible assets,and it gencrally introduces the connotation,extension and basic content of the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And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research significance of the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as well as explains the economics foundation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finitation of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At last,the paper make classify research (the type of knowledge and right) on the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

intangible assets;sports intngible assets;the research significance of the sports intangible;property right of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price of sports intangible assets

2009-07-01;

2009-09-14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入世后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研究”(项目编号:1106SS07063)的成果之一。

赫金鸣(1964-),男,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主要是政治经济学、体育无形资产开发与保护等。

G80-05

A

1672-1365(2009)06-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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