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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中农业经济考察

2006-11-24庞小霞高江涛

农业考古 2006年4期
关键词:中原地区遗址考古

庞小霞 高江涛

农业经济是指以种植业和由种植业提供饲料来源的家畜饲养业为主要生产部门的一种经济形式。农业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是古代文明形成的最重要的前提条件之一,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无一不是建立在谷物农业高度发展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亦不例外,中华文明的形成就是以高度发展的农业为基础的。中国在文明起源、形成以及早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农业体系,即黄河流域以粟作为主的旱地农业和长江流域以稻作为主的水田农业。本文所言的中原地区是狭义的中原,即整个河南省及晋南地区。该地区属黄河流域,是以粟作为主的旱地农业区,在距今7000多年的裴李岗文化时期,该区域的原始农业已经形成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到仰韶文化时期,农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至龙山文化时期,原始农业已相当发达,为这一时期晚期文明的形成及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本文探讨的时间段是仰韶文化时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1),是原始农业开始兴盛和全面发展的时期。下面笔者拟从中原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及阶段性、农业经济发展的动因机制、农业与文明形成的关系等三方面加以论述。

一、中原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状况及阶段性探索

农业经济的发展情况主要体现在农作物种植、家畜饲养以及作为农业补充的渔猎等方面,而与农业关系密切的农业生产工具因属于手工业部门,故此不在再赘述。

粟和黍是中国黄河流域原始旱作农业的代表性作物,但关于这两种农作物的起源以及发展的研究却十分缺乏。据统计,中国史前出土粟和黍的地点已有50多处,单发现炭化粟粒、粟壳及粟的谷灰就有40多处,这些地点又以黄河流域占大多数(2)。从考古学文化的角度看,新石器时代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址等都有粟及黍的发现(3)。就黄河流域而言,这些粟及黍的发现多见于陕西地区,如西安半坡、宝鸡北首岭、福临堡、元君庙、扶风案板等,而本文研究区域的河南和晋南地区发现较少。

仰韶文化时期,三门峡南交口遗址仰韶中期遗存发现有粟粒,同时拣选出数粒炭化的稻米籽实(4)。渑池班村遗址在庙底沟二期文化层的H3037灰坑中发现有大量的粟和黍的炭化籽实(5)。山西垣曲古城东关遗址的庙底沟二期文化晚期遗存ⅠH210中出土有黍的籽粒,其龙山文化早期遗存ⅠH187中出土有粟的籽粒(6)。龙山文化时期的陶寺文化虽未出土明确的粟和黍,但1978——1985年在陶寺遗址采集到的炭化谷物标本,经测定主要是小米,即粟(7)。龙山文化的洛阳王湾遗址和汝州李楼遗址也有粟粒出土(8)。王城岗遗址龙山文化四期的一件陶鼎出土有约半斤的炭化粟粒(9)。新砦文化时期的新砦遗址浮选出了一批植物籽实,初步观察有水稻、小麦、粟、豆类等(10)。至二里头文化时期,二里头遗址出土有炭化的粟粒和稻粒,而且在一些陶器上见有麦穗和稻穗的图案,形象逼真(11)。洛阳皂角树遗址发现有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农作物果实及种子,种类有粟、黍、大豆、小麦、稻、大麦等,其中以粟的出现率最高,占样品总数的40.4%;黍次之,占25.0%;小麦也占有一定比例,比稻的比例还高(12)。在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也发现了该时期的大量炭化粟粒,甚至还发现有炭化了的粟窖藏H417、H525等(13)。另外,大河村遗址出土有粟和高粱等栽培作物的种子,但其时代不祥(14);在晋南万荣县荆村新石器遗址中也发现有粟和高粱,但是属仰韶文化还是龙山文化,因出土层位不详不得而知(15)。

由以上简述可知,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农作物发现是比较少的,各个时期仅有一到二处遗址,最多也就三到四处遗址发现有农作物。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农作物遗存属植物遗存,不易保存,因而难于遗留下来。二是我们在考古发掘中的重视程度不够,过多的目光关注在陶器、墓葬、建筑等明显的遗迹现象上面。我们相信,随着植物考古学的发展,这方面会有较大的改善和突破。第三,其他相关学科介入较少,如农学、遗传学、动植物学等,致使有关农作物的研究比较薄弱。即使如此,中原地区这一时期还是发现有以上多处重要的农作物遗存,而且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新砦文化、二里头文化等各时期均有所发现,且无缺环。可见中原地区属传统认为的旱作农业区,同时在这一区域内又发现有多处稻作遗存。

中原地区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水稻遗存目前大概发现有15处(见表一)。就分布而言,水稻在豫西三门峡地区、豫西南地区、豫南驻马店地区、豫中郑洛以及嵩山以南地区等都有发现。晋南地区的陶寺遗址在早期小城内的西区房址周围的灰坑中也浮选出了大米粒(16)。从文化年代上看,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新砦文化、二里头文化时期等均有所发现,未见有缺环。就品种而言,除不明品种的以外多是粳稻,已是比较成熟的栽培稻。

随着种植农业的全面发展,作为农业经济重要补充和组成部分的家畜饲养业也得到了发展。据考古发现和研究,中原地区这一时期的家养动物主要有猪、狗、羊、牛、鸡等家畜和家禽。总体而言,有关考古资料还是比较匮乏的,而且动物考古学的研究也仅是起步阶段,所以,我们择取几个典型的遗址给予分析统计,以窥一斑。

灵宝西坡遗址的发掘中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动物骨骼(17),从仰韶文化中期的H110、H114和H20出土情况看,主要的家畜仅见有猪和狗,以猪的数量最多。手选的方法三个灰坑收集到的猪的数量分别占各自动物总数的88.2%、80.6%、96.7%,H114中狗占动物总量的1.7%,H110、H20手选未见狗骨骼。用6毫米筛子选的方法收集的猪数量也占动物总数量的70%以上,狗所占比例仍很小。可见,以猪为主的家畜活动占据主要地位。

淅川下王岗遗址文化层中也发现一定量的动物骨骼,据统计,家畜有猪、狗、水牛。以猪的数量最多,其中仰韶文化时期发现22个个体,屈家岭文化为5个个体,龙山文化15个个体(18)。家畜活动占据主要地位。汤阴白营龙山文化遗址发现的动物骨骼中,猪等家养动物数量较多(19),家畜是出土动物骨骼的主体。

另外,渑池班村遗址(20)、垣曲古城东关遗址(21)、洛阳皂角树遗址(22)等都发现有一些动物骨骼(表二)。由列表的最小个体统计看,第一,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主要家畜有猪、狗、鸡、牛或黄牛。古城东关庙底沟二期文化早期文化层中发现的马,不应是人工饲养的马(23)。第二,三个遗址中,班村遗址家畜在动物总数中从裴李岗到庙底沟二期文化都是占大多数,尤其仰韶文化以后,占绝大多数,为80%以上。古城东关遗址家畜,在仰韶文化晚期数量不到动物总数的一半;至庙底沟二期文化早期,家畜与野生动物基本平分秋色;庙底沟二期文化中期至龙山文化晚期,家畜基本上是占大多数。皂角树遗址属二里头文化遗存,二里头文化时期的家畜也占遗址动物总数的大多数。第三,上述所有遗址及遗址中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间段的任何一个时期内家猪的数量都是最多的,比其他任何一种家畜、家禽、野生动物所占的比例都大。

家猪是中国新石器时代甚至早期国家时期家畜的主流,是当时居民的主要肉食来源。史前大量用猪等家畜随葬或埋葬以表明个人财富或用以祭祀(24),这同时又说明了当时家畜饲养业已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家畜饲养为人们提供了可靠的肉食来源,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减少了对狩猎、捕捞经济的依赖,这对促进原始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业产生以后,渔猎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类型应是仅次于农业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也是为人们提供食物尤其肉食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农业的发展,渔猎行为或许会减少,这极可能与野生动物资源的减少有关。也有学者认为农业的发展未能代替渔猎经济的发展,相反地,促进了渔猎经济的更加繁荣(25)。无论如何,渔猎经济对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考古资料中,有关渔猎经济的材料是有限的。笔者以为,渔猎经济的发展状况主要是通过渔猎工具和所获野生动物骨骼两方面得以体现。

仰韶文化时期渔猎工具已经种类众多且制作比较先进。西坡遗址发现的渔猎工具有石球、骨镞、陶网坠等(26),庙底沟遗址除以上种类外还有石镞(27)。垣曲古城东关遗址出土有仰韶文化至龙山文化各个时期的渔猎工具,仰韶文化时期(即东关三、四期)的种类见有陶弹丸、石镞、石弹丸、石球、骨镞、角镞等;庙底沟二期文化时期除仰韶文化时期的种类以外,还见有陶及石球、石网坠、石矛头、蚌镞、骨鱼钩等,各种质地的镞的型式多样,镞身与铤界限明显,且多三棱形锋,制作方法更先进。另外,种类也有所增加(28)。龙山文化时期的王湾遗址共发现51件与渔猎有关的工具,包括石镞、骨镞、蚌镞、石矛、石弹丸、石网坠等(29)。同类文化的王城岗遗址镞类多三棱形且起脊,还见有燕尾形镞(30),同夏商周时期的青铜镞形态相近。而在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确实发现了不少铜镞,双翼形,两面有脊(31)。二里头文化时期,渔猎工具在种类和技术上都有所进步。种类上除史前常见的工具外,还发现骨鱼镖(鱼叉),鱼钩大量出现,有蚌鱼钩、铜鱼钩等;技术上,镞类质地与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兵器,也可用于狩猎,铜质渔猎工具常见(32)。

这一时间段内中原地区各遗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可能都是渔猎所得。由表二看,捕获的野生动物种类有梅花鹿、小型鹿科动物、兔、鱼类、鸟类、大型食肉兽、马鹿、马、鳖、猪獾等。个别遗址如古城东关在仰韶文化晚期渔猎所得的野生动物数量还超过了家养动物的数量,可见渔猎经济在史前经济中也占相当的比重。

另外,遗址出土器物上所绘或刻划的鱼类及动物类图案,是渔猎经济间接的体现。

以上是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期中原地区农业经济以及渔猎经济发现及发展的状况。深入分析这些材料发现,它们的发展历程至少可以分成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三个阶段,各阶段表现出各自一定的特点,而这些特点恰恰最好的体现了农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

仰韶文化时期,一是种植业已是粟、黍、稻等多品种农作物种植结构,二是开始普遍种植稻谷。水稻在豫西三门峡地区、豫西南地区、豫南驻马店地区、豫中郑洛以及嵩山以南地区、晋南地区等都有种植,几乎遍布整个黄泛区,黄河以北一些地区也种植水稻。需要提及的是,传统认为裴李岗文化时期的贾湖遗址已是稻作农业经济。最近的研究表明稻谷在贾湖人的植物类食物资源中并未占主导地位,家畜饲养业也不发达,其经济主体是采集渔猎,而农业只是辅助性的生产活动(33)。有鉴于此,仰韶文化时期应该开始普遍种植稻谷,农业开始全面发展。家畜饲养,在仰韶文化时期已基本上取代渔猎成为居民肉食的主要来源,但个别遗址渔猎经济这一时期还占有较大比重。

龙山文化时期,农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开始进入原始农业的兴盛期。龙山文化晚期的陶寺遗址还发现了专门的大型窖穴仓储区。陶寺早期城址外东南、中期城址内的东部有一片相对独立的窖穴区,面积近1000平方米,周边是宽20米的空白隔离带。该范围内窖穴密集,多数窖穴带有螺旋形坡道可下至坑底,坑底支垫木板防潮。大窖穴容积约400立方米,小窖穴也约100立方米(34)。其农业经济发达程度可见一斑。龙山文化末期的新砦文化发现有小麦遗存,只是初步观察,还未得到鉴定,若然则意义重大。小麦是高产作物,大规模种植将极大地提高北方地区的土地载能,所以有学者认为小麦代替小米成为主要粮食作物是一场农业革命(35)。当然,目前这一时期小麦只是零星发现。在山东聊城校场铺遗址龙山文化堆积层中也发现了小麦遗存(36)。家畜饲养方面,据上文的分析可见,家畜数量占遗址发现动物总数的绝大多数,明显的是这一时期居民肉食的最主要来源。在渔猎工具上,东下冯遗址已出现了可能用于渔猎的铜镞。另外,古代食谱碳13测定结果表明,龙山文化时期陶寺人的食物结构中有70%为C4植物(37),即粟、黍类食物的比例较仰韶文化时期的50%又有了显著的增加(38)。

二里头文化时期,一是中原地区粟、黍、稻、麦、大豆的多品种农作物种植制度逐步建立,文献中提到的“五谷”已普遍种植。二是小麦传入后得到一定发展。发现小麦的地点增多,二里头遗址和皂角树都发现有小麦,除此之外,有学者提及在5个属于夏商时期的遗址中发现了炭化小麦遗存(39)。可见,小麦的发现已非一两个地点。而且,在皂角树遗址中小麦的样品出现数比水稻还多,已占到了农作物的一定比例。粟和黍属较低产量的农作物,从发展的角度看,其主导地位迟早要被其它传入或引进的高产谷物品种所取代。二里头文化时期粟和黍的主导地位或许已开始受到小麦的冲击。

二、中原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动因探索

人類的生活方式总是受到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人文生态系统中,人类、自然环境和生物环境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因此,讨论一个地区的某一时历史阶段的农业经济发展及特点时,就必须重视人类和自然环境的考察。具体而言,人类本身数量即人口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交流(主要是文化经济形态的互动交流)、自然环境变化等三方面是属于生物环境的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因和背景。

1.环境气候背景

我国距今8500-3000年之间进入了全新世大暖期40),当然中原地区也进入了全新世大暖期,北亚热带界限向北推移明显,气温较现今高约0.5~3℃,年平均降水量较今高出约100-200毫米。处于高温暖湿环境下的中原地区,既有类似今天长江流域的暖湿气候,又有适于原始农耕的北方黄土母质形成的棕褐色沃土(41)。仰韶文化时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时间段处于全新世大暖期的中晚期,是其“气候最适宜期”,气温波动不大,只是在距今约4000年前后有一次大的降温事件(42)。

仰韶文化文化时期,中原地区气候温暖湿润,季风较强,雨量充沛,植被茂盛。北亚热带长绿阔叶混交林北界北移2~3个纬度,西安-郑州一线以南属于亚热带环境。郑州大河村遗址由其发现的植物孢粉和动物骨骼等遗存看(43),其仰韶文化时期气候温暖湿润,植被属于森林-草原植被,并有一定的水域和湿地。淅川下王岗仰韶文化时期的动物种类有24种,其中喜暖的动物就有猕猴、大熊猫、亚洲象、水牛、豪猪、孔雀、苏门犀等7种,占29.17%,其余为长江南北均可见到的适应较强的动物,占70.83。这是喜暖动物所占比例最多的时代,未见一种喜寒动物(44),说明下王岗在仰韶文化时期是最温暖的时期,气候温暖湿润,非常适宜古生物和古人的生活、生产和繁衍生息。南交口遗址在距今6000年的仰韶文化中期,其气候、水文条件较今天温暖、湿润,湖沼水域分布广泛,自然环境优越(45)。当然,仰韶文化期间环境气候是有所波动的,中原地区虽因独特的地理位置,对此变化不大敏感(46),但也受到一定的影响。这次明显的波动降温大致出现在仰韶文化晚期至龙山时代早期之间,而二者之间出现的过渡性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其文化遗存和文化内涵都不繁荣,无法与此前的仰韶文化或此后的龙山文化相比,尤其这一时期的聚落无论数量还是规模都不发达,聚落的这一情况侧面反映了这一时期的农业经济受到了冲击。但总体而言,仰韶文化时期中原地区的环境条件是非常优越的,气候温暖湿润,森林-草原型的植被,充足的降雨,明显地推动了农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上文论及农业经济在这一时期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恰是说明了这一点。另外,这一时期的气候、水文条件使中原地区存在较广阔的水域,在低浅水域、湖泊附近完全可以种植水稻,这也是这一时期发现有许多稻作遗存的原因,以致有学者称该区域基本属粟稻混作区(47)。

龙山文化时期,气温较仰韶文化时期有所下降,但这种下降并不剧烈,整体而言,气候仍比现在湿热。豫西南淅川下王岗遗址,至龙山文化时期,喜暖动物种类又增到9种,水鹿和轴鹿为新增种类(48),气温似乎经屈家岭文化时期的波动变冷后有所回暖。总之,当时淅川一带的气候还是比较温暖湿润的,环境是比较适宜的。豫南驻马店杨庄遗址的孢粉和植硅石分析结果表明,龙山时期该区域的先民生活的气候环境虽有小的波动,但以温暖湿润为主(49)。据陶寺遗址未受外界干扰的N0.2孢粉组合推测,当时的植被应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气候温暖偏湿,为先民的生活生产提供了良好的自然环境。同时,遗址中发现有今天分布于长江流域的扬子鳄骨板、竹鼠(50),它们若不是被远距离搬运,那么说明当时陶寺有着较广的水域和温暖湿润的气候。这一时期适宜的环境气候条件必然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之开始进入原始农业的兴盛期。另外,相比较而言,中原地区靠近江汉流域的地带,即豫南和豫西南地区因比较湿润,水量较多,适合水稻的种植,所以这一区域水稻发现数量较多,杨庄龙山文化层中大量水稻植硅石的存在表明水稻种植已经有了相当大的规模。而豫西、豫中,尤其晋南虽一定的水域内可种植水稻,但还是比较少见的,是否成规模种植更有待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龙山文化末期或至二里头文化之初,即距今4000年前后出现了明显的气候异常现象。众多的古环境材料及研究结果、考古发现和先秦时期的古文献及青铜器铭文都表明在距今约4000年前后的一段时期,我国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有一段气候异常时期(51)。其集中表现为气温的降低和大规模的洪水,这种环境灾难对农业生产的破坏是很明显的。黄河下游地区以及长江中下游地区,洪水严重危害了当时居民的生活,农田被毁,农作物难以收成。这一时期考古学文化系统发展中出现的明显的“退步”或“断层”与此有着密切的关系(52)。相比较而言,中原地区由于自然地理环境的特殊性,遭受这次气候异常影响和破坏的程度轻一些,加之粟和黍等旱地作物对气温、降雨量等要求不像水稻那样苛求,抵抗低温、干旱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比水稻强。另外,前文已述这一区域农作物品种较多,农作物的多样化可能也是该地区抵御灾害能力强于其他地区的原因之一。

二里头文化时期,大环境背景上,处在我国全新世大暖期后期气候趋于凉干的阶段,二里头遗址的孢粉分析结果也表明了这一点(53)。虽有着凉干的大趋势和期间气温的波动,然而较今还是比较温暖湿润的。皂角树植物硅酸体等古环境资料的分析表明,龙山文化末至二里头文化初的环境恶化事件之后,气温有所回暖,环境好转。年降水和平均气温曲线均上升,年降水可近1000毫米,比现今多出约200毫米;年均气温可达到约16℃,比现今高约1~2℃。遗址出土野生动物信息又证明皂角树遗址有一定范围的水域(54)。这一较好的环境,使皂角树遗址二里头文化时期的人们,依托洛阳盆地伊、洛两岸二级阶地沃野,创造了粟、黍、小麦、稻与大豆多农作物品种“五谷”兼收的农业经济。

由上所述,自然生态环境及环境气候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原始农业经济的生产,适宜的自然环境条件是推动原始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人口压力的动因

人口的增加无疑會推动定居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人口数量增加超过某一小区域内的最适人口时,人口与资源之间发生矛盾,人口压力产生。人口压力又造成这一小区域内农业系统的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有两种解决方式。一是向外移民或对外战争,以此减少原来地区的人口压力。二是内部调整、协同和整合。前者,对外战争可以直接掠夺农业等生活资源。向外移民到新的农业区,这些新分离的人口可以投入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同时享受新农业区更多的渔猎资源及自然资源以补充生活资料。而且这些携带的农作物引种到新农业区后,往往得到比原产地更好的发展,单位产量会有所增加(55)。同时,人们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在生产实践中利用原有的驯化经验驯化出新的农作物品种或直接引进其他品种。可见,通过此类方式,不但明显地扩展了原农业经济,还在某种程度上改进了农业技术。后者,主要是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职能,或提高原来社会集团内部的农业生产效率,或向土地投入更多的劳动力,并加强劳动者协作生产,使劳动集约化。有学者认为这种集体协作生产正是中原地区优于其他地区的特点,是以中原为核心的文明形成的内在重要原因之一(56)。总之,人口的增加及其带来的人口压力,导致农业在更广阔的空间扩展,这无疑整体上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

据有学者统计,仰韶文化中期河南省人口规模在942000人左右,平均人口密度为5.71人/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较前期有了明显的扩大,但人口规模还没有达到资源可容纳程度的极限,在许多地区仍有大片适合人类居住的空白地区(57)。从聚落形态的分析看,河南仰韶文化中期聚落主要分布于临河黄土台塬和河流两岸的阶地上,较前期聚落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是很明显的。聚落是人口的聚居地,所以聚落形态的变化最能直接反映人口的状况。这一时期新聚落的增加反映的应正是由原聚落新分离出的人口移民到新的农业区的情形。仰韶文化晚期,河南人口规模大约1073000人左右,平均人口密度为6.5人/平方公里(58)。重要的不是数据本身,而是它所反映的趋势。可见,较仰韶文化中期人口规模又有显著的增加。从聚落分布的情况看,聚落向平原区和河谷低阶地进一步扩展,相对于原聚落而言,同样有向外扩展移民的情况。至龙山文化时期,河南省人口规模和平均人口密度都在增加,尤其晚期阶段,平均人口密度为12.69人/平方公里(59)。据艾伦估计,用石锄手耕旱地作物的农业经济,每公顷的产量在550公斤左右,其土地载能大约能供养12人/平方公里(60)。若以此为准,说明在龙山文化晚期,河南区域内人口的压力已普遍存在。而这一时期基本上也正是中原地区聚落数量最多、聚落规模最大的时期,同时也是原始农业经济的兴盛期。龙山文化时期,在仰韶文化时期人迹罕至的豫东地区,聚落大为增加,是王湾三期文化扩张的结果(61)。当然,其背后应是王湾三期文化人口外移至豫东地区开发新农业区的结果。总之,人口压力在小区域内(如一个聚落)随着人口的增加随时存在。而大区域的人口压力产生会需要一个过程,河南省整个区域内人口压力的普遍产生可能是到了龙山文化中晚期。

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多,耕地大量开垦,森林及草原遭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缩小,导致人们狩猎资源的逐渐减少。这就促使当时人们强化家畜饲养活动,以弥补依靠狩猎活动不能满足的肉食来源。同时,更多的人口不得不从狩猎活动中脱离,转而投入到农作物种植业。可见,这种情形也促进了农业的生产和发展。渑池班村遗址裴李岗文化层出土的鹿科动物尚占全部动物总数的40%左右,而到了仰韶文化的庙底沟文化层出土的鹿科动物数量极少,连总数的10%都不到(62)。从考古遗存上看,又表现为渔猎工具的逐渐减少而农耕工具的逐渐增多。郑州大河村遗址和垣曲古城东关遗址文化堆积丰厚,都包含有多个时期的文化遗存。对各个时期渔猎工具和农耕工具的考察最能反映文化历程中二者的变化。笔者以生产工具中最普通也是数量最多的石器为对象作一分析。

由表三可见,大河村遗址从仰韶文化中期到龙山文化晚期,石器中农耕工具的所占比例趋势是基本上逐渐增多,而渔猎工具却逐渐减少。同样的趋势也存在于古城东关遗址(表四)。当然,两个典型遗址不能代表全部,但它们代表的这种趋势应该是比较明显的。

注:表中数字部分,分子表示该期遗址发现石器总数,分母表示该期石器中农耕工具数量或渔猎工具数量。仰韶中期指仰韶文化中期,同样龙山早期指龙山文化早期,庙二早期指庙底沟二期文化早期,其它依此,不在赘注。

综上所述,人口增加及人口压力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发展中的任何一种生產方式的采用以及任何一种发展趋势原因的解释,都是古代人类生存能力逐步提高的表现。

3.经济文化的互动交流

考古学文化之间存在着互动的交流与融合,这一点已为大家所熟知。而它们间存在的经济交流却少有人论及。实际上,各区域间的交流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文化只是其中之一。或许文化间的交流就包含有经济方面的交流,或许经济领域的交流是以文化为媒介的交流。总之,文化与经济二者间关系密切,所以称之为“经济文化”,而在论述时主要还是经济方面的。无论如何,两个相邻的农耕经济体系除了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发展途径外,相互之间的密切接触和交流应是推动农业经济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

中原地区史前及史初时期的文化经济形态的交流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中原地区内各相对独立的地理区域间的交流,如豫西与豫中,豫中与豫南,豫西与晋南等。二是整个中原文化区作为以粟为主的旱地农业区和长江中下游稻作农业区之间的交流。前者,因在经济体系上的共性是主要的,在考古遗存中不易操作和把握。后者,二者间属不同的经济体系,在考古遗存中易于辨识和把握,所以,在此笔者主要是论述后者。

稻作遗存在中原地区的普遍发现,是二者农业经济交流的最直接的体现。本属于种植粟和黍的旱地农业区中原地区却多处发现属于长江流域主要农作物的水稻。前文已述,中原地区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期的水稻遗存目前大概发现有15处,基本分布于中原地区内大部分区域和史前及史初的各个文化阶段。据此,有学者甚至提出中原地区黄河以南的黄淮地区属于“粟稻作物混作区”(65)。且不论这种称谓是否恰当,中原地区发现有稻作遗存是无可疑问的,中原地区在不适宜种植旱地作物的一些水域周围及低湿地种植水稻以作为食物来源的重要补充是可以肯定的。不同农业经济文化间的互动交流和影响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其结果是中原地区改变了以种植粟和黍的单一种植结构,形成了粟、黍、稻等多品种农作物种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中原粟作农业区和长江流域稻作农业区二者农业经济交流的结果主要是水稻的北播而非粟或黍的南传。其原因笔者以为有三:一是水稻本身的生长习性优势。水稻是一种半水生的热带植物,其产量远远高于粟和黍,同时耐瘠性也很强,对土质的要求也不高。对于长江流域而言没有必要引进产量低的粟和黍,而中原地区凡有水源条件的区域都可以种植水稻,今天亦是如此,这样极大地弥补粟和黍产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质量方面的原因。据有学者研究,在人类食用的谷物食物中最缺乏的是8种必要氨基酸中的赖氨酸,而稻米蛋白质中的赖氨酸含量为210mg/g,高达40%,其生物阶高居植物类食品之首。稻作在长江流域广泛栽培后,很快推进黄河流域,与此应有一定关系。史前人当然没有这类现代的科学知识,但是生物阶的客观存在并不因为人们是否得知而必然地发挥着作用,这种作用也会被古代人们模模糊糊地感觉出来(66)。三是自然环境条件。前文已述,中原地区仰韶文化至二里头文化时期属全新世大暖期的中晚期,是其“气候最适宜期”,温暖湿润的环境条件下,中原地区的许多区域都可种植水稻。长江流域或许因过于温暖和湿润而不适宜种植粟和黍。

总之,农业经济文化间的交流使水稻等农作物及其生产技术传入中原地区,这同样推动了中原地区原始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兴盛。为中原地区文明的起源、形成及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三、农业与中国文明化进程问题

农业是古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当人类生存因农业及畜牧业的产生得到比较可靠的保证时,人类便开始了其迈向文明的步伐。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化的进程。

农业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分工。首先是性别的分工,当农业成为氏族社会主要经济部门时,即农业经济形成时,男子逐渐进入农业生产领域,而妇女则主要从事采集经济和家务劳动。性别的分工,使男子成为了原始农业的主人,控制了社会的主要生产活动和生活来源,其社会地位得到突出和强化,社会由相对平等的母系氏族进入了父系氏族阶段。这一阶段开始时间大致相当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中期,仰韶文化中期墓葬中男性多随葬农业生产工具,而女性多随葬粮食加工工具和纺织工具(67),这种现象就说明了这一点。第二大分工即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稳定的农业经济生活,要求制造与之相适应的生活用具、农业生产及加工工具等手工业产品,这是一部分人开始从事手工业。仰韶文化中期遗址中发现的陶器、石器、玉器、骨器、纺织品等说明手工业中已有了制陶业、制玉业、骨器制作业、纺织业等不同种类之分。这样一来,社会就存在种植业、饲养业、手工业以及渔猎活动等多个生产部门。这些生产部门显然以农业为主体,不妨称为农业生产体系。这种多部门的农业生产体系的维护、运作和发展需要组织大量人力的投入,由此必然引起社会组织和结构的改变,社会公共权力逐渐产生并开始分化。由农业经济的发展出现的这种权力虽与军事权和宗教的神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很大程度上不同于二者,应是世俗权力中重要的部分。随着农业生产的日益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人们的生活需要和要求亦日益提高,为满足这些需求又促使各经济部门尤其手工业部门不断的扩大化、细化、专门化。由此社会组织和结构也会随之更加复杂化,同时形势上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统一的协调和全职的管理阶层,这实际上意味着社会权力分化的同时又更加集中化。当集权大部分强化到一个人身上时,“王权”产生。龙山文化时期,水稻种植在中原地区更加普遍且有一定规模,这既是农业种植品种的增加,又应是农业种植业细化和扩大化的体现。一些遗址小件青铜器的发现,很可能说明当时铜器制造业已经出现(68),这明显是手工业扩大化的体现。需要提及的是,大约龙山文化时期小麦开始引入中原地区,至二里头文化时期是否普及据目前材料还难以肯定,但依前文二里头、皂角树等遗址的发现看,这一时期应有一定的种植。小麦的规模种植需要一个完善的灌溉系统,而灌溉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就产生了对全职管理阶层的需要。另外,小麦的种植意义重大,它提高了北方地区的土地载能,从而使得以黄河中下游为核心的中国北方地区旱作农业区具有了与长江中下游为核心的南方稻作农业区相匹敌的生产力和经济实力(69)。显然,这将极大地推动了中原文明早期的发展。

原始农业的发展最终促使了阶级和早期国家的出现。原始农业的发展,使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和日益增多,财富刺激了私欲,产生了占有社会财富的行为,出现了私人占有和因占有不均导致的贫富分化。随着贫富差别的进一步扩大,逐渐产生了私有制和阶层分化以至阶级出现。仰韶文化中期,从墓葬材料看,已开始存在明显的随葬品多寡的现象。最近发掘的属于庙底沟文化的灵宝西坡墓地已有了大、中、小墓之分,大墓随葬品多,而小墓基本上随葬品就少,但也有个别例外(70)。在房址上,灵宝西坡、郑州大河村、邓州八里岗等遗址,那些类似殿堂式的房子和长排分间式的房子反映了阶层的分化。到了仰韶文化晚期,城址开始出现,墓葬中随葬品多寡更趋明显。龙山文化时期,墓葬等级分化剧烈,无论墓葬规模,还是随葬品的多少及精致程度,大、中、小墓的差别很明显。陶寺墓地即是典型。城址大量出现,其中陶寺城址已初步具备了都邑的性质,这时的国家形态已初现。以上这些都是在农业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文明是文化与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她并不仅仅表现为社会的进步,也表现为人类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71)。其中精神文化也是在探讨中所不能忽略的。农业的生产和发展也促进了人类精神文化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原始宗教及与之相关的祭祀的发展和天文历法知识等方面。中原地区的宗教性遗存不如辽西地区红山文化和长江下游地区良渚文化发达,但该地区此类遗存也是有迹可寻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附近常分布有大大小小的牲畜埋葬坑,应是祭祀地母以祈求农业丰收的祭坑,而对农神的祭祀是祈求祖先神灵对农业生产的总体和各个阶段给与保佑,以达丰收的目的(72)。河南杞县鹿台岗遗址发现有龙山文化时期的两处带有宗教性质的建筑,即Ⅰ号遗迹和Ⅱ号遗迹。有学者认为Ⅰ号遗迹是祭祀太阳的神庙建筑,Ⅱ号遗迹是专祠地母的冢土,目的都是祈求人口、农业的丰收的(73)。天文历法知识是人们在原始农业生产实践中摸索季节变化、物候变化等规律经验总结,其反过来又用于指导农业生产,即所谓的“观象授时”。中原地区有关此类遗存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陶寺遗址陶寺中期的大型建筑ⅡFJT1,发掘者认为就是一处陶寺文化观象台遗迹(74)。

从仰韶文化中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中原地区作为一个农业经济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其前进历程是有着阶段特点的。这些阶段性特点与中原文明化的进程有着一定的关系。进入仰韶文化中、晚期,中原地区农业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据地区内文化的分化和地理区域上的差异,中原地区内可分出几个不同的次级区域,具体而言指豫西-晋南-关中东部区、郑洛区、豫北冀南区、豫西南地区等小区域。豫西-晋南-关中东部区是豫陕晋三省交汇地,也是黄河、汾河、渭河交汇区域,可称之为中原文化的“金三角”区,这一地区是仰韶文化的庙底沟文化(类型)和西王村类型的中心区。郑洛区以嵩山为中心,主要是伊、洛河流域、颍河上游流域、汝河流域等区域,该区域是秦王寨类型主要分布区。豫西南区主要是南阳盆地,是下王岗类型分布区。豫北冀南区为后岗一期文化中心分布区。以上各个区域聚落的分布密度和规模差别不显著(75),农业经济的发展程度与水平差别不明显。故中原地区仰韶文化中、晚期的农业经济是多农业区域并存发展的时期,各区域在相互交流的同时,发展着自己区域内的农业经济和文化,积累着文明的要素。进入龙山时期,其早期中原地区出现了庙底沟二期文化。但豫北冀南区、郑洛区、豫西南区等区域少见这一时期的聚落,更少见规模较大显示经济发达的聚落。而金三角区是庙底沟二期文化的中心区,尤其晋南地区,已发现襄汾陶寺、曲沃方城、东许、垣曲古城东关等多处大型的聚落遗址。故龙山文化早期金三角区的晋南地区形成了一处经济发达的核心区。至龙山文化中晚期,晋南地区继续形成了以陶寺文化为代表的一处核心经济区,其区域内超过50万平方米的特大型聚落遗址有11处之多(76)。郑洛区无论聚落分布密度还是聚落规模也开始突现于豫西南区、豫北冀南、豫南、豫东等区域,形成了另一个核心经济区。总之,这一时期中原農业区域开始分化,出现了核心经济区域,也正是这一时期似乎形成了以陶寺遗址和王城岗遗址为中心的两处早期国家形态的雏形。至龙山文化末期及二里头文化早期,陶寺文化衰落,其核心经济区地位已不存在。大致与此同时的长江流域经济区也已衰落(77)。而郑洛核心经济区不断扩大,这集中体现在郑洛地区聚落数量和密度的增加上,尤其二里头文化二期时,二里头文化聚落空前扩张,分布区域空前扩大。所以,笔者以为在二里头文化二期之时,本文研究的中原地区整体上是一个大的经济核心区,周围其他经济区如长江流域、海岱地区等都不如中原地区发达。而这一时期也基本上是中原文明作为全国文明中心地位形成的时期。

注释:

(1)本文所言文明化进程是指中国文明的起源、形成及早期发展的演进过程,就中原地区而言,其时间段基本相当于仰韶文化时期至二里头文化时期。

(2)陈文华:《中国农业考古图录》第27-43页,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4年。

(3)安志敏:《中国的史前农业》,《考古学报》1988年第4期。

(4)魏兴涛等:《三门峡南交口遗址仰韶文化稻作遗存的发现及其意义》,《农业考古》2000年第3期。

(5)孔昭宸等:《渑池班村遗址植物遗存及其在环境考古学上的意义》,《第四纪研究》第3期第280页。

(6)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等:《垣曲古城东关》第590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7)高天麟:《龙山文化陶寺类型农业发展状况初探》,《农业考古》1993年第3期。

(8)王星光等:《新石器时代粟稻混作区初探》,《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该文提及这两个遗址有粟粒出土,但未注出处。李楼遗址发现的粟粒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河南汝州李楼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94年第1期。

(9)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登封王城岗与阳城》第99页,文物出版社,1992年。

(10)北京大学考古文博院等:《河南新密市新砦遗址1999年试掘简报》,《华夏考古》2000年第4期;高江涛:《新砦遗址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问题》,《中原文物》2005年第4期。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107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

(12)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皂角树》第106-113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

(1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夏县东下冯》第100、106-107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

(14)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第671页和679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15)黄其煦:《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农耕文化中的作物》,《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第55-61页。

(16)何驽等:《襄汾陶寺城址发掘显现暴力色彩》,《中国文物报》2003年1月31日第1版。

(17)马萧林、魏兴涛:《灵宝西坡遗址动物骨骼的收集与整理》,《华夏考古》2004年第3期。

(18)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淅川下王岗》第429-438页附录四,文物出版社,1989年。

(19)周本雄:《河南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遗址的动物遗骸》,《考古学集刊》第3期,1983年。

(20)袁靖:《论中国新石器时代居民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考古学报》1999第1期,第5页及附表。

(21)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等:《垣曲古城东关》第583-586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22)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皂角树》第115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

(23)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等:《垣曲古城东关》第586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24)王吉怀:《试析史前遗存中的家畜埋葬》,《华夏考古》1996年第1期。

(25)王吉怀:《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渔猎经济的考察》,《华夏考古》1992年第2期。

(2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等:《河南灵宝西坡遗址试掘简报》,《考古》2001年第11期;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河南灵宝市西坡遗址2001年春发掘简报》,《华夏考古》2002年第2期。

(27)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庙底沟与三里桥》第54-63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

(28)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等:《垣曲古城东关》,科学出版社,2001年。

(29)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洛阳王湾》第76-77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

(30)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登封王城岗与阳城》第50页,文物出版社,1992年。

(3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夏县东下冯》第78页,文物出版社,1988年。

(3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108-109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

(33)赵志军:《植物考古学及其新进展》,《考古》2005年第7期。

(34)何驽:《陶寺:中国早期城市化的重要里程碑》,《中国文物报》2004年9月3日第7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等:《山西襄汾陶寺城址2002年发掘报告》,《考古学报》2005年第3期。

(35)赵志军:《植物考古学及其新进展》,《考古》2005年第7期。

(36)赵志军:《两城镇与校场铺龙山时代农业生产特点的对比分析》,《东方考古》第1集,第210-215页,科学出版社,2004年。

(37)高天麟:《龙山文化陶寺类型农业发展状况初探》,《农业考古》1993年第3期。

(38)蔡莲珍:《碳13测定和古代食谱研究》,《考古》1984年第10期。

(39)赵志军:《植物考古学及其新进展》,《考古》2005年第7期。该文提到有5处遗址发现了炭化小麦遗存,但未具体指出是那5个遗址以及其具体时代。

(40)施雅风主编:《中国全新世大暖期气候与环境》第1-15页,海洋出版社,1992年。

(41)宋豫秦等:《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第200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

(42)夏正楷:《豫西——晋南地区华夏文明形成过程的环境背景研究》,《古代文明》第3卷第102-114页,文物出版社,2004年。

(43)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第671-679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44)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淅川下王岗》第429-438页附录四,文物出版社,1989年。

(45)魏兴涛等:《三门峡南交口遗址仰韶文化稻作遗存的发现及其意义》,《农业考古》2000年第3期。

(46)宋豫秦等:《中国文明起源的人地关系简论》第201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

(47)王星光等:《新石器时代粟稻混作区初探》,《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

(48)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等:《淅川下王岗》第429-438页附录四,文物出版社,1989年。

(49)姜钦华等:《河南驻马店杨庄遗址龙山时代环境考古》,《考古与文物》1998年第2期。

(50)孔昭宸等:《山西襄汾陶寺遗址孢粉分析》,《考古》1992年第2期。

(51)王巍:《公元前2000年前后我国大范围文化变化原因探讨》,《考古》2004年第1期。

(52)王巍:《公元前2000年前后我国大范围文化变化原因探讨》,《考古》2004年第1期。

(53)宋豫秦等:《河南偃师市二里头遗址的环境信息》,《考古》2002年第12期。该文认为龙山文化末期与二里头文化之初气候温暖湿润,这与我们的判断相抵牾,实际上该文已言,这一时期的年代是根据地层关系推测的,所以其所代表的环境信息仅供参考,故这一推测的准确性值得怀疑。另外,该文二里头文化二期至三期气候干旱的判断主要是據其稀树的草原植被。导致“稀树”即木本及灌木植物减少的原因很多,笔者以为二里头文化二、三期时二里头遗址及周围聚落空前发展,分布十分密集。聚落的情况反映了当时人口的大规模增加,所以木本及灌木植物减少应主要是人们砍伐森林,开垦土地所致。

(54)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皂角树》第137页和119页,科学出版社,2002年。

(55)王建革:《人口压力与中国原始农业的发展》,《农业考古》1997年第3期。

(56)李友东:《中原文明核心区形成初探》,《史学月刊》2005年第6期。

(57)王建华:《黄河中下游地区史前人口研究》第288页,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58)王建华:《黄河中下游地区史前人口研究》第288页,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59)王建华:《黄河中下游地区史前人口研究》第288页,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

(60)Allen W."Ecology, technique, and settlement pattern". In: Ucko PJ. et al. Man, settlement, and Urbanism. London: Duckworth, 1972, pp211-226.

(61)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

(62)袁靖:《论中国新石器时代居民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考古学报》1999第1期,第15页及附表。

(63)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大河村》,科学出版社,2001年。据各期的石器资料统计而成此表。石器中的农耕工具主要包括石斧、石铲、石锛、石镰、石刀、石耜、石杵等,渔猎工具包括石镞、石球、石弹丸、石网坠、石矛等。古城东关遗址亦是如此,不再赘注。

(64)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等:《垣曲古城东关》,科学出版社,2001年。

(65)张居中等:《舞阳贾湖史前稻作遗存与黄淮地区史前农业》,《农业考古》1994年第1期。该文提出了黄淮地区或为稻粟混作区的说法。其他有关文章还有王星光:《中国新石器时期粟稻混作区简论》,《农业考古》1998年第1期;王星光、徐栩:《新石器时代粟稻混作区初探》,《中国农史》2003年第3期。

(66)牟永抗:《稻作农业与中华文明》,《中国史前考古学研究——祝贺石兴邦先生考古半世纪暨八秩华诞文集》第268-278页,三秦出版社,2003年。

(67)参看云翔:《新石器时代墓葬中随葬劳动工具的考察——以黄河中游地区为例》,《考古求知集》第83-11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

(68)任式楠:《中国史前铜器综论》,《中国史前考古学研究——祝贺石兴邦先生考古半世纪暨八秩华诞文集》第384-393页,三秦出版社,2003年。

(69)赵志军:《植物考古学及其新进展》,《考古》2005年第7期。

(70)马萧林、李新伟、杨海青:《河南灵宝西坡遗址第五次发掘获重大突破》,《中国文物报》2005年8月26日。

(71)王巍:《长江中游地区文明化进程研究中的几点认识》,《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讯》第6期,2003年。

(72)陈文华:《新石器时代的农事崇拜、祭祀和宗教萌芽》,《农业考古》2003年第1期。

(73)李锦山:《农业文明与史前宗教礼仪性建筑》,《农业考古》1998年第3期。

(7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等:《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发现陶寺文化大型建筑》,《考古》2004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队等:《山西襄汾县陶寺城址祭祀区大型建筑基址2003年发掘简报》,《考古》2004年第7期。

(75)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

(7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晋南考古调查报告》,《考古学集刊》第6辑第1-51页,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垣曲古文化遗址的调查》,《考古》1985年第10期;张文君、高青山:《晋西南三县市古文化遗址的调查》,《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4期;侯马市博物馆:《山西侯马市古文化遗址调查报告》,《文物季刊》1992年第1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襄汾、曲沃、闻喜、侯马三县一市考古调查报告》,《文物季刊》1993年第3期。

(77)张弛:《中国史前农业、经济的发展与文明的起源》,《古代文明》第1卷,第35-57页,文物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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