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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六朝隋唐时期岭南农业文化的特色

2006-11-24吴建新

农业考古 2006年4期
关键词:岭南时期农业

汉六朝隋唐时期的岭南,是越人及其后代乌浒人、骆越人、俚人、僚人等土著民族活动的地区。汉六朝隋唐本地还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农业文化。不能简单地用先进或落后来概括这一时期岭南土著农业文化的特征。岭南土著农业文化和北方移民带来的中原农业文化的融合过程需要作深入的探讨。

研究本时期的农业,必须对依据的文献有所鉴别(1)。由于文献的缺乏,治史者容易存在对早期文献的偏爱和误读。而对文献的不同解读,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论述汉唐时期岭南的经济以及农业发展的论著已有不少(2),但对于汉六朝隋唐时期农业文化的特点,岭南农业文化与中原农业文化之间的差距及其产生的原因,岭南少数民族的农业文化与中原农业文化的融合过程,论述尚嫌不足。本文试对这些问题作一论述,敬请高明指教。

一、汉六朝隋唐岭南农业文化的特点

汉六朝隋唐岭南的民族地理非常复杂。汉代文献记载有南越、骆越等越人,晋六朝起则有俚、乌浒、蛮,隋唐间又有俚、僚、莫瑶等多种民族。自秦汉以来北方人士通过戍守、谪宦、迁移等途径来到岭南。在两类民族尚未充分融合的时候,存在两种不同的农业文化类型就不足为奇了;又由于岭南少数民族地理分布的广泛性以及自然地理条件的多样性,也使岭南农业文化的地域色彩更加强烈。

本时期的岭南,是典型的热带、亚热带气候,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光热条件充足,雨量充沛,作物一年四季都能生长。地形多种多样,不仅有丘陵台地,还有河流的冲积地、山间的盆地和平原和海岸,有种类丰富和数量充足的动植物资源提供食物来源。简括之,这一时期岭南农业文化具有以下的特点:

1.具有热带农业特色的稻文化。

在六朝时期培育出可以缩短生长日期的稻品种。西晋郭义恭《广志》记载南方稻品,多是生长在南方,特别标明是南方的,有可能是指岭南地区。其中记载的蝉鸣稻、盖下白稻,均为北魏时《齐民要术》辑录。六十日熟的品种,南北朝时传到河南南部,盖白下稻是再生稻品种的最早记载(3)。

对再熟稻的正确理解是说明岭南稻作文化的关键。一般认为汉唐时期岭南的“再熟稻”是一年二熟的连作稻。但这样很难解释文献上记载的“月禾”、一年三熟、一年九熟、或者“其稻无日不种,亦无日不获也”的情况。这些稻作栽培制度,即使在明清时期的集约技术条件下也难实行,更遑论在耕作水平粗放、地广人稀、灌溉条件不足的汉唐时期。但如果将这些一年多熟的记载理解为只是在一年四季中在不同的土地上栽培稻,然后在一年之中在不同土地上有不同收获的,一年一获的“异时异亩异获”,就好理解了。汉唐文献记载岭南再熟稻,是由于岭北的人士不了解这些栽培稻的细节造成,引起了后世人的不同解释。因此,汉唐时期岭南的“再熟稻”多是指单造稻、一本再生的再生稻等栽培方式(4)。这些栽培形式,彭世奖教授概括为岭南稻作的“特殊栽培法”。因为它们是在岭南特定的生态条件和经济条件下充分利用光热资源和土地资源的栽培方式,并和火耕水耨法一起构成这一时期岭南稻作法的基本内容。在汉六朝隋唐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农业形态,主要表现在稻文化中。考古文物的发现很能说明这一点。在佛山澜石发现的东汉陶水田,田面上塑出V型犁,在韶关西河晋墓中发现的陶水田上有一人驶一牛,作犁耙状的模型,连县附城龙口西晋墓出土的陶水田上的人扶农具和犁田耙田模型更为清晰,耙是六齿耙(5)。广州附近出土的陶水田也有人驶一牛,作犁耙状的模型(6) 。这说明从东汉时期至晋代,岭南广大地区在实行火耕水耨的耕作法的同时,在局部地区应用的农具与耕作法甚至比江南地区还先进。

作为杂粮的块根类作物构成岭南稻作的重要补充,有芋头、薯蓣科的甘薯在岭南广泛栽培,可以代替稻米食用,甚至有“薯粮”之称。薏苡、稗子也是重要的杂粮。其中有一些采集的野生植物也很重要,种类有木襄木、莎木、桄榔、蕨等,都能分离出可以食用的淀粉。这些植物和稻米、杂粮类的块根作物构成岭南人粮食结构中的淀粉来源。

2.大致在六朝和唐代已经出现生态农业文化的起源:应用黄犭京蚁防治柑橘害虫、出现稻田养鱼的萌芽。

运用柑桔蚂蚁防治害虫,是生物防治史上的重要创造,一般以托名西晋嵇含著的《南方草木状》中的记载最早。而这一材料马泰来先生已指出是出自唐代刘恂《岭表录异》卷下。不过考虑到岭南柑桔栽培的悠久历史,这一方法出现的时间可能早于唐代。而且应用黄犭京蚁防治柑橘害虫还可能与岭南土著熟悉蚂蚁习性和嗜食蚂蚁的习惯有关。

稻田养鱼这一类型的生态农业早在唐代已经起源。《岭表录异》卷上记载的利用鲩鱼改造土地贫瘠的山坑田,是后世稻田养鱼的先声。《岭表录异》记载的新、泷州相当于今天西江流域的新兴、罗定、六浮、郁南一带,六朝唐时期一直到宋明时期都是少数民族活动的地区。《岭表录异》记载的“鲩鱼子”,其来源当与西江上水上人家的活动有关,以及岭南汉族与其它少数民族之间的密切交流有关系。

3.多种类型土地利用方式的早期形态:开发沿海滩涂的骆田、将山地开发成梯田、利用自然地势的坡田、利用水面栽培作物的浮田。

文献记载岭南越人居住于“陆梁地”。“陆梁地”就是山地。《隋书·地理志》记载岭南土著“巢居崖处,尽力事农。”由于水利事业不够发达,汉六朝隋唐时期山地的利用方式主要是畲田,种植的是旱稻,或者是块茎植物,顺着山坡地势种植作物的田地是畲田。 如果水源充足,将山坡修成等高线,原始的梯田就形成了。《岭表录异》卷上记载的新、泷等州山田就是早期梯田的类型。

唐以前的文献多提到越人的骆田、鸟田。骆田位于交趾,土壤很肥沃,骆越人用来种植水稻。不论骆田、鸟田都是在河滨之地或大河三角洲的低洼地、冲积地上开垦而成的田地,在珠三角称为沙田、潮田。潮汐来时将田地淹没,潮汐退时又恢复田地的原状,上面生长的水稻是耐咸耐浸的品种。又由于每次潮汐退后留下一层薄薄的有机质,等于给田地施肥。从新石器时代的晚期一直到三国时期,珠三角腹部冲积地的开发从未间断,只不过开发的规模还很小,但说明了岭南人民对冲积平原的早期开发利用。

元代王祯《农书》上记载的浮田,有“架田”,“葑田”的类型。江南的浮田多用于种植水稻。而广东的浮田种植水稻的记载,仅见于五代时的传说(7)。后世广东文献并没有用架田种植水稻的记载。而唐代用竹条或者芦苇编成的“苇聄”种植蕹菜,“其根如萍寄水上下”(8)。可视作浮田的一种类型,一直延续到明清与现代。

4.热带水果和经济作物构成岭南热带作物文化的主要特色。

从东汉杨孚《异物志》起,六朝隋唐时期出现了一批系统记载岭南植物的文献。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文献的记载中,人工栽培的园艺植物占了很大的分量。所记载的具有热带特色的园艺植物和经济植物,其植物学的内容非常丰富,以下仅择其要者叙述之:

(1)在各种水果品种中,构成岭南水果的主要品种的荔枝、龙眼、甘蔗、柑橘、槟榔等栽培比较普遍。这些水果的栽培方式有两种,一是政府的官营园林。晋代交趾有桂园,唐代罗浮山有橘园。广州附近有荔枝园。苍梧、交趾、南海、合浦等郡都有向朝廷进贡荔枝、龙眼、柑橘、甘蕉、甘蔗等水果。在民间这些水果也有广泛的栽培。唐代交趾的“豪士”有种植数百棵槟榔树的槟榔园(9)。

(2)文献上对于岭南园艺植物的具体栽培技术虽然不多,但岭南人对植物的生物学特征的细致观察中产生的一些技术,起源较早。如古代对高大乔木的特殊采收法,源于岭南的橄榄栽培(10)。不过如认为这一技术最早出现于东汉杨孚《异物志》,可能有问题。因为最早记载的是六朝时期的佚名《异物志》。认为这一技术出现于六朝时期比较稳妥。此外,在水果蔬菜加工、贮藏方面也有成就。如唐代南海进贡给朝廷的荔枝,数千里运输而色味不变,可见当时荔枝运输、保鲜技术的高超(11)。

(3)六朝唐时期对岭南园艺植物的生物学记述完整而系统,构成汉六朝唐时期植物学成就的主要内容(12)。而这些记载以关于水果栽培方面的内容最多。汉六朝岭南园艺植物的成就,北魏时期的农学家贾思勰记载于农业百科全书《齐民要术》中,说明岭南的园艺栽培在北魏时期的中国园艺史上已经具有较重要的一席之地。

(4)随着海上丝绸之路上对外交往的频繁,一批外来作物落根岭南,丰富了中国园艺植物的品种。六朝隋唐是岭南园艺植物种类引进较多的时期,犹以唐代为最,唐朝诗人张籍《送侯判官赴广州从军》诗中所咏“海花蛮草年年有,行处无家不满园”就记载了这一盛况(13)。隋唐五代时期引进和重复引进的花卉有素馨、栀子、水仙、优钵罗花及其他不知名的品种,果树有海枣、扁桃、阿月浑子、树菠萝、油橄榄、无花果等(14)。

(5)本地栽培的园艺植物开始出现了最早的品种记载,是栽培技术的重要进步。以柑橘的品种最多。如裴渊《广州记》载 “罗浮山有壶橘十种”(15)。万震《南州异物志》记载了甘蕉有“羊角蕉”、“牛乳蕉”、“方蕉”三个品种。橄榄类有橄榄科的橄榄和橄榄科的乌榄两个品种。荔枝,六朝时期广州的“荔枝洲有焦核、黄腊者为优”(16),唐代刘恂《岭表录异》记载了荔枝的四个品种:荔枝的早熟种和迟熟种,不过还没有命名,焦核和腊荔,就是沈怀远《南越记》记载的两个品种。至于甘蔗公元5世纪后期陶弘景《名医别录》记载的“荻蔗”,是最早出现的甘蔗品种专名,这一品种能向纬度较高的地带即向长江流域分布,属于甘蔗分类学的“中国型”,是甘蔗的原始栽培品种(17)。

(6)岭南园艺植物给岭南民俗文化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如盛产于海南的槟榔,具有除虫、防止疟疾的作用,不论本地的人民,还是北方的人士都不能舍此以防瘴气。久而久之,槟榔就成为岭南人婚姻、迎客和其它交往中的重要礼物,甚至是化解仇恨的重要媒介物。“槟榔文化”起源于汉魏六朝时期,极盛于明清,分布于两广、湖南、福建、台湾等地。至今在海南、福建、台湾仍有这一文化的孑遗。园艺植物在食用、衣着等方面对岭南民俗文化的影响也是相当深刻的。

5.对香料资源和珍珠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大丰富了海上丝绸之路的物质文化内容。

采集渔猎业在岭南少数民族经济生活中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在部分少数民族中甚至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例如乌浒人分布在交趾,没有从事栽培业,专门采集珍珠和野生动物为生。

对香料的采集利用是岭南采集文化的重要方面。海上丝绸之路的香料既有外国进口的,也有岭南地区所产的。瑞香科属植物的沉香、栈香、椠香等品种,产于越南、印度、马来西亚等地。白木香属植物的香料则产于海南、广西、台湾等地,称为土沉香。沈怀远《南越记》:“交州有蜜香树”(18)。新会利山“多沉香”(19)。产于海南的土沉香品质胜于广东大陆所产。

对珍珠的采集利用则是岭南渔业文化的重要方面。海上丝绸之路的珍珠既有作为贡物运往中原,也有在本地销售和输往国外。合浦的珍珠从汉代起就是统治者掠夺的对象。采集过度,珍珠资源会枯竭,只有暂时停止采集,让蚌类休生养息之后,珍珠资源才会恢复,故有"合浦珠还"的故事。在六朝时期从事珍珠采集的有乌浒蛮等少数民族:“《交州异物志》曰:乌浒山居,射翠取羽,剖蚌采珠 ”(20)。卢亭采集蚝为生,也从事玳瑁的采集,将玳瑁献给豪族(21)。

汉六朝隋唐时期海上丝绸之路交流的物质,丝绸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大量的瓷器、香料、珍珠、玳瑁、犀牛角等珍品以及其它物产。汉六朝时期在岭南形成交易香料、珍珠的集市,据嘉靖《广东通志》引用古代文献记载:“《贡籍》云:‘日南郡贡千步香。……。日南郡有香市,商人交易诸香处。南海郡有香户,日南郡有千亩香,名香出其中。香洲在朱崖郡,洲中出诸异香,往往不知其名”(22)。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地语》记载的廉州“珠市”,在六朝时期就存在了。虽然在采集珍珠的时节,“每年刺史修贡,自监珠户入池,采以充贡”(23)。但历史上一直存在盗珠现象:“万震《南州异物志》曰:合浦有民善游。采珠儿年十馀便教入水求珠。官禁民采珠,巧盗者蹲水底剖蚌,得好珠吞之而出”(24)。偷盗所得的珍珠数量很多,自然流向民间交易。统治者有时垄断珍珠的贸易,如三国“吴时珠禁甚严,虑百姓私散好珠,禁绝来去,人以饥困”,西晋时陶璜请朝廷开放珠禁,珠民采集的珍珠,“上珠三分输二,次者输一,粗者蠲除。自十月讫二月,非采上珠之时,听商旅往来如旧。并从之”(25)。可见民间私采打破了统治阶级对资源的垄断,有利于海上丝绸之路上的商品交流。

6.岭南土著的纺织业文化,构成后世中国纺织技术文化的一部分,对中国纺织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岭南少数民族善于纺织。彭世奖教授考证古代越人开发的衣用纤维植物有苎麻、葛 、棉花 ,竹类植物有单竹、白竹、花穰竹、苞竹,以及蕉类植物(26)。此外,有木本的:顾微《广州记》记载有树名“勾芒木”,“俚人斫其大树,半断,新条更生,取其皮,绩以为布,软滑甚好”(27)。有藤类的:“裴氏《广州记》曰:蛮夷不蚕,采木绵为絮,皮员当竹,剥古缘藤绩以为布”(28),“《南越志》曰:桂州丰水县有古缘藤,俚人以为布。”(29)岭南少数民族很早积累了丰富的纺织技术,能够织造精细的纺织品。如用苎麻纺成的“入筒细布”,连南朝刘宋皇帝也深恶此布过于精细而禁止岭南生产。用葛纺成的葛布也是以轻薄离体,质地精良而著名岭北。万震《南州异物志》记载的“五色班布”,是以吉贝为原料的,还记载了对棉花的纺、织、染的过程(30)。“五色班布”很明显是利用木本木棉为原料纺织成布。汉六朝时期都是多年生木本木棉,唐代新旧《唐书·南蛮传》始有记载在林邑国境内有一年生草本木棉。但两广地区尚未见记载。在唐代,广西出产的桂布,传到长安。这种布雪白,厚重 ,“为裘有余温”,有人认为这种桂布为棉布无疑(31)。宋代文献中关于岭南尤其是海南棉花栽培和纺织技术的记载较前代多了起来。元代黄道婆将海南黎族的纺织技术传到江南地区,促进了这一地区纺织技术的进步,历来为史家所称道。宋元时代一年生的草棉传到岭北,加上纺织技术的进步,对推动元代以后中国棉业和纺织业起了重要作用。海南黎族的纺织技术应该有一个渐进的积累过程。这个过程之中,汉六朝隋唐时期俚人对本地纤维植物的开发利用和纺织技术的进步是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二、岭南农业技术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关系

综上所述,六朝隋唐时期岭南的农业技术文化不仅在本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整个中国的农业文化史上也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但农业技术文化只是农业文化整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不能仅仅从农业文化的技术要素,而是要从整个社会经济、文化环境来考察农业发展的历史,农业生产技术以外的种种要素如与农业发展相关的政治制度、法令政策、生活方式、生产组织结构乃至风俗习惯等等,都是农业文化的研究对象(32)。农业发展的理论认为,不同的文化影响人的价值观和其它行为因素,并且通过教育和模仿而代代相传。这是一个巨大而深厚的存量。所有文化层,或新或旧,或厚或薄无一不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和经济行为(33)。而农业技术文化只有在其它的文化要素的共同作用下才会发生变化。

如果我们将岭南农业文化的整体与中原的农业文化比较,就可以发现两者之间的巨大差距。限于篇幅,只能举例说明。如从汉代到唐代在岭南盛行的火耕水耨的耕作方式,我们既可以认为它是适应岭南地区人少地多、光热资源丰富的条件下一种节约劳动力、充分利用资源的技术,但与中原地区在北魏时期就已经形成的以耕、耙、耱为特征的旱地耕作体系相比,前者就是一种较为粗放的技术类型。由于汉唐时期岭南瘴气充斥、劳动力比较贫弱,即使北方来的人民也不得不采取这种耕作方式。唐代《禁岭南货卖男女敕》提到“居人与蛮獠同俗,火耕水耨。”(34)火耕水耨的稻作方式以及刀耕火种的旱作方式的残余,甚至延续到明代的不少地区(35)。

关于这一点,首先需要同岭南的地理环境结合起来考察。不同的地理环境是决定不同类型农业文化的重要因素。汉六朝隋唐的岭南地区,还是原始森林广布的蛮烟瘴雨之乡,这一点不绝于岭南的地方文献记载。汉六朝隋唐时期,一方面丰富的自然资源给人们提供相对充足的生活来源,长时期内维持着低能量的物质循环方式和较低水平的生存方式;另一方面恶劣的自然环境削弱了劳动生产力,阻碍了人们向开发自然资源的深度和广度进军,限制了新的资源利用方式的应用和提升本地特色的技术文化类型。其次,作为农业文化的规范文化如农业法令、政策在长时期内未能对岭南少数民族有足够的影响力。虽然秦代就在岭南设立中央管辖之下的郡县制度,实际上中央政府的农业法令、政策难以渗透到岭南少数民族之中发生作用,因为长时期以来中央对岭南少数民族的统治主要用羁縻的方式,造成岭南少数民族聚居地与北迁中原人民的分隔,减慢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再其次,就是后来的文献称之为“蛮风”的岭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它们是本土农业文化的精神形态或者是衍生形态,它们既有光辉灿烂的一面,也有丑陋落后的一面——这也是阻碍岭南历史进程的一个因素。关于这一点,限于篇幅,只能举例论述。其光辉灿烂的一面,如广泛流传在岭南土著中的铜鼓文化,其起源与稻作农业有直接的关系,因为祈求丰收天下雨霖而产生的对青蛙的崇拜,强烈反映了稻作文化的内容(36)。与稻文化相关的还有酒文化。大致在晋代岭南少数民族已经懂得用野生植物的汁液和稻米酿造成烧酒。连县的晋代永嘉墓出土一件土陶甑,据认为是酿造烧酒的器具(37),此外《岭表录异》卷上记载:“南中酝酒,即先用诸药别淘,漉粳米,晒干;旋入药和米,捣熟,即绿粉矣。热水溲而团之,形如蒄饣主,以指中心刺作一窍,布放簟席上,以枸杞叶攒罨之。其体候好弱,一如造麴法。既而以藤篾贯之,悬于烟火之上。每酝一年(鲁迅按:“年”字疑)用几个饼子,固有恒准矣”。这种野生植物的汁液和稻米酿造成烧酒的方法当出现在晋朝到隋朝之间。岭南稻文化衍生了庆祝丰收的歌舞音乐,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上记载:“广南有舂堂,以浑木刳为槽。一槽两边约排十杵,男女间立,以舂稻粮。敲磕槽舷,皆有遍拍,槽声若鼓,闻于数里”。可见岭南农业文化的内容相当丰富。关于岭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其它方面,已经有学者的专著问世(38)。不赘。

研究岭南文化的演进,既要强调它在漫长历史时期中的前进和发展,也要看到这一过程的缓慢以及倒退现象。如唐代教化成效显著,宋代被称为“海滨邹鲁”的潮州府,明代前期民风有逆转的现象:“迩年以来,渐与广同近……信尚巫鬼,疾不迎医,死多火葬,异姓拜契,夫妇转相背弃,兹习俗之难变也。”(39)。又如明代粤西的德庆州,一方面“风俗之美不下中州”,另一方面与民杂居的“夷獠”,“习性攻击,椎髻跣足,父子相刃,男女自成,犹夫生民之初”(40)。嘉靖《广东通志》卷20《民物志一·风俗》记载:“信觋巫,重淫祀……病不服药,止祭鬼求福,丧葬多用道僧,虽倾赀亦不惜”。 刘志伟认为明代黄佐嘉靖《广东通志》之中所记载的广东各地风俗,实际上说明了明代中期广东各地文化的汉化过程尚在进行之中(41)。事实上唐宋以来的数百年间,我们可以看到中原政权改造岭南文化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如唐代显庆四年令岭南初举进士明经;唐元和元年禁岭南掠良民为奴婢。宋代淳化元年秋八月,禁岭南淫祀,禁杀人祭鬼,并使州县察捕,告者赏之;淳化五年冬十月,禁岭南溪洞诱子女出境;宋仁宗天圣元年冬十一月,禁广南巫觋邪术;宋景佑三年春二月以广南民苦瘴毒,置医药,主要是针对岭南土著有病不吃药的习俗(42)。但是这些努力与频繁不断的民族迁徙和岭南“蛮风”的根深蒂固相比,力度似乎显得还是很不够。岭南“蛮风”如此顽强,以致于明代广东士大夫深恐夷习流行,故大力倡议矫厉薄俗。他们在岭南的教化措施,除了秉承以儒家伦理化民成俗的理想外,也肯定有用夏变夷以革蛮风的针对性(43)。大致在明代中后期岭南文化才有了根本的转变。文化的变迁同时也促进了岭南农业生产形态的变化。

三、洗冯家族与岭南农业文化的关系

本土文化与中原文化的融合,最重要的前提条件是本土人士对于中原文化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的前提就是本土人士对中原文化的认同心态。这一心态的塑造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认同心态的形成和确立,取决于对于本土文化有决定影响力的社会上层。本地农业文化与中原农业文化的融合过程中,汉代的南越国只是一个起步时期,六朝末期到隋唐之交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期,其标志是一批对本土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的豪族势力的崛起。其中最有代表性的集团是活动在粤西一带的六朝末期和隋唐之际的洗冯家族。关于洗冯家族的兴衰,学者多有论述(44)。本文只谈谈洗冯家族对六朝隋唐之际岭南农业文化与中原农业文化融合过程的作用。

在少数民族地区,从落后的社会阶段跨越到先进的社会阶段,特别是部落首领的个人权威建立以后,其发展有可能向割据状态的封建政权转变。而据有广东西部的冼冯家族在这种家族权威建立以后,没有向这一方向转变,而是保持了长时期的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从这一点说,冼冯家族的崛起具有进步意义。这也是自秦汉以来中原农业文化和岭南农业文化长期融合的结果。洗冯家族就是本地越人封建化的豪族和北方豪族本地化的政治结合的产物。同时洗冯家族的兴起说明岭南豪族在六朝末期起了很大的变化。这一变化就是岭南俚人对中原农业文化的认同心态的逐步确立。这个过程中比较重要的事件是洗冯家族与其他岭南豪族与陈霸先的政治结盟。这一结盟的具体过程文献上没有具体记载,但可以从关于陈王庙的传说中窥其一斑。

最早记载陈王庙的是宋代《舆地纪胜》:“陈王祠,南中有妖鬼,号曰陈王,面黑眼白,形容丑陋。祈祷有验,人多恶之。陈霸先刻木作影,自敬事神,与之叙族,尊为叔父,祭作精洁,动静与神俱:每有施为,多就掷王交,不得好卦,即云王叔不许,颇以惑人。及梁受禅,尊神为帝”(45)。在后来的岭南文献中,陈王祠的传说又是另一版本,明代郭?《粤大记》卷8记载:泰始四年,陈伯绍“始遂代守东官,为西江都护。以合浦北界夷僚丛居,隐伏岩障,寇盗不宾,略无编户,……伯绍恩惠及民,威服俚僚。土有瘴气杀人。汉世交州刺史,每暑月辄避处高,故交土调和,越瘴独甚。刺史常事戎马,唯以剿伐为务,至是风土渐变,编户渐繁,民甚德之。伯绍卒,民为立祠于今郡治东北三十里。以与陈霸先同族,霸先受禅,尝尊为王,故谓之陈王祠”。陈伯绍是一个好官,他的治所是在俚人集中分布的西江流域,他的政绩自然在俚人中广泛流传,俚人为他立祠是希望有他这样的好官来治理——这种信仰崇拜具有“粤俗信鬼”的特征,也是传统社会农业文化的典型。从《舆地纪胜》和《粤大记》关于陈王的两个传说来看,后者的记载比较接近这种农业社会的信仰崇拜。陈霸先曾经镇守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粤西,任西江督护、高要郡守,在其治所“刻木作影,自敬事神,与之叙族”,尊神的同时又与陈王拉上亲戚关系,利用这种信仰牢牢控制了越族的上层人物,并与他们结盟。他把自己打扮成能够拯救俚人的神,从而获得了广大俚人的信仰崇拜——这种信仰崇拜是对中原文化的归属心态。而以洗冯家族为代表的豪族对陈霸先的支持,也代表了岭南俚人这种心态。陈霸先利用这种信仰获得了越人的支持,在岭南奠定了他获得政权的基础。洗冯家族给陈霸先多大的支持?《隋书·谯国夫人传》只记载洗夫人与陈霸先会于氵赣石之后归来对冯宝说:“……(对陈霸先)君宜厚资之”。“厚资”的是人力还是物力,史无明载。有的论著根据陈霸先在江西集结兵力时有粮食五十万石,就说这些粮食都是从岭南运过去的(46)。这只是推测而已。不过陈霸先的粮食有部分的确是从大庾岭以南运去的,后来广东西部的罗州等处陆续“应接军粮”(47),则与势力在广东西部的洗冯家族有关。洗冯家族与其它岭南豪族对陈霸先的支持可能还有“颇有助于军国”的“铜鼓”、“生口”、“珍异”等物(48)。

在此之后,隋唐之交岭南豪族和中原政权的关系也能说明中原文化与本土文化的融合过程。这时期拥护中央政权的除了洗冯家族,还有其他一批岭南豪族。如据有粤北,在当地土著民族中有重要影响力的邓文进也是隋唐之际一个重要的人物。他本为迁入广东的北方豪族,“素雄于财,至文进独折节读书,以故士之流役者竞趋其门,文进皆馆谷之,宾客至千余人,因择其勇略者使捍乡井,俚峒夷僚闻风恢服,役属惟谨”。文进在隋代大业中为韶州刺史.隋末中原大乱,“五岭大扰”,“文进散财集兵以赴难,旬月间,众数万,掠地至始兴。时贼帅林士弘据虔、饶,兵不克进,与战辄败,于是保有广、韶二州,归之者如市。豪酋杨世略据循、潮,冯盎据高、罗,宁长真据钦、廉诸郡,文进皆通书使,以生民为念,定盟同归于好。百粤之境得远于兵革者,文进之力也。无何,士弘称帝,遣使至番禺,授诸帅为伪官,文进独不受。梁主萧铣迢兵徇岭南,攻乐昌甚急,文进率邑人拒守,扼其锋,使不得进。唐高祖武德五年,诸帅次第纳款。是年四月戊寅,文进遂统所部降。高祖赐敕奖劳之,即拜鹰扬将军。累立战功,卒”(49)。可见邓文进与洗冯家族同样是对岭南文化与中原文化的融合作出贡献的重要人物。但是随着隋唐时代封建统治的深入岭南,总的趋势是豪族势力逐步衰落。尤其是随着羁縻制度的解除、州郡制度的推行和齐民编户制度、赋税制度的建立,豪族势力存在的基础也被削弱了。隋文帝时期已经对岭南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唐代,据《旧唐书》卷48《食货志》载:“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僚之户,皆从半输。”唐政权专门为岭南地区制定了特殊税制,它既有汉人和夷僚的区分,又有着户等高低的不同税则,还有着税米、税钱、税丝乃至税牲口的差异。对夷僚户减半征税,自是依据劳动生产率高低所实施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而为前代所未见(50)。在政府的编户制度和赋税制度下,豪族失去了往日的权威和不能向俚人收取“赕物”。冯盎死后,高凉的洗冯家族走向衰落,冯氏子孙冯若方等在海南的作为只是一个特例,后来的文献中也未见其踪迹。

在六朝末洗冯家族的兴起之后,隋唐之际岭南豪族对中原政权的归化已经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本土少数民族对中原文化的归属心态在政治上的反映。俚僚等少数民族对中原农业文化的认同心态最终确立,构成本土文化与中原文化融合的关键一环,也为中原农业文化在岭南深深扎根打下基础。而本土的农业技术文化,在后来两个岭南文化的演进时期中得到了提升。一是宋代中原汉民族流布于珠江三角洲,本土的少数民族迅速与北方汉族融合,促进了珠三角水田农业技术的发展。另一时期是明代中后期岭南士大夫革除残存的蛮风陋俗的努力,使岭南的家族文化在儒家伦理文化的旗帜下整合,促进了珠江三角洲精耕细作农业技术的发展。关于这两个时期农业技术文化与整体岭南文化之间的关系,则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注释:

(1)如东汉杨孚的《异物志》,有三种撰者的读本。在类书上辑录的写明是杨孚的《异物志》,可以视作东汉的文献,如果是写明是其他撰人的,或者是不著撰人的《异物志》,只可以出版社视作六朝时期的文献。因为自杨孚以后,《异物志》已经在六朝时期演变为一种专门记述南方风物的文体,《异物志》非杨孚一人所专有。参看缪启愉、邱泽奇《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中国农业出版社,1990年。至于托名为西晋嵇含著的《南方草木状》,多有学者指其伪明显,见杨宝霖、马泰来等学者论文,《<南方草木状>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中国农业出版社,1986年。

(2)论文有杨清平:《试论六朝时期广西地区的农业》《农业考古》2003年3期;杨东晨:《论先秦至秦汉时期岭南的民族及其经济》;赵庆伟:《汉族移民与六朝时期珠江三角洲的经济开发》《民族研究》,2003年3期;岳庆平:《汉代岭南农业发展的地域差异》,《史学月刊》2000年4期,等等;论著有翁俊雄:《唐代经济区域研究》,116-169,274-290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12;张泽咸:《汉六朝隋唐农业》528-56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12。

(3)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史稿》,281页,中国农业出版社,1989年。

(4)吴建新:《六朝隋唐时期岭南的稻作文化》,未刊稿。

(5)杨式挺:《广东农业考古概述》,倪根金主编《古今农业论丛》235页,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年。

(6)广州市文物局:《羊城文物珍藏选》编号123。广州市文物局出版,1997年。

(7)《广东新语》,卷2,《地语·安澜门》。

(8)(唐)段公路《北户录》卷2。

(9)《林邑记》《岭表录异》的记载。

(10)周肇基:《一项源于岭南流传颇广的果实采收技术》,55页,倪 根金主编《农业历史论丛》,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年。

(11)杨宝霖:《广东荔枝栽培小史》,《自力斋文史农史论文选集》,392页,广东高教出版社,1993年。

(12)缪启愉、邱泽奇:《汉魏六朝岭南植物‘志录'辑释》,中国农业出版社,1990年。

(13)(唐)张籍《送侯判官赴广州从军》,《全唐诗》卷385。

(14)参见魏露苓:《隋唐五代引进的园艺植物》,《农业历史论丛》434-444页,广东经济出版社,2003年。引进果树另参见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技史稿》349页,中国农业出版社,1989年。

(15)《北户录》卷3引。

(16)《太平御览》,卷975,甘蕉。

(17) 梁家勉《甘蔗史证》,倪根金主编《梁家勉农史论文集》,342页,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年。

(18) 《太平御览》卷982引。

(19)《初学记》卷2岭南道。

(20)《太平御览》卷941引。

(21) 《岭表录异》卷上。

(22)(明)黄佐:嘉靖《广东通志》,卷26,《民物志》。

(23)《岭表录异》,卷上。

(24)《太平御览》卷803引。

(25) 《晋书》卷57,《陶璜传》。

(26)彭世奖:《略述百越人对衣用纤维植物开发利用的贡献 》,《古今农业》,1992年3期。

(27)(28)(29)(30)《太平御览》卷820。

(31)黄世瑞:《岭南科学技术史》,161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

(32)王利华:《农业文化——农史研究的新视野》,《中国农史》1989年1期。

(33)王思明:《条件与约束:资源技术制度与文化——农业发展研究的一个分析框架》,《中国农史》,1997年1期。

(34)《唐大诏令集》卷109,567页。

(35)笔者曾经指出,在明代广东还广泛分布着一种粗放的具有原始色彩的稻作方式。见吴建新《明清广东粮食生产水平试探》,《中国农史》1990年4期。

(36)《广南铜鼓文化》,陆贵挺等,《文山师专学报》,1993,3,1卷1期;《蛙纹铜鼓的文化内涵其社会功能初探》,《广西民族研究》,1997年3期。

(37)黄世瑞等:《岭南科技史》,96-97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

(38)陈伟民:《古代华南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史》,暨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

(39)《广东通志》卷20《民物志一·风俗》。

(40)嘉靖《德庆州志》卷7《提封志·风俗》。

(41)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117页注释(32),中山大学出版社,1997年。

(42)嘉靖《广东通志》卷6,事纪4。

(43)刘汉明:《明代中后期岭南的地域社会和家族文化》,《历史研究》,2004年6期。

(44)在这方面的研究中,愚以为以王兴瑞《洗夫人与冯氏家族》(中华书局,1984.6)一书的文献量最为丰富和考证得当。

(45)《太平寰宇记》卷169,太平军,石康县。

(46)陈霸先事见《陈书·陈武帝本纪上》。相关论点见赵庆伟:《六朝时期珠江三角洲的开发》,《民族研究》,2003,3期;杨清平:《试论六朝时期广西地区的农业》,《农业考古》,2003年3期。

(47)方志钦等:《广东通史》古代上册,389页引《太平御览》卷860,广东人民出版社,1996年。

(48)《陈书》卷9列传第3. 欧阳危页。

(49)万历《粤大记》卷8;嘉靖《广东通志》卷46《名宦》。

(50)张泽咸:《六朝唐时期农业》第六章 《岭南丘陵区农业》53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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