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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

2018-02-26巫万丽刘勤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2期
关键词:益物权物权所有权

巫万丽+刘勤

摘 要:所有权作为物权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一项权利,其具有永续性、绝对性等特点。在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所有权几乎都属于“核心权利”类型,同样的,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同样具有重要地位,其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持法律秩序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本文从所有权的概念及内容出发,结合到我国现阶段的物权法律体系,对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进行探究。

关键词:所有权;物权体系;概念及内容;地位及功能

所有权指的是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自身所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可以看作是法律赋予所有人的一种财产支配力量,其因此也被称之为财产权、财产所有权。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法律法规对于公民财产的保护将会更加趋于完善。探究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对于促进所有权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所有权是法律规定的最为绝对和最为充分的一类权利,其具有三个方面的显著特征:排他性、永续性以及絕对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自身所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因此,可以简单地说,所有权的内容即是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绝对性。与其他权利不同,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除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而他们所履行的是一种“特定不作为义务”——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二是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类型,其具有排他性(一种物品具有的特殊属性)。对于所有权人而言,所有权的这种排他性表现为:所有权人具有排除他人非法干涉自身行使所有权的权利。三是完整(完全)性。所有权是一种最为全面的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对财产依法进行全面的支配。四是弹力性。所有权人可以在其所有财产上为他人设置抵押权等权利,其所有物的占有、使用等权利可以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其所有权如果没有法律事实上的消亡(如转让、所有物的消灭等),所有人则仍然具有对于财产的所有权。五是永续性。所有权不得规定时限,例如,当事人不得自行规定某一方对于财产的所有权为若干年,过此期限则不具有所有权。

二、物权以及物权体系的概念

在探究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之初,有必要对物权及物权体系的概念做简单介绍。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对于特定物品(财产)的支配与排他权利。物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分别是所有权和他物权。具体而言,根据不同的标准,物权有着许多不同的分类。例如,自物权和他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有限期物权和无限期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等。

我国当前的物权法建立了以自物权和他物权为主的物权体系。自物权即是权利人依法享受的对自身财产的占有、支配、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的物权法,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因此也可以说,自物权就是所有权。他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在他人所有物上的相关权利。他物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他人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这种权利同样具有排他性),例如,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二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了能够保障债务履行而在债务人(或其保证人)的财产上设定的、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取得的对于该财产交换价值的权利。常见的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等。

三、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

1.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地位

所有权是物权体系中最为基础、最为重要和最为全面的一种权利,甚至可以这样说,物权体系中的其他权利均是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之上的。上文已经提到,物权体系主要由自物权和他物权组成,具体而言,其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三个方面的权利。从上文对于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概念的介绍中可以知道,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基于所有权的概念而提出的,它们与所有权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体现了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从所有权的性质来看,其是最为完整的物权。所有人能够依法对财产进行内容最为全面、充分的支配,除了一般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外,还包括有对于财产的最终处分权;与这一点相比,其他的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等权利仅是从某一个方面对财产(物品)进行支配,享有的是所有权的一部分权能。这不仅体现了所有权的完整性,同时也揭示了所有权(自物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所有权是一切他物权的源泉。除此之外,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与他物权具有平等地位。作为一种私权,所有权与他物权享有无差别的保护属性,二者在物权体系中具有平等地位。

2.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功能

所有权在物权体系中的功能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平衡物权体系中各方面权利的关系。所有权是物权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了“使用、收益、支配以及处分”,除了“处分”外,其他内容与他物权之间形成了交织,其起到了平衡物权体系权利关系的功能。二是促进了物权体系的发展。上文已经提到,所有权是一切他物权的源泉,所有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为他物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说所有权的功能之一是促进了物权体系的发展。三是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所有权作为私权的一种,其是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害(行使相关财产权利时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重要依据。具体而言,其保障了所有人依法对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但需要指出的是,所有人行使对于所有物的相关权利时,其须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例如,行使所有权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公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有权依法对个人所有财产进行征用等。

参考文献:

[1]孙宪忠.我国物权法中所有权体系的应然结构[J].法商研究,2002(5):20-24.

[2]刘保玉.所有权的类型化与平等保护原则的结合——物权法所有权编的基本结构设计思路[J].法学评论,2005(6):90-98.

[3]韩松.论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与所有权类型化之关系[J].法商研究,2006(6):8-1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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