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茨·约瑟夫·海顿《g小调奏鸣曲》中的“情感主义”表达
2025-08-21陈乐潇陈宏扬
文学艺术周刊 2025年12期
在西方音乐史的传统风格叙事史中,古典时期与浪漫时期常作为两个独立的断代时期加以叙述。前者的音乐风格与启蒙运动下的理性主义哲学相联系,强调结构中完美的平衡性、整体性,如查尔斯·罗森(CharlesRosen)所言,“古典风格即音乐所有因素的均衡状态”。而随着19世纪情感美学的兴起,以及作曲家社会身份的解放,浪漫风格的音乐逐渐展现出对独特的听觉效果和极端表现性的追求,向着丰富的和声语汇以及引人注目的新音型不断迈进。然而,在西方音乐历史的进程中,两个风格时期之间的界限并非那么明确,而是有着显著的“共时性”特征。早在18世纪初的前古典主义时期,“狂飙突进运动”(SturmundDrang)的兴起影响到当时诸多德奥作曲家的创作风格,其背后的美学渊源正是一种“情感主义”(emotionalism),可将其视为浪漫主义风格的美学原型思想之一。弗朗茨·约瑟夫·海顿(Franz JosephHaydn,以下简称海顿)约创作于1768年的钢琴作品《g小调奏鸣曲》(Hob.XVI:44),则彰显出对后来音乐风格发展的典型前瞻性,可谓是当时最能凸显情感风格的一首。对该作品的风格特征进行分析,进而探究其与“情感主义”之间的美学性关联,不仅可以深入理解海顿作品中的“狂飙风格”,同时也有助于探析古典与浪漫之间的种种联系,从而进一步探究西方音乐风格演变历史进程之“宏大叙事”下的个案呈现。
一“情感主义”诞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与典型的浪漫主义音乐观相同,“情感主义”认为,音乐能够表现出人们的情感,但音乐的表现方式并不是情感的实例,而是属于各种类型的“情感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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